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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莫夫谈写作

2012-04-01 41页 doc 159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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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莫夫谈写作阿西莫夫(Asimov)談寫作 - (1) 布局 ( PLOTS )(2007-12-08 00:02:22)转载标签:文学/原创 分类:阿西莫夫谈写作 阿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年生,1992年去世),和勞伯 - 海藍(Robert A Heinlein), 阿瑟 - 克拉克(Arthur C Clark)合稱科學小說界的三大巨人. 阿西莫夫一生著作等身,堪稱有史以來最多產的作家.他一生寫作,編輯超過五百本書.寫作的範圍遍及美國圖書分類法(杜威十進法)十大類中的九大類. 但是,他最著名的...
阿西莫夫谈写作
阿西莫夫(Asimov)談寫作 - (1) 布局 ( PLOTS )(2007-12-08 00:02:22)转载标签:文学/原创 分类:阿西莫夫谈写作 阿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年生,1992年去世),和勞伯 - 海藍(Robert A Heinlein), 阿瑟 - 克拉克(Arthur C Clark)合稱科學小說界的三大巨人. 阿西莫夫一生著作等身,堪稱有史以來最多產的作家.他一生寫作,編輯超過五百本書.寫作的範圍遍及美國圖書分類法(杜威十進法)十大類中的九大類. 但是,他最著名的當然還是科學小說(Science Fiction). 這里介紹的是他自己收集的關於科學小說寫作的一些相關文章,希望喜歡寫作的朋友,可以對照自己的經驗. (1) 布局 ( PLOTS ) 每隔一段时间,报纸就会出现一篇有关我的文章。通常以访问的形式出现。我很少自己找这种机会,因为我一怕上照相机镜头 ( 一般访问都包括这个 ) ,二不愿被人误解或被错误引用。 然而,我没法永远推得掉,毕竟我不是个厌世者,而且我是个很爱谈论自己的人( 啊!你注意到啦?)由于这样的一个访问,一篇关于我的文章登载在 1 9 8 8 年,8 月 2 0 日的迈阿密先锋报上。这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对我的评价很高( 文章的标题是:“不可思议的阿西莫夫”)。文内很少错误。不过说实话,它的确错引了一些我的话,说我的“敏感的糟老头”( Sensous Dirty Old Man ) 令人作呕。这是不对的,我是说这本书是讽刺的,“敏感的女人和敏感的男人”是让人作呕的,我这书是逗笑的。 它也引用我说,我认为我的书“夜落”( Nightfall ) 是我最好的一部。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说的是它是我最著名的一部书,完全是两码子事。 通常一般的访问记者都到此为止就满意了。但是迈阿密先锋报的记者特别有创意,她访问了我亲爱的妻子简内 ( Janet ) ,和 我弟弟史探 ( Stan ) ,他是长岛今日新闻 ( Newsday ) 的副总裁,两人都说我的好话,当然,他们都是心爱我的人。 不过,她也访问了一位在拉格斯大学 ( Rutgers University ) 教一门“科学小说( Science Fiction )”课 的教授。她的名字是秋利雅 - 萨立文 ( Julia Sullivan ) 。我想我不认识她。不过从她被引用的谈话来看,她具有清晰的智慧和无懈可击的品味。 比如说,她赞美我的清晰和智慧,不过在我这已经是习以为常。只是她还说道有关我:“他让我惊讶,有时候我以为他自己都已放弃了,却又突然有惊人之笔出现。他是科学小说作家中,最伟大的布局心灵。” 这可真太好了。 我不记得曾经有任何人赞美过我的布局,因此,当然这让我开始思考有关布局这事的整个过程。 布局是故事里事件的一个大纲。比如你可能说:“你看!有一个王子,他的父王最近去世,母后改嫁他的伯父,伯父成了新的国王。王子很不高兴,他自己想当国王,而且他也不喜欢他的伯父。这时他听说他父王的鬼魂 --------” 你该了解的头一件事是,布局不是故事,就像骨胳不是动物一样。它只是作者的一个指南,就像骨胳对古生物学家是个指南,让他可以知道已经绝种了的动物长的是什么样子。古生物学家得在骨胳四周添上器官,肌肉,皮肤等等。这非得是专家是做不到的。所以如果把哈姆雷特的布局给一个不是作家的人,他是不会产生哈姆雷特,甚至说不定连通顺都谈不上。 那么,要怎么样在布局四周建构起一个故事呢? ( 1 ) 你如果愿意,可以把布局建得非常复杂,顾到每个细节,以至于不必再做任何“建构”。事件一件接著一件发生,读者匆忙地由一个充满悬疑的场景转至另一场景。漫画书和默片时代的电影,是这种低阶的例子。一般认为,这类布局只 适用给孩童,他们不在乎没有逻辑,没有写实,毫无微妙细节地被催赶著。事实上,儿童对任何打搅布局的东西都是不耐烦的,因此几分钟爱意的描述,总是被评击为废话。当然这如果处理的好,也可以有像古墓奇兵( Raider of The Lost Ark )这种作品,我个人就非常喜爱,虽然里头许多部分荒诞无稽。 ( 2 ) 你如果愿意,可以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不要布局。事件之间不需要任何有机的连系。像伍迪 - 阿伦 ( Woody Allan ) 的电影 “无线电的日子”( Radio Days ),只是一连串小品。或者你可以讲一个故事,只为了创造一种气氛,挑起某种情绪,或点明人性的一种泉源。这也不是适合所有人的。虽然处理的好,对读者群中世故老练的人,是会令人满足的。不够世故的读者可能会抱怨故事不是故事,而问“到底有什么意义?”或“怎么回事?”没有布局的故事比较像随想的散文,或抽象画,或无调音乐 ( Atonal Music )。一般人认为是小说该有的东西被抛弃了。但是,如果处理的好 ( 天知道,有多难?) ,超脱了形式,给那些能跟随作者进入写作的罕有境界的人,会带来无比的满足。 ( 3 ) 对多数的中间读者 - 那些不是孩童,不是半文盲,可是又不是有教养的美学家 - 是那些有清楚的布局的故事,以各种不同不属布局的东西,成功地添加其中。我下面提几个例子。 ( 3a ) 你可用布局来引进幽默或讽刺。可读沃豪斯 ( P. G. Wodehouse ) 的书,或马克吐温的汤姆历险记,或查尔斯 - 狄更斯的尼克拉斯 - 尼克比 ( Nicholas Nickleby ). ( 3b ) 你可用布局来发展对故事中人物性格的透视。伟大的文学家,像荷马,沙士比亚,哥德,托尔斯泰,杜斯妥也夫斯基,都是个中能手。人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都要比简单的事件来得复杂和难以预料,所以能够成功地处理性格,通常是定义伟大作品的。 ( 3c ) 你可用布局来发展新观念。故事中的个别人物,可以宣扬不同的人生观,宇宙观,故事的斗争之一,可以是双方以说服或武力迫使对方接受己方的世界观。 要成功地达到这个目地,双方必须达各自的想法 ( 表面上向对方,其实是向读者表达 ) ,而读者必须被引导去赞成或反对某一方,这样能让他感觉到因某一方会胜利而造成悬疑。成功的作品,对立双方的立场不能是黑白分明,而是要有一定层度的模糊,这样读者无法简单地决定,而必须思考再三才能得到结论。我个人在这个形式上花了极大的工夫,因为这是我的事。 还有许多其他处理布局的方法,重要的是要记得,他们之间并不一定是彼此排斥的。例如,一部幽默小说可以充满了十分严肃的观念,也可以发展有趣的人物性格。 另一方面,作者可以有意地牺牲布局中的一些元素,而随心所欲地发挥。例如,我为了充分表达对立双方的观点,我没有认真地尝试去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不想把字里行间充满了幽默,因此许多人以我的“纸板人物”大作文章,并且以我为“喋喋不休”。但是这些指控,是来自那些不知道 ( 也许没有能力知道 ) 我到底想表达些什么的评论家。 不过我十分确定萨立文女士,当她说我是”最伟大的布局心灵“时,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十分相信她的意思是说,我的故事 ( 特别是我的小说 ) 有很错综复杂的布局,故事支撑相连,没有未解的细节,布局不妨碍我企图表达的观点,观点也不会遮掩了布局。 好!那么该怎么样才能作到? 我真希望能清楚地告诉你。但是就我所知,这要花无数的辛勤思考,而在思考和写作这两件我非得做的事之外,我没有时间做任何其他的事情。幸运的是,我的思考和写作速度都很快,毫无犹豫停滞,所以我可以完成许多作品。 这就把我带回这个访问的另外一个部分,那记者写到我的公寓时说,我的公寓里“充满的是对付著用的功能性家俱,只求舒服方便,不顾时尚。就像阿西莫夫的衣着,最近的一个演说场合上,他打了个牛仔领带,过大的夹克外套,一件条子衬衫,有著七十年代流行的那种大宽领。” 她完全正确,谈到时髦,我可真是一团糟。我不为此烦恼。要学会在生活和衣着上赶上时髦,得花上数不清的思考,教育,及做数不尽的决定,这都要花时间,我舍不得把这种时间从我写作的时间里减去。 你呢,宁愿要什么?阿西莫夫,多产的作家,还是,阿西莫夫,时髦的样板?我警告你,二者不可得兼。 (2) 隐喻 ( METAPHOR )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书迷读者的来信,他买了一本“拜占庭的代理人”( Agent of Byzantium ),作者是哈瑞 - 特妥斗夫 ( Harry Turtledove ) ,这是一套叫“爱萨克 - 阿西莫夫推荐”的系列书中的一本( 所以他写信给我 )。 来信人写道,书的封面是一个男士,他“穿着罗马战士的军服,左手拿著一个罗马式盾牌。”他也拿著“一个巨大,十分现代化,看来威力无匹的爆破枪。”和“一个电子扫描器件。” 他受到这种年代错置情境的诱惑,买了这本书,读了它,而且“很欣赏这本书。”但是在书中他找不到那一处有这么一个人,拿著这样的枪和扫描器,他觉得受骗了。 他受一幅不正确的封面画引诱,买了并且读了这本书,他写信来抱怨。 所以我想了想,我对艺术的知识是这么微不足道,我自然不敢说懂得什么。但是关于文字这职业,我可是无所不知 ( 五十年不间断的成功的历练,给我有说这话的权利 )。我将从这个角度来谈这个问题。 我看到这读者的抱怨是“字面派”对“隐喻派”提出的。“字面派”要求一件艺术品 ( 文字或图像 ),它表达的信息要得和表面呈现的一切完全相符。然而,“隐喻派”( Metaphor 源自希腊文,字义为“转换”的意思 ) 把一个信息转换成另外一相似的,比较容易让人想象,比较戏剧化,多一些诗意的信息。然而你得明白这当中有一个转换,如果你是个“再生的字面派 ( Born-again Literalist )",容我用这个名词,你可是没抓到重点。 让我们以圣经 ( Bible ) 为例,以色列人的子孙在沙漠中流浪,来到迦南地界。派出间谍去探看情况,他们的心直往下沉。他们看到一个强大民族,有高大的城墙,有无数精巧的战车,战技嫻熟的士兵,高超的工艺技术。他们回来报告:“我们看到的所有的人都有伟大的形像,那里我们看见巨人,,,在他们眼中就像在我们自己眼中,我们像小蚱蜢。” 对,他们伟大意指他们的工艺技术高超,他们是工艺技术的巨人,而以色列人相比之下是小蚱蜢。间谍觉得以色列人打败迦南人的机会,就像蚱蜢打败人一样微小。 这是个很有意义的隐喻。“巨人”,“蚱蜢”的隐喻有戏剧性,也把信息传到了。但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派,都隐约地以为迦南人身高两百尺,所以一般人比起来有如蚱蜢。 基本教义派们看到圣经只见到字义,而不见其他,但要强加在人们身上,这真是人类历史的一大悲剧之一。 或者让我们看看沙士比亚的悲剧“马克白 ( Macbeth ) ”。 马克白才杀死了邓肯,双手血腥,他自己也还为此而吓得发抖。马克白夫人看见他丈夫颓丧的样子,心里耽忧,便给他个现实的劝告:“快去,拿点水把那污秽的证据从手上洗清” 而马克白,他的一颗心已毫无主见,说:“用海神所有的海洋之水,能把这血从我手上洗清吗?不能!这手将让无数的海水血红,使绿转变为红。” 这是强有力的意像,你看到血腥的手浸人海中,无垠的海水因而变红,但是字面上这没有意义。几滴鲜血怎么可能把海水变红?就是世界上所有的人身上的鲜血全倾人海里,也不会让海水颜色有见得到的改变。马克白似乎是在放肆无忌地夸张 ( 过份的夸张,有时候会达到目的,但是多半变成荒诞无稽) 。 但这不是放肆无忌地夸张,这是隐喻。考虑到马克白才杀了一个人,这人曾经爱护他,给他无数的荣誉,所以他犯了的是忘恩负义的罪行。更甚于此,他谋杀的人是在他家作客,马克白违反了神圣,文明的待客习俗。最后,马克白谋杀的是他的国王,在沙士比亚时代,国王是被当成上帝在地上的代表。这三大罪,让马克白的灵魂充满无穷的罪恶感。 鲜血无法染红海水,但是血不是血,它在此暗喻罪恶感。海水转变成血红色的意象,给人一个狂暴的戏剧性概念,马克白的灵魂此刻担负著无穷的黑暗。如果你仅仅说:“啊!我的罪行是无穷的”,你是得不到这概念的。 字面派者,一意要算计血腥的手对海水的影响,他对所读将是一无所得。 再举个例子。诗人科乐瑞基 ( Coleridge ) 的作品“古老水手之歌 (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 )”,第三章的第十四首诗,有以下几行:“当角形月在东方地平线升起,下方的尖端之内有一颗明星。“ ”角形月“自然是新月,而在她的下方的尖端内是不可能有明星的。弯月是月亮最亮的部分,但其他部分虽然因太阳照不到而黑暗,但是月亮还是存在,在月亮下方的尖端内有颗明星,就是说星光得穿透几千里厚的月亮物质,这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者会嘲笑科乐瑞基的天真无知。 然而这是无知吗?这首诗开始的时候十分简单而自然,直到这古老的水手杀死了信天翁,一只可爱而无恶意的小鸟。这本也是个隐喻。毕竟人类有史以来也杀过可爱而无恶意的小鸟。然而在这里,这杀戮代表了人类冷漠无情,漠不关心的残忍,因此,这艘船和它的船员 ( 他们认可了老水手的行为 ) ,进入了一个奇异的世界,上帝离去,自然规律被止销,浑囤无序再度主宰。诗的气氛由此变得诡异而非人间,直到老水手不干心地,以涌现的爱心祝福海中所有的生命,一切才恢复正常。 我觉得科乐瑞基知道在月亮下方的尖端内不会有明星,只是用这来作为又一个例子,当人类的残忍剥夺了爱心,秩序,和上帝的存在时,世间将是如何浑囤无序。一个不能有明星的地方,闪亮著一颗明星,这比喻不正是恰如其分。 不里解这一点,就错过了整首诗的重点,只见到跳动的量尺和高明的韵律,当然这已经很多,但是远远不够的,字面派自己剥夺了艺术中最珍贵的部分。 如果我们用这种方法在视觉艺术上,你要一个画家把文章的一段描写准确无误表达出来,他就成了文字的奴隶。你压制了他的创造力,责难他思考和才能的独立性。愈有才华的艺术家,愈不会接受这样一件工作 ( 假设他不是非常须要钱用 )。 真正有才华的艺术家,画的不会是字面的意义,而是故事里的气氛。他努力地,基干他的艺术和才能的本质,照著作者的本意,把故事的意义进一步深化加强。 所以,1998年12 月中的那期,“阿西莫夫的”杂志封面,是我的故事“没有拉尼的圣诞节 ( Christmas Without Rodney ) ”的插画。画的不是故事里的任何事件,画上是一个男孩绷著一张脸,自我沉思的表情。更进一步,这幅画的支配色彩是红色,以我的想法这代表忿怒 ( 隐喻一个人生气时脸上泛起了红色) 。这表达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当他不能立刻得到他要的东西时的忿怒。男孩身后是一个机器人,一只手支在颈部,好像不知该怎么办,这傳达了故事中暗伏的一个线索。这画家,哥理 - 福利曼 ( Gary Freeman ) ,他画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给故事加上了一个视觉层面。这是他该做的,也是花钱请他做的事。 这再把我们带回"拜占庭的代理人"这本书的封面插画,很清楚,画家画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故事的本质。君士坦丁堡在背景里,可由艾亚 - 索非亚 ( Hagia Sophia ,六世纪罗马查士丁尼大帝所建) 大教堂精致的拱形圆顶认出,前景是一个士兵,有著罗马拜占庭式的装扮。到此看来是个历史小说。但是他又拿著一个现代文明的高科技武器,显然这是个历史小说布置在一个不同的现实场景。这正是这本书所处理对象,封面很清楚,传达了我们该知道的信息,也满足插画者自己的渴望,如果有关科技的细节没有在书中任何事件中交代,那是一点都不重要。 * * * 阿西莫夫(Asimov)談科學小說的寫作方法--(3) 主意(Idea) 阿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年生,1992年去世),和勞伯 - 海藍(Robert A Heinlein), 阿瑟 - 克拉克(Arthur C Clark)合稱科學小說界的三大巨人. 阿西莫夫一生著作等身,堪稱有史以來最多產的作家.他一生寫作,編輯超過五百本書.寫作的範圍遍及美國圖書分類法(杜威十進法)十大類中的九大類. 但是,他最著名的當然還是科學小說(Science Fiction). 這里介紹的是他自己收集的關於科學小說寫作的一些相關文章,希望喜歡寫作的朋友,可以對照自己的經驗. (3) 主意 ( IDEAS ) 有人有一次问艾萨克 - 牛顿 ( Isaac Newton ) ,他何以能解决别人认为是无法突破的问题,他回答:“不断地思考,思考,再思考。” 我不知道人们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样的。人们总有一种罗曼蒂克的幻想,以为有一种东西叫做“灵感”,天上的谬斯女神下来,用她的七弦琴在你头上一点,事情一蹴而成。就像一切罗曼蒂克的幻想一样,这只是幻想。 某些人也许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比别人有较多的点子。他们的想象力也许活泼些,能比较有效地把握住长远的后果。但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思考。靠得住的只有你能怎么样好好地思考,更甚至于是,你能坚持多久思考而不中断。我想,有极端聪颖的人,却产量很少,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对自己的思考的专注时间太短.有并非太聪颖的人,但是能专注在他的思考中,直到他得到些收获。 我有这些想法是因为最近有一个好朋友,也是一个科学小说的作家,他的作品我非常的敬佩,在谈话中,他很尴尬地提出一个问题:“你的好主意都是怎么来的?” 我看得出他的问题在那里。最近没有了新点子,他有些烦恼以为他失去了想新主意的能力,或者以为他跟本没这种能力,所以他找到了我。毕竟我是如此多产,我一定没有找不到新主意的烦恼,也许我说不定还有什么别人不知的方法,别人也可借镜。 但是我很诚挚地回答:“我怎么得到我的主意?思考,思考,不断地思考直到我几乎想要从窗口跳出去。” “你也一样?”他说,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当然。”我说,“如果你有麻烦,只表示你和我一类,毕竟,要是那么容易得到新主意的话,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当作家了。” 这以后,我对这个问题严肃地思考了许多。有没有办法能找出我自己的一套系统方法?是不是真有这样的系统方法,还是只是随机的思考。 我回想我在写我最近的一本小说,“内美西斯 ( NEMESIS ) ”时发生在我脑中的过程。双日书店在1989年12月出版这本书。我想描述我写这本书前的思考过程,可能对其他作者,或是读者能有点启发。 这始于我的双日书店编辑,珍尼佛 - 布雷耳 ( Jennifer Brehl ) 对我说:“艾萨克,我希望你的下一部小说不是系列书的一部分,我不要它是基地小说,或是机器人小说,或是帝国小说。写一部完全独立的小说。” 于是我开始思考,简略地说,就是这么开始的。( 我把其中一些歧途,死胡同,胡思乱想以及想描出一个路子等等,都略过不提了 )。 基地,机器人和帝国小说系列,是互相关联的,背景是假设以超光速星际旅行是完全建立了。我过去的独立小说中,“永恒的终结 ( The End of Eternity ) ”是关于时光旅行的,“上帝他们自己 ( Gods Themselves ) ”是关于不同宇宙间的交通,“难以置信的航行 II ( Fantastic Voyage I I ) ”是关于微型化的。没有一部是关于星际旅行的。 那好,就让我来写一部探讨全新背景的小说。让它处理如何建立星际旅行,第一次星际之旅。立刻我想象一个完全殖民的太阳系,地球正在逐渐衰亡,大批的空间殖民地在月球和小行星轨道上运行。我想象殖民地和地球的关系是敌对的。 这就让我对发展空间旅行的推动力找到了一个理由。科技的进展当然可以是纯粹是为了科技 ( 就像说人爬山是因为山在那儿) ,但是如果有一个不那么清高的理由的话,会有点帮助的。殖民地可能想离开太阳系,另建立一个新社会,借过去的经验,避免人类过去犯的错误。 好!他们要往那儿去呢?如果是基地系列小说的话,他们有星际飞行的能力,他们可以随便上那儿去,但是这自由度太大了。这带来了太多的可能性,而没有足够的难度。如果人类刚刚开始发展星际飞行技术,殖民地想逃离太阳系时,会发现最初他们可以达到的距离是十分有限的。 他们要去那儿呢,合理的地方是半人马座的阿儿发 ( Alpha Centauri ) ,距离太阳系最近的星系。但是这太合理了,真无趣。那么,如果有另一个星系,比人马座只有一半的距离,那就更容易到达。 但是为什么我们看不见这个星呢?它是个红矮星,非常暗淡。而且在它和我们之间还挡了一层星际尘埃,使它更加暗淡,因此没有人注意到它。 就在这时,我记得几年前,有人忆想,太阳可能有一个远方的红矮伴星,每个周期当它穿过慧星云时,会带走几颗慧星,抛向太阳系中心,有时会撞上地球,造成地球上周期性的生物灭种,这颗星的名字就叫“内美西斯“。 这个忆想似乎已经被遗忘,但是我把它拿来用。我小说的人物要去这个邻近的红矮星,我叫它作“内美西斯”,然后以它为我的书名。当然,在红矮星的是不可能有适合人类居住的行星的,但是我要一个。如果殖民地可以单纯地围绕红矮星运行,我的灵活性就大增。要这样,我就得想出一些条件,让适合人类居住的行星得以存在。为此我创造了一颗气体巨型行星,让它有一个和地球大小相同的卫星,而这个卫星是适合人类居住的。 接下来,我须要一个难题。最简单的是当内美西斯绕行太阳,必然要通过慧星云。我拒绝了这个题材,因为它在媒体上已经谈论了太多。我要一个人们不太预料的到的难题。所以我决定,内美西斯是个独立的星体,刚好运行在一个和太阳系几乎相交的轨道,可能会造成危险的万有引力效应。 这是个好难题,但是我须要有一个可信的解决难题的。这花了我不少时间,不过我终于想到了一个。( 抱歉,我不能告诉你是什么,对这,你得自己去读这本书。) 接著我须要的是一个好的人物,作为穿插全书的脊椎骨,所有的事件围绕著这个人展开。我选择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让她有些特殊的性格,而引人兴趣。 然后,我须要一个地点来开始我的故事。我由我的主角开始,让她做或说些什么事来展开事件的联锁反应贯串全书。我做了选择,然后不再等了,坐下来开始动笔。 但是你也许会说,我的小说还没影子。我有的只是一个社会架构,一个难题,一个解决方案,一个人物和一个起头。我什么时候才编造那些添满我那错综复杂的布局的细节呢 ( 内美西斯是很复杂的 )? 我不瞒你说,我是一路走一路编造的,但不是毫无思考的。当我塑造了第一景,我发现在我完成了它时,第二景就已经在胸,在它完成后,我就有了下一景,如此直到第九十五景结束全书。 要这么作,我得,随时地在较小并细节的尺度上不停地思考( 这大约花了我九个月的时间 )。代价是牺牲无数的睡眠,和无数对我四周人和物的留心 ( 包括偶尔投给我心爱的妻子简内一個空洞的眼神,每当我陷入瞬间的沉思,她总能看出我那“有点不对劲”的警讯。) 但是,可不可能在我进行了全书三分之二时,发现我在前头某处转错了一个弯,现在走进了死胡同?当然可能,但是这还从来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也不认为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创造的新场景,一定是基于我已经完成的,决不考虑任何代替方案。我没有时间从头再起。 不过,我并不想把这程序说得比实际上容易。你得考虑因素,首先我先天上对这类事就特别能干,而我从事写作已经超过半个世纪,经验也得算在内。 总而言之,以上是最接近我能解释的了的:我的主意来自何处。 4) 悬疑 ( SUSPENSE ) 我一再说,我完全只靠直觉来写作,我做的事毫无任何目的性。所以我常有点困惑,有人在分析我的作品后,在其中找到了各种微妙的细节,而我一点都不记得我曾经放进去。我只好假设它们是存在的,要不然评论家不会找到它们。 虽然这么说,对于最近有关科学小说的讨论,我不得不发出我前所未有的困惑 ( 何人何地已经不记得了,当我见到我将告诉你的以下这段话时,我立刻发出我的脑怒 ) 。让我脑怒的是这评论家说我的文体笨拙,我的对话矫柔造作,我的人物没有性格,但毫无疑问的是我的书是“让人放不下手 ( Page - turners )”。事实上,他说我是科学小说作家中最可靠的“让人放不下手”作品的作者。 在我把那东西丢到垃圾堆,并且咒骂了一番之后,我才开始思考我才读到的东西。这个评论家说的几乎毫无道理。当然,他可能有点不正常,不过为了讨论起见,假设他是正常的。我完全没有文采,没有对话,人物没有性格,我的书又怎么能成为“让人放不下手”的作品呢?为什么还有读者,当没有任何引导他的东西时,他还要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 读下去 )? 是什么东西,让一个读者不愿停下一直读一本书呢?最显见的理由是“悬疑”,拉丁字源的意思是“被悬挂著 ( Suspend )”,读者处在一个痛苦的状态,他不能确定下一步什么事会发生,他极渴望要知道。 是的,“悬疑”并不是一部文学作品必须要有的。没人读沙士比亚的小夜曲是为了要有“悬疑”的经验。读沃豪斯的书也不是为了“悬疑”。你知道博替 - 吴斯特 ( 沃豪斯书中的人物 ) 一定可以从他自找的那种荒唐处境里解脱,你其实也不关心,你要的只是开心的一笑。 但是大部分的作品,尤其是那种比较不受褒扬的文学作品,是靠悬疑来带动的。最简单的一种悬疑是,把你的主角置于永不间断的险地,让他看起来决对无法逃脱,然后让他脱逃,而进入另一个更糟的境地,如此这般,一直进行下去直到不得不终止,最后让他胜利而出。 你在慢画书闪电 - 高登 ( Flash Gordon ) 中可以看到最纯粹简单的这种形态。年复一年,闪电由一个危机跳到另一个危机,甚至连抹把额头汗水的机会都没有 ( 更别说是洗个澡,上个厕所了 )。 或者看,像“宝林的危险”那种连续剧,它的危险一直延续了十五集,每一集的结尾都是吊在悬崖上( 这么说是因为让主角挂在一个悬崖边,或者其他类似的险境,直到一个星期以后,让孩童观众享受一个星期美味的苦恼,待下一集时解决困境)。 这类的悬疑是极度简单的。闪电或宝林能否生存,只和闪电或宝林有关,任何其他的事都和他们的生存无关。 我们进一步来看,在犯罪小说中,成功或失败可能得靠法制能否顺利地运行。在间谍小说里,成功或失败可能得靠一个国家能否生存,在科学小说里,成功或失败可能得靠地球本身的生存,甚至宇宙的生存。 我们来看杰克 - 威廉生 ( Jack Williamson ) 的小说“太空军团 ( Legion of Space ),我十几岁读它的时候,和早十年前看电影时一样激动。我们发现那无止休的危险正要毁灭我们心爱的英雄,同样的危险也要把地球和他们一起毁灭。这就给予故事更多的意义和张力。 再往前进一步,我们碰到由于善和恶的伟大斗争,几乎是抽象的,所引起的永无休止的危险的故事。毫无疑问的,投耳金 ( J R R Tolkien ) 的“魔戒 ( Lord of the Ring )”是最好的例子。书中的善,结晶在英勇而受尽折磨的小佛罗多 ( Frodo ) 身上,他必须打败那几乎是全能的撒旦形像的绍容 ( Sauron )。 没错,悬疑并不是让一部作品有力非要有的要素。在许多情况下,你只要读一部就行了。看了一部宝林的危险,就不用再看其他的了,因为你已经知道她如何克服她的危险。这就没有悬疑了,没了悬疑,剩下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然而有时充满了悬疑的部分已经过去,你依旧不停地往下读。我想可能一个读者,头一次读 ( 或观剧 ) 哈姆雷特时,最能使他入迷的是哈姆雷特能否击败他那邪恶的伯父。然而我已经读过,也看过无数次哈姆雷特,几乎知道剧本中的每一句话,而我仍然每次都能享受它,因为光是语言本身的优美就足够了,而其布局纹理的深厚,使制作人永远有用不完的新的制作角度。 同理,我也读过魔戒五遍,而每一次都能享受它,因为把悬疑去掉之后,反而更能欣赏它的文笔和结构。 现在来谈我自己的作品,但是只有当读者你了解,任何我写的东西都不是有特别目的,都是直觉下产生的,我自己也是在完成之后才了解它。这样我才能和你讨论我的作品。 显然地,我是想超越过于简单化了的光明与邪恶之间的平衡。我不想让读者同书中的英雄一起冒险,总是肯定能打败卑鄙的恶棍,解救了国家,社会,地球或宇宙。 我要造成一个情况,让读者无法知道何方是光明,何方是邪恶,或者让他以为也许双方都各有光明和邪恶的成分。我让难题和危险在这情况下都不十分清楚确定。而解决难题的方法可能并不是真正的一劳永逸之法,可能长远上使事情变得更糟。 简而言之,我要写一个幻想的历史,其中没有真正的终结,没有真正的“他们此后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事,而是任何难题解决了之后,另一个难题接著产生。 关于这一点,我牺牲了其他的一切。除了必要的描述外,我不作纵容自己做任何其他的事,所以我总是在一个光杆的舞台上工作。我强迫让对话只是问题进行,和朝向解决问题的一个指标。我不在为了行动而行动,或性格的描写,或诗意的叙述上浪费时间。我把每一个事件尽可能地表达得直接而清楚,读者因此可以专注在我逐步引入的模糊情节( 因而为此而疯狂 )。 (所以你看,那些批评家,抱怨我的书喋喋不休,没有或只有级少的动作,其实完全没有抓到重点。) 我总是尽可能提出几个人物,每人有一个不同的世界观,每人尽可能可信地辩护他的观点,每人都认为他做的是最合理的事,是为了全体人类的利益,对于问题在那里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甚至有时候连有没有问题都无法同意。故事结束时,即使英雄主角自己也不满意他自己的做法。 在我的故事和小说中,我一点一滴地把这些建立,在基地系列里达到了极致。 基地系列里是有简单型态的悬疑,一号基地那样的小型世界,能否在四周强国环视之下自保?如果能够,是如何达成的?他能否底御住帝国,有感情控制力的突变人,以及二号基地的猛烈攻击? 但是这并不是主要的悬疑,一号基地该不该存活?该不该有二号基地?二号基地是否只是一号基地悲惨的重复?商人或市长对一号基地方向的看法是否正确? 后来的两卷中,主角哥兰 - 崔维之( Golan Trevize ),以前一卷来完成一个痛苦的决定,而以下一卷来折磨自己到底决定是否正确。简单地说,我尝试引进所有历史的不确定性,而避免幻想世界里那种不真实的确定性。 看起来,这是成功的,我的小说“让人放不下手”。 但是我还有话要说,我留在下一期杂志的社论里再谈。 (5) 连载 ( SERIALS ) 作家在什么情况下就不成为作家? 当有人要他写他的能力以外的东西的时候。 写作不是简单的一元性的事情。一个写科学方面作品的作家,或写通俗历史的作家,在小说创作上可能是完全不可救药,反之亦然。 即使像我这样对创作小说和非小说都能适应的作家,在这两种文学创作方面都有广泛而繁多的作品,也称不上是全能作家。我不能也不会写戏剧创作,不管是剧场,电影或电视,我没这个天赋。 事实上你会惊讶,天才竟是如此地经不起分割。小说的功能,利弊随著所处理的对象而不同,每个作家总是对某一种小说特别专长,我能写科学小说和悬秘小说 ( Science fiction and Mysteries ) ,但是我是发疯了,如果我试著要写“主流”小说或“新潮”科学小说。 你也许不信,事实是连篇幅长短都很重要。你也许以为一个作家写一篇小说可以是任何长度,要是很快就结束,就是短篇故事,要是拖了很长,就是长篇小说,如果长度适中,就是中篇小说 ( Novella ) 。 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长短不是主要的区别。长篇小说不是一个很长的短篇故事,短篇故事不是简化了的长篇小说。他们是两种不同的写作类型。 长篇小说有足够的篇幅来慢慢开展布局,在布局中再开展布局,详细地交代背景,描写,发展人物性格,添加趣味性等。 短篇故事必须单刀直入,没有旁骛干扰。每一个句子都要直接用于布局的展开。 长篇小说是一个面,短篇故事是一条线。 长篇小说如果太短,简化了应有的繁富布局,读者看来会觉得太吝啬,而不满意。短篇故事如果太长,让读者的注意力离开布局而四处漂动,就显得散漫无章而不能让人满意。 有些作家,对长篇小说那种宽阔挥洒如沐春风,受不了短篇故事的那种限制。有些作家,擅长以短篇故事直接了当地一举中的,会在长篇小说大厅的回音里迷失。当然有些作家是二者皆擅。 我们这样的杂志主要以刊登短篇故事为主。由于下面几个不同的理由,我们达成这个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1。短篇故事值得创作也值得阅读。它可以用长篇小说不能的方式,完成表达明确的观点 2。一组短篇故事,篇幅上和一个长篇小说相当,比一个长篇小说能提供更多不同类别,类别多是一件乐事。 3。擅长短篇故事的作家须要一个发表的媒介。 4。新进作家也须要一个发表的媒介。新进作家总被劝告应该先尝试创作短篇故事。即使他的真正专长是长篇,最初的训练还是最好在短篇故事,时间和精力的投资比较少。一打短篇故事花的时间和精力和一个长篇差不多,但是能提供更广的视野,来实验,以“发掘自我”。 当乔治,究耳,和我开办这个杂志时,我们很清楚这些理由。我们也有心要把它办成一个专为发表短篇故事的杂志。我们的决心现在也还不变。 然而僵硬固守是不容易的。而且在所有情况下都僵硬不变可能并不是最理想的。即使最完美的规则,有时候也须要稍稍弯曲一下。 举例来说,是什么力量把我们拉向长篇的呢? 首先,长篇小说有较多的名誉和金钱奖励 ( 先不管这是对还是错 )。所以一个作家如果能处理不同长度篇幅,他一般都倾向于长篇的创作。 自然,因为长篇小说要投入极大的时间和精力,有经验,经过试练的作家也最可能朝这个方向而去。一旦他们走了这个方向,一般都不愿放弃。事实上很难要求他们放下手中创作的长篇,来写一个短篇故事。 只要我们僵固地守著短篇故事的原则,我们就失去机会刊登这个领域里最好的作家的作品。新进作家,不管多值得,总是比较缺少经验,作品总是比较不够洗练。 总得来说,这对我们并不是问题。新作家,他们的新鲜观点和处理方式,弥补了由于缺乏经验而造成的文体笨拙。这种文体的毛病随著时间会自然地改善,这时候,新人才无可避免的会看始写长篇小说。 所以,偶尔我们会弯曲一下我们的原则。如果一篇特别杰出的作品来自一个成名的作家,篇幅十分长,可是我们又忍不住想用它。我们确曾经单期刊登过文长超过四万字的作品。 这有其优点,如果你喜爱这个故事,你可以深深地沉浸其中,回味那因为长篇幅才能做到的质量,非此你是得不到的。也有它的缺点,你要是不喜欢这故事,不读它,那你就只剩下半本杂志,觉得被骗了。 乔治负责判断它的风险,决定一个长篇故事会不会得到多数读者的认同,优点是不是远多于缺点。 但是长篇小说又怎么办呢?不理它? 多数的作家不反对在他的小说正式出版之前,让杂志发表一部分或全部。而多数杂志都欢迎把小说以分次的方式刊登。 考虑杂志的好处,假如连载的头一部分十分刺激,写得精采,抓住了读者。那就可以预料,会有很多读者在报摊旁等著下期杂志的出版。 杂志的发行人是不会反对这种事的,即使是究耳也不会反对。 然而这也有缺点。有些读者主观地就不喜欢长篇小说,其他的也许喜欢长篇小说,但是深深抱怨半途被打断,而被迫得等一个月才能续接上。也抱怨,因为可能会错过了几期。 我们深知这些缺点,也知道我们鼓励短篇故事的责任。所以我们寻求了一个折衷的办法。 这几年,杂志少而长篇作品多,不可能连载所有的作品。许多好的长篇因此在出版前,只让它的一部分先发表 - 那可以自成一个单元的部分。我们有意地把注意力放在这类作品上。 要找到一部小说,它的一部分可自成一个单元并不那么容易。事件的前因和后果,一定会给读者一个隐隐不完整的感觉。所以,有时候我们试著多刊登几个部分,每部分自成一个单元,至少接近成一个单元。这就几乎近于连载了。但是如果第二部可以独立来读,不必牵扯到第一部,那这就不是连载。依然,在这种情况下,乔治得以他的智慧来判断。 但是,每隔一段时间,我们总会被一本我们爱不释手的长篇小说所陷,迫切地希望刊登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没法一期登完,也不能适当的分成两个独立部分。 于是,别无他法,我们咬紧牙关,只有连载它。我们不喜欢这么做,我们也不想做,但是确也不能说永远不做。 我们不愿失去一部一流的作品,当别无他法时,我们只好请你原谅,再等一个月。 但不是永久。 (6) 我们领域的名称 ( THE NAME OF OUR FIELD ) 上期的社论里我谈到朱耳斯 - 纹 ( Jules Verne ) 的“非常之旅 ( Extrordianay Voyages ) ”,提及为这个杂志,及其他类似的杂志中发表的作品,在寻找适当的名称有多么困难。 杂志包含有“故事 ( Story )”,而故事只是历史 ( HiStory ),的短称,按一定秩序叙述一个事件的经过。叙述的可以是真实的事件,也可以是虚构编造的事件,但是我们已经习于把历史当成叙述真实事件,故事当成是虚构的事件。 “tale ( 故事 )”一般是用口讲的( 出自央格鲁 - 萨克孙),叙述体( Narrative ) 一般是用旁叙的 ( 出自拉丁)。不管故事或叙述体,都可以用在真实事件或编造的事件。叙述体比较少有人用,因为它字较长,让人觉得有点矫揉造作。 “ Fiction ( 小说 )” 这个字是专门用来指虚构事件的,源自拉丁文意为“发明”。 那么这个杂志包含的,简单地说就是小说( Fiction )。小说自然可以有多种多样,视其内容而定。如果内容处理的是爱情的题材,我们就有“爱情故事”或“爱情小说”。同样的,我们可以有“侦探小说”,“恐怖小说”,“神秘小说”,“告白小说”,“西部小说”,或“丛林小说”等等。这本杂志发表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是处理有关未来的科学进程,或由科学引出的技术。不是很自然我们该考虑用名字像“科学故事 ( Science Stories )”,“科学故事 ( Science Tales )”,或更精确地用“科学小说 ( Science Fiction ) ”这个名字呢? 然而,“科学小说 ( Science Fiction )”这个显而易见的名字,想起来的确是个后来者呢。 朱耳斯-文(Jules Verne,地心历险记等科学小说的作者-译者按)的“非常之旅”,在英国被称为“科学幻想”,而“科学幻想”这个名词在今天仍然有人在用。“幻想”一词出自希腊文,意为“想象”,所以这并不是完全不对,但是它意味著极少的限制。今天当我们说“幻想”,我们通常指那种不受科学定律束缚的故事,而“科学小说”则是有限制的。 另外一个在一九二零年代常用的名字是“科学罗曼史(Scientific Romance)”,罗曼史(Romance)一词最早是泛指所有以“罗曼斯文字(Romance language,(译者注:欧洲中世纪时一般人使用的夹杂方言和俚语的一种拉丁文)”写出的作品。因为它是欧洲的通俗语言,所以被用来泛指娱乐性的读物。麻烦的是,“罗曼史”一词已经被用来指“爱情小说”,“科学罗曼史”一词就格外显得不当。 “拟科学故事(Pseudo-science stories)”也有人使用,但是这个名称是一种侮辱。“Pseudo”一词源至希腊文,意为“假”。虽然说“科学小说”里用的那种把“科学推展”了的科学不是真正的科学,但它绝不是“假”科学。它们是“可能是真的科学”。 还有一个名字,“超科学故事(Super-science stories)”则显得太幼稚。 当一九二六年,休果-根史拜克(Hugo Gernsback)出版第一份专门刊载科学小说的杂志时,他给它取名为“惊骇故事(Amazing stories)”。 这个名字打响了。后来其它的杂志出版时,“惊骇”的同意词就不断出现。当年这个世界,在我都年轻的时光,我们有“惊吓故事(Astounding stories)”,“惊奇故事(Astonishing stories)”,“奇妙故事(Wonder stories)”,“奇异故事(Marvel stories)”,“骇人故事(Startling stories)”等布满在书摊上。 然而这些名字只表达了故事对读者产生的效果,而没有描述故事的本质,所以是不足够的。一个故事可以让人“惊骇”,“惊吓”,“惊奇”,它能让你觉得“奇妙”,“奇异”,但是它不必是科学小说,甚至它可以不必是小说。我们需要一个更恰当的名字。 根史拜克了解这点,他原先想到过要用“科学的小说(Scientific fiction)”一词。但是读起来太绕口,主要是因为“fic”这个音要重复,不容易读得快。何不把两个字联起来,去掉一个音节,于是就有了“Scienctifiction”这个字。 不过“Scientifiction”是一个丑陋的字,不易理解,就算理解了,也可能会吓跑了读者,会把“Scientific”等同为难解。为此,根史拜克只把这个词用在副题上,“惊骇故事:科学的小说杂志(Amazing Stories: the Magazine of Scientifiction)”。他引入了“stf”这个简称。简称和原字今天偶尔还有人使用。 当根史拜克被迫放弃“惊骇故事”杂志后,他又创办了一份打对台的杂志,“科学奇妙故事(Science wonder stories)”。在创刊的第一期中(1929年6月),他用了“科学小说(Science fiction)”一词,而它的缩写“S.F.”或“SF”变成十分流行。偶尔有人用联结号,写成“Science-fiction”,不过这种用法不常见。但是这个故事还没完呢。 我在上期本刊里说的,有些人认为“科学小说(Science fiction)”这个名称不公平地过分强调了故事里的“科学”。尤其自信一九六零年代以来,至少有一部分,逐渐由科学转移向社会,由机械转化为人物。它仍然处理有关科学及技术的改变,但是这些改变逐渐转向成为背景。 我记得好像是劳伯-海蓝(Robert Heinlein)最先建议我们应该改用“推测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有些人,像哈兰-艾理申(Harlan Ellison) ,现在就强力支持这个建议。但是,我觉得“推测”这个字有点太弱,它有四个音节,不容易说的很快,而且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是“推测小说”。一部历史罗曼史可以是“推测小说”,一个真实犯罪小说可以是推测的。“推测小说”不是我们这个领域的正确描述,我不认为它会成功。事实上我以为“推测小说”这个词,只是因为要去掉“科学”,然而又要保存“SF”这个缩写才引入的。 这就把我们引导到佛略斯特-艾可曼(Forrest J. Ackerman),这位我衷心喜爱的好人。他和我一样喜欢双关语和文字游戏,但是佛略却从来没有学会,有些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忍不住,创造了“Sci-fi”这个同意字,在字形和发音上和“hi-fi”这个著名的“high fidelity(立体音响)”的简称相似,给那些不读“科学小说”的人使用。主要是从事电影和电视的工作者在用这个词,这让它似乎有一些功能。 我们也可以说,“sci-fic”是垃圾产品,有时候被无知的人把它们和“SF”混为一谈。比如说,“星际之旅(Star Trek)”是“SF”,“恐龙大战莫斯拉(Godzilla meets Mothra)”是“sci-fi”。 (7) 提示 ( HINTS ) 每隔一段不長時間﹐我就會接到一封信﹐一個心急的年輕未來作家﹐要我給他一些有關寫作科學小說的提示。 我覺得來信者以為﹐職業作家們有什麼秘方緊守不肯傳授。既然我是這麼樣的一個好人﹐我就想﹐如果有人問我﹐我就給他和盤拖出。 天啊﹗完全沒這回事﹐絕無什麼秘方﹐沒有任何秘密的訣竅﹐沒有密藏的捷徑。 我很抱歉的告訴你﹐這全是靠恆久不斷的努力工作。你要是知道有那個例外的人﹐那沒錯﹐那的確是例外。 然而依我的看法﹐的確是有一些普遍的原則﹐是有點用處的﹐以下就是﹕ 1) 要成為一個成功的科學小說作家﹐你必需要有準備﹐就像任何其他的事情一樣。 首先﹐你要先學會使用你的工具﹐就像外科醫師得會用他的工具一樣。 任何作家的基本工具是英語這個語言。這就是說你得要多擴展你的字彙﹐多磨煉拼字和文法這些散文的工具。 關于字匯沒有人會有爭論。但是你也許認為拼字和文法只是裝飾。畢竟如果你寫了一個偉大美好的故事﹐編輯自然會很高興地為你修改拼字和文法。 錯了﹐他不會。 而且﹐讓我這匹身經百戰的老馬告訴你﹐如果你的拼字和文法很爛﹐你是寫不出偉大美好的故事的。一個不會用鋸子和釘錘的人﹐是做不出好傢俱的。 即使你在學校裡很用功﹐學了很多字彙﹐也能拼“scrilege”和“supersede”﹐也絕不說“between you and I”或“I ain't never done nothing”(譯者注﹕經常被一般人使用﹐但是有文法瑕紕)。這仍然不夠﹐還有那難以捉摸的英語文句構造﹐以及英語段落的藝術建構。還有那巧妙穿插的佈局﹐對話的處理﹐以及一千種其他的錯綜複雜的細節。 你如何學會這些呢﹖你是找關于如何寫作的書來讀﹖還是選讀寫作的課程﹖還是參加寫作的會議﹖我肯定所有這些﹐都有能帶給你啟示的價值﹐但是都不能真正教給你你真想知道的。 真正能教你的﹐是仔細閱讀英語文學大師的著作。這並不是說你就得花上數年的功夫﹐去讀那些讓你讀來昏昏欲睡的經典著作。好作家一般來說也是引人入迷的作家-----二者是一。依我的意見﹐英語文學作家中﹐能夠始終清楚正確的用字﹐最能靈活而藝術地組成句子和段落的是查耳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馬克- 吐溫(Mark Twain) 及 沃豪斯(P. G. Wodehouse)。 小心地閱讀他們和其他人的作品。他們是你的學堂。觀察他們的方法﹐找出他們如此作的原因。直到你自己親身理解﹐變成你的一部份﹐旁人解說給你聽是沒有用的﹐除此之外別無它途。 但是如果不管你怎麼努力﹐你總是沒法吸收這些教材。那麼﹐也許你天生不是作家的料子﹐這也沒什麼值得羞慚﹐你可以退而求其次﹐從事其它像外科醫生或是美國總統之類的職業。當然這些都不如作家好﹐不過也不是人人都能攀上最高峰的。 其次﹐作為科學小說作家的﹐光是能夠駕馭英語文字還是不夠的。你還得知道科學。也許你不想用這些科學在你的故事中﹐但是你還是得知道它﹐以便當你真用它時﹐不會誤用。 這不是說你得成為一個職業科學家﹐或在大學裡得主修科學。你甚至用不著上大學。但是﹐這是說如果你的本行在科學方面較弱﹐你得願意自修學習科學。 不是不可能。嚴密科學小說的著名作家之一﹐福列-潑(F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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