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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探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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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探视制度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鄂卫办发〔2009〕63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甲型 H1N1 流感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甲型 H1N1 流感防控的监督检 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 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甲型 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 制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湖北 省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
严格探视制度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鄂卫办发〔2009〕63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甲型 H1N1 流感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甲型 H1N1 流感防控的监督检 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 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甲型 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 制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湖北 省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 湖北省甲型 H1N1 流感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甲型 H1N1 流感是一种新的甲型 H1N1 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 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飞沫和接触传播。目前, 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已在全球较大范围内传播,世界卫生组织已将 流感大流行预警级别提至 5级。我国已将甲型 H1N1流感纳入《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为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甲型 H1N1 流感防控的卫生监督 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和甲型 H1N1 流感流行特点,特制定本 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管理办法》 3、《消毒管理办法》 4、《消毒技术》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7、《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8、《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9、《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3— 1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试行)》 1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条例》 12、《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1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1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15、《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16、《甲型 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二、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一)组织机构及制度 1、是否建立甲型 H1N1流感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查文件); 2、是否制订甲型 H1N1流感救治应急预案(查预案); 3、是否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查文件和记录); 4、是否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宣传和演练(查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有无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其部门组成及人员名单(查文件); 2、有无疫情报告工作流程、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查文件); 3、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簿登记项目是否齐全,登记内容 是否完整。县级以上的医院查门诊日志与挂号量的吻合情况,县级 以下可查挂号量或处方笺与门诊日志的吻合情况,查有无漏登情况; 4、随机抽查门诊内、儿、妇、皮肤等科室传染病登记薄和传染 病、肠道、肝炎专科传染病登记薄,或随机抽查住院部一定数量内、 —4— 儿、传、妇等科室传染病登记薄,核查是否与疫情管理报告部门传 染病报告登记卡、登记薄和网络直报系统相符; 5、县级以上单位是否实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是否有直报专 用电脑,能 24小时上网; 6、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 病中的甲型 H1N1流感、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 明原因疾病暴发时,是否于 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否于 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2小时内 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8、应急监测期间,监测县(市、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是否对 前来就诊的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逐级上报至当地和省级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 (三)预检分诊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传染病 预检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 分诊点。医院不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 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备有相应的基本用品:一次性口罩、75%酒精、体温表、病 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外环境消毒液、医疗废物收集袋等; —5— 4、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医务人员应熟悉预检分诊工作流程,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 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 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门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实行 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 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以保证 24小时应诊; 7、非定点医院若发现需要排查的疑似病例,应先将病人收治在 隔离留观室,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并将病 历资料随同病人转到相应定点医院。 (四)发热门诊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 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其他医疗机构 设立发热诊室。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发热门诊监督检查内容: ⑴发热门诊: ①应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 开,标识明显; ②有备用诊室; ③设隔离卫生间; ④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内完成; —6— ⑤设立较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 ⑥设置隔离留观室; ⑦医护人员应达到一级防护标准,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 ⑵隔离留观室: ①独立设区,远离其他门诊、急诊,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 标识明显; ②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 ③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④患者病情允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⑶建立接诊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⑷建立终未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 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 处理等,最后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⑸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 24小时值班制。 2、其他医疗机构发热诊室监督检查内容: ⑴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医院可安装动态空气消毒器; ⑵所有诊查器械应一人一消毒,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一 次性压舌板; ⑶有流动性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和手消毒剂; ⑷有加盖的非接触式废弃物收集桶; ⑸配备一级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 —7— (五)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监督检查内容: 1、隔离病区监督检查内容: ⑴病区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⑵病区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 叉;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 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⑶三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 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 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⑷分别设立医务和患者专用通道。医务人员办公室与隔离病房 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⑸隔离病房应设专用的卫生间、洗手池。房内放置免触式医疗 废物容器及利器盒。医疗设备、器械(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 等)实行专人专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设 置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尽量减少进入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数量; ⑹收治重症患者的重症监护病房或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 应当设在隔离区; ⑺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即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 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实 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采用三级防护,即除二级防护外, 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⑻患者戴外科口罩,仅限于病房内活动,尽量减少患者携带个 —8— 人物品,餐具、杯子等日常用品应置物患者伸手可及之处; ⑼隔离病房的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隔离病房门口放置速干手 消毒剂,并放置有盖容器,收集需要消毒的物品并设专用工作车或 者工作台,放置个人防护用品; ⑽疑似患者单间隔离。确诊患者可多人置于同一病房,床间距 >1米; ⑾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 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负压病房监督检查内容: 已经建立负压病房可以采取房间隔离,具体要求包括: ⑴整个病区空气的流向应符合办公区→走廊→缓冲间→隔离病 房要求,保证病区通风良好; ⑵将隔离病房视为污染区,隔离病房外的走廊与病房之间设立 缓冲间,防护用品置于缓冲间内; ⑶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前,在缓冲间更换防护用品,离开隔 离病房时,在缓冲间更换防护用品并进行手的卫生处理; ⑷隔离病房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出入; ⑸患者的一切诊疗护理工作和患者的生活活动均在病室内完成。 (六)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1、个人防护用品:隔离防护服、N95口罩、防护眼镜、手套等 (查购物凭证或查储备实物); 2、甲型 H1N1流感病人转运车(查备用车辆); —9— 3、空气消毒器械、手消毒液、外环境消毒液、喷雾器等(查药 械仓库); 消毒液(器械)查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 消毒液(器械)有效期(使用寿命)。 (七)防护等级 1、一级防护 ⑴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⑵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 ⑶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 等)揉搓 1~3分钟。 2、二级防护 ⑴适用于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 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 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⑵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每 4小时 更换 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 作帽; ⑶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 等)揉搓 1~3分钟; ⑷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戴防护眼镜; —10— ⑸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护。 3、三级防护 ⑴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的医务人员; ⑵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注:防护用品要求 防护服:符合 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可为联体或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应 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性效率和无皮肤 刺激性。 防护口罩:符合 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口罩可分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 对皮肤无刺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 85L/min情况下,吸气阻力 不得超过 35mmH2O,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 95%。也可选 用符合 N95或 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 (八)医疗废物 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执行情况 ⑴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责任制主要指单位第一 责任人、部门责任人、有关环节工作的专职责任人对医疗废物管理 或处置的责任规定)(查文件); ⑵是否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查文件); ⑶是否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处置、 —11— 交接登记等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 扩散等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查文件); ⑷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 和管理人员,是否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 理等知识的培训(查记录)。 2、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 ⑴是否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点; ⑵设置的分类收集点是否相对独立; ⑶设置的收集地点是否标明收集医疗废物类别的文字说明或示 意图; ⑷是否全部使用专用包装袋(盒)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有医疗 废物警示标识; ⑸专用包装物(容器)是否有中文标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⑹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是否有混合收集的情况; ⑺部门内的地面上是否有丢弃的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登记 医疗废物登记表格项目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缺项(来源、种 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4、医疗废物运送 ⑴是否将医疗废物包装物载于周转箱(桶)或封闭容器中转运; ⑵运送医疗废物容器或工具上是否印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或文 —12— 字说明; ⑶运送医疗废物的时间和路线是否有具体规定,运送线路是否 符合要求(查书面资料); ⑷在运送过程中是否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是否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⑸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是否在指定的地点消毒和清洁 (查书面记录);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 ⑴暂存设施设备 ①是否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或设备; ②暂存设施设备是否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 生活垃圾存入场所(区); ③是否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上锁、可开启的窗安装铁栅栏、无 洞穴、无半墙等; ④是否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措施(不能缝隙较大,不能与 直通外界、可开启窗装窗纱等); ⑤是否易清洁和消毒(墙面、地面应光滑平整,不能缝隙多、 线路暴路多); ⑥是否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⑵暂存场地 ①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时,暂时贮存设施的门 是否上锁; —13— ②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时是否按类别堆放; ③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是否有破损; ④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包装是否系上标签(标签应注明医疗废 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⑤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是否使用专用包装袋包装; ⑥暂时贮存设施内是否有苍蝇、蟑螂和鼠粪等; ⑦暂时贮存设施地面、墙面和有关设备是否有污垢; ⑧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是否超过 2天; ⑨暂时贮存的病理性医疗废物是否采取低温贮存或防腐措施。 6、医疗废物处置 ⑴是否将暂存的全部医疗废物交接给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内容是否漏缺,双方签收是否有漏缺; ⑶是否对暂存医疗废物实行登记制度,保存三年; ⑷对暂存医疗废物是否漏登或登记完整; ⑸作业人员在对医疗废物处置时,是否穿戴工作衣帽、靴、口 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⑹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 否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⑺在单位非医疗废物暂存地点或场所是否有堆放、倾倒医疗废 物现象; ⑻对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医疗废 物是否实施灭活处理; —14— ⑼在单位生活垃圾存入地点是否混入医疗废物; ⑽是否有自行买卖或转让医疗废物的现象; ⑾是否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泻 物,进行严格消毒。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是否排入医疗卫 生机构的污水处理系统; ⑿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要 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深埋或焚烧)。 7、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情况 ⑴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 员是否进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及健康 监护和预防接种资料)(查记录); ⑵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有应 急方案(查方案)。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 1、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 ⑴有关管理制度、预案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①实验室是否取得湖北省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 ②是否有来样登记和样品处理的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③是否有重要的实验设备检定维修制度及执行记录; ④是否有个人防护制度; ⑤是否有生物安全事件(隐患)报告制度; (注:应分危害程度报告至科室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 —15— ⑥是否有涉及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⑦是否建立医护技人员(主要是实验室人员、感染性疾病科人 员、ICU人员、急诊科人员及预检分诊人员),医疗废物包装转运、 消毁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制度。 培训内容应为甲型 H1N1 流感防控知识及生物安全知识的培 训。(查制度、签到册及课件)。 ⑵防护用品及消毒药械的使用及储备的检查 ①实验人员手套、口罩、防护服、实验用鞋、帽子、护目镜的 储备情况及能否熟练规范使用。 ②消毒药品的使用与配制记载,紫外线灯、高压灭菌器等物品 的使用维修记录是否完整。 ⑶设备与环境的检查 ①是否为独立区域(有门及墙与外部相隔); 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门、窗及墙体是否六面光滑。门窗缝隙 以爬不进啮齿动物及昆虫为原则; ③出口处是否有流水洗手装置; ④实验室入口处是否醒目张贴生物危害标识。标识上除图案外, 还应注明该区域生物安全的负责人姓名及 24小时通讯方式; ⑤中央空调系统供风冷(暖)的实验室,外排气体是否加装过 滤净化设施。 ⑷废弃物的检查 ①实验废弃物应是否采用专用包装袋和容器,并有明显的警示 —16— 标识和说明; ②废弃物的消毒及转运记载(查 4月份至今的记录)是完整。 2、疾病控制机构的生物安全 ⑴有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如生物安全委员会。 ⑵有无生物安全手册,操作程序及实施文件。 ⑶有无专人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 ⑷实验室人员的健康档案是否完整(尤其是卫生部网络实验室 人员)。 ⑸实验室重要的环境条件、主要设备工作状态的记录是否完整。 ⑹菌毒种(阳性血清)是否执行双人双锁管理。 ⑺菌毒种(阳性血清)的院外运送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查送样人员姓名、驾驶员姓名、出发地点及时间、中途停驶情 况记载,到达地点及时间、收样人签收记载情况; ⑻样品转运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记录。 主题词:甲型 H1N1流感 卫生监督 工作指南 通知 抄 送:卫生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甲型 H1N1流感防控办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 5月 31日印发 共印 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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