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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2021-08-12 4页 doc 71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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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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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签约服务补偿与激励机制,现制定《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评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效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绩效。一、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以首诊性、连续性、可及性、综合性、协调性为特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签约服务补偿与激励机制,现制定《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评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效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绩效。一、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以首诊性、连续性、可及性、综合性、协调性为特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构建分级诊疗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二)指导性原则:在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基础上,依据不同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差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本地化评价。强调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一个,做实一个。(三)实践性原则:今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价将综合应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经费拨付、考核评价、激励分配等方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并在实践应用中不断调整,逐渐完善。(四)过程-结果原则: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价既关注签约服务提供的过程,同时关注签约后产生的结果。二、评价应用评价可应用于以下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用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实施。第二个层面是用于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第三个层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各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评价,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将评价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用分配的绩效挂钩。三、指标体系与运用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分为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效果等4个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参考指标两类。核心指标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参考指标是拓展性指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和机构可酌情使用。在广东省范围内,由于各地信息化的程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不均衡,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指标,也可扩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本地化评价方案,并根据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二)各单项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2。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机构/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年签约服务费×签约人口数量×绩效系数×签约对象人口结构调整系数其中:1.年签约服务费指按各地在服务包基础上制定的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2.签约人口数量指机构/团队签约人口数。3.绩效系数,按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得分80分及以上者,绩效系数为1;80分以下,按实际比例计算,即绩效系数=评价得分/80。4.签约对象人口结构调整系数:(1)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时:调整系数=(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机构签约人口数量)/(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人口数量)以慢性病患者为例:某地区某机构,机构签约总人数为500,其中3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区所有机构平均签约总人数是4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260人,则该机构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300/500)/(260/420)==。(2)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团队评价时:调整系数=(团队签约目标人数/团队签约总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目标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总人数)以慢性病患者为例: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总人数为200,其中1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机构平均团队签约总人数是2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160人,则该团队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100/200)/(160/22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工作量转化表见附件5。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团队评价个人时参考使用。附件:1.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指标计算公式3.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调查表(参考)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工作量转化表附件1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各市结合进展选取使用)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含义数据来源备注信息化相关要求签约数量指标1.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量占该区域重点人群总人数的比重。机构统计数据。核心指标签约人群需要区分是否重点人群2.全人群签约率签约人数占该区域总人数的比重。机构统计数据。参考指标有效签约指标3.签约协议完整率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代签无效)。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核心指标信息系统是否管理签约协议,包括是否签字4.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的5%),进行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抽查内容见附件.共设3个问,抽中对象答对2题及以上即算知晓,记为1人。核心指标有效履约指标5.签约居民定点机构就诊率签约患者在签约机构就诊的人次数占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信息系统统计数据。参考指标是否标识能判断该患者有过到其它机构就诊6.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电子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无缺项漏项。每个机构/团队抽取10份电子健康档案,按要求判断合格份数。核心指标对签约居居的电子健康档案是否严格管理7.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健康干预: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对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告知或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档案,按要求查看个人健康管理方案/评估报告,并判断合格份数。核心指标1、健康评估是否做有标识。2、健康生活方式是否指导3、慢病患者是否纳入管理4、系统是否标注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8.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家庭医生应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居民预约就诊,以重点保健人群为主要预约对象;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等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查看机构报表,预约就诊登记表。核心指标系统提供预约功能,预约手段,包括系统预约登记,第三方软件登记9.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签约居民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前来就诊。根据机构的门诊记录核查。核心指标对预约就诊是否准时进行标注10.签约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到签约医生就诊的比例。机构统计数据。核心指标签约居民到非签约医生处就诊进行管理11.签约居民复诊率签约慢性病患者到机构年度就诊2次及以上(含签约当次就诊)。机构统计数据。核心指标签约居民是否进行复诊12.转诊机制建设情况制定转诊服务规范,明确转诊服务路径,为患者提供综合(专科)医院转诊服务。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否则视为无。核心指标1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在得到下转信息后一周内进行回访的比例。机构统计数据。核心指标系统提供查询下转签约居民查询或登记,同时增加提示功能,一周内进行回访14.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对转诊至综合(专科)医院的签约患者,追踪服务情况,有条件可跟随上级医师查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并记录。机构统计数据。参考指标系统提供上转追踪服务功能效果指标15.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签约服务后,签约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观察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如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情况。核心指标系统提供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变驱势图16.签约居民满意率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核心指标提供满意度调查功能17.医疗费用增长率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占上年度相应收入的比例。机构统计数据。核心指标是否标识能判断该患者有过到其它机构就诊附件2指标计算公式(一)核心指标1.重点人群签约率计算公式: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2.签约协议完整率计算公式: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协议完整份数/抽查份数*100%3.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签约居民知晓人数/抽查签约居民的总人数*100%4.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5.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报告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6.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7.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到诊人次数/预约门诊总人次数*100%8.签约医生就诊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次数/同时期签约居民总就诊次数*100%,因该指标很难统计,可考虑替换为:签约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数/签约居民总人数*100%9.签约居民复诊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复诊率=签约人群复诊2次及以上人数/签约居民总数*100%10.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下转回访的签约居民/下转的签约居民总数*100%。11.签约居民满意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满意率=抽查的居民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12.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医疗费用增长率计算公式: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上年度相应收入*100%(二)参考指标1.全人群签约率计算公式:全人群签约率=签约人数/区域总人数*100%2.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签约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100%3.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计算公式: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签约居民上转追踪例数/签约居民上转总例数*100%。附件3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维度指标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考评得分签约数量(15分)重点人群签约率15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参考目标值:30%及以上,计15分实际得分=15*重点人群签约率/30%机构统计数据。有效签约(12分)签约协议完整率3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协议完整份数/抽查份数*100%参考目标值:100%,计3分,实际得分=5*签约协议完整率/100%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9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居民知晓人数/抽查居民的总人数*100%参考目标值:50%及以上,计9分,实际得分=12*实际知晓率/80%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5%),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详见附件1)。有效履约(48分)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5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合格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抽查总数*100%参考目标值:100%,计5分,90-99%,计4分,80-89%,计3分,70-79%,计2分,低于70%,该项不得分。抽取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份,判断合格份数。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10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资料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参考目标值:80%及以上,计为10实际得分=10*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80%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签约居民档案;判断合格份数。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7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参考目标值:30%及以上,计为7实际得分=7*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30%机构统计数据。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7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到诊人次数/预约门诊总人次数*100%参考目标值:50%及以上,计为7,40-49%,计5分,30-39%,计3分,20-29%,计1分,低于20%,该项不得分。根据机构的门诊记录查核。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就诊率7家庭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在家庭医生处就诊的人次数/签约居民在签约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100%参考目标值:30%及以上,计为7实际得分=7*签约医生就诊率/30%机构统计数据。签约居民复诊率6签约居民复诊率=签约人群复诊2次及以上人数/签约居民总数*100%参考目标值:50%及以上,计为6实际得分=6*签约居民复诊率/50%机构统计数据。转诊机制建设情况3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计3分,否则视为无,计0分。抽查机构资料。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下转回访的签约居民人数/下转的签约居民总数*100%参考目标值:50%及以上,计为3实际得分=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50%机构统计数据。效果(25分)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10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参考目标值:50%及以上,计为5,实际得分=5*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50%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判断健康改善情况。签约居民满意率10签约居民满意率=抽查的签约居民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参考目标值:80%及以上,计为10,满意度每下降5%,扣3分,扣完为止。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详见附件)。医疗费用增长率5医疗费用增长率=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上年度相应收入*100%参考目标值:10%及以下,计为10,实际得分=10*10%/医疗费用增长率。机构统计数据注:1.各指标的参考目标值是由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情况和计划目标自行确定。如协议完整率100%、签约居民知晓率80%等。2.各地市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确定有效签约服务的具体评价指标,起步阶段可在上述指标中选择4-6个作为评价指标,逐年扩展。附件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调查表(参考)机构/团队:抽查居民:电话:一、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答对2道及以上算知晓)1、请问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的家庭医生签约了吗A.签了B.没签C.不知道2、请问您知道您的签约医生吗(根据居民回答,核对协议书内容,判断居民是否回答正确)A.知道(回答正确)B.不知道(回答错误)3、您知道签约服务的内容吗(回答正确2个及以上内容即算知道)A.知道(回答2项及以上)B.不知道(回答少于或等于1项)二、居民满意度调查您对签约医生(团队)为您提供的服务满意吗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附件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工作量转化表(供机构评价个人工作量时参考使用)服务项目标准化工作量项目定义全科门诊诊疗1门诊形式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症,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长期随访、管理和干预。对就诊患者的病史询问、检查、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治疗处理、健康教育,书写完整门诊病史,将就诊结果准确录入患者健康档案。签约家庭户/人次对管辖的居(村)委中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宣传、解释、签约(协议书)服务。常规上门查床诊疗3常规上门查房诊疗、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调整治疗、转诊或撤床、健康教育,书写完整家床病史及病程记录。上门一般门诊2上门诊疗、病情评估、告知与沟通、治疗处理、转诊、健康教育,书写完整上门出诊病史。为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2通过健康体检等收集签约居民健康相关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健康评估,掌握居民健康状况与需求。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2根据健康评估结果,为签约居民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并进行合理分类根据健康管理方案,实施健康管理并跟踪效果1根据健康管理方案,定期对签约居民规范开展持续的健康管理,并对健康管理效果进行及时评估。电话/网络/微信咨询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接受签约居民关于医疗服务咨询、就医指导咨询,帮助其寻求恰当的医疗卫生服务。面对面咨询1接受签约居民关于医疗服务咨询、就医指导咨询,帮助其寻求恰当的医疗卫生服务。转诊1根据病情需要,协助签约居民开展转诊工作,详细病情描述,联系院内相应科室或综合(专科)医院并开出转诊单,包括转诊医院(科室、专家等),转诊前后有联系沟通记录。就医预约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接受签约居民的预约挂号。下转后电话回访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进行电话回访,随访记录规范完整。下转后上门回访2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进行上门回访,随访记录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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