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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

2023-07-12 7页 doc 25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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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急诊科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科应当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人员固定。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应当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科主任评估同意,报医务处核准后方可参加值班。 3、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4、急诊科(室)实行预检分诊,建立急诊-入院-手术“绿...
买卖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科应当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人员固定。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应当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科主任评估同意,报医务处核准后方可参加值班。 3、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4、急诊科(室)实行预检分诊,建立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患者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治或急会诊。 5、对危重不易搬动的患者,应当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由抢救医师护送至病房。对须立即进行手术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当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6、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7、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患者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房,患者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9、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先与有接诊能力的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急诊科护理人员工作制度 1.在护理部和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急诊患者的接诊、处置等工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护士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护士的职责。 3.仪表端庄,符合护士着装要求。 4.工作人员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热情接待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患者治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离开科室前要向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向其他在岗人员)说明去向。 6.在检查、治疗和处置前要告知患者治疗处置的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维护患者知情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7.急诊科的工作应由有一定临床和技术水平的护士担任急诊工作,尽量做到相对固定,轮换不应过勤;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顶班。 8.急诊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技能,随时做好抢救患者的准备工作。 9.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消毒。 10.对患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无菌操作原则,掌握药物配伍禁忌,根据医嘱合理用药。工作中做到迅速、准确,既要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又要防止差错发生。 11.凡涉及法律、民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遇有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主任和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12.急诊科设立若干观察床,患者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诊治和护理;值班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与反映情况。 13.急诊患者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转入的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14.能够应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牢记急诊科的宗旨:高速度,高效率,高度责任感,一切为患者,使迎、陪、归三字方针落到实处。 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一、分诊目的: 1.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2.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3.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4.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二、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级别 标准 病情严重程度 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 1级 A濒危病人 —— 2级 B危重病人 —— 3级 C急症病人 ≥2 4级 D非急症病人 0~1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A)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附录B)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三、分级流程 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拟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医学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 (一)分区 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1、红区:抢救复苏室,适用于1级和2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2、黄区:监护室,适用于2级和3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即观察诊疗区,适用于3级和4级病人。 三、分诊制度: 1.当班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病人,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就诊手续,并做好就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等项目,书写,字迹清楚。 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2.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对急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收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部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急诊科分诊护理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完成急诊患者的分诊等工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护士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护士的职责。 3、仪表端庄,符合护士着装要求。 4、工作人员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热情接待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患者治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离开科室前要向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向其他在岗人员)说明去向。 6、在检查、治疗和处置前要告知患者治疗处置的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维护患者知情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7、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需要时协助医生给患者开化验单、做心电图,并进行分科,安排就诊。 8、联系各科医生,对5分钟内不到岗或不回电话者要做记录。 9、遇突发事件,患者集中到达时,除通知当班医生外,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总值班。遇烈性传染病,在通知医务科的同时,要通知院感科和防保科。 10、对需送抢救室的患者,必须护送患者到抢救室并与抢救室护士做好交接。 11、配合各科医生工作,维护就诊秩序,保证诊室设备良好,补充各诊室物品。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医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备齐各种抢救药品,抢救设备均需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用及借出。 3、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接待,不得延迟,须立即抢救的病人直接安置在抢救室。 4、医生到来之前接诊护士可根据病情及时给氧、测血压、吸痰等,迅速建立静脉通道,外伤的病人采取止血措施,猝死病人即刻进行心肺复苏。 5、值班医生应迅速到场,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参加抢救,请其他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在得到通知后5分钟到达现场。 6、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由在场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抢救操作常规。 7、严格观察病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危重病人应由专人看守,紧急抢救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检查,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8、要详细记录病人的来院时间、抢救时间、病情稳定时间或死亡时间。病历及护理记录要及时、详细、准确,用药处置要准确,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有药品的空瓶要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取。 9、有关病人的情况由值班医师向病人家属交代清楚,家属不在身边的要尽快与家属取得联系,可通过院办或派出所寻找家属。 10、抢救完毕,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做好抢救小结,危重病人或死亡病人应作相应的病情讨论,以便总结经验。 急诊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应当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督促抢救者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急诊科抢救室护理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完成急诊患者的抢救等工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护士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护士的职责。 3、仪表端庄,符合护士着装要求。 4、工作人员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热情接待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患者治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离开科室前要向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向其他在岗人员)说明去向。 6、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7、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需放指定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固定数量,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8、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及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8、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10、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补充、消毒,以备再用;药品用后及时补充齐全。 11、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12、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 13、在检查、治疗和处置前要告知患者治疗处置的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对病人进行健康指导,维护患者知情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14、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严密观察病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及时通知医生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15、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及时根据医嘱对患者进行准确的治疗与护理,做好护理记录,抢救记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详细记录。 16、认真履行各班岗位职责及交接班制度,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工作, 17、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科留观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室值班医生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留观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应情况。 5.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室的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6.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患者,急诊科与相关科室联系收入院治疗,必要时报医务科予以协调解决。 急诊科观察室护理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完成急诊留观患者的护理工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护士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护士的职责。 3、仪表端庄,符合护士着装要求。 4、工作人员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热情接待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患者治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离开科室前要向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向其他在岗人员)说明去向。 6、在检查、治疗和处置前要告知患者治疗处置的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对病人进行健康指导,维护患者知情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7、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 8、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工作,正确、及时根据医嘱对患者进行准确的治疗与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及操作规程。 9、急诊护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进行床边交接。 10、病情有变化的患者应根据病情遵医嘱及时转入抢救室或专科病房或就地抢救治疗。 11、观察室患者有入院指征及必要时应于24小时内入院,押床及病情不重的患者住观察室不应超过72小时。 一日治疗中心护理工作制度 1、在护理部和急诊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门诊病人的输液、注射等工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护士条例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护士职责。 3、仪表端庄,符合护士着装要求。 4、工作人员具备高尚的医疗道德,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热情接待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病人治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离开科室前要向科室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向其他在岗人员)说明去向。 6、所有来一日治疗中心注射、输液的病人,护士必须严格遵医嘱执行,无病历本或病历本上无我院医生签名者不得执行,遇医嘱字迹模糊、剂量不符或疗程未写清时必须与医生核实,请医生将医嘱写清后方可执行。 7、院外购药不得使用,如确实我院药房无药时,必须由药房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方可使用。 8、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药物的配伍禁忌与特殊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发现药物浑浊、变色、沉淀、损坏、标签不清者,禁止使用。 9、凡病人做皮试后,必须告知病人在病室内等候观察,不得让病人随意外出,以免发生危险。 10、所有输注需皮试药物者,输注人必须在病人病历本上标明当日输注时间并签名。超过24小时者必须重新做皮试。凡注射血清制品或需皮试药物后,必须让病人在病室内休息观察3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院。 11、护士严密观察病人输液中、输液后、注射后的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急诊科医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协同抢救,做好记录,若为输液反应时应留下药品、输液器、注射器等备检。 1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特殊情况做好记录。 13、病人输注完毕离开病房后,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整理好用物备用。 1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照射消毒60分钟,防止交叉感染。 15、准备好抢救药品,并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急诊病人优先住院制度 1、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对急危重症的病人及时明确诊断并决定收治科室,各病室每天应留出1-2个病床优先考虑收住急诊科急危重病人。 2、急诊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病情平稳后,尽快由专科收治,在留观室不得超过72小时。对于短期内难以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科根据病情裁定收治科室。必要时超过3天的患者急诊科医生按照五种病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决定收治科室。 3、危重病人要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准备,在转送病房途中,急诊科应酌情派医师或护士护送,护送人员须向病房医务人员交代病情后方可离开。住院途中的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主管医师须向患者或其亲属交代清楚,必要时签字同意。 4、需急诊手术的病人应按“急诊绿色通道”原则尽快送手术室救治。 5、急诊病历须随病员和住院病历进入病房,出院时,由经治医师在急诊病历上记录病员住院期间的病情和出院医嘱。并将急诊病历交由病员本人自行保管。 急诊科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转接服务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现已与基层卫生院建立了 双向转诊服务。为了加强急诊转接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 订本制度。 1、转接程序 急诊科接基层医疗机构急诊转诊电话,询问并记录转诊患者 初步诊断、一般情况、患者数量、患者所在地点、大概到达我院时间,以便我院 急诊科做好相应准备,如需开通绿色通道需报道院总值班室、医务科及相关科室 做好准备,并告知相应急诊值班医生及护士,当班医生护士做好接诊准备。 二、转接条件    1、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2、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3、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4、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转接服务工作的重大意 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 3、确保转入方及被转者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转接工作 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 急诊护士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 急诊患者人员交接制度 1.急诊科护士接到“120”急救中心或基层医疗机构转送病人信息时,应大概询问 病人病情及需准备的急救仪器、药品,并及时根据需求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急 诊医生,病人到达时迅速接诊。 2.接诊护士快速评估病人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安排病人的抢救与就诊,协助将重 病人安全转运至病床或推车上。 3.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病人的皮肤情况和各种管路通畅 情况,询问送诊医护人员对病人的处置措施。 4.接诊护士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与《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 构急诊患者转接记录本》内,要求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护士或医生和急诊 接诊护士在记录本上签名。 5.与救护车急救人员交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必须询问清楚后,再请救护 人员离开。 急诊科护士准入制度 1.经过急诊或急救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1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2.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的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判断、预测和对 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掌握急诊科各项工作制度、急诊护士各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 救药品、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危重病人的护理常规和护理技 术操作。 5.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 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相关的护理内容, 6.掌握心肺复苏术、除颤技术、洗胃技术、吸痰技术等专科急救技能。 7.每年获得护理部规定的相应级层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数。 8.在护理部的领导下,按急诊科新护士和护士分层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护士技能 培训和理论学习,并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经护理部组织专 家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资格。 9.认真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急诊科监护室护士准入制度 1.已取得急诊护士准入资格的急诊护士,接受1-2个月急诊监护室专业培训合格 的注册护士,并有1年以上急诊护理工作经验。 2.掌握急诊科常见急危重病人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及多专科护理知 识和急救技能(如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管理等)。 3.掌握常用急救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简易呼吸器、有创、无创呼吸机、洗胃 机、除颤仪、注射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 4.掌握常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措施,并具有一定的病情分析综合能力。 5.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6.掌握急诊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7.每年获得护理部规定的相应级层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数。 8.认真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在护理部的领导下,按急诊科护士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护士技能培训和理论学 习,并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经护理部组织专家审核准入后, 方可独立从事急诊监护室护士工作。 急诊科预检、分诊护士准入制度 1.分诊护士应由有4 年以上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基础知识扎实、掌握急诊常见 疾病症状体征、能识别异常心电图、临床知识丰富的护师担任。 2.能够利用科学方法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评估患者病情的危急程度,将患者正 确分类以决定患者就诊的优先次序。 3.掌握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熟悉本地医疗机构及本院相关领导层 的沟通途径, 能应付特大社会性意外事件的处理。 4.分诊护士应具有与院内各部门( 如: 警卫、门诊、住院部各病房、病案室等) 及 处理纠纷应具备的沟通技巧。 5.掌握护士礼仪和心理学相关知识,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6.应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急救意识,具备对疑难患者和潜在危重患者的预见处理 和应急处理能力。 7.熟练掌握各种急救技术操作,对在候诊及正在治疗中的患者发生病情变化的时 候, 能及时发现并安排处置、抢救及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使患者得到及时的救 治。 9.分诊护士能利用患者的候诊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 10.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遇有枪伤、殴伤、车祸、传染病人等 患者时, 分诊护士有责任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协助。 11.在护理部的领导下,组织急诊分诊护士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并进行相关理 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经护理部组织专家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 诊分诊护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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