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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

2019-04-23 7页 doc 21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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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以《统计法》为例证 法律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统一行为规范,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约束和制约;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离不开监督,失却了监督的法律法规那就真正起不到制约作用,同时失去了法律所支持追求的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意义。法律法规只有在有效的监督下才能使法律法规支持正义,打击邪恶,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确实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保证人们在合法、平等的前提下参与社会活动,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能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现实社会中,各种法律关系组成了有...
加强法律监督(毕业论文)
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以《统计法》为例证 法律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统一行为规范,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约束和制约;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离不开监督,失却了监督的法律法规那就真正起不到制约作用,同时失去了法律所支持追求的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意义。法律法规只有在有效的监督下才能使法律法规支持正义,打击邪恶,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确实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保证人们在合法、平等的前提下参与社会活动,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能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现实社会中,各种法律关系组成了有序的法律体系,各种法律只有正确发挥其真正制约的作用,也才能真正规范的作用,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鉴于各类法律种类繁多,现就统计法的实施情况,来阐述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统计法在当前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规定了有关统计工作的组织、统计资料的使用与发布,同时也规定有关违反有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承担应的行政责任,为使统计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预警器和晴雨表的作用而保驾护航。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法作用越来越重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统计工作面临新形势,统计工作所处环境和调查对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和国际社 - 1 - 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质量的越来越高,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作程度有所降低,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例如:作为统计调查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私营户和家庭组织等,多数存在不愿报数、随意报数、瞒报数字,特别是在重大的国情、国力的大型普查中一些被调查对象甚至会出现不配合调查,对调查人员态度恶劣、粗暴等的种种现象,当然对于一些统计指标也有多报数据的。 (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日趋健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障 国家在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统计法》,并且在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我省在1993年7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并先后在1998年10月和2004年5月27日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修订。我市2007年底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统计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全市施行,这样就使统计工作拥有了全国、全省、全市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为保证统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法律支持。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备,国家统计部门还为各种调查准备了相关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报表制度、统计资料的保密、发布制度等,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还建立了统计巡查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是政府统计部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充分证明了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三)、统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统计数据对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和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当前每当国家统计局公布一次权威性统计数 据时,例如:年度季度性的经济增长指标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生产、国家经济运行景气指数等重要资料后,经常性也会引起普通人的关注和评头论足,随着各级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高,新闻媒体也会经常性刊登一些有关数据方面的评论,甚至电台、电视台也会经常出现有关统计面对一些普通人的情况,这些都表明了统计工作、统计调查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关注。 (四)、统计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功能越来越强 统计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了统计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实行统计监督。鉴于统计工作的特殊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可以从统计分析的角度发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些矛盾和问题,可以提前预警,真正起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警示器”的作用,同时也可依法向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相关的处罚或处分。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日益多元化、利益多元化,这种监督的作用会越来越明显。 二、统计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统计法自八三年颁布以来,经过二十五的实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现象日益呈现多样性、复杂性、利益性,给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带来更大和更新的挑战,从目前统计法的实施情况看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法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第一、统计依附于当地政府,造成了管理体制的不顺。目前, 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统计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受制于各级地方政府,基层统计人员受制于所在单位的领导,在依法行政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一些地方的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变成了为领导“政绩”服务,为领导需要服务,在层层政绩考核过程中,统计部门形成了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因此,我国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二、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薄弱。伴随着经济的转变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领导和单位急功近利,采取各种手段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骗取荣誉和利益。在相当一部分领导和经营者的意识深处,并没有把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看得很重要。 第三、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法律约束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是统计立法级质低,惩戒力度差,而且现有法律没有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甚至违背了这一原则,助长了一些领导和机关弄虚作假的行为,在某种程序上形成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潜规则;其次是统计执行规则不一致,统计法律、制度、方法、内容大大滞后于现实社会的需要。统计数据打假是国际惯例,是法律赋予统计行政机关的职责,在我国却变成了所谓数字廉政,即打击数字腐败,还需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支持。 (二)、统计执法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第一、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够强。当前特别统计执法检查特别是市县以下统计部门往往处于两难的境界,执法检查中,总会受到被查单位的各种搪塞和借口,另外统计部门收集的各种报表还要依靠当地政府支持的和有关单位的配合,因此在执法检查中,怕得罪人、怕影响关系等思想顾虑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 第二、统计管理存在的问题。从统计行政机关而言,事前、 事中、事后监督相互脱节,直接影响了依法治理统计的质量,客观上讲,政府部门之间不协调,制度不健全,数出多门。主观来说,统计队伍素质不高,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不够突出。难以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分析,以采取得力的,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达到执法检查的目的。 第三、统计执法过程不够深入、充分。统计检查,检查的企业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原始台帐,执法过程中,往往是只看报表而忽视对其他原始资料的检查和核实,这也容易给备查对象以造假的机会,这样,执法检查只能停留在表层,发现的问题肤浅,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不住要点,不易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 (三)、统计对经济和社会的监督职能有待提高。 统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这是常听到的一句话,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唯此为目标。但很难听到统计为社会的监督服务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在项目投资、商品交易等经济往来活动中更趋理性,对统计信息的需要越来越多,统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服务作为道德和法律规范被写进法律,已成为对统计机关和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可以说统计服务既是一种法律责任,又是一种信用,是更高级的统计管理与服务的形态。统计机关没有理由只对统计对象索取,只为领导服务,而不为社会服务,现代市场正从“以商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为中心”的时代,寓执法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是统计机关必须确立的现代统计理念,必须加强统计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统计法实施情况监督的措施 (一)、加快统计体制的改革 第一、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制度的制定符合实际,统计指标解释要明,界限要清,透明度要高。建立一套实用、明确、 清楚、透明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优化统计服务,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的关键。一是要推动统计提醒服务、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在填报统计原始资料过程中,基层统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统计业务素质等原因所造成的理解错误或操作失误,统计机关要做到心里有数,建立一套科学的提醒预警制度,及时告知并帮助当事人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因过失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二是要推行统计公开,做到统计制度公开、统计的方法公开、指标解释公开、处罚公开、阳光作业、透明统计。三是要推行执法服务责任制,对统计执法服务的法定权限、执法程序工作标准等进行量化分解,务求落实。 第二、运用科学的统计手段。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是我党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统计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的趋势,必须进一步优化和扩大统计服务功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需要。加拿大政府在九十年代就建立了免费的在线统计报告申报服务网络,向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简便、快捷、安全方便且免费的互联网报表途径。从目前我国统计手段上看:虽然也开发了一些网上直报网络平台,但是仅限于部分大中型和特殊行业的网上报表,不能满足省级、市、区不同的调查需求,特别是区县一级人员素质、设备配臵能力,客观上存在很大的缺口,真正实现网上直报推行还需要一段时间。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对政府统计、单位统计有关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广泛深入进行统计法制宣传,尤其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实例宣传,举一反三,提高法律威慑力。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与统计法制宣传督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近几年来,该局把经常性的统计执法与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把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法制宣传督查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举办各专业统计报表工作培训 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专业统计知识、报表制度等进行以会代训,以提高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综合统计素质。 (三)、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第一,统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统计执法检查人员除了学好统计法律法规外,还要学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增加了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等新的内容,对行政执法要求更加严格,不但做到实体上证据确凿,而且程序上要合法。 第二,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学习。统计法体系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调查制度、统计指标、统计标准,这些规范由有关机关以办法、规定等形式发布实施,是统计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高素质的统计检查员除了具备法律知识以外,还要具备必要的统计专业知识,会多种统计业务。 第三,要坚持以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为己任,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把依法治统工作推上新水平。加强对加快推进统计法制进程,指导督促各级统计部门认真抓好“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和企业事业为重点对象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努力为推进统计法制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快国家、社会对统计法监督体系的完善 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的对统计法的监督,坚决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社会现象。各级统计部门要真正担负其维护统计法的责任,坚持依法治统,政务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法律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就可以从实际意义出发,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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