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士官二级士官
二级士官
二级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是较低等级士官。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此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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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简介
• 2 发展
• 3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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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士官 - 简介
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二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二级士官 - 发展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
二级士官
二级士官
二级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是较低等级士官。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此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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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简介
• 2 发展
• 3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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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士官 - 简介
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二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二级士官 - 发展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的最高级别。
根据规定,志愿兵役制第一期(3年)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3年)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4年)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
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
[1]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二级士官 - 标识
陆海空军二级士官肩章(1999—2009)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墨绿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海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黑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2]
空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蓝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银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武警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金色交叉带枪刺步枪和五角星徽加一条粗折杠。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武警二级士官肩章(1999—2009)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陆军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3] 武警二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板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粗折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级别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
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备注: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官军衔 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军衔。 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
尉、少尉)。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
上将 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将官 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
职的辅助军衔
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中将 少将 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校官 大校 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
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上校 职的辅助军衔
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
中校 少校 职的辅助军衔
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尉官 上尉 职的辅助军衔
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中尉 职的辅助军衔 的辅助军衔
排职的主要军衔 士兵军衔 少尉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高级士官 “海军”、“空军”二字。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
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
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备注: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官军衔 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军衔。 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
尉、少尉)。
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
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中级士官 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
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
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初级士官 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
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
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
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兵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
士官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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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2009年7月13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被引用:二级士官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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