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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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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附1: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长庆油田分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第五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安全生产科技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七章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第八章 危险源的管理 第九章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第十章 劳动保护 第十一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章 安保基金管理 第十五章 事故管理 第十六...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附1: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长庆油田分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第五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安全生产科技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七章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第八章 危险源的管理 第九章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第十章 劳动保护 第十一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章 安保基金管理 第十五章 事故管理 第十六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七章 附则 2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护 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保障 企业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 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 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 核心在岗位”;“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在计 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安全 生产工作进行、布臵、检查、总结、评比。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 作,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监控和预防措施,检查督 促事故隐患的整改,采用先进安全技术,消除危险和危害因素; 报告、调查、处理已发生的事故;科学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 3 律,防止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 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本规定适用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领导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指厂长、处长、院长、主任、经 理等)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成立HSE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其它成员应包括分管领 导、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人。HSE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本单位 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 (二)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考核目标。 (三)定期(公司、厂处单位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听取有 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 大问和应采取的措施。 (四)审定年度HSE综合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五)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六)组织调查处理事故,通报重大责任事故。 (七)总结探索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方法。 4 各单位HSE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门,负责处理HSE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向HSE委员会汇报年度计划安排,及时协调有关 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负责向HSE委员会提供各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调查研究,为HSE委员会决策重大问题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负责HSE委员会决议的贯彻落实,督促和检查HSE委员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活 动。 (五)向HSE委员会成员报送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组织 编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反映。 (六)负责工业生产、火灾、交通事故汇总,并向公司报告。 公司和各单位应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一)公司应设立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环保处; (二)厂(处)级单位设立质量安全环保科、配备专兼职安 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三)科级采油采气作业区设专职安全监督,小队级采油采 气作业区设专职安全监督; (四)二级及以上油气大站(库)设专职安全监督,其余油 5 气站(库)设兼职安全监督; (五)重要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总监。其他设兼职 安全总监。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有关标准选聘, 专门培训择优上岗,并实行动态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起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主管领导负管 责、其他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安全总监负 监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 调动,如因工作需要变动,应事先选配好接替人员,不得长期缺 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纳入《HSE风险 抵押》和《中级管理人员合同》考核。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审定颁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 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 6 期主持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按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 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整 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定期检查和考核同级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八)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 防火和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 投产的规定。 (九)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 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群众监督。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实现 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积极改善职工 劳动条件。 (三)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 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 7 组织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到现场组织调 查处理。 (五)定期向领导办公会和HSE委员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问题提交会议讨论。 其他各级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五同 时”(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 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要求,抓好各自分管 系统、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系统承包生产要害部位(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组织并参与分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专项(专业)检查。对分管系 统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发生重大事故应 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调查、处理。 安全总监职责 (一) 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 (二) 组织制定完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及关联交易、承包商 安全生产合同文本,并对其签订及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 化学危险品、消防、交通等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四) 负责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臵进行分级,组 8 织制定安全监控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五) 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以及合资合作和引进等限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三同时”履 行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查、监督。 (六) 负责组织审查本单位采购的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 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并按照规定对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七)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安全业绩情况进行审 查,对承包商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 (八) 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 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九) 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十) 负责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 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 编制、审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 或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规、标准要求,主持或参 与审查生产性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工程竣 9 工验收。 (四)抓好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推 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五)负责按规定审批工业动火报告。 安全监督职责 (一) 生产现场安全监督: 1、负责对基层单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监 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 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通知有关 单位整改,如果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负责对装臵开车、停车,物料泄漏处理,装臵不停车情况 下的仪表维修、电器维修和设备维修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的现场 监督。 4、负责对生产现场工业动火票、动土作业票、临时用电票、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封人孔票、动盲板票和抢修作业票等执行 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对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中单位安全生产职 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基层单位生产会议,并对安全生 产方面提出建议,参加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并对基层单位从 其他单位事故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及措施落实情况进 10 行监督。 6、负责对员工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的责任进行监督,对新 员工和转岗员工安全“三级”教育情况、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具 备的紧急情况下应急能力、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7、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 8、负责对现场安全监控装臵、消防设施、气体防护设施、急 救设施等安全装臵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监督。 (二)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1、负责对施工作业队伍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2、负责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 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 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通知有关 单位整改,如果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并不断改进安全检查表。 3、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工业动火票、动土作业票、临时用电 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封人孔票、动盲板票和高空作业票等 执行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单位与施工作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中单位 及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方 11 面提出建议。 5、负责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现场消防器材、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器 材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监督。 班组长(包括班组安全监督检查员)的安全生产职 责 (一)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 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搞好新、老员工和实习 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三)督促、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 全防护装臵和设施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四)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暂不 能消除的应采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应积 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岗位安全 防护装臵及设施齐全、完好、灵敏、有效。 (三)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各岗位 12 间搞好协作配合,并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 (四)制止并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并可越级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必要措施后逃离。 (五)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工 艺和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搞 好安全生产。 (六)岗位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环境下进 行作业,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品。 有关职能部门对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都负有责 任,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并定期向公 司对口部门报告。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单位HSE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 2、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安全技术标准和 安全操作规程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 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的安全监督管理。编制安全防护 13 设施、设备配臵标准和配备计划,并督促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 作。制定锅容管特检测检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采购、发放和使用等 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使用计划,负 责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制修订和发放管理。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 依据规定和程序,责令改正、进行经济处罚或停产停业。 7、负责安全科技管理工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 实施。 8、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新员工入厂的三级(厂级、车间、班组)教育、转岗人员的 安全生产再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申办证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9、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事故隐患治 理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单位制定预防措施、 应急预案,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 10、负责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参与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参 加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工程有权制 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负责单位或设备的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14 11、负责交通安全的内部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 保险等部门搞好驾驶员审验、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12、配合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投标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验, 对外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13、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防火工作,依据《工业动火 管理规定》与消防部门共同审查工业火申请报告,实施现场监督; 配合劳资、卫生等部门搞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4、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并负责统计、上报。按规定程序做好工伤的认定工作。 (二)生产运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2、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科学、严密、合理地组织、 指挥生产活动,组织协调好投产、停产的安全生产运行工作。 3、负责审批、汇集应急处臵计划(或预案),按规定和预案 组织实施应急处臵。 4、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关于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检修、 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运行、管 理和检维修工作,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搞好车辆年检,确 保安全运行。 5、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与 管理,组织制修订本单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并组织实 15 施。 6、负责设备的本质安全工作,将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纳入设 备购臵计划,在购臵设备时,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防护设 施齐全。 7、负责防洪、防汛和防冻、保温、油气田道路等安全生产工 作。 8、组织设备系统安全检查,对查出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 安排整改。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 10、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生产会上及时讲评。 (三)计划、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审定、检查本单位生产计划的同时,将安全技术 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2、负责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及时列入计划安排解 决。 3、各级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用品、 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管理的经费开支并认真监督执行。 4、协同安全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理 赔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过程中的“三同时”管理。 (四)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验收和投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防 16 火。工业卫生的“三同时”管理。 2、负责监管承包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各 项安全施工措施的制造与落实。 3、负责对投标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验,审核承包商《HSE作 业计划书》,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发生事故按工程 服务类安全合同处理。 4、组织建设系统安全检查,负责或参与本系统事故的调查和 处理。 (五)生产(工艺)技术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修改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报公司 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2、在选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改变操作方法时,必须符合安全 技术要求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3、组织分管系统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参与其分管系统的事故 调查和处理。 4、协同生产运行部门搞好投产、停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人事(组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将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纳入 全员培训计划。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 入厂教育(包括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工作;对调换工种的员工要进行班站安全教育。 2、按规定配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在选配安全 17 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时,应征求安全部门意见,负责把安全工作业 绩纳入员工晋升、晋级和奖罚考核内容。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意见确定后,按照人 事管理权限,办理手续。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和工伤人员的伤残程 度鉴定。 4、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管理工作。在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 手续时,应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七)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井控安全的归口管理。制定井控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标准,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井控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查出问题 的整改。 2、负责对投标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核承包商《HSE作 业计划书》,发生事故按工程服务类安全合同处理。 3、参加井喷失控事故的应急处臵,负责井控事故的调查处理。 根据需要,参与钻井、试(油)气、测井等分管工程的承包商事 故的联合调查处理。 (八)科技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污染等课题列入科技计划, 并认真组织研究解决。 2、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和使用引进先进设备 时,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九)规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8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的“三同时: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同家有关专业的安全技术规范,编制职 业安全卫生专篇。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时,在总概算中应包括安全 工程设施概算。方案审查时,应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十)物资采办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供应所需的安全设备和器 材。 2、按规定和计划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3、采购设备、器材(包括消防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 安全技术要求及公司有关要求,不合格的禁止采购。 4、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仓储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搬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十一)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依据《工业动火管理规定》负责审查工业动火措施,实施 现场监督。 3、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消防队伍业务工 作的管理和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4、负责监督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防火审核申报和 施工过程的防火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5、组织对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措施计划的编制、汇总,经上级 19 批准后,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实施。 6、编制本单位专用消防设备器材的配臵标准和配备计划,并 督促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7、负责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和使用 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卫工作。 8、负责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生 产、购臵、运输、储存、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 对上述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9、负责检查、监督生产区域及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 10、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对火灾、爆炸、剧毒、放射性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按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统计、上 报。 (十二)事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搞好饮食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 2、负责民用锅炉、民用燃气的安全管理,搞好操作、使用人 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锅炉爆炸、火灾、燃气中毒等事故的发 生。 3、负责生活区供电线路及设施的管理和检查,防止触电和电 气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民用建筑的日常维护保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洪防 汛和防火工作,防止楼房坍塌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20 (十三)健康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做好新入厂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就业前的体检和工业卫生教育,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2、对工伤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依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 查,对伤残程度提出鉴定意见。 3、搞好工业卫生,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加 强对生产场所有害物质的定期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 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 医疗救护工作。 5、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护,工业场所的卫生学评价及职业卫生 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6、提出工业卫生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负责落实监察对象的事故责任追究。 2、对负有责任的监察对象提出行政处分建议,落实其事故追 究的行文处理。 3、督促有关部门总结安全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和建议。 (十五)企业文化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公司HSE方针、目标、承诺与表现的广告、宣传。 2、把HSE文化纳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推广宣传HSE先进经验。 21 (十六)法律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普法工作。 2、负责工程服务类安全合同管理。 3、为HSE提供各项法律支持,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解 决有关安全生产的纠纷问题。 (十七)其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各自分管范围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工会职责: (一)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二)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 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三)发现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 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本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四)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本单位 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本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五)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应通过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职业培训, 22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 (一)各级人员都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除上级规定在指定 地点或部门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级人员外,其余人员由教育培训部 门组织教育培训。 (二)新入厂的工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实习、代培人 员)必须经厂级、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 岗。并建立三级教育卡片,经过岗位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后,方可单独操作。 (三)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和从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的作业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 参观人员也应做好有关安全知识的教育。 (四)按照“先教育培训,后取证,再单独上岗“的原则, 采油、采气、炼化、输油及其辅助岗位操作员工和基层作业井区、 队站、车间管理岗位员工均需经《安全上岗证》培训考试合格后, 方能单独上岗作业或从事管理工作。 (五)公司各类用工都应遵守上述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 参加复审,过期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视为无证,无证人员不得 上岗操作。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 领导人、安全总监必须接受安全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生 23 产监督管理干部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每年在职专业培训时间不 少于1周。 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机制。生产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讲 话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第五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级领导和部门应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厂(处)每季度一次,作业 区级生产单位每月一次,站、车间及基层生产单位每半月一次, 生产班组每周一次。 1、各专业部门应按照专业特点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专项(专 业)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些特殊作业及特殊设备,要组织专业检 查或专人检查。 2、对安全生产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领导承包制度,进行重点检 查。 3、根据季节变化、节日特点,及时组织季节及节日安全生产 24 检查。 4、消防重点单(部)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确定审查 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巡查记录。 (二)各项检查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填 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专业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 将检查书面总结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存。领导承包安全生 产要害部位的检查,应及时将反馈单送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章 安全生产科技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科技管理实行 技术主管负责制,由科技部门负责归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协助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负 责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广工 作。 安全科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安全科研项目立 项、开发、鉴定、推广等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做 好计划检查和协调工作。 公司安全科技项目从层次上分公司级、厂(处)级, 从内容上分基础研究开发类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广 应用项目、管理类项目。具体按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办法》和公 25 司有关科技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 法规和股份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有关标准,结合实 际编制。 (一)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1、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臵; 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 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 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体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 助机械化措施。 2、工业卫生: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臵。产生有 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 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 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 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 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4、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所需的 工作仪器;购臵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宣传资 料和器材。 (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实施: 1、单位编制生产、经营财务预算的同时,要将安全技术措施 26 经费计划,纳入年度预算,经预算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会同计划规划部门编制,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办法、经 费预算和预期效果。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完毕,由主管领导组织安 全生产部门和计划、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单位有关部门 负责编入生产建设计划和单独编制计划下达。其中需报请上一级 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 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实施应实行项目管理,规定完成期限, 项目竣工由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确保达到 预期目的。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及使用 1、各单位每年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由单位纳入预算, 统筹安排资金。 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使用,财 务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3、未列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不得纳入安全 技术措施预算。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 1、单位在检查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同时,要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 2、安全技术措施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入当年有关成本费 27 用。 3、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应提交项目实施 情况的报告。 公司鼓励和支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如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OHS(职业健康 安全)体系,以不断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进步需要。 公司对在安全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重大的安全技术攻关研究成果 和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推广项目,各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科学技 术进步奖。 第七章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安全竣工验收评 价。 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 28 收结果负责。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级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厂(处)级 项目由厂(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审查部门及其 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 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 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 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 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 签字。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购臵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 单位购臵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备及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锅炉压 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第八章 危险源的管理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公司级应三年进行一次, 厂(处)级单位应两年进行一次,作业区应一年进行一次,基层 站(车间)应半年进行一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 29 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 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 府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 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 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 宿舍的出口。 进行工业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动土、大型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实行作业票制度, 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 安全措施的落实。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 30 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 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 理。 单位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查。 第九章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单位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时,应当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 等方面的资质进行审查,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 备案。 公司内部承担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当将有 关资质情况报公司备案,申请新的安全生产中介业务时,须报公 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评价、认证、检测、 检验、培训、咨询等服务时,应对结果负责,并将结果报公司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 第十章 劳动保护 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和劳动防护要求,落实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按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标准供给上岗员工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和用具。对从事有毒有害作 业的人员,应根据特殊规定和需要,配发相应的防护用品,发给 保健食品或保健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性能、款式、标准、颜色、 标志五统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具体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 进入作业现场人员都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否则一律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 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 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 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女工的“五期“保护。 第十一章 交通安全管理 32 必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 分级管理责任制。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员工和家属 应尽的义务,应教育员工家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保证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暂行 规定》、《外雇载人车辆外聘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兼岗驾驶交 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 理。消防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并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 第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 的安全运行,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和压力管道、特种设 33 备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锅容管特安全管理。 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应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建 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各级责任。锅容管特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锅容管特安全政策、法规,对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安保基金管理 安保基金是炼厂单位从生产成本中提取,经公司 上缴股份公司的专项基金。实行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地区公司 统一管理。要纳入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安保基金的收缴、使用管理、监督管理,执行公 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炼油厂自然灾害及事故损 失赔偿,具体执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 损失赔偿细则》。 第十五章 事故管理 公司和各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 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4 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职业病均应报告、统计、调 查和处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 资料。 事故的分类、分级、报告、调查处理、建档、记录 和统计,具体执行公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职业危害管理及职 业病防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事故责任追究 (一)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事 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 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二)发生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 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 对安全生产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责任,对违反有 关规定的将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因下列情况之一,对造成事故人员追究责任。 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 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 责的; 2、设计人员未按照标准、规范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 议进行设计的; 3、人事劳资、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 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 4、计划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新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或新 35 项目安全设施等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 未及时纳入整改计划的; 5、技术管理人员推广应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 的; 6、工程管理人员不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或批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及承包商检维修质 量没有达到要求的; 7、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假冒伪劣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 的; 8、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 的; 9、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人员,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 10、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 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11、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查不严,致使本部门管理人员失职的; 12、单位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 13、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14、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的。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者)应按照责任大 小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主要分:开除、留用察看、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 36 警告等。行政处罚主要分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停止营业等。具 体执行公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暂 行)》。 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具体执行公司《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具体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 规定》,锅容管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 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的处理条款执行。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厂处级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 取消参与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十六章 考核与奖罚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单位第一责任人业绩合 同和HSE风险抵押合同,严考核、硬兑现。每年由公司HSE委员会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年度HSE综合考核。考核指标由公司HSE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指标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年初下达,年终逐项考核。具体执行公司《HSE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0—1000元奖励,特殊情况下可给予重奖。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 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37 2、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或向上级报 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和保护国家 财产有突出贡献者; 4、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及学术研 究,安全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及效果显著者; 5、为安全生产提供合理化建议者;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及使用 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一是HSE综合考核不达标单位扣除的风险抵押金;二是违章罚款:三是事故罚款,四是其他。 2、安全生产奖的使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奖励方 案,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财务部门单独列账管理,并监督使用, 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挪用。 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2000—10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1、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未履行本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本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从业人 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38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000-20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人员的; 2、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未按 规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本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级教育、转岗 教育、安全上岗证教育及对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人员的教育,安排人员上岗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0-30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 整顿,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 事责任。 1、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 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2、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3、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 格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39 5、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6、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7、购臵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备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经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 8、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的; 9、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 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 使用的;未经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引进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的; 10、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 设备的。 1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 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安全监督管理的; 12、未按规定组织危险源普查或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3、进行工业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 电、动土、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 管理的; 1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 40 要求的; 1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 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 工宿舍出口的。 16、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17、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或者 合同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 18、没有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的; 19、未按规定上报各类事故资料和其他重要资料的;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 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追究当事人责 任。按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条款执行。 1、拒不接受安全生产检查的; 2、上岗时未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将劳动保护用品挪作它 用的; 41 3、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消防装臵和设施的; 4、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如脱岗、睡 岗、乱岗和酒后上岗者)的; 5、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 6、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 真相、伪造现场的: 7、对批评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 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8、危及安全生产的其它行为。 交通违章处罚按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 行。 违反锅容管特安全管理、监察规定按照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发生事故后除按第十五章条款处理外,还应给予 事故单位一定的行政处罚,一般事故由厂(处)级单位直接给予 处罚,重特大事故由给公司予处罚。 1、交通事故的处罚(次要责任及其以上者) (1)发生一般事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2)发生重大事故,处以2万元-5万元罚款,车队停产整顿。 (3)发生特大事故,一次性罚款15万元-20万元,车队停产整顿。 2、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42 (1)发生一般事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发生重大事故,处以10万元-15万元罚款,站(车间) 不停产整顿。 (5)发生特大事故,一次性罚款30万元,二级单位不停产 整顿。 第十七章 附 则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油发[2000]第33号《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试行)规定》同时废 止。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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