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哪里提到三位一体了?
一我的立场
这是一篇纯粹的神学讨
章,行文的前提是基督教信仰。我先说我的立场:
1)基督徒在信仰上坚持“圣经至上”或者“唯独圣经”非常正确。同时,
2)圣经中没有“三位一体(the Trinity)”这个词,这也毫无疑问。但是,
3)由此推出“三位一体不是圣经教导,因而没有绝对的真理性”的结论却是错的。
本文的目的就是论证这个立场。首先,认为“圣经里面没有的单词或者句子就不是圣经真理”是错误的。网友“爱就一个字6653”说:
“三位一体的理论,当作一种人从某个角度对神的认识,我不反对。我反对是把它和神的话语一样至高无上。神学范围内,怎么讨论都可以,但是我的绝对观点是:圣经至上。至于圣经里是否包含三位一体,那只是一种观点。”
如果按照他这样的逻辑,显然圣经中也没有“圣经至上”,“圣经无误”或者“唯独圣经”这样的字句,作为基督徒,我们是否可以说,所谓“圣经至上”圣经“圣经无误”
只不过也是一种观点而已,不过是人的一种理解而已,所以不能和神的话本身一样至高无上?所以坚持“圣经至上”也不见得绝对正确?
主流基督教把三位一体教义看作绝对的信仰的真理而不是仅仅是“人对神的相对认识”,“唯独圣经”也一样。而事实是,不论是“三位一体”还是“唯独圣经”,这些概念与立场本身都不是出于圣经,都只是基督教的教义,是人的
,是神学。但是,基督徒认信“三位一体”教义,并非认信“三位一体”这个单词,不是仅仅坚持一个由人所创造的概念,而是认信这个“概念”所指向的一个“命
”。这些教义是否真的是基督徒所信仰的真理,它是否真的出于神的启示,这不取决于这个概念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个概念所指向的命题是否出于圣经。二基督教历史上的”圣经教导哲学化“过程在使徒时代之后的教父时代,随着直接受过耶稣教导的十二使徒的相继离世,出现了很多对于基督是谁的争论。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会内部的异端,比如诺斯替主义;一方面是教会外对于基督教的质疑。这两方面的质疑和抨击激荡了数个世纪之久。对此,基督教会需要有人站出来,根据圣经的教导,总结圣经的真理,有针对性有条理的回答这些来自教会内外的不同声音,我们称这些人为“教父”(对内)或者“护教者”(对外)。
由于这些反对声音特别是外部的外对声音(主要是希腊
文化熏陶之下的罗马知识分子)是以很哲学化的方式出现的,所以导致了初代教会的“护教者”的反驳采用了很哲学化的方式,所谓“钉对钉,铆对铆,针尖对麦芒”。基督教的神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情形之下发展出来的。这样的护教工作虽然形式很哲学化,但是护教者反驳别人和坚持自我的根基却依然是《圣经》,否则他们做了半天护教,仍然不能使《圣经》被人接受。他们要做的是把圣经的教导“分门别类”的梳理出来,加以总结,从而可以有系统有条理的说明到底基督教的信仰是“什么”或者说是“哪些”,而“什么”或者“哪些”对基督教的看法则是错误的。
我们相信神是夕在今在永在的神,我们相信神对整个宇宙和人类历史都拥有主权,他使“万事万物相互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正如我们相信《圣经》是人手所写的事实不影响《圣经》其实是神的作品一样,我们相信,在整个基督教的发展过程中间,虽然有魔鬼的攻击,有人的败坏,但是我们相信神的全然掌权,相信在圣灵和教会的时代里神保守他的教会大体上不偏离他的真道,我们相信圣灵带领教会能够持受真道直道主耶稣的再来。
三位一体教义的产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人们归纳圣经中有关父神,基督和圣灵的教导,得出一些综合性的结论,并给这样的结论一个名词,叫做“三位一体”。我们有充分的证据
明,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东西是“纯粹出于圣经的”。
从整个初代教会的发展历史看,“三位一体”的名词本身虽然可能只是一次大公会议确定的,但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各项“命题”却不是基督教一两次会议凭少数人的权威所创造的,而是整个个基督教会在数个世纪的护教工作中对圣经中神的话的总结和归纳的结果,而这个“结论”又经历了上千年的时间,被基督教各个时代杰出的圣徒所肯定,被承认是圣经的真道。
对于这个教义的形成过程的质疑,对于这个概念所指向的各类“命题”是否偏离了《圣经》教导的质疑,其实是对神有没有能力保守他的教会持守基本真道的质疑,是对神本身的质疑。三名词解释很多人不理解这个教义,首先是没有理解这个教义的含义,没有理解这个词。如果对于概念理解已经错了,那么基于错误理解之上的立场选择就只能是盲目的。
“三位一体”是中文对拉丁文trinitas(英文the Trinity)的翻译。最早使用近似概念的是第二世纪的“护教者”,安提阿的提阿非罗(Theophilus of Antioch)他用希腊文的Triad (意为“union of three”)向以希腊语为母语的“外邦人”说明神的特性。这一切发生在“三位一体”教义被确定的尼西亚大会(第一次大公会议,公元325年)及君士坦丁堡大会(第二次大公会议,公元381年)之前将近两百年。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三位一体教义不是少数人开一次会议就凭空决
定的。
我想网友“爱就一个字6653”的错误在于在很大程度上“望文生义”,错误理解这个概念,也就是中文“三位一体”中的“位”和“体”。1)位:
这个“位”的意思是“位格”(英文personality),它不是我们说“这位同学”或者“有一位女士”时的那个“位”,不是中文量词的“位”。它是一个名词。所以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说有“三位神”,而是说这位独一的真神有三个Personality。”爱就一个字6653”说“若说人在神里面,神在人里面,那么,又何止三位呢?”,这就是把名词当作了量词用,是错误的。人和神不同,人是有限的,一个人就只能有一个Personality。所以我们说一个“个体人”(a individual )是一个“人”(a person),因为他有一个“人格”
(a personality)。任何有独立自决的意识,意志和情感的存在,任何可以自称“我”的存在,都是一个Person。如果一个人有超过一个位格,我们称之为“多重人格”,这在人而言是非常态的,危险的,人不能拥有超过一个位格又保持正常存在。但是圣经揭示的这位上帝,他有三个位格,但是这三个位格却因为是“一体”而并不造成上帝自己在存在上的困难。
2)体
同样,“一体”中的“体”并非“身体(body)”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