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教育局
1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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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市委提出的“科教兴市”战略,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
,并指导、协调和检查实施。 (二)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宏观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受市人事部门委托,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和指导教师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及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高校、中专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中学招
生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
(七)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监督全市学校和其所属的其它
的财物、基建、国有资产和教职工住宅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教学仪器和图书等设备的装备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建立、撤销、调整的审核、审批或报批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督政和督导工作,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及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市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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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
、政
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
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
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
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
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3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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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书记 王育伦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曾定煜 分管党建工作,教师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退离休教师管理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政策法规工作,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师生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办公室、政工科、师训中心、退教协、关工委。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安力 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工作,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后勤工作、食堂食品卫生、校舍安全工作,学校教学仪器的配备及管理工作。联系计财科、勤俭办(仪器站)、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军义 分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工作,学生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招生及自学考试工作,语言文字工作。联系义务(学前)教育科、中等教育科、招生办、语委办、教研室(教科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克清 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及行政监察工作、信访工作。联系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