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人力 联想考勤管理规定联想人力 联想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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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04)
2003-4-2 10:24:38 发布 9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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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标准和程序,使公司的考勤制度更加公平合理,考勤管
理更加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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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中国内地全体员工。香港地区及海外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
另行制定考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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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 3.2上班时间为9:00-18:00,中午1小时午餐及午休时间; 3.3为完成部门重要或紧急的工作,经直接上级同意,员工晚间工作超过22:00
(含)时的,第二天可推迟1小...
联想人力 联想考勤管理规定
附件 4
(V3.04)
2003-4-2 10:24:38 发布 978次
1
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标准和程序,使公司的
更加公平合理,考勤管
理更加精细化。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中国内地全体员工。香港地区及海外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
另行制定考勤规定。
3
3.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 3.2上班时间为9:00-18:00,中午1小时午餐及午休时间; 3.3为完成部门重要或紧急的工作,经直接上级同意,员工晚间工作超过22:00
(含)时的,第二天可推迟1小时上班(此条款不适用于特殊岗位工作
时间);
3.4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工作性质进行调整(如实行轮班制、弹性工作
制),具体方案提交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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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打卡
考勤(即出勤当日至少打卡2次),如果出勤当日只打卡1次,需如实填
写《考勤说明条》(见附件),对全天的考勤进行说明; 4.2员工丢失、损坏或忘带射频卡时,应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 4.3员工不能正常出勤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如实填写《考勤说明条》。公司
级的集中活动,由牵头部门统一进行考勤说明; 4.4为按时准确地统计出勤情况,每月月末提交《考勤说明条》的截止时间为
次月的第二个工作日,月中提交《考勤说明条》应在缺勤发生5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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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考勤系统将定期向员工发缺勤提醒,员工也可以在公司内部主页
上查询缺勤情况);
4.5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现并确
认属实,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
在内的处理; 4.6病假、事假、带薪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算。其他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不足0.5天按0.5天计算,本规
定中有特殊说明的以说明为准。各分部/大区病假、事假、带薪休假的最
小请假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为1小时或0.5天。5
5.1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为国家
规定的法定假日。
5.2带薪休假
5.2.1员工到岗后一个自然年之内享有3天带薪休假(公司不再安排员工
在春节期间统一使用带薪休假,春节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休假);
5.2.2员工到岗一个自然年以后,不同岗位员工享有不同的带薪休假天
数,以合同副本《福利通知单》内容为准;
5.2.3员工当财年未休完带薪休假可转入下一财年,下一财年优先休上一
财年结转的带薪休假,仍未休完的不予补偿。对于离职员工,未
休完的带薪休假按离岗当月的日工资(日工资=级别工资/当月工
作日天数)进行补偿;
5.2.4当年带薪休假可在病、事假发生的当月冲抵病、事假;
5.2.5审批: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根据员工申请和工作安
排签批。
5.3婚假
5.3.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初
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
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5.3.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婚假的最少请假天数是3个工
作日,最多分三次休完;
5.3.3审批: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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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5.4病假
5.4.1审批
5.4.1.1 病假2个工作日以内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
签批;
5.4.1.2 连续病假2(含)个工作日以上,应有社会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县
级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
5.4.1.3 连续病假2(含)至20(含)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及以
上人员签批;连续病假超过20个工作日,由部门第一负
责人及以上人员签批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2扣款
5.4.2.1财年累计病假在20(含)个工作日以内的:
病假扣款 = 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 病假时数 *
20%;
5.4.2.2财年累计病假在20至60(含)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 = 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 病假时数 *
40%;
5.4.2.3财年累计病假在60至120(含)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 = 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 病假时数 *
60%;
5.4.2.4财年累计病假超过120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 = 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 病假时数 *
80%;
5.4.2.5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5事假
5.5.1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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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事假2个工作日以内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签批;
5.5.1.2事假2(含)个工作日至 1个月(含)由部门负责人及以
上人员签批;
5.5.1.3事假1个月以上由主管副总裁及以上人员签批并在人力资
源部备案;
5.5.1.4各级经理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
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
5.5.2扣款
事假扣款=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事假时数。
5.6产假
5.6.1产假原则:公司的产假政策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以下休假
天数为北京平台政策,京外平台依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参照执行。
5.6.2 产假类别
5.6.2.1生育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
(二十四岁以后初育),增加30天晚育奖励假。生育产假
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5.6.2.2流产:女员工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第一次怀孕流产的,
可凭医院证明,给予相应产假,以后再怀孕流产,按照
病假处理;
5.6.2.3孕妇学校:女员工怀孕后可享受,时间为0.5天; 5.6.2.4产前检查: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
5.6.2.5哺乳时间:女员工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每天有
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一次使用,不能存
休。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
钟;
5.6.2.6节育手术:执行政府计划生育政策做节育手术,凭医疗机
构证明享受政府规定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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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产假工资
5.6.3.1生育产假期间发级别工资的70%,其他产假期间发级别工
资的100%;
5.6.3.2填写《考勤说明条》时应在“备注”中注明产假类别。
5.6.4审批
产假(产前检查、哺乳时间除外)应一次休完。由员工的直接上
级(处级及以上经理)根据本人申请进行签批。 5.7丧假
5.7.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
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以乘火车
时间为准);
5.7.2审批: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根据员工申请进行签批。
丧假应一次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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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迟到
6.1.1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1小时的,计为迟到(班车迟到
计为迟到)。
6.1.2迟到扣款
6.1.2.1当月迟到3次以下且累计迟到不超过45分钟的不扣款;
6.1.2.2当月迟到4(含)次以上或累计迟到超过45(含)分钟的,
每次扣款20元;当月迟到超过6次的,从第6次开始每
次扣款50元。
6.2 未说明缺勤
6.2.1 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勤说明条》,按照未说明缺勤处
理。
6.2.2未说明缺勤扣款
6.2.2.1未说明缺勤扣款=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缺勤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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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 员工最迟可在次月补交考勤条来更正未说明缺勤扣款。 6.3旷工
6.3.1未经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经理)批准不上班为旷工,部门发现员工
旷工后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6.3.2扣款:旷工扣款=级别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旷工时数;
6.3.3处罚:连续旷工3天或财年内累计旷工5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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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外派人员考勤在外派工作地统计;
7.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发生的病假、事假、生育产假、迟到、未说明缺勤、
旷工等,工资扣款与普通员工一致;
7.3除工资扣款外,外派人员外派期间请事假,事假当日扣外派津贴80%。外
派人员休生育产假期间外派津贴停发。外派人员外派期间旷工,旷工当
日外派津贴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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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
8.1.1 处理考勤违规事件;
8.1.2 射频卡的制作、发放、回收;
8.1.3各分部/大区的人力资源处(或相关岗位)负责所在区域的相应职
责。
8.2行政后勤部: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
8.2.1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门进行系统维护;
8.2.2纠正考勤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8.2.3审核《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并依《考勤说明
条》更新考勤系统数据;
8.2.4统计考勤数据并在每月的4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发给人力资
源部薪酬福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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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各分部和大区的行政后勤处(或相关岗位)负责所在区域的相应
职责。
8.3各部门处级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8.3.1根据权限签批《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
8.3.2督促本部门员工提交《考勤说明条》,并在月末对员工异常缺勤情
况做出说明;
8.3.3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情节严重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共同处
理。
9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和行政后勤部考勤岗监督执行。
10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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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3个月,原《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考
勤规定(V 0.01版)》同时废止。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1、因公外出 2、病假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3、事假 4、婚假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5、丧假 6、产假(请在备注中注明产假类型)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7、带薪休假 8、工伤 分
9、其他?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请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分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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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请于未打卡事前或事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考勤说明条》,如遇月末请于次月第2个工作日前提交。2个工作日以上病假请附病假证明;
2、‘说明’部分的填写:
* 请按时间顺序填写,在第一列“?”内标注对应事由标号,并填写时间;
* 请假事由选择‘其他’或‘产假’的,务必在备注中注明具体原因。 3、各级经理签字时,请将未填部分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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