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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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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经济学的逻辑“预设” 2010-12-23 秦晖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系列文章之一   经济思想在西方有一个非常深厚的传统,但是,对于非经济学专业人士来说,要理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基本概念是比较不容易的,而且这些概念往往会引起很多误解。   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的最根本的一个概念是这种经济学的“预设”。什么是经济学“预设”?就是在经济学的阐述中,一般都会预先假定人是争取最大化的自利的,也就是说,参与经济的人是要谋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这就是“经济人(economicman)”或曰“理性经济人(rationalec...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
经济学的逻辑“预设” 2010-12-23 秦晖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系列文章之一   经济思想在西方有一个非常深厚的传统,但是,对于非经济学专业人士来说,要理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基本概念是比较不容易的,而且这些概念往往会引起很多误解。   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的最根本的一个概念是这种经济学的“预设”。什么是经济学“预设”?就是在经济学的阐述中,一般都会预先假定人是争取最大化的自利的,也就是说,参与经济的人是要谋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这就是“经济人(economicman)”或曰“理性经济人(rationaleconomicman)”预设。   对这个预设,人们就有各种各样的评论。   比如,有些人就说,这个概念说明西方人是主张自私自利的,就是说,西方人是主张性恶论的。有时还进一步说,这是东西方之别:西方讲性恶论,我们中国文化,比如儒家文化,是讲性善论。   有时候又把它说成是主义之别。比如,说资本主义是讲性恶论的,而社会主义是讲性善论的。资本主义是讲利己的,而社会主义是讲利他的。这里头就有交叉了。因为我们知道,所谓社会主义也是从西方传来的一种思想,所以我们不好说社会主义就是东方的,是吧?   但是,不管这些说法是在中西文化之别的意义上,还是在左右之别,也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主义之别的意义上,所谓的性恶论,所谓的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基本上讲的是两个意思:一个是事实判断;一个是价值判断。事实判断就是“是怎么样”。价值判断就是“应当怎样”。其实,我们讨论的很多概念都涉及这两个意思。   有些人把“经济人预设”说成是事实判断,就是说人性皆恶,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于是他们就批判说,这个说法不对嘛,比如说有雷锋同志嘛,比如说还有很多很多的好人,是吧?他们都不是自私自利的嘛。   的确,如果把这个“预设”当作一种事实判断,那么现实中有很多高尚的人和高尚的行为就可以成为反驳的论据,因为相反的事实明明是存在的嘛。很多人都这样讲,说西方经济学把所有的人都设想为自私的,这是错的。甚至不光是在经济学领域,前几年有一位朋友,是一个所谓的“新左派”。他编了一部很有名很火爆的剧本,叫做《格瓦拉》。这部火爆的剧中有一个镜头,就是几个像女妖精一样的“美帝国主义者”,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一出来嘴里就大喊大叫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据说美帝国主义就是这样的。可是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西方哪个思想家或者是什么人曾经讲过这句话。我们都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恰恰是中国传统时代的一句谚语。而在西方文献中,至少就我知道的范围内,还没有听说哪个有名的思想家或者哪个人说过,人不为己会遭到,或者应该遭到“天诛地灭”。但是,这些人就说,西方人就是主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么这是事实判断。   再说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就是说应该如何。事实判断是说,他们认为西方人说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事实。而价值判断就是说,人应该是自私的。似乎如果你不自私,你就会被西方人认为是大傻帽,或者是受到贬斥。   也就是说,第一,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事实判断;第二,人也应该是自私的,这是个价值判断。这些人说,“西方经济学”所谓的经济人预设就是这么回事。   因此他们就做了两种批判。第一是事实批判,人不都是自私的,比如说有雷锋等等;第二是价值批判,人也不应该是自私的。比如他们就说,大公无私如何高尚,如何值得提倡,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献身是多么的伟大,宣扬自私自利是多么的不好等等。这些年来经常有人宣称,“西方经济学”解释不了南街村、华西村这类“奇迹”,理由也是那里的人据说不自私,并且提倡利他为公。我们还经常听到有人说,他创建了什么什么理论或体系,“从根本上推翻了”西方经济学的那一套。你去一看,其实还是说他从事实和价值这两个方面推翻了这个“预设”。   经济人预设并非事实判断更非价值判断   但是,我觉得像这样的两种批评,是不是有点找错了目标呢?所谓的经济人预设真的是这样一种事实判断或者是价值判断吗?其实,这个预设它不过是一个逻辑,提问的逻辑前提。它既不是一种对事实的描述,更不是一种提倡,对价值的提倡。   这个经济人预设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在西方的经济学中,所谓经济人预设就是,一个能够正常运行的或者说合理运行的,必须假设人是会自私的。我要从这个假设出发,就是说把它作为基本的约束条件,来设计我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游戏规则。   为什么要这样设定呢?其实这个道理,我们中国人和其他民族一样,都非常理解。用我们中国的一句俗话叫做,“先小人后君子”,或“亲兄弟明算账”。在制度设计上,你一定要从人有可能做小人出发。这样设计出来的制度,如果你事实上是君子,那当然更好。但绝不是说,如果你不是君子那就乱套了。如果你事实上是君子,整天想着为别人为大家做好事,那咱们求之不得。但假如你做不到,那么,这种制度也可以使你的利己行为不至于损害别人,使你的利己行为在整体上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总福利。   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也是这么回事。“亲兄弟明算账”的意思大家都知道,不是要鼓励大家六亲不认,而是说,要把账算在明处,就不至于发生不愉快的事。互相帮忙,亲兄弟的感情,完全可以存在,而且再好不过,但是,假如亲兄弟们的感情出了问题,那么,明算账也可以做到使他们不至于反目成仇。   明算账就做不成亲兄弟了么?或者说就不提倡做亲兄弟吗?当然不是这样。可是,我们进行制度设计,不能预先假定你是圣人,把所有的宝都押在你的身上,把所有的资源都交给你,相信你大公无私,会分配的很好。我们不能这样做的。我们不能押这种宝,因为事实证明,这样押宝往往是有问题的。   大概不会有人说,毛泽东是一个西方文明的代表。而且,据说毛泽东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是,就是毛泽东自己曾经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毛泽东都这样讲,那么,我们设计一种制度时,能不考虑这一点吗?我们能够假设,所有的人都是做好事的,而且一个人在他一辈子中都是做好事的吗?毛泽东自己都讲,这是最难最难的。所谓最难最难的,不是说没有人做到,也不是说不该做到,而是说,我们不能把宝押在这上面。   讲的简单一点就是,一个成功的社会,一个成功的制度,你是慈善家最好,但是,如果你不是慈善家,那么至少我要管住你,不能允许你成为一个强盗。那么,我不能允许你成为强盗,但是,我又不能假设你肯定就是一个慈善家,那么这个制度安排应该以什么为基准呢?   大家可以想象,那就是交换。比如说,我想从你那里得到好处,我不能假定你是一个慈善家,会无偿的给我提供好处,但是,我也不能做强盗来抢你,那怎么办呢?很简单嘛,你给我好处,我也给你好处,这就是所谓的交换。交换不是说,你就不能当慈善家了,而是说,即使你不当慈善家,我们这个社会也能运作。   亚当?斯密和密尔所讲的“经济人”   关于这一点,西方经济学在一提出“经济人”这个概念的时候就已经很明确。大家知道,所谓“经济人”这个概念,有人说是起源于亚当?斯密,因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经提到,我们现在可以享受到饮食,可以穿到衣服,但是,这并不是因为那些厨师或者那些裁缝们大公无私,诚心的要给我们做什么奉献,其实这些厨师、裁缝,他们想的也不过就是自己赚钱。但是,由于有了市场交易,厨师和裁缝,他们即使本意只是为了自己,但是我们也通过这些行为获得了好处。比如说,穿衣吃饭的便利,这就是所谓的经济人预设。   但是,亚当?斯密并没有讲,这些厨师、裁缝,就不可能有为他人着想的可能。他更没有说,如果他们这样想了,我们反而会吃不上饭,没有衣服穿了。他并没有这样讲。他只是说,由于有了这样的交换,即使他为自己考虑,我们也可以得到服务。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先小人后君子”。   但是,亚当?斯密这样讲的时候并没有用economicman这个词,就是“经济人”这个词。经济人这个词最早使用的是约翰?密尔,严复把他译成穆勒,约翰?密尔在1836年的《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这篇文章中,第一次提出“经济人”这个术语。   密尔就明确地说,经济学以人会利己作为预设,但这仅仅是一种假设、一种抽象,而不是对人事实上是什么所做的论断,更不是对人应当做什么的一种回答。他说:“没有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如此荒谬地认为人事实上就是如此(自私)的”。也就是说,经济学家不会荒谬到认为所有的人都不会利他,都不会利公,都是自私自利的。但是,他说,假设是这门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而我们只能做这样的假设,相反的假设是行不通的。   这里我要讲,的确是这样,西方经济学中的确没有一种事实判断,说所有的人都是性恶的。所谓的性恶论,的确在西方文明中有一些说法,但和经济学无关。比如说基督教义中的“原罪”说就被一些人说成是性恶论,因为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所以在上帝面前人们都有原罪。无论你是否相信这种说法,但这说的是神人关系,和人际关系中的自私自利并不是一回事,更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毫不沾边,亚当夏娃恰恰是因为偷吃禁果(可以近似地说是自私吧)被上帝赶出伊甸园的,如果不这样,他们还在那乐园里享受上帝的恩宠呢。怎么说不偷吃禁果,上帝就会诛灭他们?这不是胡扯吗?恰恰相反,基督教的一个特征就是教人整天为自己的“原罪”而忏悔,这明明是一种反省的说法,它倡导的不是纵欲,而是自律、克制乃至禁欲。与宋儒说的“存天理、灭人欲”差不多。你不信教,不忏悔也罢,总不能反过来说人家提倡自私自利吧?   还有我们经常提到的霍布斯,如果讲西方的性恶论,霍布斯是被提到的最多的、最典型的代表。霍布斯有一句话叫做,“人对于人是狼”。意思就是,人与人之间都是竞争的关系。但是,我们说的经济人预设和人对于人是狼的这种说法是一样的吗?当然不一样了。道理很简单,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狼群中有什么市场的,人们更不能指望狼和羊去进行交易。   恰恰相反,从这个狼群中的规则中倒是可以推出“经济”的。大家知道,现实中的狼群经常是有一个头狼的。很多动物都是这样。这个头狼可以分配一切,包括配偶。你不能跟他讨价还价。往往这个头狼可以垄断交配权,别的公狼除非寻机向它挑战,取而代之,就都只能“打光棍”。但是,从经济人预设推出来的是这样一种东西吗? 韩非为真正的性恶论者 2010-12-23 秦晖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系列文章之二   我们会问,在中外的思想史上,无论在事实判断还是在价值判断上,最彻底的性恶论者是谁呢?照我看,不是霍布斯。因为霍布斯讲的“人对于人是狼”,大家可以看看他的原著,其实首先他讲的只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陌生人之间通常是自利的,因为他们没什么感情的联系。但是霍布斯从来没有把这个东西推到熟人之间、亲人之间甚至骨肉之间。霍布斯从来没有说过,妻子对于丈夫是狼,儿子对于父亲是狼。   可是,我们中国有的思想家的确就是这样说的。这位思想家就是毛泽东非常崇拜的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韩非在他的著作中就专门讲过,专门教导、告诫当时的人,实际上是告诫当时的帝王。因为《韩非子》这部书本来就是给帝王看的。我国历朝历代,都不提倡老百姓看韩非。这个《韩非子》写的是帝王自己看的东西。   韩非就告诫帝王说,你不要相信任何人,任何人都是为自己的,都会为自己来算计你。他专门提到,包括老婆孩子。这是韩非的一句名言了:“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老婆孩子都不可信,你还能信谁呢?这个韩非很有意思啊!他讲的这个话,也的确不是没有根据的。比如他说,你宠爱某个妃子,你就以为这个妃子会好心对你吗?不会的,你宠爱的这个妃子肯定希望你死的越早越好。   因为道理很简单。她正在受宠,她的孩子就有可能争位。可是,你将来一旦移情别恋,看上别的妃子了怎么办?因此,趁你现在还宠我,最好你赶快死掉。然后,我的儿子就可以即位了。韩非说,儿子也是一样,你对某个儿子特别好,立他为太子,你以为他就会对你好么?恰恰相反,你一立他为太子,他就巴不得你早死。因为,假如你不死,谁知道你将来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韩非子说,所以,你不要相信任何人,连老婆孩子都不能相信,你还能相信谁呢?他说,你只能相信三个东西:法、术、势。讲的简单一点,就是那套厚黑学的东西。所谓法,就是你对所有的人要明赏罚。他为你卖命,就赏他;他不听你的话,就罚他。所谓术,就是权术。你要善于利用人性的阴暗面,让那些被你统治的人都互相猜忌,用甲来打乙,用乙来打丙,用丙来打丁,又用丁来打甲,然后你在上面操控一切,这叫做术。什么叫做势呢?就是严刑峻法造成的一种威慑,一种恐怖气氛。   除了这三个东西,别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可靠的。你不要相信谁会忠于你,谁会大公无私的为你献身等等。老实说,把性恶论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推到至亲骨肉之间,就我有限的阅读而言,还没有看到过第二个人。在西方,我没有看到这样的理论。霍布斯也不是这样的。   那么,如果就价值判断而言,所谓经济人预设的意思会被理解为,西方人崇拜自私自利的人,看不起或者蔑视那些大公无私的人。能这样说吗?我觉得这简直是荒唐透顶。   西方的价值观念崇拜基督还是崇拜犹大?   大家知道,所谓西方文明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就是基督教文明,而基督教崇拜的是什么呢,是耶稣基督。   当然,对于耶稣基督这个人,你如果不信基督教,你可以说,有没有这个人都不确定。但是,如果你是基督徒,你肯定会相信有基督这么个人。那么,这个人做了什么事呢?大家即使不是基督徒,大概也听说过。基督的基本事迹就是,他为了拯救人类,做了很多很多的好事,最后,为了拯救人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假如说,西方文明就是认为人应该是自私自利的,人不为己就天诛地灭,那么,耶稣不是活该天诛地灭的吗?耶稣不是个大傻冒吗?你还去崇拜他干什么呢?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真正值得崇拜的难道是耶稣吗?是谁呢?那大概就是《福音书》里面讲的那个为了三十块银币而出卖耶稣的犹大。这个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个人才值得崇拜啊。是不是这样呢?当然不是。   所谓基督教,是崇拜那位为了拯救人类而不惜自己被钉死的那样一个高尚者。也不是只有基督教才这样的,早在基督教传入西方之前,西方的宗教也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基督教是亚洲的宗教,是在巴勒斯坦产生的。在古希腊那个时候还没有基督教。古希腊也有像普罗米修斯那样的神,为了人类去盗火,结果被钉在奥林匹斯山上。这样高尚的人是受到大家崇敬的。   最搞笑的一件事,就是前些年,我们的报纸报道了一条新闻,说美国的西点军校立了一尊雷锋的像。报纸说,可见雷锋的助人为乐、大公无私的精神感动了美国人。西点军校是不是有雷锋像我不知道,我是去过西点的,那个地方非常大,而且,虽然是个军校,它是没有围墙的。周围有森林、河流,很大的一片地方。里面的画像和雕像不计其数,从汉尼拔一直到巴顿,历史上很多很多的人,大概上千个都有,是不是里头有个雷锋?我没见过。   但是,我觉得,其实就算有个雷锋,这件事有什么意义呢?美国人是知道有雷锋了之后才有无私奉献的吗?雷锋是不是感动了美国人我不知道,但是,耶稣感动西方人已经近两千年了,这是确凿无疑的。所以,我觉得,说西方人信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种说法是非常之可笑的。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民族,如果你为大家做了事,大家都嘲笑你,而不是钦佩你。但是,这样的民族,它肯定缺少凝聚力,由于缺少凝聚力,在几千年的民族之间的竞争中,它可能早就灭亡了。   在几千年的人类竞争中能够延续下来的民族,它肯定是要有凝聚力。要有凝聚力,肯定是要尊敬这些奉献者的。当然,尊敬是一回事,能不能强迫你奉献又是一回事。   “拔一毛”的权利属于谁:为什么孟子要“辟杨墨”   我们先秦的时候就曾经有过一场争论。当时有一个影响很大的人叫做杨朱。据说他是个个人主义者。他的著作现在都已经失传了,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骂他的话。其中有一句就是说他主张“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当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墨子,墨子据说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出自《孟子?尽心上》)就是为了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孟子把这两个人都骂了一通。他说,这两个人都不行。而且他还说“逃墨则归杨,逃杨则归儒”,似乎墨子比杨朱更糟,离儒家真理更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说,儒家主张理想主义,但反对极端,墨子是太极端了。好像也不是啊。因为儒家也讲过很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类的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汉代一个给《孟子》作注的学者叫赵岐,他就解释了这一点。从他的解释看,其实关键不在于“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我们看拔一毛利天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当然是好事,当然应该做。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其实杨朱这句话并不是他的原话,我相信,他也不会说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不应该的。他的意思其实是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侵犯我的权利,即便小到“一毛”。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拔一毛的权利应该归谁呢?谁有权利拔这一毛呢?   杨朱认为,我这一毛由我做主,拔不拔是我的事,要我愿意。老实说,不要说拔一毛,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拔我这一毛。赵岐说,孟子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不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父母的,或者说是属于你的家庭、家族这个小共同体的,因此你没有权利。   但是,皇上就有这个权利吗?声称代表“天下”的朝廷就有这个权利吗?也没有。所以,孟子也反对墨子的说法,甚至反得更厉害。形成所谓的“杨近墨远”之说。为什么?古书没有直接说。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墨子“理想主义过分”。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对儒家理想中的家族本位伦理社会(“周制”)最严重的威胁并不是来自杨朱的“个人主义”,而是来自当时越来越厉害的、以统一“天下”为理由鼓吹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国家暴力,即所谓的“秦制”。讲的简单一点,孟子和孔孟古儒是抵制“周秦之变”的。他们基于儒家那种家庭本位的观念,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属于你自己,也不属于“天下”。按赵岐的说法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谓不敢毁伤,不是说你就不应该毁伤,更不是说,你怕疼,是什么意思呢,是他说你没有这个权利。   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权利不该归你,但是,也不该归国家,应该归谁呢?应该归父母,归家庭,归小共同体。这就是所谓“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对孟子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接受,暂且不论,至少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   耶稣非常伟大,他为了拯救人类,宁愿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这里伟大的是耶稣,而不是下令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的希律王,乃至允许希律王这么做的罗马总督彼拉多。基督教徒是非常崇拜耶稣的,但是,他们绝不会崇拜、而且很鄙视希律王和彼拉多这类人。任何人都不能把别人用作“崇高目的”的牺牲,为了人类的利益,把你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这样讲,我就是耶稣吗?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希律王,甚至可能就是犹大,是不是这样?   因此,一个人如果为大家做了奉献,大家都钦佩他,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西方人一点都不比东方人差。但前提是,你是自愿的,不是别人逼你的。老实说,我觉得这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区别。我逼你奉献,这是一种善吗?   如果把这理解为善的话,那奥斯维辛集中营大概就是个大善之地。因为犹太人在里头把什么都奉献了,包括他们的头发、他们的牙齿。你说奥斯维辛是一个大善之地?还是个大恶之地呢?当然是一个大恶之地。也就是说,这个“经济人理性”绝不是说人不应该奉献,而是说我们不能搞一种制度来逼人“奉献”,不是要否定耶稣,而是要否定希律王!   价值判断上的性恶论:再谈韩非   那么,在价值判断上,认为人就应该是自私的。如果不自私,反而不好。如果你大公无私,我反而要把你灭掉,这样的理论有没有呢?在价值判断上,鼓吹性恶论,也就是说,不光是说“人对于人是狼”,连夫妻父子都如此,而且说,人对于人应该是狼,不是狼也要把它变成狼。这样的主张有没有人说呢?也有的,但也不是霍布斯。   霍布斯说,“人对于人是狼”。第一,作为事实判断,他讲的是陌生人;第二,他也没有说,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霍布斯也没有讲过。但是,韩非就表达过这种主张。人不为己,你还要把他天诛地灭,这就不是一个事实的问题,而是你在提倡了。   我们知道,儒家是主张性善论的。因此,儒家主张,要找那些有道德的人当官,什么叫做有道德呢?明代的于谦曾经讲过一句话,这个国家要治理好,其实说来也简单,只要“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这个国家就可以治理好。这其实是儒家自古就有的观点。既不爱钱又不怕死,这就是清官了。   可是,韩非就说的很清楚。作为皇上,你不应该喜欢清官,而且清官对你有危险。为什么呢?因为,你之所以能够维持统治,最主要的就是你有赏罚这两个工具,人们为你办事,你赏他;违背你,你可以罚他。   韩非是从来不相信有什么“忠”这种东西的。这个韩非曾经讲过很多故事,我觉得,我们先秦时代的那些学者,你看他们写的书就会觉得,那个时代的人很有意思,他们讲的所有的道理都是通过一个一个的故事来表达的,不像我们现在的一些理论著作那么枯燥。   韩非说,比如一个长工,他非常卖命的替主人干活,你以为是他爱主人吗?其实不是的。那是因为,他这么拼命干活,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我们国家就有一个经济学家写了一篇文章,其中说,可见我国先秦时代已经懂得计件工资制度,因为,只有在计件工资条件下才会有那种干得多你挣得也多的那种现象,如果是计时工资,混够了时间就拿钱,就不会这样了。   但我这里关心的是另外的事。那就是,韩非讲得很清楚,他对皇上说,你的丞相啊、大臣啊就像这长工,这些人能够为你效劳,不是他多么爱你,而是他图你的赏。那么,为什么这些大臣不造反呢?也不是因为他爱你,而是因为怕你杀他。因此,最可怕的大臣是什么大臣呢?就是既不图你赏也不怕你罚的人。讲的简单一点,就是那些既不爱钱也不怕死的人。“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吾所少而去之者也”。   其实说透了,就是海瑞这样的人。韩非就明确的讲,这样的人怎么要得呢?你赏他也不稀罕,你罚他也不害怕,这样的人不得造反吗?其实,大家不要以为这是讲笑话,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们都说儒家虚伪,说儒家伪善,可是大家不要忘了中国历史上有一种更可怕的现象,那就不是伪善了,而是伪恶。   所谓伪恶,就是说,你其实本来不想作恶,但是你也不得不表现的很恶,否则你就立不住脚。   大家可能都知道这个故事:楚汉相争时,刘邦在外带兵打仗,丞相萧何在那里治理后方。这个萧何据说是一个很廉洁奉公的人,就有些话传到了刘邦的耳朵里。他们说,哎呀,这个萧丞相真是不错,后方的老百姓都说萧丞相很伟大,他威信很高啊。   刘邦一听就很不高兴。萧何一听也吓坏了。他马上就觉得,这说法对他是个威胁。于是,他马上就变,抢了许多老百姓的土地,欺男霸女,做了很多贪婪之事。于是,民众对萧何的埋怨就传到刘邦耳朵里了。他们说,哎呀,这个萧丞相不行,很贪财,你看看,他什么都想要,这个人很龌龊等等。刘邦一听就放心了:原来他不过是这么一个人,我控制得了的!   我们还知道,早在这之前,秦朝的一个大将叫做王翦,他带兵去伐楚。大家知道,秦统一六国,最大的敌手就是楚。秦军第一次伐楚失败了,第二次伐楚,秦王、就是后来那个秦始皇就使用了王翦。王翦说,楚很厉害,不给我六十万军队,我是不能承受这个任务的。于是秦始皇就把这六十万军队,这几乎等于秦朝的全部精锐,都交给他了。然后就说,那你还有什么要求啊?王翦就提出了一堆要求,他说,你还得给我多少百亩地,多少多少金子,否则我就不去打这个仗。皇上笑着答应了。下朝后有些人就对他埋怨说,哎呀,你怎么在皇上面前表现得那么猥琐,你现在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什么荣华富贵没见过?你还向主上提出这么自私的要求,你不怕皇上对你有看法吗?   王翦说,我哪里是希图这些钱财。但如果我不这样说,主上怎能放心我带那么多兵在外啊。大家知道,这个话是很有意思的。如果他就是这么个自私的人,那么,秦始皇认为他是可以控制的人。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他认为他控制不了你。你就很危险。因此,我只是说,这就不光是事实判断了,这是个价值判断。我以为,这可以叫做嫉善如仇。不是嫉恶如仇。这个嫉善如仇啊,老实说,就是专制的逻辑。   如何对付“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的霸道者   像这样的一种东西,和我们讲的经济人理性截然不同。那么,所谓经济人理性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一种可行的规则,只能以某种底线为前提。如果你在这个底线之上做得更好,那当然不错,没有人会妨碍你做得更好,但是,如果你不能做得更好,那么我们也可以有一条底线。   你不做慈善家,但是,你至少不能抢劫。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做慈善家,又不准你抢劫,那你只能怎样?你只能跟别人交换。如果你想从别人那里得到好处,你只能跟别人交换。也就是说,人人利他、为公、无私奉献,这当然很好,这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果有人利己怎么办?我们的制度安排能不考虑这一点吗?因此,可行的制度安排一定要考虑这一点。   毛主席以前曾经讲过一段话,这段话其实是刘少奇先讲的。刘少奇有一次讲,现在我们有一种风气不好,有一些人特别霸道,“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毛主席有一次引了这句话,然后,《毛选》在这段话后面有一个括号:(大笑)。毛主席讲了这句话之后就哈哈哈大笑起来。   这句话后来被收进《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语录》出版的时候是1965年,到了1966年,毛主席就把刘少奇打到了。这段话原来有“少奇同志说”什么什么,就被删掉了。但是,那个页码不好办。因为,当时大家都要背毛主席语录的嘛,某条某条语录是出于哪一页,大家都必须记住的,页码一变这功夫就黄了。怎么办呢?于是就单独把这一页重新排了一遍,把字排得很稀疏,因为要把这一段语录删掉嘛。其他页都不动。大家看看1967年以后出版的毛主席语录,这一页就比其他页排的要稀疏,原因就是这个。   但这段话其实很有意思:假如这个社会中出现这种状态,有些人很霸道,“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那么,你说应该怎么办?毛主席“大笑”了一通之后说这样自私要不得。按照他的意思似乎是说,我们大家应该提倡一种相反的精神:“你的就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这是一种无私的精神。可是,老实说,如果有一个人主张“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那么,大家都说对对,你的就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那暴君还不高兴死了!   如果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恐怕只能规定“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吧?对。作为规则,就应该确定,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我的不是你的,你的也不是我的。如果你要从我这里得到好处,当然我可以施舍。但是,如果我不愿意施舍,你也不能抢我。你只能和我交换,这就是所谓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会禁止慈善吗?你们听说哪个市场经济禁止慈善了?像比尔?盖茨那样,把他的财产捐出来做公益,大家会说他是大傻瓜吗?法律会禁止他吗?不会的。老实说,要做雷锋,在美国要比在中国顺当的多。但是,我如果要安排一个制度,我不能假定你们都是雷锋。   中国古代有一个儒家思想家,就是明末的黄宗羲。大家可以读读他的《明夷待访录》。里面有一句话就是,早先那个圣人的时代啊,是“人各得而自私也,人各得而自利也”。大家要注意,黄宗羲绝不是提倡大家自私自利。他只是说,在那个圣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考虑,为自己牟利的。因此,只有什么样的人能够当圣人呢?就是那些愿意无私奉献的人。如果有人无私奉献,大家就非常佩服,把他推举为君。可是后来就坏了,他说的后来就是指秦以后,大家可能都知道,传统的儒家有一个概念就是“三代”,就是夏商周那时候是很美好的时代,三代以后就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就堕落了。那么,按照黄宗羲的说法,三代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专制君主上了台,他就剥夺了所有人的权利,用黄宗羲的话讲,叫做“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见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道》)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你们所有的人都不准为自己,只准为国家。而国家是谁呢,国家就是朕,朕即国家。所有的人都必须为国家,这个国家又是专制的,实际上就是所有的人必须为我。其实就是为了满足皇帝的极端自私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大家觉得这可怕不可怕呢?难道这只是西方人认为可怕吗?我们东方人就不认为这可怕吗?   当然,一个好的制度就是要考虑到,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考虑,有权利并不是说应当,更不是说一定要这样做。只是有权利。所谓权利,就意味着他是可以奉献的。我的一毛是我的,我就可以为天下舍出来,只要我愿意。但是,如果不是我的,老实说,那就根本不存在奉献不奉献的问题。   所以,这个经济人预设是制度设计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你自愿的舍己利他,行慈善,实行我的也是你的,那当然应该赞赏。可是,谁也没有权利强迫你这样做,尤其是当权者更不能强迫你这样做。否则,黄宗羲讲的那种灾难就会出现,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呢?   为什么“一个人做点好事也很难”?   所谓自由主义主张性恶论,这个说法是不对的。自由主义者并不认为人必定自私,更不认为人应当自私。而且,我们可以说,许多自由主义者本人的利他和自我牺牲精神并不亚于其他主义者。比如比尔?盖茨,他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捐献出来。但是,自由主义认为,你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抢过来归公。   西方人提倡志愿者、慈善和义工精神也不遗余力。大概是2002年吧,联合国搞了个“国际志愿者年”,就是提倡大家去做义工。当时,北京电视台的“第七日”这个节目,可能大家都知道,那个主持人叫袁园,所以又叫“园园说话”。她主持节目就提到一件事。在那个志愿者日,有两个很热心的人就想去做好事。做什么好事呢,他们想到某个街道去给孤寡老人洗衣服、做家务。然后,他们就到了北京的很多街道、居委会,他们说,你们这里有没有孤寡老人啊?我们要给他们做好事。结果,据说是在北京跑了整整一天,没有一个居委会愿意接待他们。于是,他们就发了感慨:毛主席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他们说,现在看起来,一个人做点好事也很难哪。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过去“学雷锋做好事”都是组织上安排的。组织上可以拔你一毛,乃至许多毛,可是没听说你自己可以献出来。难怪居委会狐疑:做好事?你哪个单位的?拿介绍信来!没有?谁派你来的?没人派,你自己来的?怎么会有这种事?谁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别说我们不会给你介绍什么孤寡老人,就是你自己找到了,那些老人也不会让你们进门的,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显然,那些居委会根本就不相信居然有人会主动“做好事”。而在现代的西方,国家不会垄断“做好事”的资格,也不会强制公民“做好事”,但“我之一毛我做主”的国民“利天下而为之”的热情,却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像这样的一种文明,其实并不是认定人必定是自私的,更不认为人应当是自私的。但是,他们对人性的局限有深刻的理解,明白慈善可遇而不可强,利他精神可以自律,但不能律人。你利他当然很好,但你无权要求别人。人人都利他,是不能指望的。强迫人利他,不仅做不到,而且是不该做的。因此,这个制度安排就是先小人后君子,以人有可能自私作为预设。   从这种预设出发,政治上就要强调权力制衡。所谓强调制衡,不是说我们就不希望或不相信我们的领导是一个好人。现在有人说,中国的政治是贤人政治,说西方的政治是能人政治。据说西方人好像对他们的领导没有道德要求,是个能人就行,哪有这回事啊?恰恰相反,那里是领导人不能要求国民高道德(只能是“要求守法,提倡道德”),国民对领导人的道德要求却很高。老百姓私生活上的事政府不能议论,但总统的私生活却被老百姓盯得很紧,他的隐私权实际上小于平民,即便老百姓的议论有误差,总统可以解释,但很难指责百姓“诽谤”。   所以,政治上强调制衡,尚贤但不迷信人贤,则不贤者亦无法害人。经济上肯定交换,慕义但不强求人义,则不义者也不能抢劫。对于那些奉行“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原则的那些人,就是要绑住他的手脚,让他明白你只有你的那一份,别人的你都不能动。这些做法,先小人后君子,是不相信大家能够成为君子吗?是希望大家都当小人吗?当然不是,这样的制度安排,正是为了保护君子不受小人之害,真君子不受伪君子之害,正是为了尽可能的使君子变得更多、更真。   因此,我们才能理解像斯密这样的人,一方面写了《国富论》,另一方面他又写了《道德情操论》。大家知道,斯密是苏格兰人,他的坟墓在爱丁堡。我有一次在爱丁堡的大街上逛来逛去。不知道怎么回事,在一条小巷里面,看见有一片墓地,一看,就是他的坟墓,很不起眼。这个墓碑上写着:这里长眠着《道德情操论》的作者亚当.斯密。这是斯密自己写的墓志铭。可见,他自己认为《道德情操论》这部著作要比《国富论》更重要。也就是说,斯密本人是个非常注重道德的人,但是,这和经济学这门学问的经济人预设是完全没有矛盾的。 交易费用在中国的滥用 2010-12-23 秦晖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   利他者的讨价还价:关于“君子国”的讨论   经济人这个预设和人们做君子没有矛盾,这里的一个证明是前几年发生的一场有趣的争论。   大家知道,明代有一位小说家叫做李汝珍,他写过一部小说叫做《镜花缘》。《镜花缘》中描写了一个人人都利他不利己的“君子国”。据说这个君子国啊,里面的人做买卖,经常吵的不可开交。卖东西的人都说,我这个东西值不了几个钱,只值两块钱,你要给我三块我就不卖。而买东西的人都要力求买得贵。哎呀,你这个东西,明明值一百块钱,你却只卖五十块钱,那样我就不买了。于是,这些人就吵起来了。卖的人拼命要卖的便宜;买的人拼命要买的贵。于是,他们就争的一塌糊涂。   有一次,我们一个被认为是右派的朋友,就是茅于轼先生,他就评论说,其实这个社会上如果人人都坚决地只利他,不利己,那也会吵得不可开交。他说你看像李汝珍描写的《镜花缘》那样,所有的人做买卖都只为别人考虑。如果你只为自己考虑,那么卖的人要卖的尽可能贵,买的人要买的尽可能便宜,双方会争吵。但是,如果两边都只为他人考虑,那也会争吵。他说可见,如果大家都利他,这个社会也不见得会太平。他说了这话以后,受到两位左派朋友的反驳。   第一位朋友说,你这个逻辑有问题。如果贱买贵卖的两个人会产生矛盾,两个自私的人会讨价还价,但并这不妨碍交易的进行。那么,相反的如果贱卖贵买的两个人产生矛盾,为什么就不能通过讨价还价来解决呢?贱买贵卖的双方可以做买卖,可以成交,为什么贱卖贵买的双方就不能做买卖,就不能成交呢?凭什么你就说,利他主义行不通,利己主义才行得通呢?   其实,我觉得这个反驳倒是反驳的真好。这个反驳说明了什么问题?它说明,不管双方都是自利的或者都是利他的,都会产生矛盾。但是,这不要紧,可以通过讨价还价来解决。换句话讲,不仅人人自私的情况下市场经济可以成立,人人是雷锋,市场经济也可以成立。小人国需要讨价还价,君子国不也需要讨价还价吗。这是一位朋友的反驳,我认为这个反驳是成立的。   另外一个人的反驳就是很牵强了。他说,只有利己才会吵架嘛,利他怎么会导致吵架呢?比如在公共汽车上,当然,我们这位朋友比较左,他认为文革时代人们的道德都很高尚,现在就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了。那么按照他的说法,毛泽东时代人们在公共汽车上都互相让座,很君子嘛。他们并没有吵得不可开交,很快让座就让成了,这不是很和谐吗?现在就不同了,现在道德堕落了,所以,人们会在公共汽车上为争座位吵架。   这话有没有道理呢?表面上看好像有道理。因为,如果有人让座,一般是不会吵架的,但是,如果大家要争座位,真是有可能吵起来。不过,这里我要讲,我们这位朋友忘记了,让座成功的条件,就是两个人不是同时利他的。让座的是利他,受让的不就是利己吗?不过,这不要紧,只要双方完全是自愿的,那就被认为是好事。讲的简单一点,就是我愿意让给你,你也接受,那么我让给你,我是慈善家,你接受了,当然你不是个慈善家,但是,这件事也是个好事。   这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这怎么能够导致否定讨价还价机制呢?如果一个自愿利他,一个自愿受利,那就让座,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两个人都自利或者两个人都利他,那怎么办呢?那就讨价还价,这几种情况其实为什么不可以并行不悖呢,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我们可以假定两个人都是自利的,那么,他们就讨价还价。这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人利他,一个人愿意受利,那么,这就是公共汽车上我们看到的让座。如果两个人都利他,那就是李汝珍描述的情况。   这三种情况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大家觉得是什么?   对了,这三种条件下的一个共同特征,讲的简单一点,就是当事人是自由的,没有人强迫谁。只要这三种情况都是自由的或者是自愿的,那么,这三种情况本身不会发生矛盾。   但是,我们事实上看到,第一种情况,就是两个自利的人在讨价还价;第二种情况,一个人利他一个人受利。这两种情况都比较多。第三种情况就很少见。李汝珍讲的这种“君子国”只存在于他的小说,现实中就很少见。这说明了什么呢?这就说明了,就对事实的观察而言,的确,在陌生人中,利己现象的概率要比利他的要多。   当然,我这里讲的是陌生人。如果是亲人中,那当然就不是这样,或者熟人中,也是如此。总而言之,情感是起作用的,但是,情感往往是在有情感联系的人中起作用,在陌生人间就很难考虑这种因素。这只能说明,这三种现象的事实发生的概率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三种现象本身并不构成抵触,完全可以同时并存,前提是,那是自由的。   但是,假如不是这样,某甲持刀逼迫某乙让座给他,那恐怕就不是争吵的问题了。如果某乙反抗,那就会产生流血事件;如果他不反抗,就被迫利他了。这是个什么社会啊?这不就是强盗社会吗?就像黄宗羲讲的那样,我不准你自利,你必须利我,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这不是强盗社会吗?   因此,我们说,一般来讲,利他引起的博弈,的确没有利己引起的普遍,《镜花缘》似的讨价还价很难见到,这只能说明,双方自利比双方利他要更常见。但是,尽管更常见,我们提出的经济人预设仍然不是以这个事实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即使那个不太常见的事件真的出现了,那么,按照我们这个预设制定的这套规则,还是能够成功的运作的。这也就是第一位左派朋友提出的那个质问,他是对的。两个人都自利,他们可以讨价还价;两个人都利他,同样也可以讨价还价。讲的简单一点就是,一个人(无论为了利己还是利他)想把价格拉高,另一个人(同样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要把价格压低,在不能把自己意志强加于人的情况下都只能讨价还价,最后总是可以取得一个平衡的。   经济学预设不能有二元性:关于“豪迈人”的说法   不管是两个自利的人,还是两个利他的人,逻辑上讲,即使“君子国”这种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经济人预设逻辑上推出的那套原则仍然是可以成立的。这样一来,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总之,我们先假定每个人都是自利的,然后按照这个预设搞一套制度,了你的各种权利,你的“一毛”别人不能去拔,当然你自己可以奉献,你也不能拔别人的“一毛”,但是你们可以自愿交换。那么,假如你不自利,这套制度照样可以运行,而且可以运行的更好。甚至在“君子国”它也同样管用。但是,如果你不是那么高尚,你的确是自私的,这套制度也可以成功运作。这有什么不对?凭什么说这样“预设”就会导致道德堕落?   其实,真正会导致堕落的恰恰是经济学预设的二元性。有人说,既然事实是世界上有些人自利,有些人利他,我们为什么不能搞两种预设呢?那不是更“符合事实”吗?   但我前面讲了,预设与这种“事实”无关,它要的就是一视同仁。对一切人只能做同样的预设。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对一些人假定,他是经济人,而对另一些人假定,他是道德人,也就是预先假定他是要奉献的。那么,会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   大家知道,前些年国企改革的时候,很多人很有意见。它和农村改革不一样。因为农村改革就是人民公社的土地,每个人一份,分到了各家各户。但是,国企改革,就是管理者成了老板,工人就下岗了,被赶出工厂。于是,那个时候的中央电视台在大概两、三年的时间里,就反反复复播送一条公益广告,是刘欢唱的一首下岗工人之歌。其中有几句歌词是,“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当时,我们的改革就是以这个为前提的。这是个什么预设呢?显然,这是对这些工人提出来一个非经济人的预设,一个“豪迈人”或者说是道德人的预设。假定这些人是对自己的利害看的很开,很豪迈,给剥夺的一无所有也很坦然,“只不过从头再来”嘛,不觉得有什么需要去争的。可是,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假如真的是这样,那么你还搞什么市场经济改革呢?   而我们设计这套改革的人也有个假定。他们说,掌权的人,如果他们的利益不得到满足的话,他们是没有改革的动力的。你要让他们白白放弃权力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得赎买。改革只有在承认既得利益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否则就会寸步难行。这句话有没有道理呢?老实说,我觉得,你不能说没有道理。   因为,从经济人理性的角度来讲,任何人都不愿意白白失去什么东西。可是,我觉得很奇怪的是,这些人讲的承认既得利益,似乎只是承认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对于一部分人,有权有势的那些人,你就假定他是经济人,他的利益是要尊重的,你要改革,一定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但是,对于另外一些人,你就不做这种预设,你就假定这些人是很豪迈的,他们被剥夺的一无所有,不过是从头再来而已,不会去跟你计较什么。   那么,这是一种经济人预设吗?当然不是,可是,这样的一种预设,以及以这样一种预设为前提推出来的改革做法,是一种什么做法呢?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我可以把你抢的一干二净,一脚把你踹出去,我自己做老板。然后,你从头再来,我们就搞所谓的竞争,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独吞了,把你一脚踢出去后说,我和你要竞争了。你说这样做会导致什么后果?所以我要说,这个经济学预设的一元性是非常重要的,不能搞二元的预设。   如果你说人是自利的,那么你就应该承认,领导也是自利的,工人也是自利的。领导不豪迈,凭什么我们要豪迈啊?为什么不是他豪迈呢?如果不这样,我们就会制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规则来,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破坏作用。因此,如果我们要把经济人预设的逻辑一以贯之,我们就应当承认,转轨中的人无分上下,都不甘心为“伟大的市场经济”作牺牲的。   尽管市场经济可能是个好东西,但是,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不能好处都归了你,代价都是我承担。我们应该承认,在进入市场的初始交易权利,应当重视转轨中的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机会、代价与回报的对应性,也就是我们应该重视经济转轨中的公正原则。   相反,如果说过去那种使天下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的预设,恰恰造成“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极端不正义的话,那么,今天转轨中的不正义,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搞了“两种预设”的结果。也就是,经济人预设和所谓的道德人或者叫做豪迈人,就是不在乎自己的利害的豪迈人预设,这两者矛盾相冲突的结果。   高调再高,苟以律己,慎勿律人,高亦无害;   低调再低,不逾底线,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事实上,经济人与豪迈人作为现象都是存在的。但是我们绝不能把它们作为两种“预设”分别用于不同的人。合理的做法只能是:对所有人而言,豪迈人或道德人只能是每个人用于自律的道德修养,而在人际关系上作为制度、规则安排的逻辑预设只能是经济人,这两条对一切人都一视同仁。因此,在个人道德理想上,我们用不着忌讳高调。改革以后,有些人就说,过去之所以出了问题,是因为我们在个人道德上过于高调,提倡大公无私之类,于是,我们制造了一个乌托邦。其实,改革以前,中国社会在个人道德要求上真的是很高调的吗?我真是很怀疑的。   比如,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个事情。1960年前后,中国搞共产风,结果饿死了很多人。现在一般的说法是饿死了三千万人。那么,当时有很多人的确是在那里唱高调,要无私奉献啊,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啦,等等。我可以假定,假如这些唱高调的人,这些放卫星的人,如果他们自己饿死了,自己累死了,那你的确可以说,那是高调,那是乌托邦,那真正是高尚过度了,那真是过分虔诚了。   可是,我们知道不是这样。所有这些唱高调的,刮五风的,放卫星的,他们没有一个被饿死。而且是在民众的尸骨之上,“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而被饿死的这三千多万人,有谁问过他们?你愿不愿意为我们的伟大理想而献身,你饿死吧,愿不愿意?如果他们不愿意,这和理想不理想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你讲理想,但是,你事实上又没有献身,这和理想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我说,那个时代,就是一些草菅人命的人,用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乃至生命,来保住他们的乌纱帽。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样。   不是在道德上高调吗?这是个乌托邦吗?当然不是。那么,如果你真是道德上高调要求,我这里讲的是要求自己,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再高调都不怕。我们也不需害怕乌托邦,什么叫做乌托邦啊?所谓乌托邦无非就是做不到的事,做不到也不见得就是灾难哪。我们的先贤经常讲一句话叫做“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风斯下矣”。尽善尽美做不到,那么,我们在追求尽善尽美的过程中,能够做到较善较美也可以嘛。但是,事实上,我们往往就搞成“尽恶尽丑”了。   这是什么道理呢?老实说,这不是高调不高调的问题,这是自律还是律人的问题。所以我在一本书上曾经写过两句话:“高调再高,苟以律己,慎勿律人,高亦无害。低调再低,不逾底线,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你高调再高,都没有关系,只要你是律己。低调再低也可以,但是有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你不能抢劫。你如果做不成慈善家,那么你就交换,但是你不能去抢别人。也就是在这样的预设下,我们这个制度是可以成功运转的。   摆脱“搭便车”的困境   但是,像这样的一种制度,为什么事实上在人类社会中又很难建立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并不是因为人们有多么高尚,高尚到了人人利他的程度。恰恰相反,这一套制度之所以不那么容易建立,并不是由于这个社会的君子太多,恰恰是因为这个社会有那么一些小人,尤其是那些掌权的小人,害怕受到制约,而极力反对这样的制度安排。这些小人不仅自称是君子,还宣称只要他有了无限的权力,他就可以把天下的人都改造成君子。那么,你相信不相信这种说法呢?有时候,人们会相信的。   但是,我这里要说,其实这种时候比较短暂。在人类历史上的确会看到一种时候,整个社会都很狂热,都真的很相信某一种东西。但是人类历史上的很多事实都表明,这种狂热,往往为时不久。真正的问题在于,即使大家都不相信了,它还能维持。为什么呢?老实说,不是因为我相信什么,而是因为我害怕什么;不是因为我不希望自由,而是因为我不想为争取自由付出代价,特别是:假如别人付出代价争取到了自由我也能享受,那我何苦要付出呢?   我这里并不是说,西方人是“不自由毋宁死”的,而东方人似乎是不那么在乎自由的。绝不是这个意思。即使在西方,自由也许是个好东西,但是,除了自由以外,还有别的好东西。即使在西方,不自由但还愿意苟活着,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人之常情。老实说,不要说死了,就是比死要小得多的代价,人们有时候也是不愿付出的。或者说,为了换得比生命要小得多的一些东西,人们也是愿意让渡一部分自由的,比如社会保障,比如安全。   大家知道,“9?11”以前,美国是个非常自由的社会。自由到什么程度?那个时候到国会大厦参观,连护照都不需要出示的。美国绝大多数公共机关都是对外开放的。办公室你不可以进,但是,这个楼你是可以进的,下班了都可以进的,甚至包括像联邦调查局那样的地方都可以进的。当然,你不能闯到人家办公室里面去,但是,这个大楼你是可以随便进的。甚至在国会和五角大楼上空都是不禁空的,私人飞机可以在上空飞来飞去的。   但是,“9?11”以后,一切都变了。这些东西都取消了。我们在2004年,在华盛顿还看到那个联邦调查局(FBI)的大楼门口有一个牌子,说是由于反恐的需要,在2006年之前就不对游人开放了。现在2006年早就过去了,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开放了。我怀疑它现在还是没开放。   也就是说,为了安全,即使是美国人,也愿意把他们的自由减少。   但是,正是由于那种不自由的体制从来就没有办法实现它所声称的理想,无论是物质方面的还是道德方面的理想,而且不断地在这两个方面都积累不公正,甚至带来灾难,所以,只要有机会,人们还是会力图去建立这样一种制度。   那么,这个以经济人为预设的制度安排,它强调的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他的不可被剥夺的权利,这是他的权利。用我刚才讲的话叫,我的一毛是属于我的,我愿不愿意拔,那是我的事。只要我愿意,不要说拔一毛,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   从交易权利问题到交易成本问题   那么,这个东西是亚当?斯密时代西方经济学的核心。但是,到了20世纪,人们就有了一些别的问题。当时人们就发现,在有些情况下,这个市场是有效率的,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下,市场是无效率的。那么,市场无效率,有些人就想,那可能就是市场失灵了。   比如,在西方经济学中,有个概念叫做“外部性”。什么叫做外部性呢?就是一种产品,它带来的利益和为这个产品支付的成本是不能一一对应的。讲的简单一点,就是你为这个产品付出了代价,但是别人是可以免费享受的,比如路灯。我如果装了一盏路灯,那不仅我能够享受,别人也享受。那么,很可能就会出现,谁也不愿意装路灯的情况。因为谁都希望别人来装,如果别人装了,我也可以被照亮,那我何必要装呢?   在西方,这种情况在经济学上叫做“搭便车”。其实在中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什么话呢?大家想想,和这个“搭便车”一样的话是什么话?我们现在虽然是在讲西方文明,但是老实说,所谓西方文明,其实很多最深层次的人性根基,我觉得是不分什么东西方的,只不过这个制度安排,首先在他们那里实现罢了。   关于“搭便车”中国最常见的说法是什么?最典型的一句话就是“三个和尚没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不是因为大家不知道要喝水,而是这个水是有外部性的,谁挑了我都可以喝,因此就没有人愿意挑。没有人愿意挑怎么办呢,有的人就说,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是失灵的。像这样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如果你政府不装路灯,那很有可能就是黑的。因为没有人愿意去装,除非你有一种机制,使得某个人装了以后,其他人路过要收费,那可能就会有人装了。如果不是这样,很可能就没人装。   因此,很多事情就需要由政府来提供,而不能由市场来提供。但是,战后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很多情况也不是这样。他们说,以往人们认为,由于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的那些领域,其实真正的原因都不是市场本身失灵,而是由于交易费用太高。如果这个交易本身要花很多精力,那么我就不愿意交易。   因此,这个交易成本的节省,就成了20世纪下半期以后西方的很多经济学流派,比如制度经济学,考虑的一个核心问题。   其中的一个代表是罗纳德?科斯。他就提出来几个很有名的概念。第一,他说,企业是个什么东西,大家想想看,企业是一种组织。那么,这个组织把具有各种要素的人用一个契约结合起来,比如说,我只有劳动,你只有资本,他只有技术,这个人就持有某种点子、知识产权之类的,然后我们用一个契约把大家拢到一起。   我们为什么要把他拢在一起成为一个企业呢?大家知道,只要是拢在一起,你将有扣除。一个工人在企业干活,他的劳动产出肯定是不能全得的,这个企业起码要有利润嘛,要扣除的,但是,如果他自己当个体户,他赚多少都是他的。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当工人,不愿意当个体户呢?大家想想为什么?我们都知道,正式有工作的,叫做正规就业,街头的小贩叫做非正规就业,一般的人都愿意正规就业,不愿意非正规就业。   尽管从理论上讲,街头的小贩,我们姑且用马克思主义的话来讲,是“小资产阶级”,不受剥削的,一个工厂的工人是“无产阶级”,也许是要受剥削的,但是,人们还是愿意做一个工厂的工人,不愿意做那个被城管追的到处跑的街头小贩。那是为什么呢?科斯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你做小贩的话,成天需要应付许许多多的交易,这个成本很高。但是,你作为一个工人,你只要在加入企业的时候做一次买卖。讲的简单一点,就是劳务,如果这个条件你愿意接受,那从此以后你就不需要交易了。   因此,他就下了这么个定义。对于资本家也是一样,对于所有的要素所有者都一样。如果他不跟别人合作,那么他的交易费用会很高,那么有企业这样一个组织,这个交易就会被整合起来,一个企业和一大堆个体户,他们的区别就在于,这个企业的交易费用就要省,由此就产生了一整套如何降低交易费用的学说。   没有交易权利何谓交易成本交易费用概念在中国的误用   但是,我们要想到,为什么在斯密、密尔的那个时代,人们没有想到交易成本?而到了科斯才提出这样的一个概念?是因为密尔这些人比科斯笨吗?   在我们今天的改革中,“交易费用”已经成了一个关键词,被大量的使用。我们现在很多人把交易费用用在什么概念上呢?比如,国有资产的改革,大家的东西应该给谁。如果让大家参与讨论,那交易费用就太高,由一个人说了算,我想把他给谁就给谁了,这样交易费用就减少了。   这是似乎算一个“右派”的说法,这是主张私有化的。那么,还有一种“左派”的说法,这是为公有制辩护的,也是这个意思。他也是这样说,为什么要搞人民公社呢?道理很简单,国家跟无数的小农打交道,交易费用太高。那么,如果我能够把这些小农都赶在一起,把他们都关在一个大农场里面,生产出来的东西我想调走就调走,这样,交易费用就减少了。   我们国家的经济学现在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左派、右派吵得不可开交,但是,在某些问题上,他们好像是有很多共同点。用强权来禁止大家讨价还价,减少所谓的交易费用,这好像是左派右派都在讲。只不过左派用这个说法为强制化私为公辩护,而右派用这个说法为强制化公为私辩护。   最后,这里讲的交易费用,是西方经济学意义上的那个交易成本吗?所谓交易成本是什么?我刚才讲的这两个东西中的所谓交易成本是真正的交易成本吗?所谓的降低交易成本可以这样理解吗?科斯讲的企业是降低交易成本的组织,这和我们刚才讲的这两种观点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我觉得最简单的一个说法就是,如果我们仅仅说,不让大家讨价还价就降低交易成本,那老实说,最能降低交易成本的就不是什么企业了,而是奴隶制庄园。我把大家都绑来,在奥斯维辛里面有什么交易成本啊,什么都没有。那么,科斯为什么不说奥斯维辛或者奴隶制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呢?其实前提很简单,最简单的前提就是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是在承认大家交易权利的情况下来节省,通过整合交易来节省。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用剥夺大家交易权利的做法来为某些人提供利益,这就不是所谓的降低交易成本。   科斯写过两本书。第一本就是我刚才讲的《企业的性质》,企业是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但是,科斯用不着说的一点是,大家都知道,企业本身是一个自由契约的安排,不是奴隶制,不是把人抓来。你进企业,本身就是在履行你的交易权。科斯不会说,奴隶制降低交易成本。可是,我们刚才讲的那两个例子,老实说,并不是在降低交易成本,而是在剥夺人们的交易权利。   第二,科斯另外写过一本书,讲交易成本的,叫做《社会成本理论》。这里我要请大家注意一下他的书名,什么叫做社会成本呢?那就是他讲的交易成本,并不是指一方的出价,而是整个社会为维持交易所支付的这个东西。可是,我们现在讲的交易成本呢?往往指的是为了一方而减少出价。讲的简单一点就是,国家如果不搞集体化,就要掏比较贵的钱来买粮食,因为你要跟私商竞争。如果自由交易,便宜了就不卖给你。   那么,搞了集体化,我就可以无偿调拨你的粮食,或者近乎无偿的调拨你的粮食。我们可以出现1960年那种饿死了几千万人,而粮食还可以照样调拨这种状况,这叫做降低了交易成本吗?是谁的成本呢?那三千万条人命算不算成本呢?这些人认为不算,只要国家掏钱少了,那就是降低交易成本了。科斯讲的交易成本是这个意思吗?当然不是。   所以,老实说,中国的经济奇迹的创造,很多人都说,这是由于中国的制度转型,交易费用低。那么,的确,东欧各国在经济转轨中没有产生经济奇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经济转轨、各方面的讨价还价是非常复杂的。有一种说法,我想大家如果仔细去看事实,就会觉得,那是不对的,好像东欧搞的是休克疗法,而我们搞的是渐进式改革。   其实,所谓东欧搞的休克疗法只是说,他们做出私有化的决议很干脆。民主化以后,全社会都同意,就做出了一个私有化的决议。但是,老实说,大家都同意私有化,怎么私有化,仍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就像我刚才讲的,谁都不豪迈,谁都不愿意,我下岗你当老板,我们国家可以做到,我就是当老板了,你得豪迈一点。但是,在他们那些国家做不到,做不到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企业的私有化往往会折腾十几年,一个又一个的方案都被推翻。那么,这种转轨就迟迟到不了位。老实说,真的要搞休克,倒是中国可以搞,这个企业我想给谁我就给谁。   当然,最近出问题了。前不久发生的通钢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不过,这种事在中国毕竟很少,大部分情况下,的确是交易费用很低。但是,这是真正的交易费用吗?这种做法,会遗留下什么问题吗?这恐怕就是我们大家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降低交易费用这个说法需不需要一个逻辑前提,这个逻辑前提是什么?对,降低交易成本的这个概念,它的逻辑前提就是,每个人的交易权利能够得到保障。   我们也可以讲,西方经济学,照我的理解,在亚当?斯密那个时代,人们关心的就是交易权利问题,只有在这个权利解决了以后,20世纪的人们才提出了交易成本问题。这并不是因为20世纪的人们比亚当?斯密更聪明,而是因为这种问题本身是需要前提的,这个前提被斯密他们解决了,所以现在才提出交易成本问题。大家觉得是不是这样? 第二轮改革的十五年 2010-08-17 秦晖   1989年的“政治风波”过后,中国的改革进程出现了两年多的停滞,直到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才使改革在新的基础上再次开始。15年来中国的变化举世有目共睹:在“改革”方面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目标,在“开放”方面中国实现了加入WTO的愿望。尽管这个“市场经济”前面还有“社会主义”这个意识形态限制词,但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市场经济也是有限制词(“社会市场经济”、“福利市场经济”等等)的,而且除了政府的强控制以外,中国如今对“市场经济”的其他“限制”(福利、劳工权利、社会保障,非营利部门发展乃至宗教传统的约束等等)绝不比所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多,以至于像张五常先生等人最近称赞“中国比美国更自由”,而李嘉诚先生在疾呼警惕“民主化造成福利社会”之余似乎并不担心不民主会妨碍市场利好。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虽然有过渡期特殊条款的保护,但这过渡期并不长,中国在全球化中“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应当说是相当快的。   十五年进步不输“剧变”国家   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两部片子,真可谓给人沧桑之感!   与这些象征相表里的,是15年来的实际变化。在“不争论”、“少说多做,做而不说”的“小平智慧”下,这些变化之大可以说不亚于所谓发生了“剧变”的一些转轨国家。1992-1997年间,在对外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政策大幅度开放的同时,中国经济体制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取消了粮票,“票证经济”的结束预示着中国开始由命令经济的短缺时代走向市场经济的过剩时代。二是开放股市,并且很快升温到狂热的“股潮”。虽然尚非正常的资本市场,但中国式的股市开创了一种独特的原始积累模式。三是在苏南等传统集体经济(所谓“地方政府公司主义”经济)性质的乡镇企业发达地区进行了一场雷厉风行的私有化运动,随着“苏南模式”的过时,1997年出台的《乡镇企业法》首次明确了“乡镇企业”概念的非特定所有制含义,由“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渊源形成的乡企属于“集体经济”之说从此成为历史。受“乡企转制”成功的推动,许多地区(山东诸城等)出现了县域范围内地方国有企业“全卖光”乃至“送光”的实践。   1997年的十五大开始了又一新阶段。这次大会吹响了“国企改革攻坚战”的号角。先是维持“国有”以便用国家权力迅速实现“减员增效”,避免了私人老板裁员要克服工会阻挠的尴尬,继而把已完成减员的企业脱去“国有”帽子,在“就业优先”旗号下以内定价格实现资产“置换”,避免了公开竞价的麻烦。中国人娴熟地交替使用“科斯主义”和“凯恩斯主义”,比许多民主转轨国家更顺利地完成了大批企业的产权改革,而且据说“交易费用”很低。产权改革配合“招商引资”,使投资日益强劲,经济日趋繁荣。   与此同时,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强调财政上中央集权但不集责,出现所谓“财权上收,事权(应为事责)下放”的趋势。一方面上级财政的“汲取能力”迅速扩大,国家调控加强,大城市基础设施日新月异;另一方面基层教育、医疗等公共品供应出现短缺,尤其以农村为甚,而在维持“事责”的名义下,农民负担却日益加重,以致出现“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声。   这期间,中国的对外开放步伐也在加快。尤其是2001年的两件大事意义重大:这年的9·11使中美在反恐问题上找到共同利益,中国的国际环境自此明显改善。而这年11月中国顺利加入WTO更是中国走向“全球化”之路上的里程碑。在内需不足的背景下,投资与外贸日益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双轮驱动”机制。没有什么比外贸数字更能说明中国的剧变:1956—1973年,我国先后与西方和苏联集团闹翻,外贸萎缩至微不足道,18年间有16年小额顺差,但这除了显示闭关自守外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经济有什么竞争力。1974—1989年,由于尼克松访华后国门逐渐开启,接着是改革开放,外贸骤兴。但那时产业结构落后限制了出口值,百废待兴的建设造成投资品进口大增,加上当时改革带来的普遍性生活改善导致进口消费品增长,因此出现我国外贸史上的大逆差时代:16年中有11年逆差,最高的1985年一年逆差就达149亿美元,远远超过建国至此前30多年的累计顺差。但这个工业化投资拉动的“大逆差”形成的生产力,加上我国突出的低成本优势,使1990年后中国走上出口导向型起飞之路,从此转入大顺差。而2001年的“入世”更使我国加速成为“世界工厂”,外贸总额五年呈三倍增长,从2000年的4743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4221亿美元。而顺差更是出现爆炸式增长:2004年为320亿美元,2005年为1019亿美元,2006年更达1775亿美元,两年竟有5倍之长!而FDI则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短短十余年间,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力,也使许多国人日益自信。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两部片子,真可谓给人沧桑之感!   社会公正问题越来越突出   这十五年来改革政策乃至改革战略不是没有调整,甚至可以说是调整之频繁举世罕见,以致民间有“初一十五不一样”之说。   无疑,15年来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巨大的。但是另一方面,这15年积累的问题之多也不容忽视。15年来,中国借助铁腕体制降低“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避免了一些转轨国家“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圈地客”的“拖累”,实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然而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如今不仅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不断升高,而且更重要的是因垄断和特权造成的升高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使得大众的不公平感比同等基尼系数下的国家更高。我国如今不仅存在着公共品供给的不足,而且还叠加了“公共品缺少公共性”的体制弊病:早在改革前旧体制下,收入高者享受更高的公共福利,而收入低者公共福利享受得更少,“二次分配”不是缓解了而是加剧了初始分配的不平等。这个弊病在如今单向度的市场化改革中不仅没有克服,反有加剧的趋势。由于体制缺陷形成的“扩权容易问责难,卸责容易限权难”,使得“放权让利”的改革变成了“弃责争利”,公共服务部门放弃服务责任,利用公共资源大肆“创收”,同时却凭借垄断权力排除来自民间的竞争……   这一切导致了近年来相当尖锐的“改革论争”:先是在对“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批评持续多年之后,以“郎咸平旋风”为契机发生了激烈的国企改革争论,接着“医改报告”又引发了以医疗、教育问题为中心的公共品供应改革争论,以及以物权法和农民问题为中心的经济社会改革争论,等等。这些争论把1997年那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主义”之争深化为一系列的“问题”辩论,它们的种种现实利益背景已经穿透意识形态的表象而凸显出来,从而使争论变得相当激烈,以至于有人惊呼“改革共识已经破裂”。显然,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把饼做大”就能缓解“分饼不公”的矛盾,而是出现了经济发展与内部外部矛盾同步持续深化的现象。“上访潮”持续攀升,“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增加。1992年这轮改革初起时人们曾试图把体制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上,但是现在,经济高增长和社会不稳定同时发展的现象使人对此说日益怀疑,如果说在意识形态上“不争论”不失为邓小平的智慧之举,那么在利益矛盾方面不允许博弈,就有极大的风险。   然而在现有体制下人们如何进行博弈呢?这15年来改革政策乃至改革战略不是没有调整,甚至可以说是调整之频繁举世罕见,以致民间有“初一十五不一样”之说。然而似乎怎么调整都不对:就拿前一阵成为舆论热点的“医疗改革”来说吧,当初说是医疗福利萎缩和“过分市场化”使人看不起病,出路似乎在于加大政府垄断,然而不久就有权威消息披露:中国如今的公费医疗开支竟有80%花在领导干部身上,这样的“福利”,究竟是谁之福,谁之利?增加这样的“公共品”,能改善老百姓的医疗吗?再如:“郎旋风”之后中国开始反对所谓“新自由主义”,一时似乎风向转“左”,没收陕西石油民企、在重化工等基础领域搞排挤民资的“新国有化”、划定国有垄断行业等“大政府”政策纷纷出台,然而与此同时,新一波“股改”却采取了私有化方式,其“右”的程度远远超过“郎旋风”之前的一切国有股减持方案。吴敬琏先生略表批评之意,立即招来一阵骂声。也是,前些年为了国企“圈钱解困”,长期大熊市把高位跟进的广大散户小股民坑得够呛。如果当初听吴先生的,在国企未改革前就不该急于设局圈钱,那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被坑。既然被坑了,在股指已跌去三四成时用现今的股改方式来补偿(如那时杨帆建议的),也算是补偿了被坑的股民群众。然而那时不补,愣是让股指从2300多跌到900多,大部分小股民已经无法承受巨亏,被迫“断腕”退场。只剩下实力雄厚的大庄家等着“抄底”了——这时的改革才大举出台,一下就给抄底者奉送了3000亿元的净值财富!这真叫来得恰是时候!郎咸平也好,巩献田也好,这时却不吭声了。你说他们是“左”还是“右”呢?   中国转型成败关乎世界福祸   中国平稳顺利地转型不仅是国人之福,也是世界之福。   长远地看,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改革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世界。表面上,今天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令人艳羡,各派经济学者都力图以他们的理论来解释“中国奇迹”,由此引起一片赞扬声:古典自由经济学把“中国奇迹”归功于经济自由化或市场化的成功,而左派经济学或凯恩斯经济学则归功于政府干预、管控的成功。中国经济的非自由色彩令左派欣赏,而它的非福利色彩则令右派欣赏。然而实际上,没有中国式的铁腕,任何国家无论左派还是右派执政,实行自由市场政策还是凯恩斯式的乃至社会民主的政策,都不可能这样来搞原始积累。因此这种既非福利亦非自由的发展模式实际上对当今世界左右两种主流经济模式都形成了日益严重而且无法回避的挑战:在势不可当的“中国竞争”面前,那些发达的福利国家不得不降低福利水平,自由贸易国家则又酝酿重树贸易壁垒。而不发达国家则在吸纳资金、获得资源等方面面临更大困难。整个全球经济因“中国概念”而面临大洗牌。   而像中国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人口,中国经济这么大的量,随着将来作为全球商品供应者和资本吸纳者的作用日益凸显,一旦出问题可能比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对全球的冲击更大。因此中国平稳顺利地转型不仅是国人之福,也是世界之福。而中国因“尺蠖效应”而发生社会爆炸,或因现行原始积累方式与福利国家和自由国家的双重冲突而导致国际秩序崩溃,则不仅是国人之祸,也是世界之祸。   以“天平效应”取代“尺蠖效应”   如何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民主与法治,以期重新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这将是下一个15年我们的奋斗目标。   在这种复杂背景下,2002年接任的新一届中央领导对改革战略进行了调整。打破单纯GDP崇拜而提出“科学发展观”,意识到经济增长不能承载一切而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在下决心通过税费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基础上又提出以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为实质内容的“新农村建设”。这一切反映了高层对当今社会矛盾的认识和使改革重获推动力的努力。按高层的说法,“和谐社会”应该达到六个目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者之中,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赫然居首,应当说这的确是解决当前各种问题的关键。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经济的深刻悖论与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都有根深蒂固的背景,不是简单的调整能够解决。事实上,这一轮改革当初得以顺利推进的原因与如今改革困境的形成也可以说是同一事物的两面。第二轮改革启动后,各方都力图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改革成为大势所趋,但这可能不是终结而是深化了改革中的矛盾。当年邓小平谈到中国改革经验时就认为:现存体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这一“优越性”在后来的改革中更加突出。   然而这样的改革方式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形成了顽固的“尺蠖效应”:这些年来改革方向经历了或左或右、一放一收的几度调整,然而在某些特权利益集团影响下无论向左向右都会发生扭曲:向左则自由受损而福利未必增加,向右则福利丧失而自由未必增进。政府变“大”时扩权却难以问责,政府变“小”时卸责却不愿限权。政策一收就容易侵犯平民私产而公共财富却未必得到保障,政策一放则公共资产严重“流失”而平民私产却未必受保护。左时“公权”侵夺个人领域却无心公共服务,右时放弃公共产品却不保护个人权利。……正如孙立平所言:无论向左还是向右,得利的都是同一些强势者,而吃亏的也是同一些弱势者。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这样就使社会矛盾在一放一收的尺蠖式进程中日益发展和积累,而不能像宪政民主体制中那样,以向左增加福利、向右增加自由的“天平效应”来维护社会的平衡。   显然,过去15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增长都取得了惊人成就。但我们面临的挑战仍然严峻,因此没有理由躺在已有成就上盲目乐观。改革深入到如今这个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到如今这个敏感阶段,面对社会矛盾增多、社会紧张加剧的现实,如何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民主与法治,以期重新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这将是下一个15年我们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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