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0-1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调整事项说明及调整分录
本科目未审数为-987,058.97元,审计调增437,500.00元。
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1、调整少计收入和销项税额170,000.00元。
借:应收帐款 117 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底稿索引: F9-1-5)
2、补提无形资产转让500万元收入的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277,500.0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250,000.00
(500万*5%)
应交税金—城建税
17,50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0,000.00
(底稿索引: F9-3-1)
审计结论:本科目审定数 -549,558.97元,予以确认。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1-3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本年度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复核底稿
查验目的:对客户本年度的进项税额进行复核
查验过程:
根据审定的“成本倒轧
”中所列示的本年度购入存货数为:1,538,135,856.47元。(索引XXX)
匡算本年度进项税额累计发生额为1,538,135,856.47*17%=261,483,095.60元
客户帐面本年度进项税额为:266,483,095.60 (索引F9-1-1)
两者差异:261,483,095.60-266,483,095.60=-500,000.00元
差异数高于重要性水平。
经进一步核对帐面,发现客户在营业费用中本年列支运输费7,000,000.00元,按7%抵扣进项税额490,000.00元。
余下不明差异为10,000.00元,小于该公司的重要性水平,不追加审计程序。
审计结论:应交税金—进项税额本年发生数经复核后没有发现重大差异。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1-5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本年度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
核对底稿
查验目的:
对客户本年度的应交增值税明细项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并分析差异原因。
查验过程:
项目
账面金额
索引号
申报表金额
索引号
差异
销项税额
286,635,348.11
F9-1-1
286,805,348.11
F9-1-20
170,000.00
进项税额转出
136,553.31
F9-1-1
136,553.31
F9-1-20
---
进项税额
266,483,095.6
F9-1-1
266,483,095.6
F9-1-20
---
已交税金
18,893,019.83
F9-1-1
18,893,019.83
F9-1-20
---
审计说明:
客户销项税额账面数比申报表金额少170,000.00元。
经询问公司财务人员,称有部分已经开票的销售收入100万元没有入账,我们进一步核查这部分销售收入相关的存货的出库
,确认销售收入已经实现。(见主营业务收入底稿 索引I1-1-X)
应对上述事项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应收帐款 117 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审计结论:经上述调整,增值税申报表与帐面数一致。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1-6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本年度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复核底稿
查验目的:
对客户本年度的进项税转出进行复核
查验过程:
客户本年发生存货非常损失803,254.76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应转出进项税803,254.76*17%=136,553.31元
客户实际转出进项税额 136,553.31元
审计说明:
应转出进项税与客户实际转出进项税额无差异
审计结论:
经复核,客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未发现重大差异。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3-1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本年度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复核底稿
查验目的:
对客户本年度的营业税进行复核
查验情况:
我们发现客户本年度转让了无形资产并收到转让款50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但是没有计提营业税。(索引F9-1-4)
审计意见:
应对上述事项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277,500.0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250,000.00
(500万*5%)
应交税金—城建税
17,50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0,000.00
审计结论: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未发现公司营业税的其他重大差异。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被审计单位:
A公司
审核员:
洪迪
日期:
2006.02.08
索引号:
F9-3-2
审查项目:
应交税金
会计期间:
2005.12.31
复核员:
许智伟
日期:
2006.02.10
页 次:
本年度应交房产税复核底稿
查验目的:
对客户本年度的房产税进行复核
查验过程:
客户固定资产中有办公大楼账面原值为:122,807,779.17元 (见固定资产底稿 索引C1-1-X)
该大楼系公司自用,未出租。
本年度应交房产税:122,807,779.17*(1-20%)*1.2%=1,178,954.68元
客户本年账面实际计提房产税: 1,178,954.68元 (已计入管理费用)
无差异。并已查见经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产税申报表。
审计结论:
经复核,本年度应交房产税金额无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