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上海外国语大学 比较政治制度 曹沛霖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讲义

2019-02-15 5页 pdf 507KB 423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a谷雨c燕

擅长CFD模拟仿真、考研、模板

举报
上海外国语大学 比较政治制度 曹沛霖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讲义专业课复习资料(最新版)封面第一章绪论一、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一)政治制度的涵义政治制度(politicalinstitution)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专政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家政治生活有序运行的一系列制度。鲜明的阶级性是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点。政治制度通常由一国的法律尤其是宪法(包括宪法性文件及宪法惯例)来反映和确认,它受法律强有力的保护。(二)政治体制政治体制(politicalsystem)是指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
上海外国语大学 比较政治制度  曹沛霖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讲义
专业课复习资料(最新版)封面第一章绪论一、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一)政治制度的涵义政治制度(politicalinstitution)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专政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家政治生活有序运行的一系列制度。鲜明的阶级性是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点。政治制度通常由一国的法律尤其是宪法(包括宪法性文件及宪法惯例)来反映和确认,它受法律强有力的保护。(二)政治体制政治体制(politicalsystem)是指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总和。政治制度决定政治体制,又由政治体制表现出来。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14世纪末——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17世纪资产阶级的思想启蒙运动(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1、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完善的阶段(1)以资产阶级两党制、多党制轮流执政为特征的政党制度最终形成(2)文官制度的形成(3)法制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建立2、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是德、意、日等国走向法西斯的阶段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进一步变革与完善的阶段三、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一)“主权在民”原则君主主权论——议会主权论——人民主权论(二)实行代议民主制(三)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分权制衡原则(四)政治统治和管理方式实行法治(五)人权原则四、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一)西方政治制度的共同性和多样性共同性:1.经济基础2.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3.民主制多样性决定因素:1.阶级力量对比因素的影响2.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3.国家经济结构的影响4.国际环境因素的影响(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以政治权力主体的设置为:1.二元君主制2.议会君主立宪制3.议会共和制4.总统共和制5.半总统共和制6.委员共和制(也称委员会制)五、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一)比较政治制度研究目的(二)比较研究的原则(三)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代议制度比较一、代议制度的概念(一)间接民主形式与代议制实现直接民主形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小国寡民。(2)交通发达。(3)国家事务简单。(4)公民知识程度高。间接民主形式是指人们通过代表参与、决定和管理国家重大事务的方式、方法。(二)代议制度几种概念的比较1.西方学者关于代议制度的概念(1)认为设置代议机关即代议制度。“即以那从国民中选出来而定期改选的议会,为国民的代表,使它为发表民意的机关。——[日]美浓部达吉《宪法学原理》(2)认为代议制度是人民控制政府的根本方法。“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有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力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必须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力。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就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密尔《代议制政府》(3)认为代议制即间接代表制。“所谓代议制者,即系一人可以代表他人或代表多数人也。”——[英]布勒德《英国宪政史谭》(4)认为代议制是一种政体。“代议制政体是一种政治统治形式。在这种统治形式中,国家或社会的主要立法和行政决策是由少数代表来制定的;这些受到信任的代表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全体居民或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百科全书》西方学者的看法是否正确?第一,代议制度与代议机关有联系、有区别,不能等同。第二,代议制度只是统治阶级实现本阶级及其联盟阶级利益、愿望的途径,一般说来不可能成为人民控制政府的根本方法,因为政府本身就是代议制度的主要表现。第三,代议制有其特定涵义。第四,政体和政治制度有区别。第五,虽然从纯理论上分析,作为概念,代议制度的重心在于“间接形式”,但其阶级属性是人们附加上去的。2.我国学者关于代议制度的概念(1)认为代议制亦称“议会制”或“国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所实行的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政府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治制度。(2)认为代议制即广义上的议会制,是指由选举产生议员组成议会,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议会执行立法职能,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政府实行监督的制度。(3)认为代议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在全国划分选区,选出议员,组成议会,代表选民行使立法权、监督权的制度。(4)认为代议制是一种实现间接民主制的形式。(三)代议制度的概念代议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从这个概念可知,资本主义议会制和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都是代议制度的表现形式。1.代表制度2.代议机关组织制度3.代议机关议决制度二、代议制度的基本特征(一)代表性(二)间接性(三)组织性(四)多级性(五)责任制三、代议制度的基本功能代议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代议制度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基本作用,是人们建立、健全并且实际运用代议制度的结果。(一)议决功能“议决”是代议制度运行过程中最基本的功能之一。所谓“议”即讨论、商议,是集思广益的过程,也是“决”的基础和前提。“决”而不“议”将失去民主而易形成专断。“决”就是决断、决策,是“议”的逻辑结果。(二)调和功能权力—权力权力—权利权利—权利经济地位和权力分配不平等必然导致权力与权利的矛盾运动。在利益差别异常普遍因而利益矛盾非常复杂的情况下,这种权力与权利的矛盾可表现为三种:一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集团间权力与权力的矛盾;二是统治阶级的权力与被统治阶级的权利的矛盾;三是被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集团的权利与权利的矛盾。(三)监督功能“代议制议会的适当职能不是管理——这是它完全不适合的——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的行为公开出来,迫使其对人们认为有问题的一切行为作出充分的说明和辩解;谴责那些该受责备的行为,并且,如果组成政府的人员滥用职权,或者履行责任的方式同国民的舆论明显相冲突,就将他们撤职,并明白地或事实上任命其后继人。”——密尔《代议制政府》(四)教育功能代议制政府之所以称为合乎理想的政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通过它的活动能够教育人民,协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潜能,提高他们的知识和道德水平,培养良好的品格,促使其人格价值的发扬,从而增强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四、代议制的组织结构(一)代议制组织结构的类型:两院制和一院制所谓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一院制则是指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两院制的优点1.民选的众议院(下院)容易受大众情绪化的影响,易走极端,而参议院(上院)能一稳健和理性平衡议院的过激,防止众议院轻率的立法行为。2.两院制有利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3.现代国家的立法任务复杂繁重,非一个议院所能胜任,需要另设一院予以分担。4.职业代表制发展的需要(二)代议机关的内部组织1.议长议长是议会的主持人和议会的对外代表,是议会组织结构的核心要件。议长有哪些职权?决定议事日程主持议会辩论宣布停止质询和议会休会主持议会各种议事规则的制订及保证其执行议长的地位是怎样的?法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议长分别是国家权力等级中的第3号和第4号人物。美国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当然担任,主要职能是充当国会和政府之间的联络人。众议院议长在总统和副总统职位都空缺时,是继任总统职位的第一人选。2.委员会为什么要设立委员会?(1)议事和决策的需要(2)立法复杂性、专业性、规范性的需要委员会制度在美国议会政治中发展最完备:(1)常设委员会(2)特别委员会(3)两院联合委员会在英国从立法方面看:(1)常设委员会(2)选任委员会(3)私议案委员会(4)联合委员会(5)全院委员会3.议会党团议会党团指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的的政党集团。但也有同一政党的议员分别组成几个不同的议会党团,或几个政治纲领相近的政党组成一个政党联盟的议会党团。五、代议机关的职权(一)立法权立法权是议会的传统权力和首要权力。立法权即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包括立法创议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二)监督权1.倒阁权是议会对政府最重要的监督权力。2.质询权质询是议会内阁制国家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手段。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大臣)提出问题,要求了解政府当局的施政方针、具体内容及其工作进度,从而可对之加以敦促或纠正。政府对议员的质询不能拒绝答复。质询一般不以决议的形式提出,也不进行表决。英国是世界最早实行质询制度的国家质询权的利弊是什么?世界上最早实行质询制度的是哪个国家?(三)财政监督权财政监督权就是财政权,财政权被形象地被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即由议会掌握的关于国家收支的权力。财政权的主要内容是批准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和决算。什么是预算?什么是决算?按照规定,政府每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都要事先得到议会的批准,支出的分配细目也须得到议会的同意。政府预先编制出某一财政年度(又称会计年度)政府收入和支出数额的,提交议会审议通过,这就成为预算;同时对上一财政年度内政府收入和支出的数额作出总结,并向议会,这就是决算。财政权是议会最古老的权力。英国议会对政府的财政监督在传统上包括政府税收和政府开支两个内容。法国议会的财政权同样兼有立法和监督的特征。美国国会的财政控制权要强于英国和法国的议会。(四)调查权调查权指议会对政府行为进行调查并有权得到证言和有关记录的权力。议会调查权一般包括:围绕行使立法权进行的调查;选举调查;针对有关行政部门违法行为嫌疑的政治调查;涉及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权利问题的调查。(五)弹劾权弹劾(Impeachment)是议会控告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高级行政官员或高级司法官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司法程序。弹劾制度肇始于14世纪的英国,是英国市民阶级和贵族制约王权的有力武器。弹劾权的使用体现了议会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封建专制王权、进而要求国家行政官员不仅向国王负责而且必须向议会负责的君主立宪原则。随着议会内阁责任制的形成完善,作为议会追究政府官员违法犯罪法律责任的弹劾程序已被议会追究政府内阁政治责任的不信任投票程序所代替。在今天,弹劾作为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总统制国家。但一般说来,弹劾不轻易用,它是一种“引而不发的权力”,“备而不用的武器”,是牵制行政和司法的重要手段。弹劾案与不信任案的区别在哪里?六、代议机关的议事规则与程序(一)代议机关的会议代议机关——议会无须一直开会,但须定期开会。议会的会议一般分为常会或例行会议和非常会议两种。(二)议事规则1.法定人数原则多数国家议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以出席议员总数一半为有效。2.会议公开原则什么样的会议才算公开?公开举行意味着旁听自由、报道自由、议事记录全文公开发表。秘密会议指除议会议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出席的会议。一般而言,议会常设委员会的会议不对外公开,这是为了使各议会党团、政治派别通过委员会的活动来交换意见,调整分歧,达成妥协。3.一事不再议原则为什么要设立一事不再议原则?(三)程序程序原则是现代代议制的一项重要原则。议会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法案的提出、法案的讨论、法案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1.法案的提出法案通常由议员和政府提出,但具体规定各国不尽相同。美国国会2.法案的审议法案的审议是立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讨论法案即审议法案,一般要经过“三读”程序。什么是“三读”程序?以英国议会审议内阁公议案为例:“一读”即正式向下院提出法案,包括由提案者宣布法案名称、介绍法案要点、申述立法理由。“一读”的作用一是通告,二是审查。“二读”——“全院大会辩论”“三读”是下院全体议员以下院名义的最终表态,是对历经“一读”至“三读”法案的最终拍板。3.法案的通过法案通过有哪些表决方式?(1)呼声表决(2)起立表决(3)点票表决(4)唱名表决(5)秘密投票表决(按键表决)什么是“搁置否决权”?4.法律的公布这是立法程序的最后一环,即议会通过的法律按法定程序和方式予以正式公布,使该法律正式生效。大多数国家的宪法规定,国家元首行使公布法律的权力。在国会两院通过的法律送交总统的10天之内,总统既不签署也不否决,如果此时国会仍在开会,该法律自动生效;如果此时国会已经休会,该法律即自动废弃,因为总统可以声称他不提出否决意见是由于无法将该法律退回国会。这种否决又称为“口袋否决”。七、代议制度的作用与前景(一)代议制的历史作用(二)代议制的现实意义议会制度的确立表明,一个人决定国家的命运的时代过去了,民主不仅成为一种社会公认的价值,而且成为一种政治资源配置的机制。1.使国家权力合法化2.使阶级意志国家化3.使权力运作程序化4.使政治过程公开化(三)代议制的困惑与未来1.议会政治的危机(1)议会地位的衰落与权力的虚化(2)议会决策模式的固有缺陷与立法效能的畏缩(3)行政权力的膨胀对议会权力的侵蚀2.代议制度的改革与前景第三章从克林顿弹劾案看美国的弹劾制度一、克林顿弹劾案概况美国总统克林顿私生活不检,绯闻颇多,且不断被曝光,这给他的政敌——共和党人借以发动一场空前规模的“倒克运动”提供了“炮弹”。克林顿与前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MonicaLewinsky)私通的隐情是由莱温斯基本人吐露给她的好友、五角大楼雇员琳达·特里普(LindaTripp),而后又由特里普捅出来的。自1998年1月中旬起,斯塔尔开始广泛调查,搜集了大量证据。共和党人乘机利用绯闻案向克林顿发动了强大攻势。9月9日,斯塔尔将弹劾克林顿的长达445页的调查报告和分两辆车装运的36箱证据送抵众议院。10月8日,众议院以258票对176票通过了司法委员会要求对克林顿进行弹劾调查的决议,弹劾程序正式启动。12月11--12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弹劾克林顿的4项条款:1.在莱温斯基绯闻问题上对联邦大陪审团犯了伪证罪;2.在宣誓的情况下撒谎;3.妨碍和阻挠司法调查;4.滥用总统职权。12月9日,众议院通过了作伪证和妨碍司法两项弹劾条款。克林顿表示,他决不辞职,将继续工作到任期的最后一个小时。1999年1月7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海德率领13名众议员来到参议院,宣读了对克林顿的两项弹劾指控。参议院正式开始审理弹劾案。弹劾审判历时36天,到2月12日落下帷幕。参议院分别以45票对55票和50票对50票否决了作伪证和妨碍司法两项条款。由于两项条款均未能达到总数的2/3,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威廉·H.伦奎斯特(WillamH.Rein2quist)宣布克林顿无罪。至此,在全国范围沸沸扬扬搞了一年多的弹劾总统案终告结束。二、弹劾制的起源克里斯提尼在雅典的民主政治建设,有两项重要内容:一是进行公民会议选举,确立公民会议权威;二是创设了“贝壳弹劾”。所谓“贝壳弹劾”,是指任何公民都可向公民会议检举并提出放逐某人,由公民会议举手表决是否举行放逐投票。如果多数通过,随即在各部落市场中设置投票箱,由公民把对方的名字写在贝壳上。“贝壳弹劾”的突出特点就是由公民直接行使监督权,对全体公民进行监督。“贝壳弹劾”之所以被称之为弹劾制度的最初渊源,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贝壳弹劾”中,提出放逐投票由公民会议举手表决,决定放逐投票由公民通过贝壳的方式来决定,这同弹劾制度中提出弹劾机关与审理弹劾机关相互分离机制具有同一性。古罗马在稍后时代形成了一套专门的监察官制度。罗马监察官制度与“贝壳弹劾”相比,一个巨大的进步就是形成了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监督。显然,它更接近于弹劾制度中的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监督,罗马监察官制度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监察制度,弹劾制度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平行的权力监督。因此,监察官制度同弹劾制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弹劾作为一种宪法程序可追溯至14世纪的英国。拉蒂默案件在英国历史上首次确立了由下院控诉,由上院审判的弹劾程序的法律构架,成为英国弹劾制度的奠基石。英国弹劾制度逐步形成了以下一些特点:(1)在弹劾程序中,议会下院充当原告,对被告提出弹劾(公诉),上院贵族担任法官进行审判;(2)被告即被弹劾者既可是王宫大臣,也可是平民商人;(3)弹劾罪既包括刑事犯罪也包括非刑事犯罪,即政府大臣和法官们不仅因为判国罪、贿赂罪、企图推翻国家根本法、实行独裁和专制受到弹劾,而且也因为严重渎职和行为不检受到弹劾;若弹劾罪成立,被告不仅被剥夺永久担任公职的权利,还将受到带有刑事判决性质的处罚,如被处死、流放、监禁和罚款等。三、弹劾制的法律基础美国总统弹劾制度是由1787年宪法设定的,因为对总统进行弹劾在根本上是一个宪法制度问题,不仅涉及总统的职权和对总统的约束,而且涉及总统与国会的关系,同时还有司法的参与。美国总统弹劾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见之于美国宪法的如下条款:第一条第二款:“只有众议院具有提出弹劾案的权力”。第一条第三款:“所有弹劾案,只有参议院有权审理。在开庭审理弹劾案时,参议员们均应宣誓或作代誓之宣言。如受审者为合众国总统,则应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在未得出席的参议员的2/3的同意时,任何人不得被判有罪。”“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过免职及取消其担任合众国政府任何有荣誉、有责任或有俸给的职位之资格,但被判处者仍须服从另据法律所作之控诉、审讯、判决及惩罚。”第二条第二款:“总统有权批准关于背叛合众国的罪犯的缓刑和赦免,惟弹劾案不在此限。”第二条第四款:“合众国总统、副总统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被弹劾而判罪者,均应免职。”第三条第二款:“一切罪案,除弹劾案外,应由陪审团审判。(一)“权力制衡”宪法将提出弹劾案和审议弹劾案的权力分别授予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其目的也是为了使国会内的两院相互之间有所制衡。美国制宪者最忧虑的政体危机之一就国会的擅权或议员们的暴政,因而也不愿意由国会中的某一院独自行使弹劾的权力。此外,宪法规定参议院在审议总统弹劾案时,必须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也有由法院监督国会行使弹劾权力,保障弹劾依法、公正进行的意思。可见,美国的总统弹劾制度,是一种内外多重的制衡机制。(二)“法律至上”立宪政体和法治的一个核心同时也是关键的原则,就是宪法和法律具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政府机构和政府领导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然于法外。只有当一个国家的政体结构和法律体系具体体现了“法律至上”的要求,并通过政体和各种法律手段来保障法律至上的权威,“法律至上”才能是实实在在的。(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法律至上”一样,它不仅仅是一个原则或口号,而是必须制度化、程序化。美国的总统弹劾制度,同样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法律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体现在对被弹劾总统的法律处置上。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如果参议院审议之后经出席参议员的2/3多数同意认定总统犯有“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那么总统弹劾案的判决,仅仅限于免去总统的职务以及剥夺其担任或享受合众国的任何荣誉职位、有责任的职位(信用职位)或有俸禄的职位(有酬职位)的资格。而且,被国会弹劾定罪的总统,“仍须服从另据法律所作之控诉、审讯、判决及惩罚”。(四)“正当法律程序”实践中,弹劾总统的法律程序一般可以分为众议院提出弹劾案的程序和参议院审议弹劾案的程序。众议院提出弹劾的程序,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弹劾调查开始,到众议院将弹劾决议案(包括弹劾指控)提交给参议院为止。(1)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讨论是否进行正式弹劾调查。在此过程中,可以举行听证会,并往往要进行激烈的辩论。(2)司法委员会对正式弹劾调查的决议进行投票表决。该决议获得相对多数票即可通过。(3)众议院审议、表决司法委员会关于正式弹劾调查的决议案,以决定是否授权司法委员会进行调查。(4)司法委员会进行正式弹劾调查,包括举行听证会和辩论,尤其要听取被弹劾调查者一方的辩护。(5)司法委员会讨论并表决关于弹劾指控的议案。(6)众议院对司法委员会通过的弹劾指控进行审议、辩论和表决。每项弹劾指控都只需要获得相对多数票就能通过。(7)众议院将通过的弹劾议案提交给参议院。参议院审议弹劾案的程序更为复杂一些。但在具体程序上,它大致可以包括9个步骤:(1)参议院在接到众议院通过的弹劾议案后,应立即组成“审理法庭”。该法庭由全体参议员担任“陪审员”,并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2)在参议院开始审议弹劾议案之日,由众议院选派的议员充当“公诉人”,向参议院宣读众议院通过的弹劾议案,代表众议院指控总统所犯的应该予以弹劾罪行。(3)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必须宣誓,按照“不偏不倚的公开原则”主持弹劾审判;参议员担任陪审员时,也必须在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双重宣誓,一是就职宣誓,即宣誓担任陪审员;二是特别宣誓,即发誓愿意“依据宪法和法律”主持公道。(4)参议院对本次弹劾审判的一些具体程序和规则问题进行讨论,并以议案的方式表决通过。(5)被弹劾审判的总统,在参议院确定的时间内,向参议院呈交对众议院弹劾议案所指控的罪行所作的答辩,(6)众议院的“公诉人”,可以在正式审判前向参议院呈交反驳总统弹劾辩护的反驳状。(7)参议院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对每一项弹劾指控进行听证。众议院的“公诉人”和被弹劾审判者的律师陈述各自的立场及其理由,并进行辩论。双方还可以要求传唤证人。(8)参议员们进行秘密辩论。在参议院多数议员同意的情形之下,也可以进行公开的辩论。(9)参议院的投票表决。四、美国历届总统的弹劾第十七任美国总统安德鲁·约翰逊是第一位遭到弹劾的总统。这一弹劾案反映了美国内战以后保守派与激进派和废奴派之间、南方与北方之间、共和党与民主党之间的矛盾冲突。1974年对尼克松的弹劾调查则反映了美国两党,尤其是两党背后不同财团和权势集团之间的矛盾。在美国政治中,总统只是资产阶级利益代表,他的行动必须服从资产阶级的意志。而美国资产阶级由于地域和发展历史的不同形成不同的财团,分别或共同支持自己的代理人。总统应保持资产阶级内部各种不同势力的平衡,如果冒然打破这种平衡,则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五、弹劾制的作用及其局限弹劾是美国宪法制定者们设计的一种宪法性补救措施,他们希望国会拥有弹劾权以实现立法机构对行政和司法机构公职人员严重损害宪政制度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但是,事实表明,国会通过使用弹劾权对维护美国宪政制度所产生的作用及其影响是不容忽视的。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总统及其行政部门官员侵犯立法部门权力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遏止。其次,对联邦法官的严重失职、渎职以及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制裁。然而,两百多年来的弹劾实践也证明,无论是弹劾机制本身还是国会行使弹劾权的过程,都存在不少缺陷和弊端。首先,就弹劾机制本身而言,宪法对弹劾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尤其是“重罪及行为不检罪”缺乏明确的界定,制宪会议也没有留下与此有关的会议记录,这些缺陷为后来弹劾的法律依据一直摇摆不定和党派政治的介入留下了空隙。其次,由于上述弹劾机制本身的缺陷,加上宪法制定者为防止国会滥用弹劾权设置的众议院弹劾须过简单多数,参议院审判须过2/3多数方能定罪的高门槛,使得弹劾往往成为一漫长而复杂的调查、审议、弹劾和审判过程,消耗许多时间、精力和财力资源。最后,国会在使用弹劾权过程中产生的党派斗争及其将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和公众利益之上的行为,严重背离弹劾机制的宪政精神。六、克林顿弹劾案评析第四章选举制度比较一、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由来与演变(一)原始社会的选举习惯(二)古代的选举制度所谓古代,实指人类从进入阶级社会形成国家和法律起到资本主义国家形成止这么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国家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种社会形态。比较严格意义上的选举制度,形成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1.德拉科执政的贵族政治时期2.梭轮的改革(1)颁布了“解负令”(2)按财产多少将”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3)对官吏任选方式进行了改革(4)恢复公民大会和建立四百人会议3.克利斯提尼和伯里克利又对选举制度作了进一步发展雅典的选举制度主要特征是:全体公民从全体公民中选举官职;全体挨次进行统治,也挨次而被统治;抽签参加政治机构;对于任官资格逐渐取消财产定额的限制;一切职位个人都不得连任;一切职位的任期应该短暂。(二)近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局限性英国最早实现资产阶级革命,它的选举制度的产生最为典型。★1215年——“自由大宪章”★1295年的选举★1343年国会分为了两院★1688年的“光荣革命”法国:1302年的“三级会议”美国:1787年的制宪会议英、法、美这些早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能于资本主义国家一建立或建国初期就能建构起资产阶级选举制度?局限性1.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2.选区划分和代表民额的分配不合理3.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很有限(三)现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发展的两条道路:1.以英美为代表的通过改革渐进发展的道路2.以法德为代表的动荡曲折的演变历程发展趋向:1.选举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2)选举原则(3)确定国家代议机关由选举产生及选举方式和定期选举的时间(4)规定选举召集权和监督审查权的归属2.与科学技术日趋密切二、英国选举制度(一)选举制度的演变1832年以前,英国选举制度不完善,表现在:1.有选举权者甚少2.议席分配比例不合理3.选举方法不民主4.买卖议席成风从1832年起,英国选举制度经历了10次比较重要的改革1.1832年2.1867年3.1872年4.1883年5.1884年6.1885年7.1918年8.1928年9.1948年10.1969年(二)选举制度的基本要素1.选民强烈的阶级意识年龄分野2.候选人选举法规定,凡年满21岁、没有被法律剥夺候选人资格的英国公民以及其他英联邦国家公民和爱尔兰共和国公民,都可当选为下院议员。3.选区一是人口,二是行政辖域英国现有659个选区英格兰529个威尔士40个苏格兰72个北爱尔兰18个4.选举费用一是用于候选人竞选的支出二是用于选举设施、组织选举等方面的支出5.选举方法(1)直接选举制(2)单选区简单多数制(3)一人一票制(4)自愿投票原则6.选举程序(1)选民登记(2)提名候选人(3)竞选(4)投票7.选举的管理与监督(三)选举制度的特点及弊端1.选举制度的特点(1)选举制度比较健全(2)选举效率高(3)社会参与程度高(4)政党政治色彩浓厚2.选举制度的弊端(1)不能充分代表民意(2)对小党极为不利(3)选民参选率下降(4)妇女和少数民族议员少三、美国的选举制度(一)美国的选民资格和候选人资格1.选民资格2.候选人资格(二)美国的选民登记和选区划分1.美国的选民登记2.美国的选区划分问题:★美国参议员、众议员各有多少名?★美国参议员采用哪一种选区?★美国众议员采用哪一种选区?★美国选举人团的人数怎样确定的?现在选举人团有多少人?三、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一)预选1.什么是预选?2.预选制度的几种情况①关门预选②开门预选③“总括”预选④半关门预选⑤决胜预选(二)6月中旬—8月党的代表大会(三)9月—11月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四)选民在选举日进行选举1.选举日固定在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有选民投票选出总统候选人2.选举人是怎样产生的?(五)总统选举人投票选举总统和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人选举总统的时间是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四、美国联邦国会议员的选举程序(一)众议员的选举众议员的人数是由谁决定的?众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是怎样决定的?(二)参议员的选举参议员的选举多少年改选一次?现有多少名参议员?四、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一)选举时间长,程序繁琐(二)美国选举成为两党垄断的游戏(三)金钱政治,合法贿赂第五章美国选举政治中的媒体因素一、选举政治中媒体因素的演变二、大众传媒在美国选举政治中的角色(一)大众传媒在预选时期执行对候选人的筛选功能,担当筛选人的角色(二)大众传媒是竞选期间主要议题的安排者(三)大众传媒是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评判员(四)大众传媒是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利用的工具1.媒体事件2.付款媒体三、互联网络——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高科技武器(一)塑造和美化候选人的形象(二)募集政治捐款(三)动员和组织支持者(四)进行竞选宣传报道(五)开展民意测验四、大众传媒对美国选举政治的影响(一)弱化政党在选举中对选民的影响,增加了选举中的不确定因素(二)大众传媒在选举中的广泛运用进一步提高了金钱在政治中的地位,为利益集团对选举施加影响大开方便之门(三)大众传媒加强了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的独立性,使其个性色彩更加突出,引起了美国政治生活中其他领域的相应变化第六章悬浮议会的产生评析2010年英国的大选主要内容:一、大选的时间表二、英国大选的三大党派及候选人简介三、三大党竞选纲领比较四、英国工党内忧外患的现状五、布朗失败的原因分析六、英国新政党合作的前景分析七、悬浮议会英国大选按时间表最终记票结果二、英国大选的三大党派及候选人简介(一)英国大选的三大党派简介1、英国工党(LabourParty)•成立时间:1900年2月27日•政治信仰: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政治路线:中间偏左•党员人数:600--700万之间,个人党员60--70万•大选经费:九成是来自工会的捐款2、英国保守党(ConservativeParty)•历史渊源:起源18世纪的托利党•政治信仰:保守主义思想•代表阶级:资产阶级•代表人群:英国宗教徒和保守贵族•党员人数:50年代高达280万,现今150万人•大选经费:近七成党内收入来自捐赠和募款•代表人物:丘吉尔、撒切尔夫人3、英国自由民主党(TheLiberalDemocrats)·成立时间:1988年,由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合并而成·历史渊源:前身是1679年成立的辉格党·政治信仰:自由主义思想·政治地位:自1930年代以来最大的第三大党·国会席位:55席·代表利益:中小资产阶级和企业主的利益保守党工党自民党其他党307席258席57席28席总计:650席(三主要政党均未达到占多数所需的326席)·主要成员:工商资本家、律师、教师和学生(二)三位候选人简介1、戈登•布朗简介年龄:59学历:爱丁堡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政党:英国工党经历——1968:加入工党1976年至1980年,在爱丁堡大学和喀里多尼亚大学任讲师1977年至1983年间,布朗任工党苏格兰执委会委员1983年6月,他当选英国工党议员1997年5月,他在工党执政后出任英国财政大臣2007年6月24日,他当选工党领袖2007年6月27日,他成为英国第52位首相2、大卫•卡梅伦年龄:43学历:牛津大学布雷齐诺斯学院毕业政党:英国保守党经历:1988年,在牛津大学毕业后,进入英国保守党政策研究部工作1993年,被当时的保守党领袖迈克尔·霍华德看中,调到英国内政部任职1994年7月,卡梅伦离开政府部门,进入卡尔顿传播公司2001年,竞逐牛津郡维特尼区(Witney)的国会议员席位成功2003年11月,在霍华德成为保守党领袖后,卡梅伦出任保守党副领袖2005年,担任影子内阁教育大臣3、尼克·克莱格简介年龄:43学历:剑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比利时布鲁日市的欧洲学院政党:英国自由民主党经历——①1993年,克莱格成为英国《金融时报》的记者,被派往匈牙利报道当地大规模的工业私有化运动。②1999年,克莱格当选为欧洲议会议员,为此在比利时度过了近十年的时光。③2007年,克莱格当选自由民主党领袖。三、三大党竞选纲领比较工党的竞选纲领1、继续改革“重新塑造”英国2、不会提高公民个人所得税3、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水平4、新生儿父亲的法定假日增加到四个星期5、新生儿家庭增加每周四英镑的免税指标保守党的竞选纲领1、“大社会”而非“大政府”2、人民权利,而非国家权力3、2010-2011财政年度削减支出60亿英镑4、议员数量削减10%5、公开政府账目自由民主党的竞选纲领1、要为建立一个“更为公平的英国”而奋斗2、实行公平税收3、对价值200万英镑以上的住宅征收“豪宅税”4、创建更公平、更绿色的经济5、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至1万英镑6、承诺将对银行业实施征税四、英国工党内忧外患的现状(一)工党的“内忧”1、经济低迷,赤字导致民怨★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英国经济连续6个季度负增长,为1955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衰退。★由于大规模经济刺激措施的出台,英国的财政赤字迅速飙升,上年度的财政赤字达1670亿英镑,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2%以上。2、政治上丑闻频发3、“天然盟友”工会组织频频罢工(二)工党的“外患”1、伊拉克战争2、阿富汗战争3、欧元区困境主权信用评级可能被下调五、布朗失败的原因分析(一)感叹自己生不逢时(二)懊悔自己犯下太多低级错误(三)自责自己拙嘴笨舌六、英国新政党合作的前景分析谈判:两党合作是现实选择变数:新政府仍存不确定性困扰:英国同样身陷债务危机七、悬浮议会的产生Hung,挂起的,HungParliament,挂起的议会在英国政治里是一个术语,指无多数党议会,也叫“悬浮议会”。执政党工党、反对党保守党以及自由民主党是大选三大主角。这三大党加上其他小党派将争夺议会650个议席。依照英国的选举制度,一个政党必须赢得至少326个议席才能以绝对多数组阁。“悬浮议会”的情形在英国非常罕见,对于金融市场而言更是噩梦。目前,英国财政赤字比例占GDP的12%,拥有一个政策稳定的政府来应对赤字对金融市场至关重要。5月6日大选日期公布后,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导致英镑对美元下跌了一个百分点。第七章政党制度概述一、现代政党的产生与发展(一)概论“党”一词古已有之。起初是指居民单位,即“五族(500户)为党”。后来引申为亲密关系的人群。如“朋党”、“党羽”、“同党”等,多属贬义。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产生于17世纪。解释“党同伐异”“一个派别对另一个派别的交替统治,由于党派纷争所产生的天然报复心理而使斗争愈演愈烈。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家中,这种交替统治干下了最令人厌恶的罪行,它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专制主义”——1796年华盛顿《告别辞》苏联共产党政党发展到现在,已达2000多个,它们活跃于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日本自民党意大利天民党中国台湾国民党胡锦涛:1.改革创新2.顺应民心3.注重自身建设4.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基础(二)政党的概念什么是政党?在西方,“政党”一词(英文Part或法文Parti)均从拉丁文Pars演变而来。其字面含义指社会的一部分,转意指一种社会政治组织。政党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根本利益,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特别是为了取得政权和保持政权而建立的一种政治组织。政党有什么特征和标志呢?1.有一定的政治纲领2.有明确的政治目标3.有比较健全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4.强调组织纪律性(三)政党的产生资产阶级政党是一个历史范畴,是19世纪欧美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并掌握国家政权后,随着代议制和选举制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1.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产物。2.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确立和发展,客观上为资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政治条件。3.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形成和广泛传播是资产阶级政党产生和演变的思想基础。资产阶级政党产生的两种途径:(1)议会内的党组织为适应选举需要而发展为全国性政党。(2)议会外的社团组织通过参加选举和其他政治活动,逐渐演变为政党。(四)世界政党格局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1.第一阶段,从17世纪政党产生到十月革命,与当时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相适应,资产阶级政党居于主体地位,但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也登上世界政治舞台2.第二阶段,从十月革命到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前,无产阶级政党成为世界政党格局中的主要角色3.第三阶段,从1991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至今,共产党力量虽有所下降,但仍是世界政治舞台上一支重要力量。“三强一弱”,即资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强,而民族主义政党弱的世界格局,将维持相当长的时期(五)政党的分类1.以政党的纲领政策为标准,分为自由党与保守党自由党与保守党的共同特点是什么?代表党有哪些?特点:坚决维护私有制,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主张本国向欧洲伙伴及外部世界开放。代表:英国自由党、法国独立党和社会民主人士中心、德国自由民主党、意大利自由党等。2.以政党的组织结构及其社会基础为标准,分为骨干党与群众党什么是骨干党与群众党?骨干党代表: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群众党代表: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国社会党、英国工党、意大利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3.以政治倾向或意识形态为标准划分,有左翼、中派、右翼政党或左、中、右派政党左翼或左派一般指政治上激进的或革命的政党或派别。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制,主张取消一切政党活动的自由和公民权,实行公开的、恐怖的、独裁统治的政党称为极右翼或极右派政党。4.以政党是否执掌政权为标准,分为执政党与在野党在美国,执政党指的是哪个党?在英国,执政党指的是哪个党?5.以法律是否承认为标准,划分为合法政党与非法政党6.以政党的阶级属性为标准,划分为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二、当代西方国家政党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一)政党的法律地位1.相关法律的规定2.专门法律的规定3.惯例法的规定(二)当代西方国家政党的作用1.参加选举,通过赢得选举获取或参加政权2.控制议会,通过立法程序,将政党的纲领和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法律3.控制政府,贯彻和实现政党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4.间接影响国家司法权力机构,维护政党的统治利益三、政党制度(一)政党、政党政治与政党制度政党政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1)政党以各种方式参与政治活动;(2)政党争取成为执政党,然后通过领导和掌握国家政权来贯彻实现党的政纲和政策;(3)政党处理和协调与国家以及与其他政党、社会团体和群众的关系。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产生的历史过程来看,一般是先有政党雏形、现代政党和政党政治,然后才逐渐开始产生成熟的政党制度。(二)政党制度的类型1.多党制2.两党制3.一党制4.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一、名词解释第七章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比较1、代议制度: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2、多院制:议会分设三个或四个议院并由它们共同行使职权的一种议会制度。3、议会党团:指议会中由属于同一政党或政治倾向的议员组成的集团,目的在于同一本党成员在议会中的行为。4、会期:一年的某个时期议会有法定权力召集会议处理自己的事物。5、常会:又称例行会议,是按法律规定在固定时间内召开的会议,它是议会会议的主要形式和工作程序的基础。6、非常会议:在例行会议以外为解决特殊需要而召集的会议,包括临时会议、特别会议和紧急会议。7、议会休会:议会会期中,议会通过决议终止活动。8、议会的解散:指基于特别的原因,为更换下院议员,组成新的议院而采取的中断全体议员法定任期,使之在任期届满前丧失议员资格的行为。第八章西方政府制度比较9、政府:广义政府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国家行政机关。10、国家元首(近代意义上):指一个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议会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者而元首是国家行政权的最高体现者。11、内阁制: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内阁制政府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12、总统制: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13、委员制:指实行合议制的委员会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政体形式,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议行合一的。14、半总统制:应称为“半总统半议会制”,指兼有总统制与议会制特点的一种政体形式。15、政府职能:指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16、资本主义国家“三位一体”政策研究体制:在垄断资本集团授意和支持下,由垄断资本集团的头面人物、智囊机构、国家机构三方面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决策。26、地方政府职能:地方政府在国家和地方事务中所起的作用或所承担的职责。第九章西方司法制度比较27、司法:指依法享有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处理诉讼纠纷的活动,属特殊的执法活动。28、执法:广义上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贯彻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的执法通常又称为“法的执行”或“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属一般执法活动。29、司法权: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解决各种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的权力。广义上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狭义上仅指审判权或裁判权。30司法体制:又称为司法组织制度,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权配置的范围以及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及其相互关系。从狭义上说,“体制”指机构设置及其权限,司法体制指司法机构的设置和司法权力的配置。31、司法制度:是关于司法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任务、组织、人员以及活动原则和运行程序等各方面制度的总称,不仅包括司法机构设置和司法权力设置,还包括司法人事制度、司法活动制度及活动程序制度等。32、司法原则:指贯穿整个司法活动的基本准则。由司法活动的目的和价值取向所决定,同时受到特定的经济、政治体制模式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强烈影响。33、司法独立:是法院、法官独立地行使司法权,法院、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法律,不受外来干涉。司法独立可分为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34、司法外部独立:指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以及其他一切社会政治权力或社会组织的分离,同时法官在审判中只能服从法律和事实,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并且保持中立,同时法院有权独立制定规则。35、司法内部独立:指法院内部的法官在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不应当受到来自法院内部的其他法官包括院长、庭长的干预,也不应该受到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的干预。36、审判制度: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保障用以维护本阶级利益的国家法律的全面实施而确立的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的制度的总称。是一国司法制度的最重要部分。37、审判:是国家对因社会冲突而引起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和裁决,是国家权力在冲突解决领域最集中的表现。38、法院的组织结构:指法院结构的设置,具体包括法院的种类、纵向组织结构、横向组织结构三个方面。39、法院的职权:指法院职责范围内的权力。它有两类:专有职权即审判职权(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毫无例外具有的专属职权)、特殊职权(包括法律解释权、立法权、司法审查权、程序规则制定权以及司法行政事务处置权等,并非法院必须具有,也可以由立法机构和其他机构行使)。40、审判权(解决冲突的最后手段):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法院专有的职权,一种排他性权力即除法院之外不允许其他任何机关行使这种职权。41、司法解释权:即法院解释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权力。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一般属于法院和法官。42、法律制定权:即在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在解决纠纷时,到判例中去寻找法律,如果判例中有的话,就遵循先例,反之就要像一个立法机关制定法律那样创立法律。43、违宪审查权:即赋予普通法院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合宪性的一审查权,也就是法院可以解释宪法的含义,从而认定某种法律与宪法不符合,即可宣告其违宪,而拒绝适用该法律。44、非司法职责:法院在如财产登记、检验遗嘱、处理死者遗产等方面享有的职责。45、合议制度: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来审判各种案件的一种制度。46、回避制度:指审判人员与他们经办的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得参与处理该项案件的一种制度。47、审判监督制度: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并给予纠正的一种特别审判工作制度。48、法官制度:又叫法官人身制度,是指关于法官的任职资格、选人方式、任职期限、物质待遇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49、法官的职位保障:指法官一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停职、免职、降职、转调或减薪。西方国家法官任期一般都是终身制。50、法官的物质保障:指法官的在职物质待遇和退休后的物质待遇受到法律保障。51、检察制度:指法律规定的关于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职权和活动原则以及检察人员的任免、考核等相关法律制度的总和。52、检察官制度:又叫检察官的人身制度,指关于检察官的任职资格、选人方式、任职期限、物质待遇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第十章西方国家选举
/
本文档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比较政治制度 曹沛霖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讲义】,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