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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招标文件

2021-09-29 5页 doc 199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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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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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招标文件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代建招标文件*************工程(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代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2013年10月目录TOC\o"1-3"\h\z\u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2批准文件***************3建设地点***************4招标代理机构***************...
代建招标文件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代建招标文件*************工程(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代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2013年10月目录TOC\o"1-3"\h\z\u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2批准文件***************3建设地点***************4招标代理机构***************5资金来源除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自筹解决。6代建方式项目实施阶段代建7投标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3、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800万元);4、近年内有一个以上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经历;5、省外企业应在陕西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且其办公场所不少于300㎡。6、项目经理资格:高级工程师并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8答疑截止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疑问,可以于2013年10月28日16时前将答疑问(加盖单位公章)******邮箱,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9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招标人将在开标前2013年10月29日16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投标企业。10现场踏勘及标前会项目现场:见项目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关于现场踏勘投标单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负。11投标文件装订及份数密封方式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另提供完整投标文件电子版本U盘2份)。12投标保证金请于2013年10月31日前递交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额:10万元形式:支票、汇票、电汇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书递交至收件人:地点:另行通知1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9:00时16开标开标时间:2013年11月7日9:00时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17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项目代建委托合同价的15%,以支票、汇票的形式提交。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地点:20招标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1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1、招标方式为了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代建单位。2、招标日程安排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日程安排如有变更,招标人将另行通知,如某一程序日期更改,则其余未提及的程序日期均不变动。3、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综合。4、合格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收到投标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经审查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前附表;(3)本文件第一至第四部分内容;(4)招标补充文件(如有)。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有错误、遗漏或词意含糊等情况,请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和有关单位踏勘现场,介绍现场及周围的有关情况,供投标人参考;(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答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邮箱。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4)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_5_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7、招标文件的发放凡接到投标通知书的单位,请按规定日期,购买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项目代建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9、投标文件内容(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排序)商务标投标函(见投标函格式,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首页);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凭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代建管理费报价(包括:报价说明、费用分析、分项报价及最终代建项目管理费报价以及其他说明)(见附件五);技术标(项目代建服务内容)(1)项目管理难点及特点分析;(2)建设总体安排;(3)项目组织协调;(4)项目质量控制;(5)项目进度控制;(6)项目投资控制;(7)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8)项目合同管理;(9)新技术应用及项目合理化建议。(10)对招标文件和项目代建合同条款的承诺意见;(11)项目有关的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应交纳的规费;(12)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请各投标人按照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顺序制作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为万元,投标人应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管理能力及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报价。代建项目管理费为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实施、验收阶段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包括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投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及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测试费等咨询服务费用,但竣工验收相关的一切费用需考虑进入。代建管理费一旦约定后,一般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如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一份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电子汇票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单位。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定项目代建合同后的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并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罚没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3)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5)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与递交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次性向招标人提供前附表第11项所述投标文件,另附完整电子文档(技术标、商务标)2套。投标文件应在文本封面右上角各自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字样颜色为红色。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分别密封,并写明:(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招标编号和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前不得开封。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投标书收到凭证,并记录投标书送达时间。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未中标者,自动失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招标文件规定或询标、签约时招投标双方认可,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可立即扣罚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14、开标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通知延长时间)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同时接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监察局的监督和指导。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公开进行。开标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监察局的监督下,招标代理负责唱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开标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的原件(或说明投标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但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函中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个报价为最终报价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招标的全过程。15、询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在审核和审阅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代建大纲、报价等问题,必要时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询标记录经双方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评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人员的资信、业绩、能力、项目代建和手段、项目代建费用等进行综合评价。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利益,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评标专家签字的评标报告。16、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文件精神确定中标人。决标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书面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标价中标,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17、授予合同(签约)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按招标人的要求时间,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管理委托代建合同,并同时向招标人交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后按招标人的要求,主要管理人员须及时到位(签订代建合同后一周内)。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以与投标保证金的相等数额支付给中标人招标违约金,但因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发现中标人有违法违章行为,则不在此列。18、招标结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文件一律不退。1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建设项目管理委托代建合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代建委托合同价的15%(其中工期进度履约保证金50%,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30%,关键人员到位情况履约保证金20%),其中某项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时,招标人即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无息退还。20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建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含在代建投标报价中。(1)、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2)、收取方式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签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第二部分工程综合说明及项目代建服务内容和要求项目综合说明及项目代建服务内容和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南邻城中路(规划)、东临潘岳中路(规划)、北临霁欣仁和坊小区、西邻金城阳光小区和*******市******。2、工程规模及内容:土地使用证、项目总用地面积、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廉租房、公租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其中一区建筑面积为26645㎡,二区建筑面积为40773㎡。二、建设依据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发改[2013]619号、咸发改[2013]620号。三、建设资金除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市自筹解决。四、有关单位1、招标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招标代理机构:**********3、合同鉴证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目前条件本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具体完成情况由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了解。六、项目代建服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项目阶段性代建服务,即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完成资产交付,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后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七、项目代建控制目标1、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GB5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投资控制目标:在满足使用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竣工决算额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3、建设周期控制目标: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八、项目代建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代建总体要求: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交可行的项目前期和后期的管理工作以及完整的建设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组织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并使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在办理完相关产权证书后移交给招标人。项目前期管理内容和要求(至施工许可证申领完成,正式开工):⑴、办理规划、环保、抗震、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相关手续;⑵、组织完成日照分析、景观等工作;⑶、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内容详见8.1.1;⑷、组织完成“三通一平”;⑸、组织完成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内容详见8.1.2;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⑺、完成工程以及其他各类合同的洽谈并与招标人一起签订合同;(合同签定前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⑻、完成并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其他手续。⑴、熟悉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设计强制性标准的适宜性等;⑵、负责审查施工图及各项设计变更,向招标人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在工程的各个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代建人应及时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落实;⑶、掌握关键设计环节和进度情况,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⑷、对设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项目代建单位要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积极主动联合招标人与设计单位进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法;⑸、验收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包括委托及督促图审单位进行图纸审查);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⑺、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⑻、对设计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⑼、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代建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招标人和档案管理部门。⑴、配合业主实施招投标管理工作。发布相应招标信息,协助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等;⑵、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定;⑶、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⑷、项目代建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任务。招标代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完成。⑴、按政府有关规定协助委托方共同完成施工、设备与材料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工作。⑵、制定采购程序和招标、评标管理办法,负责评标、询标以及与中标人和分包商的洽谈工作。本工程所有由受托方参与管理的采购或分包合同,均由委托方、受托方、中标方三方共同签订。项目后期管理内容和要求⑴、施工过程项目代建服务;⑵、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项目代建服务;⑶、工程建设信息资料管理服务;⑷、向招标人移交项目。8.2.1项目施工代建服务内容:代表招标人执行授予的工程合同下的招标人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包括:⑴、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建单位拟定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⑵、代表招标人按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⑶、代表招标人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⑷、审查承包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⑸、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⑹、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措施。⑺、工程造价控制: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季度、年度投资计划,报招标人审定后报批。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及费用等,经招标人审批后付款。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经招标人审定后下达变更指令。⑻、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⑼、协调管理:主持代建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⑽、组织通过各阶段的验收(包括系统及设备),完成质量要求。A、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B、收集、汇总、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C、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协助进行竣工决算审查,配合做好审计工作;D、在办理完相关产权证书后与招标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E、其他代建方需完成的工作。⑾、技术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⑿、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建设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建设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包括影像资料)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建设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招标人(一式三份,电子版本一份)⒀、完成其它相关工作。8.2.2施工项目代建保修期服务内容: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保修期内需有专人负责联系保修事宜)。8.2.3信息管理服务内容:⑴、定期信息文件。根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招标人报送建设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A、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B、工程进度情况;C、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D、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E、工程款支付情况;F、建设管理服务情况;G、工程建设大事记;H、其他。⑵、不定期报告。根据建设管理服务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向招标人报送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A、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B、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C、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D、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E、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建设管理服务报告。⑶、建设管理服务过程报告:A、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B、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C、其他项目代建业务往来文件;D、质量事故处理文件。九、其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必须是实际参加代建的现场人员。第三部分投标函(格式)及附件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代建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____________项目代建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工程代建费合计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代建费率为%;项目经理是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服务人数为_____人,建设周期控制目标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______。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并递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函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投标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撤消投标函;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本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授权代表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3)项目代建服务费报价及组成分析和说明;。(4)资信业绩及能力证明资料;(5)项目代建服务内容;(6)服务承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服务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书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以我单位名义参加项目代建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开标、询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项目代建单位组织机构(格式)项目代建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时间电话、传真资质注册资金经理职工人数主要业绩组织机构图附件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说明: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按日历天计)。其他人员到位率达到90%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到位率=实际到位天数/日历天(按月实际考核)。附件四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职务专业专业年限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主要项目代建工作经历项目名称工程地点结构类型工程时间工程造价建设管理服务范围职务注:⑴应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已完成业绩的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⑵本表可复印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及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员附件五代建项目管理费报价汇总表(格式)工程名称:序号费用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合计万元代建服务费最终报价万元报价依据和说明(可另附页)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代建合同项目代建合同招标人:(全称)代建人:(全称)鉴证人:(全称)二0一三年月日委托代建合同书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代建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本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一)、代建项目管理范围:项目实行阶段性代建服务,即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完成资产交付,并在**************完成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后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二)、项目代建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代建总体要求: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建设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组织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并使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办理完相关产权证书后移交给甲方。1、项目前期管理内容和要求:(如有)⑴、按时办理规划、环保、抗震、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相关手续;⑵、按时组织完成日照分析、景观等工作;⑶、按时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做好设计管理工作,详见代建合同内容二.(二).3;⑷、按时组织完成“三通一平”;⑸、按时组织完成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详见代建合同内容二.(二).4;⑹、按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⑺、按时完成工程合同以及其他各类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合同签定前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⑻、按时完成并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其他手续。2、项目后期管理内容和要求:⑴、施工过程项目代建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8.2.1⑵、工程建设信息资料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8.2.3⑶、在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移交项目。⑷、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项目代建服务: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保修期内需有专人负责联系保修事宜)3、设计管理内容⑴、熟悉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设计强制性标准的适宜性等;⑵、负责审查施工图及各项设计变更,向招标人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在工程的各个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代建人应及时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落实;⑶、掌握关键设计环节和进度情况,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⑷、对设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项目代建单位要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积极主动联合招标人与设计单位进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法;⑸、验收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包括委托及督促图审单位进行图纸审查);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⑺、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⑻、对设计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⑼、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代建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招标人和档案管理部门。4、招标管理服务内容:⑴、实施招投标管理工作。发布相应招标信息,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等;⑵、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由招标人审定通过;⑶、与招标人一起进行合同谈判。⑷、项目代建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代理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中介完成。5、工程、货物采购管理:⑴、按政府有关规定协助委托方共同完成施工、设备与材料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工作。⑵、制定采购程序和招标、评标管理办法,负责评标、询标以及与中标人和分包商的洽谈工作。本工程所有由受托方参与管理的采购或分包合同,均由委托方、受托方、中标方三方共同签订。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以工程设计概算为准。2、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颁布的现行质量法规、法令和验收标准,督促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加强项目施工的质量管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合格标准.3、建设工期管理目标: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项目安全负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项使用,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管理过错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5、文明施工目标:整个施工周期内达到咸阳市文明施工标准要求。6、工程档案管理目标:规范、完善、符合咸阳市城建档案要求。7、项目功能规模目标:满足使用人提出的经批准的功能规模要求。8、项目建设效能监察目标:要达到廉洁、高效。四、代建管理费本项目代建管理费实行一次性包干,计入项目总投资,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投资额与周期调整原则乙方必须对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和初步设计概算严加控制,不得随意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由代建人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认可后,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作相应调整。1、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周期延误的。2、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施工图设计时有重大技术变更或修正的。3、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的。4、甲方对原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方案需作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建设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办法1、建设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执行。2、本项目建设资金,包括施工单位、设备供应等单位在合同中确定的质量保证金一律在甲方基建专户存放、开支,不得另行开户。3、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代建人根据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按月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报表、投资完成情况及拨款签证意见,由委托人确认并报经市财政审定后拨付。4、资金支付流程:施工或设备材料商市住建局审定通过甲方审查通过乙方审查签字确认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量和价格签字确认施工、设备材料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七、违约责任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市发改委同意调整变更的情况除外);2、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到位率低于投标承诺的80%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并按代建费的5%收取违约金,同时可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万元/日进行赔偿。4、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与参加投标的相应人员不符,甲方有权扣除10%~30%的代建费,并更换相关人员。5、安全事故代建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由安全事故引发的所有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⑴、发生重大事故或两起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40%收取违约金;⑵、发生较大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20%收取违约金;⑶、发生两起以上一般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5%收取违约金;发生上述1)、2)条事故时,除违约赔偿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6、施工质量事故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两起相同性质的严重质量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40%收取违约金;⑵、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20%收取违约金;⑶、发生两起以上施工质量事故,按代建管理费的5%收取违约金;发生上述1)、2)两条任何一条事故时,除违约赔偿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7、赔偿款、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八、其他约定1、项目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代建服务,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代建单位在代建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对其承担责任。代建单位需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方操作的规范性。2、本工程无建设经费节约奖励。九、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以下约定: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十、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书3、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7、项目审查批复文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十一、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二、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乙方完成代建工作。十三、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十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十五、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方执叁份,发改委执贰份。招标人:(签章)代建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电话:合同鉴证人:本合同签于年月日合同条款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指招标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2)“招标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要求,并对代建项目及代建人行使监督管理权利,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的一方。(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5)“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委托的代建工作。(7)“附加工作”是指:①招标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招标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招标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9)“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1)“专业工作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下列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各方的(合同)权利招标人权利招标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招标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第七条招标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第八条招标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有权对代建人的、步骤等全部工作进行审定,并予以委托。第九条招标人有权对工程内容提出变更意见。第十条招标人有权对偏离项目目标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纠正。代建人权利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招标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根据授权,参与选择专业工作单位。(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进度向招标人提交支付计划。(3)负责处理保修期内的履约事宜。(5)负责项目各参与方的组织协调工作。第十二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各方的(合同)义务招标人义务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协助代建人协调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第十四条招标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招标人、代建人双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组织接收。第十五条招标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招标人的联系人: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第十七条招标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1)根据代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或功能)要求。(2)为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资料。(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相应的现场办公条件。第十八条招标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款项。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对项目设计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进行审定。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应的工作班子,方便与代建人的联络工作。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按约定向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支付工程款并向代建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代建人义务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项目代建委托合同价的1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且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以下约定向招标人定期提供项目进展报告。代建人的项目经理:代建人向招标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每月25日以书面方式提交。(1)定期信息文件。根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投资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报送建设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施工质量情况;工程进度情况;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建设管理服务情况;工程建设大事记。其他(2)不定期报告。根据建设管理服务的进展情况,按招标人的要求,不定期向招标人提交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工程分阶段验收报告。(3)建设管理服务过程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其他项目代建业务往来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文件。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招标人核准。第二十八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招标人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监督。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办理移交手续。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组织签订保修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第三十三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四章责任招标人责任第三十四条招标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招标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代建人责任第三十七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招标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二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招标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四十四条代建人与招标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经招标人审查并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工程决算和项目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附加协议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及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工程代建招标文件》;3、其他国家有关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二、评标组织与监督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管理、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成员其中4人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招标人委派1人产生。评标委员会名单在项目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委专家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由评委会确定为废标:(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三、评标程序及办法1、评标的程序为:(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项目代建服务组织、措施、手段(或代建组织大纲)评审;(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5)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如有必要);(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行技术、商务的评审:⑴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⑵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或密封的;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⑷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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