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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商业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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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商业的兴衰 2002年1月 第 1期 史 学 集 刊 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cs Jan,, 2002 No. 1 嘉靖时期商业的兴衰 韦 庆 远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北京 100872) 摘 要:明代中期的商业有过空前的景荣,全国崛起许多商业发达的城市和好镇,水陆商路四 通八达,产、运、梢俱旺,到鑫蜻初年臻于极盛.但商业的兴盛,也激起包括皇帝及各级勋贵的贪欲. 皇帝营建‘大工,、皇族或商舫产、一笔又一笔永不偿还的巨大的“商欠”、以特权强权为后盾...
嘉靖时期商业的兴衰
2002年1月 第 1期 史 学 集 刊 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cs Jan,, 2002 No. 1 嘉靖时期商业的兴衰 韦 庆 远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北京 100872) 摘 要:明代中期的商业有过空前的景荣,全国崛起许多商业发达的城市和好镇,水陆商路四 通八达,产、运、梢俱旺,到鑫蜻初年臻于极盛.但商业的兴盛,也激起包括皇帝及各级勋贵的贪欲. 皇帝营建‘大工,、皇族或商舫产、一笔又一笔永不偿还的巨大的“商欠”、以特权强权为后盾的官 店、皇店、落店、卫店、绅店的垄断经营、强权“和买取物“,以及对民间商业的重税盘剥,都对此时商 业的继续发展构成威肋和破坏.加之嘉靖阴位以来政治形势的恶化,以及“南赞北虏”的人畏与直 接破坏,使得原本兴盛活泼的商业,大为萎缩,商道淤塞.到嘉靖中后期,全面陷人衰败的境地。 关艘词:明代;寡靖时期,商业 中图分类号:K248.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拍号:0559-8095(2002)01-0035-09 (一 ) 明代中期的商业有过空前的兴隆,全国崛起了许多商业发达的城市和纤镇,形成四通八达 的水陆商道,产、运、销俱旺,“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 楚、匝、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v[tl(j, 19)"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徽宦商,衡游蓟北..111(JSE) 最迟从弘治时期(1488-1505)开始,即以迅猛的势头扩展,到嘉靖初年,臻于极盛。 但好景不常。伴随商业的繁荣,也极强烈地激发起以皇帝为首,下及各级勋贵官吏的贪欲。 他们总是视商业为最便于宰割的肥有,视为是可以取之不蝎的富窟,因此广设关卡,滥增税收 名目和税款的数额,视“和买”与无偿取物为当然,甚至倚借特权经营垄断贸易,挤压民间商业 以截取利源。所有这些虐商病商的行径,在商业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更加倍地恶性膨胀。当 时的商人和商业是在不断遭受到歧视敲剥,缺乏对身份尊严和合法财产的保护,是在专制腐败 政治体制的沉重压力下,在统治网络的缝隙中寻觅商机,辗转艰难地获得存在和发展。它们虽 然一再克服各种险阻,取得超越前史的重大发展,但又屡屡遭受频于致命的摧残。仆而又起,起 而又仆,形成一种特殊的连续的波浪形。演变到嘉靖中晚期,终于陷人全面恶化的绝境。 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其客观的原因,那就是自嘉靖皇帝朱厚熄嗣位以来,总的形势 收稿f3期:2001-08-27 作者简介:韦庆远(1928-),男,广东顺德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 急趋恶化。嘉靖本人刚登上宝座,就连续兴起“议大礼”、“兴大狱”的政治风潮,大大打乱了统治 秩序,加以“耗财之道广,府库暖蝎⋯⋯海内困敝ff u [5]卷77,食货志1)另一方面,强大的蒙古俺 答部一再人侵,两次迫近北京城下;而东南江、浙、闽、粤又屡受“俊寇”登陆掠杀,攻陷城池。在 这样“北虏南俊”、国匾民穷的动乱情况下,商业市场必然大为萎缩,商道难免淤塞,行邦店铺往 往毁于战火之下。嘉靖中后期的时局背景,是造成商业衰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必须充分估 计这样总的客观形势,虽然它并不是本文着重论述的方面。 (二) 本文着重探讨的,是嘉靖君臣在商业政策和各方面措置上的倒行逆施,导致各行各业俱陷 于溃败破产的边沿,半个世纪以来创造的繁荣兴旺几毁于一旦。 商业陷于困顿,根本的原因是受到官方层层的敲剥,其名目之多,手段之苛狠,在当时史料 中有生动的记述,今将之粗分若干方面以探析。 一、皇帝营建“大工”和“皇族毁商舫产” 大约从嘉靖十年开始,直到他本人去世,长达三 十余年的时期内,被称为神仙皇帝的嘉靖,为示玄修的诚笃和个人享受,不惜动支巨额国格 连续兴建工程。嘉靖十九年,工部尚书温仁和上疏痛陈:“二三岁间,内外大工,如宫、如殿、如 宇、如坛、如厨库、如陵坟、如碑,共费六百三十四万七千有奇,而承天(湖广安陆,是朱厚熄居藩 位时的住地)所请又一百七十余万,今尚工三十余所,藏竭矣. n[4] (帝纪,卷]2) 要修建这样的大型工程,当然要征集大量建筑材料,其数量之多,规格之奢,运输费用之 昂,都骇人听闻。当时奉派人使中国的朝鲜进香使郑万朋就向朝鲜国王奏报:“中朝⋯⋯大兴土 木之役,其于胭门之内,土木瓦石等物积为丘山,千官由其峥隙出人。··⋯又于闭内,方造延禧、 敬圣二宫,以为皇帝祈祷之所,皆穷极奢侈云。..[5] (上偏,卷20)翌年,该国圣节使金光辙又进一 步说:“(明朝)九庙之役方张,木石砖性交积如山。......畏则来自苏州,而一璧输转之功,其 价银十两矣。石则出天水山,木则自泅川(四川)连伐而来矣。71[5]}}04, * 7 .0)嘉靖本人还明谕, 有关所需物料,均由产地和运输道经之处,“就本省输纳”. 163(卷450)长期以来,四川、湖广、贵 州、江西、浙江苦于采木,被仓派买解大木的商人和木工挣扎于穷替深壑之中;应天、苏、松、常、 镇苦于烧制大砖大倪,窟户多逃;广东珠户甚至逃窜海外。所谓“就本省输纳”,嘉靖本人也承 认,“未免出自民力”e[6](4 450)农民、手工业者、商人、渔夫、运夫都是受害者。商人作为一个被 视为饶有资财的弱势群体,更经常受到额外的“留难需索”,虽然已经倾家破产,但还被指斥为 “上纳滥恶货物”0[67(4 450)经常被伤令重造,或补缴差价,追加交纳数量,疲于奔命。 除了嘉靖皇帝连兴“大工”,横征苛敛,造祸于有关地区有关行业的商人外,有些高层贵族 甚至强求掠夺一些商业高度发达的商镇变为私产,将民间商业利益转为己有。例如,嘉靖的爱 子景王载圳,他原来为争夺继承帝位问题,与其兄(即隆庆皇帝)展开过反复的尖锐斗争,后因 迫于群议并逐渐失宠,才命他就藩湖广安陆,临行,赐给大量田产资财以为安抚,但载圳并不由 此满足,他欲壑难填,看中了邻近荆州府江陵县属的沙市镇。原来沙市地处长江侧畔,是商船停 泊,东西商品集散之地,商税收人仅次于武汉镇,“荆州沙市,利蔽也”o[v](* 64)载圳在嘉靖四 十年十二月向沙市伸手,他上奏给嘉靖请赐沙市为采邑,在刚得到奏准后,便派王府长史前来 踏勘和丈量城镇四至和清点铺店户口,要求移交,一时人情汹汹,惊惶不已,商民闻风四散。幸 而当时的荆州府知府徐学漠颇有刚劲之气,敢于与景王府派来的长史争持,拒不让踏勘丈量, 并立即撰写公犊上报湖广巡抚和布、按两司,并请转奏请伤停止。他一方面从地方行政不容分 割,朝廷赋税根本利益所在不宜轻弃等角度着笔,用以打动湖广的长官和引起皇帝的警觉;另 .36 . 一方面又着重论述沙市作为商业市镇的特点,不应划归王府再倒退为农地,他缕析而言: 今闻景府奏讨沙市泉场洲地,见委承奉长史临县绪劫,欲将各厢有旅基地一帆滴报⋯⋯切查本 市”二 地呀旅地,民俱差民,版藉在官,历历可据.且城市之户,原无田亩产业,止亦开张摘面,既已 当摇枕之差,安能复堪间架之枕?此于本县社桩旋心.昨他处期洲市镇可比.若不共至,诚恐景府既 取其课.有司复征其税。地之所出有限,民之办幼多门,上下交征.必生他史。二 看搏荆州为吴琦之 门户,沙市乃江陡之旋心。“一 该市稿集经商人民,俱系附那,八省所通,百禽伙苹.若民欲一归王 籍,.王摇不属有司。若我地既课房租.则正斌必当两免,地方何所伶抽,官吏亦为点丈.况昔年荆门 既钊,本府已无后门6A今沙市复去.空城锥与为守?1.1 (卷 8) 徐学漠坚持绝不应将商业城镇划归景王府后,不得不提出一个折衷的方案,即在该市“日逐所 收荆河商税银两”中,每年抽五百两解送景王府,作为免予割交沙市的代价.187卷8)湖广巡抚 张雨为1`j好景王,一度批示要将五百两增加为二千两;亦被学漠以“即今疲困已极,万无加征重 敛之理,及查本府别无空闲钱粮n[6}1卷9)为由顶回。应该说,在已颁下谕旨定案以后,徐氏仍敢 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理由要求收回成命,在当时是极具胆识的。其后,嘉靖及朝臣们也考虑到一 旦沙市改拨给景王,巨额商税即归乌有,而且,每年从四川运经沙市的大木,已失去行政管辖权 的地方官亦难以再负责转运,才不再坚持办理将沙市移交景王府,算是不了了之。徐学漠为沙 市商业做了一件好事,但亦因此得罪了景王载圳以及与之流滋一气的勋贵官僚们。案件刚结 束,他便被撤免了荆州知府之职,《国榷》作者谈迁一语指出:“景王以市租请,学漠执不与,议岁 输金府中,坐调归。’心〕(寡64)他丢掉了一顶乌纱帽,却幸而保存了长江中段一座商业重镇。 二、巨大的“商欠”,一笔又一笔永不偿还的烂账 为应付代大工”等的奢侈要求,以及边防 军费日益增长的开支,对全国人民,特别是对商人的盘剥便日益加重,各部门纷纷以各种名义 伸手要钱。嘉靖四十一年九月,户科给事中何灶疏言: 近来有司日事谁求,民不堪命甲即以南立隶言之:军门有加派养兵株两夹,工却有坐派料价夹,而 军之外,复有采江之苏兵,兵备适之壮丁,有州县之乡兵荡,抖价之外,复有采木、翻料等费,予征、劝 借等名马瑞。而当辛者又或已停尚征.或指一科十: [’](卷513) 何氏之言不仅反映着南直隶的情况,而且适用于全国,特别是边塞要地和北京等中枢地区和商 业发达的城市。 不论加派、坐派,借支、不给价、给价不敷等等,往往都造成所谓“商欠’,而且数额巨大惊 人。这种所谓的“商欠”,其实是不打算清欠,永难偿还的死账。试举数例以说明其严重性和商 人的困顿:例一,嘉靖三十四年闰十一月,吏科给事中杨巍奏:“在京各仓场纳草商人给价不敷, 亏累为甚,乞将每岁各司、府民运折草价银委官专收给商,不得移借别用。”[’](卷429)针对杨巍 此奏,锦衣卫都督陆炳进一步说明其中大有委曲:在商人比因估价亏折,领银过期,上纳不前, 率多逃窜,不得已审编铺户,乃有力者百计营免,惟贫民坐受其困,乞救该部照时估外,量加羡 余,依限给价,使民乐趋,诏从其言。仍命工部将铺户纳过钱粮未经领银者查给。于是工部议将 商人金换,三年更替。上曰:铺户见充者不必更选,惟贫乏者审实退换。163(券429)例二,嘉靖四 十二年三月,宣府巡抚赵孔昭疏言:“本镇今岁客兵当粮,据见存不足支费,请令户部增发银一 十九万一千九十余两以济目前之急。此外,尚有借欠商价银二十余万两,借用格朋修墩银三千 九百余两,未敢一旦取偿,侠别请给。疏人,上曰:‘该镇岁例钱粮给运无缺,如何积欠商价等银 至数十万,令巡按御史查实具奏o r n[6) C t 519) 切不可轻信嘉靖皇帝真能体恤商艰。其实,所有这些谕示,都不过是掩耳盗铃的表面文章, 是为敷衍朝议和商人的造作。笔者细查了其后的《实录》,所谓查核、补发清偿等全是空话。嘉 靖是一个颇擅长赖账的皇帝,这是有其一贯性的,试看早在嘉靖三十七年即有这样的记载: 、37. 诏恒京师捕商.会佑街门不许抑减时位,经收街门不许常索分例,其未发商价以太仓根次第给 补。给字中魏元吉奏也.时带截医润,户、工部所大各项商价不音五六十万。两林市民一充商役,即 万金之产无不立破.民有力者成说份投托,百方苦免,有尽室逃进外那者。久之,上户渐稀,则金及中 户,已复及中下户.由是里用清条,即有千金之产,亦愧忱俱见及,故元吉以为官。然于是大兴边储 息,太仓无以为应之.虽有诏存恤,而商困如故a [0] (卷457) “商困如故”一语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嘉靖以及百官既无真正的决心,也缺乏实在的措施,以偿 还商欠,缓解商人的厄困,这就注定了所谓商欠间题,只能是一堆以商人血泪写成的烂账。试 看,仅在账面上,仅限于户、工二部即欠给商价达五六十万两之巨,对未能列人正账以及遍及九 边和腹里各省地方性的“商欠”,其总数应数倍于此数。“商欠”是强套在成千上百商人身上的沉 重镣铐,它实际上是依借强权勒索的别名,有借无还,既不能取偿以资生养命,又不许用以抵充 课税。很难想象,许多商人在被迫企充官役而破产逃亡之时,还要背负着“殷富”的名声,因为朝 廷和有关街门还拖欠着他们为数不货的欠账,正在为有官欠债而无索回权力而泣血椎心呢! 三、官店、皇店、落店、卫店、绅店,··⋯以特权为后盾的垄断商业 朱元璋在建国前即设立 官店,其主要用意是针对元代中期以后商税苛重萦琐,企图设官店以划一之。官店在当时,主要 是征纳商税的部门。朱元璋即吴王位时,还下谕减收宫店钱,又将在京的宫店改为宣课司,地方 上的府县官店改为通课司,意图建立一套比较正规的征纳商税的职能系统以代替官店。为便于 商货运行积贮,针对当时南京缺乏仓库,朱元璋还谕令在京城三山诸门外,沿着江岸建立房屋, 名叫塌房,以作为贮放商货的货栈n [3] (卷81,食货志5)当时,建立塌房具有便民的性质。① 如果说,朱元璋创立系列官店,并逐步将之过渡为正规的国家税务系统;建筑塌房以便商 运,曾经在明初复苏社会经济生活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在其后却在结构和性质上相继发生了变 化。在这方面,似又可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 从明成祖朱棣永乐年间迁都于北京,即“准南京例,置京城官店塌房”,[3] (卷81,食'J5' }& 5 ) “七年,令京城官店塌房照南京三山门外塌房例税银一分,宜课司收免牙塌房钱二分。u[y](卷 22,征榷考·征商)朱棣这些措置,说明官店并未因宣课司和通课司的建立而废除,它仍然作为正 规商税征收系统的补充而存在;塌房作为储放在各方面客商货物的仓栈,亦负责代征缴部分商 税。这样的做法,大体上维持到宜德时期。在这一阶段,中央和地方官府对于官店和塌房仍然 保持着较为严密的控驭,未见有它们直接参加商业活动的记载。 但从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开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达、商业的繁荣,勋贵和权宦等 都看中了官店和塌房中有大利可图,纷纷插手其间,逐渐引起了朝野的注意。正统三年〔1438), 御史李竣等即“奏幼太监僧保、金英等私创塌店牟利”,"](J& 23)此事还引起僧保、金英的后台 锦衣卫指挥马顺出面拦阻上奏,成为喧闹一时的廷讼官司。[7] (卷23)宦官金英此人能量很大, 手眼通天,与朝野均有广泛联系。终正统一朝,他屡受参幼,但因正统皇帝的宠庇,一直参而不 倒,还升为司礼监,并且继续扩大其营商的规模。及到景泰元年((1450),"淮安知府程宗,以民船 六十余艘为太监金英私载,且受赂.}.[v](卷 29)又查出,他“纵舍人私盐受赂,如指挥韩志升署指 挥金事,内使汝往升长随奉御,都指挥孙惶升都督总兵官、校尉刘信升百户。工部尚书石璞、锦 衣卫指挥吕贵俱受其贿",['](fir 29)左都御史陈锰等人也历陈金英私贸虐商、买卖官缺等罪行, 景泰才将之逮捕下都察院狱。V](9 30)可见侵占宫店、塌房以牟取重大非法利益,是从皇帝身 边的亲信开始的。景泰二年诏谕:“令大兴、宛平二县,龄和远店等塌房,每塌房金允殷实大户二 ① 据《续文献通考》卷2日,《征抽考·杂征中》的记载:气洪武)二十四年,令三山门外翔房许停积各处客商货物,分定各 坊厢长看守。其货物以三十分为率,除一分官收悦钱,再出免牙钱一分 房钱一分与看守者收用.货物听客商自卖,其小民舒 贩者不人塌房投税.”可参考。 一38. 名或四名看管”。田(卷30)这些所谓“大户”,其实不过是有权有势,因具有官爵地位而攫取得商 业垄断利益的人物,金允云云,无非是让他们恃仗特权把持塌房取得到正式名义合法化。景泰 汪皇后的亲属左都督汪泉擅榷商货,虽经言官连续奏劫,但:上不问,言官亦徒呼奈何。[3] (.t 22.u摧考·征商)对此,兵科给事中叶盛指出:“京城官店、塌房,多为贵近勋戚所有”,足证此时 官店、塌房的性质已经蜕变为权贵垄断在手的特种行业,并且得到皇帝的恩准和庇护。 对于从原来为便商恤商而设的官店和塌房竟然演变成为虐商困商的特殊架构,引起了朝 野内外普遍的愤慨和非议。由于它损害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故此,不仅在官场和中上层社会 甚至在社会的最低层,并不直接涉及商业利益的人士,也咸表痛愤。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景泰 三年,有南京锦衣卫镇抚司军匠余丁华敏以卑微身份而慷慨陈言。史载,华敏是一个血性男儿, “读书通大义,愤王振(及袁琦、唐受、喜宁、金英等)乱国,与济辈言辄裂毗怒晋11 .131(卷164.$p让 传)他愤而上书,列举宦官专权害政,致国事倾危的“十害”。其中,第六害是“家人中盐,虚占引 数,转而鲁人,倍支巨万,坏国家法,豪夺商利”;第七害是“奏求塌房,邀接商旅,倚势赊买,恃强 不偿,行贾坐敝,莫敢谁何。x[37(卷164,稗让传)华敏不是商贾中人,不可能是商业权益的代言 人,但他从国家全局着眼,清晰地认识到恃倚特权而垄断商业,是严重危害社会的大害。 皇店更是以皇上至尊名义经营的特种商业,其威势更非一般官店可比拟。明代的皇店是从 正德时(1506-1521)正式开张的。武宗朱厚照奇僻恶行多端,其中之一就是“亲商贾之为”,CIO] (卷42)他刚登上帝位的第二年,便“令内侍仿设厦肆,身衣估人衣与贸易,持簿握筹,喧不相下, 更令作市正调和之,拥到廊下家。}CIo1(卷42)所谓“廊下家”,原来是御前宦官在京城名为永苍地 方开设的酒馆,中坐妇女当炉,正德以皇帝之尊,竟在这间酒肆中吃喝招徕,引以为大乐。切不 可以为,正德仅是为了玩乐而开设皇店,这仅是动因之一。他本人以及其宠信的宦官诸如“人 虎”之首的刘瑾,以及义子辈,无不要使用皇店的形式以牟取大财利,用以供应奢侈无度的享受 和满足贪欲。“太监于经者,得幸豹房,诱与以财利,创开各虞皇店,榷敛商货”p[;7(卷97,中官考 8)"每岁额进八万”.R37(券97,中官考8)当时,皇店已经以北京为中心建立起网络性的系列,内在 京师九门均有店,外至张家湾、河西务、卢沟桥、临清市集、宣府、大同等处亦有店。皇店除大量 从事各种商业贸易外,还有权另征收商税,水陆来往客商均被拦截,以各种名式横收暴敛。这些 皇店还专设有武装巡逻队伍,对肩挑背负零星货物的小贩也勒索钱财;官员出人京的随身行 李,也要开囊检视,弄到商贾苦于科索,小民艰于行旅,“皇店设立,盈耳磋怨之声!,,CIO](卷45)自 正德二年始,臣子和社会舆论要求“罢皇店”之声不绝于耳.所以,正德刚死,主持大政的首辅杨 廷和立即宣布“命革皇店,管店官校并军门办事官、校尉等人俱回本卫。nIU27(3& 4) 但是,皇店并未因正德皇帝去世而绝迹,它作为御有的特殊经济实体仍长期存在。继正德 之后的嘉靖皇帝朱厚熄,其为人处事不象正德那样肆无忌惮,但在擅权执拗,果于杀戮,精于算 计,则倍过之。由于执迷玄修,“大工”不断,其奢靡贪婪,搜括及于骨髓则不逊于正德。对于利 用皇店以生财,绝不会轻为放弃。嘉靖初年,兵科给事中的夏言十分感慨地指出:“皇之一字,加 于帝后之上为至尊莫大之称,今奸妄之徒⋯⋯假之以阁求市利,则名其店为皇店。"G31 嘉靖绝不亲临店肆,更不屑自已“持簿握筹”,他的做法是加强对皇店的控制和管理,将皇 店的收益纳人财政的范围,用以供给御用需要和补充某些公费开支。嘉靖有关对于皇店向 题的指令是十分具体的,例如: 八年,令迁东抚按官,将太蓝,总兵原店四所收取房钱以为抚贾炎人之用. 十四年题准,宝派、吉庆二店并福德等五店钱妙俱中丰折姐,每妙一千贯折银四钱,每钱二千丈 折根二两八钱六分,每十二两倾成一健。内宝源、吉庆二店按季解〔户)邵,听候年终类进带福德等五 店按季解(内)府,听侯取用及太常寺光裸寺支用. .39. 二十四年议准,福撼、宝涯等七店,每货一彼征银五两。行今顺天府资批脸茶引所官吏及厢长人 子照数征收,按季解(户)部转发大仓银库收贮,以备来买旅草支用.[,](券22,征榷考·征商) 当朝皇帝的不避烦琐,竟连续指定名号对规定一些皇店利润的支配上缴和用途,征纳税款的期 限等,均见于煌煌谕示,这在前此诸帝是未见过的,对于后此的隆庆、万历诸帝,也没有发 现如此具体的指令,足见皇店问题的确已在嘉靖心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时系圣虑”。 所以会如此,显然是由于皇店的利润可观,可以补充宫廷和官府豪奢费用的不足,甚至皇 子落邸亦可沾余润。明末太监刘若愚写道: 宝和带店,握营各处商客阪来杂货。,年所征之往.约数万两.除正期进御前外.余者音提督内 巨公用,不系祖宗期设内府街门之数也.店有六;曰宝和、曰和远、曰顺宁、曰福吉、曰宝延,而提赞 太监之厅屏,则在宝和店也.俱坐落戎玫府街.凡奉旨提份者,亦无软书.传云,起自备靖年间.裕 印差官征收.n")(春16) 刘若愚数十年来在宫内当差,且因熟谙文墨.随时随事关心宫阁内外事,他所言皇店的运作,应 是可信的。 在正德和嘉靖时期,不少有财势的宗室落王,亦纷纷开设店铺,恃势经商以聚敌财富,宁王 哀漆未公开叛反前,即以都阳湖渔盐茶材之产,用以经营商店船队,用以集中钱财备战守,且遍 赂朝中权贵。不仅有王爵者如此,一般宗室打着皇宗幌子.亦纷纷营商,“楚宗错处市座者甚多, 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通街诸细布店,俱系宗室。间有三五人携负至彼开铺者,亦必借王府名 色。”D51(,tL贾)“皆扁其驻扎处曰皇店”.0163(卷1)于是,真皇店与假皇店并列,真王店与假王店 俱存,而纯正民间商业就难有生存空间了。 不仅带着朱家皇族的特权商肆遍布市井,一些达官贵人以及特务部门也恃势以营商,时人 称之为官店,历任内阁大学士首辅,当权达二十年之久的严满,据《严锡抄没册》记载,他在南 昌、宜春、分宜、扬州等处通衙要道商业的黄金地段广置店房,或出租收息,或委派家奴开设铺 店,仅在南昌县城妙济观等处即查抄出典当店铺;而家奴严冬在扬州更是“侵占民产,网夺商 利”e[63(卷544)严澎聚敛的巨额财富,有一部分是从城镇房产和非法商业经营中取得的。当时, 借官权官势以兼营工商业,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以严青同时在内阁但官声较好的徐阶,也“善 俯仰居积”,他“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以市为贾}}[V] (吞4,相鉴)时人亦多非议之。 如果说,一般官府衙门兼营商业还多少有些顾忌,而执掌特种缉捕职能的锦衣卫就自恃后 台硬,势焰广,具有通天的能耐,公然不受京师地方官的管束。嘉靖四十五年四月,“有旨,命有 司清理京师铺行。时,锦衣卫官校多占籍行户者,宛(平)大(兴)二县官以诏书召之承役,掌卫事 左都督朱希孝闻之不平,乃上疏言:禁卫亲军例当优免,不宜听县官搜自勾问,因参大兴县知县 高世儒奉诏无状。”闭(卷557)按,朱希孝是辅佐明成祖朱棣取得“靖难”胜利的著名功臣朱能的 第五代孙,其兄朱希忠袭封成国公,本人任锦衣卫衙门左都督,既是著名勋臣,又身居特种缉捕 武臣之首,由他出面来袒护锦衣卫官校横行市井不受地方官管束,冒享优免等特权,并反过来 参幼一个小小的大兴知县,高世儒是势难招架的。但当时,不但皇亲国戚、达官显宦,连一些在 特务部门混事的官校家人,甚至连早已退职的官员,刚刚人库的秀才诸生等人都踊跃营商,纷 纷要求优免,还分别打着皇、落、官、卫、绅等名号,或垄断货源,或囤积压价,或恃势倾销,或不 偿货价,或挤陷兼并民商等等,恶行晤彰,早已引起市场骚乱,商人和士民积愤不平,都不满锦 衣卫及其首领朱希孝所为。有一个御史名叫颜鲸的就拍案而起,勇敢地指出问题的实质,他“幼 奏希孝私庇群小,市恩乱法。且言,世濡等实按籍召行户,非擅勾禁军。禁军被勾,乃用其家人 子弟依凭城社,操奇燕以游都市者,彼既非人人在官,自当与商民共承摇役,乃尽蒙禁卫之名, .40. 晏然囊金簇帛,吏不得问,是使富者私有其财,而贫者为沟中疮也。........ E'](卷557)颜鲸所言本 来在情在理,但是非屈于权势,当时,已经病重在身的嘉靖,竟然也斥颜鲸为“怜旨”,将他革官 滴戍。Cs](4 557)这绝不是一件偶发的官司,而是意味着,朝廷才是各式特权贸易的总保护伞, 是促使正常商业陷于崩解的总根源口 四、对民间商业的重税盘剥和赋税不均 明初洪、永期间,曾规定对商业三十取一的轻税 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但随着岁月推移,轻税便商便逐渐被重税征商 的政策所代替。自正统年间以后,官方执行的税则愈来愈烦,税额愈来愈高,关卡愈来愈密。开 店铺的有市肆门摊税;一应塌房、库房、店舍、停储客商货物,出人京城或其他城市的,每辆亦必 须缴纳车马税。水陆通道,各密设关卡税监,按照路程远近、装载货物的品种和多少,分别征收 船料税、条税、门税、关税。其他诸如鱼课、酒醋税、牙税、香税、头匹税、落地税等,难以尽录。政 府在商业税收方面的盘剥数量直线上升,例如芜湖榷司从宜德到正德的七八十年间,所收缴的 税银竟激增为九倍;“榷取之课始不过四千两,渐增为一万、二万,而(正德时)及三万七千有 奇。;[ie](食货典,卷”,杂税)北京九门税收,也是“倍征横索,弊孔滋多”. 193 (券22,征榷考·征商) 不论行商坐贾,受到官方的盘剥和黑恶势力的肆虐都是严重的。“千百长不能洁奸缉盗,专 一吓骗商民。"En](兴国八议)早在弘治时期,礼部尚书倪岳即曾上疏历陈商旅之苦,言: 照并山东临清州、直隶淮安、扬州、苏州府.浙江杭州府,江西九江府等处.俱系客商辐揍之处。 ··⋯近年以来,改委户郊官员出理课妙,共间肾否不齐,往拄以增货为能事,以严划为风力。筹算至 骨,不遗a妹。常法之外,又得巧立名色,肆愈株求。船只往返过期者,指为界状,机加科罚。客商资 本稍多者.称为般富,又行劝借。有本课该银十两.科罚劝借至二十两者.少有不从,枉则痛行苦责, 重All坐以他亨,连船拆贬。客商拓只,号哭水次,见者兴怜。[m7(卷2) 身历嘉、隆、万三朝,曾任兵吏二部尚书的张瀚,也曾沥言商人承受官吏勒索,重复征收高额税 款的极不合理,言: 盖以各处商人,所过关潭,或勒令却丰泊舟,搜检t反者有之拼或高估价值 多索妙贯有之.所 至关津,既已祝央;而市易之处,又复祝之。夫以一货当一脱课,有灸余,有常例。巡牲之需索.吏役 之干没,不胜其扰.复两枕之,贾人得不重困乎?7[zU(春4) 这些关卡税吏,无不视商人为任由宰割的羔羊,是可以予取予携的财主。商人负担日重,不但难 以牟利,有时还会蚀尽本钱,甚至负债累累。河西务大小货船,船户有船料矣,商人又有船银,进 店有商税,出店有正税。张家湾发卖货物,河西务有四处正条船矣,到湾又有商税。百里之内, 辖者三官;一货之来,榷者数税。所利几何而堪此?7U8]食货典,卷23,杂说)重税剥商,税而又税, 犹如杀鸡取卵,自堵税源。因为船户卖船弃业,四方商贾裹足不来,城镇铺户竭闭,其必然的恶 果是迫使刚发展起来的商业陷于萎缩,反而收不到税,竭泽而渔必将无渔,正是这样的道理。 五、从“召商买办”演变为“和买取物” 所谓“召商买办”,指的是朝廷和各级官府召募商人 买办供应所需要的用物;所谓“和买”,其原来的意义指的是官方与民间(含商民、农民)经过议 价而购用物资,两者都是从宋、元沿袭而来的。但不论在宋或元,对商人的召募已逐渐改为强令 全派,“和买”亦多变质为低价勒买,商人的利益蒙受到重大损失。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后,便有 针对性地革除宋元陋习:洪武二年,令凡内外军民官司,并不得以和雇和买扰害于民。如果官司 缺用之物照依时值,对物两平收买。或客商到来中买物货,并仰随时给价。如或减驳价值,及不 即给价者,从监察御史、按察司体察或赴上司陈告,犯人以不应治罪Y]( 冬31,市余考.市) 看来,当时的官私买卖还是规定在两愿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的,还未见有采用金派的办法。 但在实际进行中,宋、元抑商勒索的弊端禁而不止,于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1386)颁布的 《大浩续编》中,连续宣告,要以极端严峻的刑法以惩治仍以“和买”为名讹诈民物的官吏。例如 .41 . 在《庆节和买第七十六)条所言: 天下房洲 、县,今后毋得指以庆节为由,和买民物。拄拄指此和买名色,不还民找者多.此弃虑 吾民久类。语出,敢有知此者,许被抚之民,或千、成百、或十,将该史幸赴京来,折首以除民忠。 又如,在《造作买办第七十七》条,再次强调: 朝廷凡有诸色造作,丈书明下有司,止许官妙买办,毋得指名要物,实不与价。果有违吾令者, 许被科之民,或千、或百、或十,介大语幸该吏赴京,肠照时佑蛤妙,将该史折首,以快吾良民之心。 虽然,在《明太祖实录》等史书中,尚未有发现真正有人民群众成千上百地捧着《大浩》,将刁难 商运讹索商民财物的贪官污吏押拿到京交付审判,但朱元璋亲笔撰写的浩文,其恤商感商的意 图确已表达得十分明确。这些浩文在当时具有特殊的威摄作用,对于明初商业的复苏和发展肯 定是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且有利于刚建立全国性政权的大局。商人们正好在煌煌浩文的温煦照 熠下,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相对稳定的经营机遇口《明史》卷82,《食货志6N,还具体记载着:“洪武 时,宫禁中市物,视时估率加十钱,其损上益下如此。” 当然,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官和商必然还会发生各种矛盾,特别在朱元璋身后更是如此。带 强制性的企商买办似是从明太宗朱棣时期开始的,他下旨道: 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摘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丈书,着应天府 知道 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幸来不烧。欲 此.。*,(卷 191) 应该说,虽然改行了强制性金派,所有商户铺家都必须承担着受命买办的义务,但永乐、洪熙、 宣德时期,宫廷和官府崇尚俭约,对奢侈物资需求还有限,故未发生太大的矛盾,但从正统以 后,统治阶级的骄态淫逸日炽,要求商人供应物资的品种和数量日增月长,“大约靡于英宗,继 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其事目繁琐,征素纷纭。’心〕(卷82,食货志s)“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 贡,日岁办。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日采办。其后本折兼收,采办愈繁,于是召商置买,物价多亏, 商贾匿迹n .181卷82,食货志8)商人一旦被金办,便破产随之,应金者如同赴死。应金的商户,被 视为一种特殊的不容规避的役,承担着供应朝廷以次各级宫府几乎无所不包的物资需要: 大者如科举之供应,与接王选纪之大礼而各衍门所须之物.如光禅之供办,国学之祭犯,户部 之苹什,无不供役禹。初令各行自以物拾于官,而官给井位,未述为厉也。第一入衍门,则务徒便视 为奇货,猜抑贾索,无所不有。又或资不时给,或给不偿本。既有亏折之苦,又有奔迸之劳,矜是人始 以市物于官为厉。[i771卷2) 最早的时候,还仅是一些有采购公用物资职任的衙门和官役,可以对那些乃奉金派的商铺“和 买”取物,其后,凡是带着官字号的部门和人员,虽无此项事权,也纷纷出票,责令一切商铺“当 行”。有仅付半值的,也有白取而不付值的。更有不但白取,而且借此以敲诈比货值高数倍、数 十倍金钱的。一些御史、给事中等所谓风宪之官,更多恃倚威风,随便索取,往往指定为名色、品 种、数量以索取货物,但却先不给值亦不取货,仅在票上开具“至本衙交纳”字样。皂隶们手持此 票轮户需取金钱,商户只好交费免祸。及至到指定铺行着令交纳,店员持货物送人衙门,管收纳 的人便以货物质虽粗劣为名,拒收,并责打十板逐出。命再送,又再打板子退回。经此一索一送 一打一退,店铺东伙们知道官役们不过是借采购名义以勒索,于是凡见持票来定购货物的,不 如出钱买免,“疾痛愁叹之声彻于市井间。?[23] 1卷2) (三) 上节列举的五个方面应是嘉靖中后期商业被迫陷人极度凋敝,遍及城乡,不分行商坐贾, 均濒临于歇业破产的直接原因。粗加分析,就不难发现,以嘉靖皇帝为首的勋戚官僚以至皂隶 .42. 青吏,旁及地主绅拎辈,在工商业有所发展的当头,都妒羡于商富,不择手段地榨取商利,不惜 搜刮之、宰割之,甚至扼杀之。不论侈兴土木、强加商欠、恃权经营、重税盘剥还是以金充、和买 之名大肆掠夺,都是捆绑甚至缴杀商业发展的绳索。官为刀姐,商为鱼肉1在倒行逆施的腐朽 政治格局下,正常的工商业是绝难生存和发展的。海瑞在嘉靖皇帝去世前不久上了一道著名的 《治安疏》,其中指出:“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I'["]( i6安策)这当然也包括商人商户在 内。嘉靖去世,隆庆继位,具有系统改革思想的大政治家高拱在隆庆三年((1569)奉召人朝再相, 他细心体察到当时的商业已陷绝境的窘困,专疏陈言: 臣奉召至京,两月有余,见得间巷小民十分调蔽。有素称数万之家而至于卖子女者,有房及盈 街拆级一空者,有潜身于此,旋岌逃棘于彼者;有傲之四方,转徒沟壑者;有丧家无归,号哭子遗者; 有刹发为僧者,有计无所出,自级投井而死者,而害宜不复有矣。臣惊问其故,则目:商人之为系也。 臣又问:朝廷买物,俱照时佑,商人不过领银代纳,如何机至贫承?则日:非朝廷之价值亏人也。 商人使用甚大,如上纳钱旅,该是百两者.使用即有六七十两.少亦不下四五十两,是已有四五六七 分之赔类。即得领银,亦既受系。乃经年不岁不得关支。小民家无余货,所上钱根多是拐货势条之 物,一年不得还,则有一年之利,积至数年,何可计算?及至领银之时又不能便得,但系经管街门,一 应哥役人等必须打点周匝,才得领出。听得未及一两,而先已有十余两之费,小民如柯支抹?所以派 及一家,即倾一家。其未派及者,各为橄转进逃之计,人,z: AA,不拜以宁居也e[eq(赛 3) 高拱披露的情况,是具体和准确的,此疏不窗是他为商人所撰的一篇陈情表、中诉状,是对当时 已病人青育官僚政治的揭发书。更由于,他当时职任内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不久后又升任首 辅主持全局政务,在内阁另一主要成员张居正的全力辅佐下,隆庆时期确实推行了一系列整伤 纲位,解除商困,恤商惠商的政策,故此,从隆庆中期开始,一直延续到张居正柄政的万历初期, 明代的工商业又一度呈现蓬勃发展的现象。足见工商业的兴衰,与各时期政治环境是密不可分 的。对于万隆间的问题,就不在本文论述范围之内了。 参考文献 : [3]李舜.李长卿集[M〕 〔2〕宋应星.天工开物[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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