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74-2004 洗发液(膏)
ICS 71.100. 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2-2005 q9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巨行 业 标 准
QB/T 1974一2004
代替QB/T 1974-1994, QB/T 1860-1993
洗 发 液 (膏)
Hair shampoo
2004-12-14发布 200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QB/T 1974一2004
AIJ 吕
本标准是对QB/T 1974-1994《洗发液》、QB/T 1860...
ICS 71.100. 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2-2005 q9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巨行 业 标 准
QB/T 1974一2004
代替QB/T 1974-1994, QB/T 1860-1993
洗 发 液 (膏)
Hair shampoo
2004-12-14发布 200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QB/T 1974一2004
AIJ 吕
本标准是对QB/T 1974-1994《洗发液》、QB/T 1860-1994《洗发膏》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
行了修改:
— 产品分为洗发液和洗发膏二类;
— 有效物指标按成人和儿童分别设定;删除勃度指标;
— 增加了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
— 净含量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花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 亮、焦晨星、皮峻岭、闻 萍、王寒洲、姜筱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QB/T 1974-1994;
— QB 964-1985. QB/T 1860-19930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 1974-1994《洗发液》、QB/T
1860-1993《洗发膏》。
QB/T 1974一2004
洗 发 液 (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发液(膏)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或脂肪酸盐类为主体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
美观作用的洗发液(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173 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 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 直接两相滴定法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173.6 洗涤剂发泡力的测定
GB/T 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2470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滴定
(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仁19953第43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形态可分为洗发液和洗发膏两类。
4 要求
4.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幻第229号规定·
表1 卫生指标
项 目 要 求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CFU/g)
续1 000
(儿童用产品<5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镇100
粪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有毒物质限量
铅/(mg/kg) <40
汞/(mg/kg) <1,
砷//(mg/kg) <10
QB/T 1974一2004
4.2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感官、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洗发液 洗发膏
感官指标
外观 无异物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
耐热 (40士ll℃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耐寒 -5℃一一10℃保持24 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
pH
4.0-8.0
(果酸类产品除外) 4.0^ -10.0
泡沫(40"C ) /mm
透明型3100
非透明型350
(儿童产品X40)
3100
有效物/% 成人产品310.0儿童产品)8.0
活性物含量
(以100%K12计)/
%
)80
4.3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2 感官指标
5.2. 1 外观、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2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3 理化指标
5.3.1 耐热(洗发液)
5.3.1.1 仪器
a)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C;
b)试管:沪20 mm X 120 mm.
5.3.1.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必20 mm X 120 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
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士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
样进行目测比较。
80 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
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
QB/T 1974一2004
5.3.2 耐热(洗发膏)
5.3.2. 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C.
5.3.2.2 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士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
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3 耐寒(洗发液)
5.3.3.1 仪器
a) 冰箱:温控精度120C;
b) 试管:必20 mm X 120 mm.
5.3.32 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尹20mmX 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支
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一5℃一一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
目测比较。
5.3.4 耐寒(洗发膏)
5.3.4.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12C.
5.3.4.2 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一5'C~一100C,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
目测观察。
5. 3. 5 pH
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5.3.6 泡沫(洗发液)
5.3,6. 1 仪器
a) 罗氏泡沫仪;
b)温度计:精度土20C;
o)天平:精度0.1 g;
d) 超级恒温仪:精度士10C;
e) 量筒:100mL;
f)烧杯:1000 ML.
5.3.6.2 试剂
1500 mg/kg硬水:称取无水硫酸镁(MgS04)3.7g和无水氯化钙(CaC12)5.Og,充分溶解于5 000 mL
蒸馏水中。
5.3_6.3 操作程序
将超级恒温仪预热至(401 1) 0C,使罗氏泡沫仪恒温在((4011)"C。称取样品2.5g,加入1500 mg/kg
硬水100 mL,再加入蒸馏水900 mL,加热至(4011)℃。搅拌使样品均匀溶解,用200 mL定量漏斗吸
取部分试液,沿泡沫仪管壁冲洗一下。然后取试液放入泡沫仪底部对准标准刻度至50 mL,再用200 mL
定量漏斗吸取试液,固定漏斗中心位置,放下试液,立即记下泡沫高度。结果保留整数位。
5.3.7 泡沫(洗发膏)
按GB/T 13173.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试液质量浓度:2%.
QB/T 1974一2004
5.3.8 有效物(洗发液)
5.3.8.1 总固体
5.3.8.1.1 仪器
a) 温度计:精度0.2 0C;
b) 分析天平:精度0. 000 2 g;
c) 恒温烘箱:精度士10C;
d) 烧杯:250 mL;
e) 千燥器。
5.3.8.1.2 操作程序
在烘干恒重的烧杯中称取试样2g(精确至0.0002 g),于(105士1)℃恒温烘箱内烘干3h,取出放
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2g).
5.3.8.1.3 结果表示
总固体的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总固体(%)= m' .100 ........·······.·.············⋯⋯(1)
一ml
?
??
式中:
MI— 空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烘干前试样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9);
m3— 烘干后残余物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8.2 无机盐(乙醇不溶物)
5.3-8.2.1 仪器
a) 温度计:精度0.20C;
b) 分析天平:精度0. 000 2 g;
c) 恒温千燥箱:精度士2"C;
d) 水浴加热器;
e) 古氏钳祸:30 mL;
f) 锥形抽滤瓶:500 mL;
B) 抽滤器或小型真空泵;
h) 量筒:100 mL;
i) 干燥器。
5.3.8.2.2 试剂
95%中性乙醇(化学纯):取适量95%乙醇,加入几滴酚酞指示剂,用0.1 mol/L氢氧化钠溶液滴定
至微红色。
5,3.8.2.3 操作程序
利用5.3.8.1.2中烘干的试样,加入90%中性乙醇100 ML,在水浴中加热至微沸,取出。轻轻搅
拌,使样品尽量溶解。静置沉淀后,将上层澄清液倒入已恒重并铺有滤层的古氏增祸内,用抽滤器过滤
至抽滤瓶中,尽可能将固体不溶物留在烧杯中,并用适量 95%中性乙醇洗涤烧杯二次。洗涤液和沉淀
一起移入已恒重的古氏柑塌内过滤,滤液于同一抽滤瓶中。将古氏增竭放入(105士1)℃的烘箱内,恒
温3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精确至。.0002g).
5.3.8.2.3 结果表示
无机9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
QB/T 1974一2004
无机盐(%)= m' x100 ·································⋯⋯(2)
MO
式中:
MI— 古氏增锅中沉淀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O—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8.3氮化物
5.3.8.3.1 仪器
棕色酸式滴定管。
5.3.8.3.2 试剂
a) 铬酸钾(分析纯):5%;
b) 0. 1 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称取分析纯硝酸银16.989g,用水溶解并移入1L棕色容量瓶中,
稀释至刻度,摇匀。按QB/T 2470中的方法标定。
5.3.8.3.3操作程序
在5.3.8.2.3中所过滤的滤液中,滴入几滴酚酞指示剂,用酸碱溶液调节使溶液呈微红色,然后加
入5%铬酸钾2 mL-3 mL,用0.1 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红色缓慢褪去,最后呈橙色时为终点。
5.3.8.3.4 结果表示
氯化物含量(以氯化钠计),数值以%表示,
氯化物(%)二
按公式((3)计算。
cxvx卫058主x100 .⋯ ⋯,..........⋯⋯(3)
式中:
c 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 滴定试样时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0.0585— 与1.00 ML硝酸银标准溶液[c (AgN03) =1. 000 0 mol/L]相当的以克(g)表示的氯化钠
的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
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8.4 有效物含量
有效物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4)计算。
有效物(%)=总固体(%)一无机盐(%)一氯化物(%) ············⋯⋯(4)
式中总固体(%)、无机盐(%)、氯化物(%)分别按公式(1)、公式((2)、公式(3)计算。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3.9 活性物(洗发裔)
按GB/T 517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净含量偏差
按JJF 1070-2000中6.1.1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规则
按QB/T 1684执行。
QB/T 1974一200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 5296.3执行。
7.2 包装
按QB/T 1685执行。
7.3 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4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
至少20 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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