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暂行办法
(2005年3月修订)
一、为加速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我院可以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系(所)和学科专业
1.有5届以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经审核批准可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
2.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专业研究生培养
,各门必修课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
三、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
2.申请人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或出版过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3.申请人应为我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4.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3.申请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414房间,学位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望京中环南路1号(北京8527信箱)。电话:64753231-2414;64722329。
邮政编码:100102。
4.申请人应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位审查表》(此表下载路径:www.gscass.cn→“学位信息”→“学位管理工作分类”→“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3)申请人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公开发表或出版的1至2篇学术论文(300
以上)、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提交由我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具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证明。
(6)资格审查费100元。
5.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合格证》(以下简称《资格合格证》)。此证5年内有效(含论文
时间)。
五、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按规定参加并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包括由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逾期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1.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1)考试报名:申请人应在每年3月10日前向我院学位办公室咨询当年报名办法,或查看研究生院网上当年的考试通知。
(2)考试时间地点:一般是每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当年准考证。
(3)我院接受报名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和德语。
(4)考试范围及参考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考试学科,
覆盖本学科范围内主要二级学科,体现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参考书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水平全国统—考试大纲及指南》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由我院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见教务处有关规定。
(1)考试注册
时间及地点:3月1日-4月15日,9月1日-10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402房间教务处考试科,电话:64725908,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望京中环南路1号(北京8527信箱),邮政编码:100102。
应交材料:《资格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资格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注册费100元。
注册后由教务处核发《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准考证》的有效期应在《资格合格证》标注的考试有效期内。
(2)考试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同考试注册。报名时须携带由教务处核发的《准考证》。可函报。
(3)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2次,一般为6月上旬和11月中旬。
考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地教学点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人数达到20人时,可在该教学点设一个考场,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务处组织一次考试。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2个月后上www.gscass.cn查询。考生通过全部学位课考试后,由教务处统一核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单》。
六、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全部通过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即10月份)前半年内与申请学位所在系联系有关论文写作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我院网上通知)。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审查
时间及地点:10月1日——10月31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学位办公室。
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审查表》(3页)。
(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导教师推荐表》。
(3)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1本。
(4)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4000字)原件及复印件。
(7)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起)。
(8)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9)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等费用4500元。
(1)、(2)两项
,必须从我院网上下载填写。
申请人应同时报送相关教学系以上(1)、(2)、(4)、(5)、(6)项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和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4本。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初审
学位办公室将通过条件审核的名单通知相关系。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专业组织3-5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报学位办公室核准,然后书面通知申请人。
七、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是申请人在实际工作中独立完成的成果,能表明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选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应有一定创见,字数应为3万字左右。论文内附1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内容包括3个关键词及论文框架、结构、主要观点和结论。
2.申请人学位论文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完成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半年。
3.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从推荐人、导师以外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聘请3名以上论文评阅人,其中1人应是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员)。论文评阅人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至少2名评阅人认为论文合格,方可举行答辩。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1.各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硕士生导师,1人是外单位专家(不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员),同行评阅人(除1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可参加答辩会,申请人的2名推荐人不能参加答辩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办公室的认可。
九、硕士学位的授予
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十、档案信息管理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全部档案(成绩单、指导教师推荐表、评阅书和论文答辩等材料),最后交学位办公室统一归档(考试试卷由教务处至少保存5年)。
十一、本办法已经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下发执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此不符的,均以此为准。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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