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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电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2017-10-08 5页 doc 17KB 8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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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电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县级供电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网、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工作要求,以查办信访案件为手段,促进全面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促进规范化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1、着力解决信访举报办理速度不快、效率和质量不高、初信初访核查不力、越级举报仍然较多的问题。 2、着力解决信访案件查办责任制落实不够、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3、着力解决信访案件分析和整改不到位,源头治理措施不力的问题。 4、突出解决行风投诉办理质量不高、责任追究以及从...
县级供电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县级供电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网、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公司党组纪检组工作要求,以查办信访案件为手段,促进全面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促进规范化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重点解决的问 1、着力解决信访举报办理速度不快、效率和质量不高、初信初访核查不力、越级举报仍然较多的问题。 2、着力解决信访案件查办责任制落实不够、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3、着力解决信访案件分析和整改不到位,源头治理措施不力的问题。 4、突出解决行风投诉办理质量不高、责任追究以及从管理上分析整改不到位、越级投诉仍然较多的问题。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信访案件查办 1、完善并认真落实信访案件查办责任制 ? 实行信访举报核查党政(纪)领导签名负责制,对重要信访举报和重要案件线索的核查结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把关,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办理不及时、查处不得力和责任追究不到位而引发重复、越级信访,并被上级直接查实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管理、监督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 实行职务犯罪和严重违规违纪案件责任追溯制,对发生职务犯罪和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的,要对负有责任的时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管理及监督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实施“阳光办案”,努力降低重复和越级信访举报 ? 落实办理结果公示,除对署名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并回访举报人外,对共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匿名反映的重要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过程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实施“阳光办案”,广泛接受监督,促进依规依纪办案,减少因举报人误解或不知情而发生的重复、越级信访。 ? 监察部受理的上级转办或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重要信访件,核查前必须呈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阅示,必要时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传阅,同时呈被反映单位领导班子阅知。核办前,须事先召集被反映单位党政(纪)主要领导,对信访反映进行谈话、交流。必要时,也可找被反映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3、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 对通过信访举报、效能监察、大监督网络、检企共建以及行风监督员信息反馈等渠道获取的违法违纪线索或重要问题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主动查办,依纪处理,严肃执纪;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公司鼓励各单位自办案件,同时重申,各单位自办案件查办结束后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呈报市公司监察部备案,自办案件公司将不作年终考核。对于自办案件质量高、效果明显的单位,公司将适时予以表扬。同时,对于因自办案件查处不力造成的重复或越级信访,公司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督办审核,严格重要案件报告 ? 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结程序,对在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中,配合不积极或故意隐瞒事件真相,给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公司将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将纳入对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管理考核。 ? 严格执行重要案件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对重要案件及重大信息等,必须在12小时内层层上报至公司纪委、监察部,对因迟报、漏报或瞒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将严格追究该单位党政(纪)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案件分析,强化办案协作机制 ? 建立信访信息常态沟通、移交、反馈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结合风险管理及时进行风险识别和控制,从源头上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 选择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员,组成公司办案人才库,增强办案力量和效果,有效突破重点案件。 ? 注重从源头上分析信访反映和违纪案件所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重点在管理上、机制上查找根源,推动业务管理部门认真梳理和完善制度、优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二)行风投诉办理 1、完善投诉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 对重要投诉,受理部门要直接核查,及时办结,重点强化初次投诉的办理和督办力度,严格保证“三个百分百”(5日以内办结率、署名投诉回复率和回访率100,)。及时在一定范围公开投诉办理过程和结果,实行“阳光投诉”。 ?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协调机制,优化内部协作及流转关系,强化“一口对外”,避免多头重复受理或推诿扯皮现象,提高投诉办理质量和效率。 ?结合风险管理,对投诉举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查找风险源,并举一反三,总结规律,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源头治理,有效化解或控制风险。 2、投诉受理程序 ? 各单位应及时受理上级转办或客户反映的涉及供电服务质量、员工违规违纪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咨询和建议,并按“分级办理、分工负责”的协同配合组织核查处理;必要时,监察部可直接组织核查处理;对于可能引发重大行风事件的投诉举报和上级管理部门转办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投诉举报件,监察部门将直接组织核查处理。 ?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在收到其他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投诉应在5日内、举报在10日内处理完毕。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报最终核查结果的,应向转办部门说明原因并申请分阶段报结。对因无故拖延不办等引起的重复或越级投诉,公司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行风督察与纠风管理 1、继续加大行风督察及督促整改力度 ?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行风“建纠并举、以建为本、以纠促建”的工作思路,强化对行风督察整改效果的考核及相应的责任追究。 ? 结合“金牌服务迎奥运”和供电服务“满意365”活动,市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各级供电服务窗口开展行风督察,不断促进督察整改力度,重点加强对“三个十条”和“三不指定”执行情况、业扩工程收费及电费抄核收管理等重点内容和迎峰度夏、重大节日、奥运会等重要时段以及相关重点服务部位、配电抢修机构、特别是乡镇供电所等重点部位和层面的专项督察。 ? 促进和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结合“ERP”的实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标准,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行风风险。 2、加大行风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严肃查处违反“三个十条”、严重损害企业和客户利益行为。同时,利用每月召开一次 的供电服务质量分析会,结合讨论学习公司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丛书《警戒》,在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的基础上,促进业务管理部门从管理上、机制上剖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切实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同类问题不在本单位或本部门重复发生。 3、促进完善重大行风责任事件预控和应急处理机制 ? 结合风险管理,加大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行风责任事件风险点的分析力度,在认真分析并准确评估的基础上按风险程度分类制定防控措施,分步化解或减小风险,定期进行,形成常态。同时,在充分发挥内、外部行风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将已经或正在实施的与政府、消协、媒体及大客户等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常态机制。多渠道及时获取信息,掌握主动,化解风险,避免演变成行风责任事件。 ? 促进健全新闻应急反应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定期组织开展重大行风事件市、县、乡三级联动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妥善应对、快速控制和处理行风事件的能力,确保行风安全。 四、检查评价 1、公司将定期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梳理、盘点和分析,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并直接或推进相关部门采取处置措施;对已经办结的重要举报和自办案件及时进行质量评估,总结办案经验,找出缺陷和不足,及时纠偏和改进,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2、各相关单位要将纠风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报告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对行风事件风险管理成效明显、风险预控效果显著,以及全年未发生有责任的行风事件的单位,公司将在年度考核时予以优先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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