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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CDP-G-OGP-RE-017-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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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CDP-G-OGP-RE-017-2012-2 CDP 油 气 储 运 项 目 设 计 规 定 CDP-G-OGP-RE-017-2012-2 代替 CDP-G-PC-RE-001-2009/A 2012-06-30 发布 2012-07-10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发布 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I 目 次 前 言 ......................................
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CDP-G-OGP-RE-017-2012-2
CDP 油 气 储 运 项 目 设 计 规 定 CDP-G-OGP-RE-017-2012-2 代替 CDP-G-PC-RE-001-2009/A 2012-06-30 发布 2012-07-10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发布 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4 5 选址勘测 ...................................................................................................................................................... 5 5.1 测绘工作 ............................................................................................................................................. 5 5.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6 6 初步勘测 ...................................................................................................................................................... 10 6.1 测绘工作 ........................................................................................................................................... 10 6.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14 7 详细勘测 ...................................................................................................................................................... 22 7.1 测绘工作 ............................................................................................................................................. 22 7.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24 8 施工勘察 ...................................................................................................................................................... 41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岩体地应力和岩爆的判别................................................................................... 43 II 前 言 为统一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测绘的工作范围、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 适用,提高勘察测绘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勘察测绘质量。认真总结了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测绘的实践经 验,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吸收了勘察测绘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并在征求油气管道设计和勘察测绘单 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文件。 本文件是《油气储运项目设计规定》(CDP)指南类文件。 本文件分为 7 章,第 1 章,范围;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 章,术语和定义;第 4 章,基本 要求;第 5 章,选址勘测;第 6 章,初步勘测;第 7 章,详细勘测;第 8 章,施工勘测。 本文件代替 CDP-G-PC-RE-001-2009/A《油气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导则》,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 ——更加注重工程总体目标、技术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经济目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安全适用,促进勘察测绘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确保勘察测绘工作质量; ——进一步明确了油气管道工程选址勘测、初步勘测、详细勘测、施工勘察各阶段的工作范围、基 本内容和技术要求;增加了工程地质测绘、地质灾害、机载激光雷达、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术语和定 义,增加了卫星遥感测绘、机载三维激光扫描测量系统(LiDAR 系统)和低空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等 新技术; ——详细规定了管道设计各阶段应提交和宜提交的勘察测绘成果; ——参照《油气管道水平定向钻穿越技术规定》、《油气管道山岭隧道设计规定》、《油气管道水域隧 道技术规定》,调整了水平定向钻、山岭隧道、水域隧道穿越勘探点的间距和深度,增加了施工勘察内 容,明确了钻孔、封孔和岩心等技术规定。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组织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金良 姜 龙 高 波 杨风学 宫克非 郑 伟 本文件主要评审人:张培康 邓 非 马国强 袁少山 段永红 郭存杰 陶宏伟 史 航 程梦鹏 王福东 邵景林 闵 军 邵 家 王治军 本文件由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 系 人:张金良 姜 龙 联系电话:0459-5903739 0459-5903942 电子邮箱:dqzhangjinliang@163.com jianglong_dod@petrochina.com.cn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公司三化项目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甲 311 号院中国石油管道大厦 9 层 邮政编码 100053 联 系 人:郑 伟 联系电话:010-6921733 电子邮箱:zhengwei_cdp@163.com CDP-G-OGP-RE-017-2012-2 1 油气管道勘察测绘技术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管道工程选址勘测、初步勘测、详细勘测和施工勘测阶段的勘察测绘工作的 范围、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定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技术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定。 GBJ 11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T 6962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 7930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 7931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 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596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9294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GB/T 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 23236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 GB/T 50266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 50278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032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39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 GB 50568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H/T 1015.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第 3 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9008.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线划图 CH/T 9008.2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程模型 CDP-G-OGP-RE-017-2012-2 2 CH/T 9008.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9009.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CH/Z3003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CH/Z3004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CH/Z3005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JGJ 83 软土地区地质勘察规范 JGJ/T 8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JGJ 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SY/T 00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 SY/T 0051 岩土工程勘察制图标准 SY/T 0317 盐渍土地区建筑规范 SY/T 6706 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评定标准 Q/SY 1444 油气管道山岭隧道设计规定 TB10003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 CDP-G-OGP-CR-016 油气管道水域隧道技术规定 CDP-G-OGP-CR-028 油气管道水平定向钻穿越技术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高程基准 由特定验潮站平均海面确定的测量高程的起算面以及依据该面所决定的水准原点高程。 3.2 高斯-克吕格投影 一种等角横切椭圆柱投影,其投影带中央子午线投影成直线且长度不变,赤道投影也为直线, 并与中央子午线正交。 3.3 管道中线 油气输送管道设计过程中所确定的管道中心线。 3.4 GPS-RTK 是全球定位系统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 3.5 航空摄影测量 利用航空飞行器所拍摄的航空影像进行的测量。 3.6 机载激光雷达 是主动式对地观测系统,可直接获取地表的三维信息。其主要由惯性导航系统、激光扫描测距 系统和数码成像系统(通常集成有成像系统)组成。 3.7 控制测量 在一定区域内,为地形测图和工程测量建立控制网所进行的测量。 CDP-G-OGP-RE-017-2012-2 3 3.8 全球定位系统(GPS) 是一种全天候的,空间基准的导航与定位系统。 3.9 数字线划图(DLG) 以矢量数据形式表达地形要素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3.10 数字高程模型(DEM) 以规则格网点的高程值表达地表起伏的数据集。 3.11 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经过正射投影改正的影像数据集。 3.12 卫星遥感 以人造地球卫星作为遥感平台的各种遥感技术系统的统称。 3.13 像片调绘 利用像片进行判读、调查和绘注工作的总称。 3.14 工程地质测绘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 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3.15 管道工程 建设输送油品、天然气及其它介质管道的工程。包括管道线路工程、站场工程和截断阀室等管 道附属工程。 3.16 管道穿越 管道从人工或天然障碍物下部通过的一种方式。包括开挖穿越、定向钻穿越、隧道穿越。 3.17 管道跨越 管道从人工或天然障碍物上部通过的一种方式。 3.18 竖井 在施工期间,为满足管道设备安装及材料运输、人员进出、供电、通风、给排水等作业而修建 的工作井。 3.19 隧道穿越 在隧道中敷设穿越管段。 3.20 水域隧道穿越 在河流、湖泊、水库、水渠等水域下修建的隧道中敷设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穿越;按施工 工艺分为矿山法隧道穿越、顶管法隧道穿越和盾构法隧道穿越。 CDP-G-OGP-RE-017-2012-2 4 4 基本要求 4.1 承担油气管道工程勘察测绘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勘察测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 术资格。项目勘察测绘任务确定后应按项目管理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4.2 勘察测绘任务委托书是项目勘察测绘工作的依据。 4.3 勘察测绘单位应充分搜集、分析必要的资料,制定勘察测绘技术和进度计划,并按规定程 序进行评审。 4.4 勘察测绘工作宜按要求分阶段进行,分为选址勘测、初步勘测、详细勘测和施工勘察四个阶段。 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勘察测绘工作深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根据需要可按设计阶段提供专业技术 总结或。 4.5 勘察测绘成果应按“三级校审制度”进行校对、审核、审定。勘察测绘单位应对控制性工程勘 察测绘成果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当发现成果与前期勘察工作有较大出入时,应组织验证。 4.6 勘察测绘资料的归档应按勘察测绘要求执行,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4.7 测绘成果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平面坐标系统宜采用 1980 西安坐标系,投影方 式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 6 度或 3 度分带;高程基准宜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当委托 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可选用其它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 4.8 测绘成果的图幅规格、图标栏及文表宜按 SY/T 0003 的规定执行。当委托单位有特殊要求时, 可按照委托的要求确定。 4.9 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应依据测绘任务书、合同书、测绘技术设计书和测绘技术总结,宜按 GB/T 24356 的有关规定执行。 4.10 项目各管理单位、测绘成果生产单位、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都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采用合理的保密技术手段加强对测绘成果生产、使用和保管的管理,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 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4.11 油气管道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经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盖章签署;凡未经国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盖章签署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得作为岩土工程项目实施的依据。 4.12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确定,除 管道线路工程外,均应按 GB 50021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管道线路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按表 1 确定。 表 1 管道线路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4.13 管道隧道分为山岭隧道和水域隧道,按其长度分为长隧道、中长隧道、短隧道三类,可按表 2 和表 3 确定。 表 2 管道陆上隧道长度分类 分类 长隧道 中长隧道 短隧道 长度(m) L>2000 2000≥L>500 L≤500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确定勘察等级的条件 场地等级 地基等级 甲级 一级 任意 任意 一级 乙级 二级或三级 二级 丙级 二级或三级 三级 CDP-G-OGP-RE-017-2012-2 5 表 3 管道水域隧道长度分类 隧道类型 长隧道 中长隧道 短隧道 矿山法隧道 L≥1000 1000>L>500 L≤500 盾构法隧道 L≥1200 1200>L>800 L≤800 顶管法隧道 L≥400 400>L>200 L≤200 4.14 山岭隧道和水域隧道岩土工程试验项目应按 GB 50568 要求执行;围岩分级应按 GB 50568 要 求确定。 4.15 管道经过地下障碍物密集的城镇、规划区等,宜按委托要求进行地下障碍物探测。 4.16 钻探工作结束后,应将钻孔或探坑及时回填。对于管道线路和采取开挖沟埋敷设方式穿越的 管道工程,可采用原土进行回填;对于采取非开挖穿越方式(定向钻、隧道)的管道工程,应根据 地层情况选用合适的材料对钻孔进行封孔。一般基岩采用水泥封孔,砂层采用中粗砂封孔,土层采 用黏土球封孔,其中土层中所夹较薄的砂层应采用黏土球封孔并捣实。水泥封孔可采用泥浆泵将水 泥浆送入孔底,自下而上灌注。堤防附近钻孔回填方法和回填材料应严格按照当地堤防部门要求执 行。钻孔封孔应填写封孔记录,由封孔人签字。 4.17 钻探和取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JGJ/T87 的要求。岩芯应按箱保存,每箱分别进行正面近景 拍照,照片上要标注每箱岩芯的孔号、岩性名称、岩芯深度等,岩芯照片宜做为勘察报告的附件提 供。 5 选址勘测 5.1 测绘工作 5.1.1 根据预可研线路走向方案,宜搜集沿线现势性好的 1:50000 比例尺地形图资料、卫星遥感信 息资料和有关已建管道等资料,对于局部复杂地段、经济发达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宜搜集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资料。 5.1.2 当采用卫星遥感测量技术制作沿线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和(或)三维地形模型辅助初选线路 路由方案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卫星遥感影像的空间分辨率与成图比例尺的要求: 1) 一般地段,宜选择分辨率为[2.5m~5m]的全色影像和与其匹配的多光谱影像制作 1:50000 比例尺的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三维地形模型;可选择分辨率不低于 10m 的全 色影像和与其匹配的多光谱影像制作 1:100000 比例尺的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 三维地形模型; 2) 局部重点、特殊和经济比较发达地段,宜选择分辨率为[1m~2.5m]的全色影像和与其匹 配的多光谱影像制作 1:25000 比例尺的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三维地形模型; 3) 多光谱影像的空间分辨率宜在全色影像空间分辨率的 4 倍以内。 b) 卫星遥感数据时相要求: 1) 一般地段,数据时相宜选择在一年之内地表信息较丰富时期; 2) 局部重点、特殊和经济比较发达地段,数据时相宜选择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地表信息较 丰富时期; 3) 其它要求按照 GB/T 15968、CH/T 1015.3 有关规定执行。 c) 数字正射影像图、三维地形模型的要求: 1) 宽度宜为中线向两侧各不小于 20km 的带状范围; CDP-G-OGP-RE-017-2012-2 6 2) 图内应注记千米格网坐标、大地经纬度坐标、指北针等; 3) 根据设计需要,宜加注必要的注记(属性注记、名称注记、行政区域注记)和矢量等 信息; 4) 图幅规格、图廓整饰可按照委托要求确定; 5) 其它要求按照 GB/T 15968、CH/T 1015.3、CH/T 9009.3 有关规定执行。 d)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利用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三维地形模型在内业初选路由方案。 5.1.3 测绘人员可协同设计人员利用地形图资料在内业初选路由方案。 5.1.4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利用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或三维地形模型或地形图解析初选 线路的中线成果(平面坐标、高程等数据),中线成果的文件格式宜按委托要求确定。 5.1.5 测绘人员应参加现场踏勘选线工作,了解沿线测绘资料的现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人工 建构筑物、交通条件、气候和天气等与测绘工作有关的信息,推荐设计阶段宜采用的测绘方法。 5.1.6 测绘人员可协同设计人员利用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地形图对初选路由方案进行 核查和优化。 5.1.7 一般地段宜利用 1:50000 比例尺地形图编制线路走向示意图,局部复杂地段、经济发达地区 或人口稠密地区宜利用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编制线路走向示意图。 5.1.8 可根据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的委托要求,采用常规工程测量的方法完成河流大型穿(跨)越、 隧道、征地工作需要的站场地形图等关键控制性工程的测绘工作,测图比例尺、测图范围、工作内 容及深度应以委托要求为准。测绘技术要求按照 GB/T 50539 的规定执行。 5.1.9 测绘成果 a) 应提交线路走向示意图; b) 宜提交线路走向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或三维地形模型; c) 应提交线路中线成果; d) 可提交本规定第 5.1.8 条中的有关测绘成果(如有委托)。 e) 其它资料 5.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5.2.1 管道线路 a) 勘察人员应参加管道线路的现场选线工作。对已初步确定的线路走向方案应与设计等专业 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线路起迄点和关键的控制点、站场、线路等处的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b) 勘察人员应根据委托要求搜集线路通过地区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水 文、气象和航测遥感照片等资料,编制勘察纲要; c) 选址勘测阶段勘察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了解区域性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概况,利用天然和人工 露头进行地质描述;在地质条件复杂、露头条件不好的地段,可采用简便的勘探手段, 了解其地层、岩性等地质条件。调查了解沿线岩土类型、厚度及其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概略提供线路各方案通过地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2) 对控制线路方案的越岭地段,踏勘调查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概况和不良地 质作用,推荐线路越岭方案; 3) 对控制线路方案的河流,了解其地层、岩性、构造、河床与岸坡的稳定程度及水文特 征等概况,提出穿跨越方案比选的建议; 4) 对于线路各方案的特殊岩土与不良地质作用地段,了解其性质,调查和分析其发展趋 势及其对管道的危害程度; 5) 了解沿线有关大型水库的分布情况、近期及远景规划、水位、回水淹没和坍岸的范围、 CDP-G-OGP-RE-017-2012-2 7 有无诱发地震的可能及其对线路方案的影响; 6) 了解沿线矿产、文物、水源和自然保护区、军事特区、规划区、高速公路、铁路等; 7) 了解沿线抗震设防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d) 选址勘测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简要说明线路各方案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条件和区域性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岩土的分布及其对线路的影响。提出推荐方案和对下步 勘察工作的建议。 5.2.2 管道穿越 a) 选址勘测阶段勘察应满足主体工程选址方案的比选、确定控制性工程方案的要求。应通过 搜集资料、踏勘、调查,了解穿越山体、水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拟选穿越段的稳定性和 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b) 选址勘测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穿越段有关地形地貌、区域地质、地震、工程地质及工程水文资料,河谷发育或 平原河道变迁史; 2) 通过踏勘调查,了解穿越山体、河床、漫滩及两侧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和不 良地质作用等工程地质条件。 c) 对于管道线路中起控制性作用的山体及河流大型穿越工程,在选址阶段当调查搜集的资料 不足以满足该阶段时,应由设计提出勘察委托要求,勘察单位根据设计委托要求 进行勘察工作; d) 在选址勘测阶段对于设计委托要求需要进行勘察的控制性工程,应布置勘探点和工程物探 工作。勘探点宜布置在穿越断面上游 15m~20m 处,大中型穿越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 3个(河 床中心及两岸各 1 个);当河流宽度超过 200m 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勘探点可适当加密。勘 探点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勘探点深度为 30m~100m(自河床底面起 算);当遇见基岩时,在预定深度内应钻穿强风化和中风化层,钻入微风化层以下 10m。 e) 山岭隧道选址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应通过搜集资料和现场踏勘,了解拟选隧址的地形地貌、区域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 地质条件、洞口稳定性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对隧道的可行性进行评价,选择合适的隧 道位置; 2) 隧道选址原则应符合 GB 50568 的有关要求。 f) 选址勘测阶段管道穿越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穿越段山体、河床地质概况,评价 可供选择作为控制性工程穿越断面范围、穿越层位和拟选段的工程地质、工程水文条件及 提出对下一步勘察工作的建议。 5.2.3 管道跨越 a) 选址勘测阶段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调查,概略了解跨越断面的工程地质条件,对 拟跨越断面管墩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b) 选址勘测研究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跨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及工程水文资料; 2) 通过踏勘调查,了解跨越断面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作用等工程地 质条件。 c) 选址勘测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跨越断面的地质概况,评价可供选择作管墩地基范 围和拟选断面工程地质、工程水文条件及提出对下一步勘察工作的建议; d) 有特殊要求的管道跨越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的深度进行物探和钻探工作。 CDP-G-OGP-RE-017-2012-2 8 5.2.4 站场 选址勘测阶段勘察,应对拟选站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水文、气象以及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 建筑经验等资料; b)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宜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 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位埋深等工程地质条件; c) 当拟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 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d) 当设计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对场地地质条件进行比选分析。 5.2.5 不良地质作用 选址勘测阶段应考虑对管道稳定性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 采空区、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活动断裂),并就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出判断。对于有些特殊性 岩土因施工机械扰动致使地面产生沉降等,应对其危害性和发展趋势进行评价。勘察具体内容应符 合 GB 50568 的有关要求。 5.2.6 特殊性岩土勘察 选址勘测阶段对于管道沿线特殊性岩土(湿陷性黄土、盐渍岩土、膨胀岩土、多年冻土、软土、 风沙)地段,应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有针对性地搜集有关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对管线的危害程度 及适宜性做出概略评价,为确定线路走向方案提供依据。勘察具体内容为: a) 湿陷性黄土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GB 50025 的有关规定。宜进行下列工 作: 1) 搜集沿线有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地区的建筑经验; 2) 在搜集资料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沿线地形地貌和黄土层的地质时 代、成因、厚度、湿陷性、有无影响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环境的问题; 3) 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进行必要的勘探和试验等工作; 4) 选址阶段勘察成果,应对沿线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初步评价。 b) 盐渍岩土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SY/T 0317 的有关要求。宜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沿线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通过现场踏勘及工程地质调查,初步查明 盐渍岩土分布范围、盐渍化程度及变化规律; 2) 当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必要勘探和试验工作,对盐渍土的腐蚀性、溶陷 性、作出初步评价;工程需要时对盐胀性进行评价。 c) 膨胀岩土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GBJ 112 的有关规定。宜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沿线多年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量、蒸发量、干旱持续时间、气温和地温等),进行 现场调查,了解其变化特点。必要时辅以少量探坑或必要的钻探工作,了解地层分布, 采取适量的扰动土样,测定自由膨胀率; 2) 初步查明膨胀土的地质时代、成因和胀缩性能; 3) 划分地貌单元,了解地貌形态;初步查明沿线有无浅层滑坡、地裂、冲沟和隐伏岩溶 等不良地质作用。 4) 调查地表水的排泄集聚情况,地下水类型,多年水位埋深和变化幅度。 d) 多年冻土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GB 50324 的有关规定。宜通过搜集资料、 调查与测绘,对线路方案的冻土工程地质条件,拟选穿(跨)越河段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 CDP-G-OGP-RE-017-2012-2 9 出评价。选线时,应从多年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出发,选择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地基处理 容易和安全经济的线路方案。应进行下列工作: 1) 调查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冻土类型和特征、水文地质等,并提供 线路比选方案; 2) 对越岭地段,应调查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多年冻土特征、水文地质和冻土现象等 情况,并推荐线路越岭方案; 3) 对穿(跨)越大中型河流地段,应了解河流的冻结特征、冰汛以及有关冻土的力学参 数和对穿(跨)越工程稳定性的影响; 4) 线路穿越湖泊地段,应调查水位波动淹没范围,冻结及湖底溶蚀变化和地下水埋藏深 度等,并对线路方案做出评价; 5) 选址勘测阶段勘察报告应阐明线路各方案多年冻土工程地质条件及对线路的影响,并 提出各线路方案比选及推荐意见。 e) 软土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JGJ 83 的有关规定。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控制线路方案的软土地段,概略地了解软土成因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并概略地评 价线路通过的可能性; 2) 对软土地区沿线的既有建筑物(如堤防、涵闸、道路及房屋等)进行重点调查,了解 其结构、基础类型、变形及稳定状况; 3) 在重点软土地段,可进行少量的钻探和取样试验。 f) 风沙地区管道工程勘察,应符合 GB 50568 和 GB 50021 的有关要求。宜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气象(气温、地温、降雨量、蒸发量、风向、风速、起沙风日数、沙暴日数等) 和水文地质资料; 2) 利用遥感影像判译各类风沙地貌的分布界限及形态要素(长度、宽度、坡度)的量测; 利用不同时期的航片,量测和推算沙丘移动方向和速度; 3) 调查沿线植被发育情况:植被种类、生长态势、分布特征、盖度及防风固沙效果。 5.2.7 选址勘测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成果 a)选址勘测阶段应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沿线地形地貌及自然地理条件; 3) 沿线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条件; 4) 沿线主要站址的地质条件评价及场地适宜性分析; 5) 对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的地质情况进行概略评价; 6) 对沿线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岩土发育情况进行概略评价,判断其对管道的影响程度, 并推荐线路方案; 7) 下阶段勘察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b) 对于控制性穿越工程,应单独形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应包括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 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 勘察方法、勘察工作量布置和完成情况; 4) 自然地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5) 穿越断面的地质构成特征; 6)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概略评价; CDP-G-OGP-RE-017-2012-2 10 7) 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 8) 场地地震效应分析评价; 9) 工程水文参数、边坡稳定性概略分析评价; 10) 下阶段勘察中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 工程地质剖面图 ; 3) 工程地质柱状图; 4) 原位测试成果表; 5) 室内试验成果表; 6) 其他有关图表。 6 初步勘测 6.1 测绘工作 6.1.1 搜(收)集资料 应搜(收)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线路走向方案搜集沿线现势性较好的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无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地区可采用小一级比例尺的地形图代替)、测量控制点资 料、高程异常资料、卫星遥感信息资料、新版交通图等资料。 6.1.2 重点和复杂地段的前期测绘工作 对地形条件复杂、环境敏感区域、人口密集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线路选线和方案比选优化 宜采用卫星遥感测量技术: a) 宜制作 1:10000 或 1:25000 比例尺的彩色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或)三维地形模型; b) 卫星遥感影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择空间分辨率不低于 1m 的全色影像和与其匹配的多光谱影像; 2) 多光谱影像的空间分辨率宜在全色影像空间分辨率的 4 倍以内; 3) 数据时相宜选择在半年之内地表信息较丰富时期; 4) 其它要求按照 GB/T 15968、CH/T 1015.3 有关规定执行。 c) 数字正射影像图、三维地形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宽度宜为中线向两侧各不小于 10km 的带状范围; 2) 根据设计需要,宜加注必要的注记(属性注记、名称注记、行政区域注记)和矢量等 信息; 3) 图内应注记千米格网坐标、大地经纬度坐标、指北针等; 4) 图幅规格、图廓整饰应按照委托要求确定; 5) 其它要求和精度指标按照 GB/T 15968、CH/T 1015.3、CH/T 9009.3 有关规定执行。 d)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利用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或三维地形模型、地形图、地方规 划图等资料进行图上选线,解析线路中线数据(平面坐标、高程、里程等数据)。 6.1.3 现场踏勘 测绘人员应参加现场踏勘选线工作,了解沿线测绘资料的现状、地形地貌、植被覆盖、人工建 构筑物、交通条件、气候和天气等与测绘工作有关的信息。 CDP-G-OGP-RE-017-2012-2 11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利用地形图、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或沿线三维地形模型、地方规 划图等资料对路由方案进行核查和优化。 6.1.4 线路测绘 线路测绘工作应根据工程总体计划要求、工程规模、管道沿线地区类别、地形地貌、植被、交 通、气象等因素综合分析,可选择常规工程测量或航空摄影测量(包括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 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的摄影测量)或机载激光雷达(LIDAR)或卫星遥感测量或几种测量方法联 合使用的测绘方法。 6.1.4.1 常规工程测量 当采用常规工程测量的方法时,宜进行的主要工作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宜利用 1:50000 或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编制线路走向示意图; b) 根据需要,宜利用 1:50000 或 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或利用可研阶段的遥感成果解析线路 断面点,绘制线路纵断面图; c) 如有委托要求,在本阶段可根据委托要求提前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首级控制测量、线路 控制测量、图根控制测量、中线测量、纵断面图测绘、带状地形图测绘等工作。应分别按 照本规定第 7.1.1.1 条的相应项的规定执行。 6.1.4.2 航空摄影测量 当采用航空摄影测量的方法时,宜进行的主要工作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依据委托单位提供并确认的航空摄影导航中线坐标成果进行航空摄影; b) 根据航摄设备、测图设备、保证航摄成果质量和成图精度制定经济合理的航空摄影方案; 1) 当采用光学航摄相机进行航空摄影时,航摄比例尺的范围宜为选择为 1:6000~1:8000, 像幅应选择为 23cm×23cm,相邻航线接边处应保证向外侧航摄不得少于二条基线。管 道起、终点两端向外侧航摄不得少于二条基线,若两端站场需要影像时可根据站场范 围确定; 2) 当采用数码航摄相机进行航空摄影时,影像地面分辨率(GSD)的选择应不大于 0.2m; 3) 航空摄影其它技术要求按照 GB/T 6962 中有关规定执行; 4)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航空摄影时,应按照CH/Z3005 中有关规定执行。 c) 首级控制测量宜采用 GPS 测量方法,按照 D 级技术要求施测,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控制网的布设应满足采用 GPS-RTK 方法进行像片控制测量和中线转点桩放样测量的需 要; 2) 线路的起终点、隧道两端、大中型穿(跨)越点以及大型站址等附近宜布设 GPS 点对; 3) 应与不低于国家四等三角点的大地点或相当精度的既有 GPS 点联测; 4) 当网较长或跨带时,应分段平差以减小网的变形。分段平差时,网结合处应保证至少 有 4 个网点重叠,且其中应不少于 2 个国家高等级三角点,并应是网平差起算点; 5) 当采用 GPS 进行拟合高程控制测量时,GPS 网点除利用国家等级水准点或相当精度 的既有高程点外,应适当联测高程点,可用等级水准或与其精度相当的其它方法测定; 6) 其它技术要求按照 GB/T 50539 有关规定执行; 7)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应按照 CH/Z3004 有关规定执行。 d) 像片调绘的基本要求: 1) 调绘面积视工程需要的成图宽度来确定,宜为沿管道中线左右各 200m 宽的带状区域范 围内(带宽 400m); CDP-G-OGP-RE-017-2012-2 12 2) 调绘片的清绘视工程需要,宜采用分色清绘法,部分简化符号和图外说明注记用红色; 对影像上各种明显的、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要素(如河流、池塘、湖泊、水库、公路、 铁路、居民地等)可以不清绘,只作名称、性质、数量等属性注记; 3) 根据需要宜调注房屋层数和建筑材料; 4) 如摄影时植被茂密,内业无法测量至地面时,应调绘摄影时的植被高度,精确至分米。 个别植被复杂、茂密的丘陵或山区,当调绘植被高度无法满足精度要求时,应采用全 野外数据采集的测量方法,沿管道中线测量地形变换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 5) 根据需要宜调查管道沿线附近人口密度; 6) 对于管道中线穿越的外业不单独测图水域(小型沟渠、鱼塘等),其水深调绘应精确至 分米; 7) 调绘管道中线两侧各 60m 宽范围内地下隐蔽设施(已建地下管道、光缆、电缆等), 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当地面有标识或根据地表特征能够准确判读时,应严格按照标识判读调绘其性质和 位置; (2) 当地面无标识或仅依靠地面标识无法准确判断时,航测成图时可利用竣工测量成果 表示其性质和位置。若无竣工测量成果时,宜由委托单位另行委托采用地下隐蔽物 探测等测量手段获取其位置和性质。 8) 其它要求按照 GB/T 50539 、GB/T 7931 有关规定执行; 9)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除应满足上述 1)~8)项要求,还应按照 CH/Z3004 有关规定执行。 e) 像片控制测量的基本要求: 1) 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平面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GPS-RTK 等测量方法,高 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图根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GPS-RTK 等 测量方法。 2) 像控点对最近等级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应小于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 1/5,对 最近等级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应小于基本等高距的 1/10; 3) 其它要求按照 GB/T 50539、GB/T 7931、CH/T 2009 有关规定执行; 4)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像片控制点的 布设和测量应按照 CH/Z3004 有关规定执行。 f) 空中三角测量的基本要求: 1) 当采用模拟、解析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成图时,宜按照 GB/T 7930 有关规定执行; 2) 当采用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成图时,应按照 GB/T 23236 有关规定执行; 3)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应按照 CH/Z3003 有关规定执行。 g) 数字高程模型(DEM)的基本要求: 1) 格网单元的间距平坦地区宜为 2.5m、丘陵及山区应不大于 2 m; 2) 满足线路优化使用的 DOM 纠正时使用的 DEM 宜在航摄影像的有效范围内以最大带 宽采集; 3) 格网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平地应不大于 0.5m、丘陵地应不大于 0.7m、 山地应不大于 1.5m、高山地应不大于 2.0m; 4) 格网点对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点位中误差平地和丘陵地应不大于 0.6mm、山地和高 山地应不大于 0.8mm ; 5) DEM 比例尺应为 1:2000,文件格式宜为 dwg; CDP-G-OGP-RE-017-2012-2 13 6) 其它技术要求按照 CH/T 9008.2、GB/T 50539 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应按照 CH/Z3003 有关规定执行。 h) 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基本要求: 1) 满足线路优化的 DOM 的制作范围应控制在 DEM 有效范围内; 2) 明显地物点对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点位中误差平地和丘陵地应不大于 0.6mm、山地 和高山地应不大于 0.8mm ; 3) DOM 比例尺应为 1:2000,文件格式宜为 tif 和 tfw ; 4) DOM 的空间分辨率应不低于 0.2m ; 5) 满足二合一或三合一图用的 DOM 宽度应不小于 400m ,亦可根据委托要求确定带宽; 6) 其它技术要求按照 CH/T 9008.3、GB/T 50539 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当采用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进行摄影测量时,应按照 CH/Z3003 有关规定执行。 i) 测绘人员可协同设计人员利用 DOM 对线路进行二次核查和优化; j) 如有委托要求,可制作沿线三维地形模型供线路精细优化,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利用 三维地形模型对线路进行二次核查和优化; k)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在航测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上利用航测立体模型对线路进行二 次核查和优化; l) 测绘人员宜协同设计人员根据二次优化后的线路中线解析线路折点的平面坐标、高程、里 程等数据,并编制中线成果表; m) 如有委托要求,可利用航测成果制作招标图(二合一图),基本要求如下: 1) 图幅规格、标段划分以委托要求为准; 2) 比例尺宜为 1:2000,文件格式宜为 tif 和 dwg; 3) 一般情况图幅内容宜为 DOM 叠加管道中线信息、标注行政区划,也可根据委托要求 加注钢管及防腐、地区等级等,加绘线路纵断面图; 4) 应以初步设计线路中线作为招标图中的管道中线。 n) 如有委托要求,在本阶段可根据委托要求提前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纵断面图测绘、带状 地形图测绘等工作,应分别按照本规定第 7.1.1.2 条的 e)项和 f)项的规定执行。 6.1.4.3 机载激光雷达(LIDAR) 当采用机载激光雷达(LIDAR)测量技术实施线路测绘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航线宜沿线路中心线敷设,单航线线路两侧的影像和点云宽度应不小于 500m。局部重点地 段根据工程需要,宜双航线或多航线飞行; b) 点云的密度及精度应保证生产 DEM 的精度要求: 1) DEM 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平地应不大于 0.5m、丘陵地应不大于 0.7m、 山地应不大于 1.5m、高山地应不大于 2.0m ; 2)DEM 点对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点位中误差平地和丘陵地应不大于 0.6mm、山地和高 山地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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