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 - 安徽中医学院-教务处
附件1
安徽中医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课程,及第二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社会适应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全日制本科生实行辅修制。为了
辅修制管理~根据《安徽中医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 则
1、主修专业是指本科生学籍所在专业~辅修专业是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和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自愿选择主修专业以外的另一个专业。
2、主辅修制旨在培养既达到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又具有第二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3、辅修分为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三个层次。
二、辅修条件及要求
1、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可自愿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课程,。
2、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3、学生从一
第二学期即可申请~辅修前已有2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可申请修读辅修课程。
三、申请程序
1、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中期集中受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中医学院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发给辅修专业修读证~建立学生辅修成绩档案。
2、每学期第十周到教务处办理申请下一学期要修读课程的手续~按学分交纳学习费用~发给辅修课程修读证~学生凭修读证上课和参加考核。
四、辅修专业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辅修专业课程未修完者~若因主修专业课程没有
完成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补修辅修专业课程,若主修专业已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修完剩余课程。
2、已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中途不得无故退出和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可以向辅修专业所在院部提出中止辅修专业要求~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校终止其辅修。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辅修手续的,
?主修专业出现“学籍预警”的,
?受到退学处理、开除学籍处分的。
4、学生因休学、停学而暂时中断辅修学习~经申请~可保留辅修资格。复学后~要及时申请恢复辅修学习。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和证书发放
1、每学年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培养
由教务处公布。
2、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在学院制,修,订~报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3、辅修课程人数在30人以上的~按单独组班方式组织教学活动~不足30人的跟相应专业班级听课学习。若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与学生本人主修专业课程相冲突~原则上应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4、单独组班的辅修课程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下达。
5、辅修专业课程考核~单独组班的考试安排在期末考试同时进行~跟班听课的参加所跟班级考试。辅修课程考核与主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安排冲突时~应办理辅修课程缓考手续~参加下一学期开学第二周考试。考试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 辅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者~给一次补考机会。学生如补考后考试仍不及格~可以重新缴费选读。未达辅修专业结业要求的学生~其辅修专业课程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主修专业任选修课成绩。
7、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为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在主修专业已修过的并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主修专业课程学时不少于辅修修专业课程80%学时,的课程~经教务部门批准~可免修。
8、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方式按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管理规定执行~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单独建档)~但不得冲抵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不列为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
9、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总学分的~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第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未达辅修专业结业要求的学生~发给辅修课程成绩证明。
六、附 则
1、不辅修专业~仅选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者~除不作申请时间上要求外~原则参照本规定执行。
2、辅修专业学生的收费与缴费~按照学校《关于本科生辅修专业,课程,及第二学位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 安徽中医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安徽中医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 学院 专业 级 学院
辅修所属 专业 学院
本
人
申
请
申请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所 意 在
学 ,签章, 院 见
20 年 月 日
教 意
务
处 见 ,签章,
20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各一份存档备案。
2、一经教务处同意申请~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