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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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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精选)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按照渭南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和区工改办《关于我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
(精选)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精选)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按照渭南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和区工改办《关于我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乡镇办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 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 我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从二?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 1 -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五、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特别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 2 -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劳动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 3 -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依据区人事工资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30%部分,~按本校实施绩效工资人员相应职务数量确定~具体数额由区人事工资部门核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标准,30%部分,为区人事工资 - 4 - 部门核定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不作为对个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的参考依据。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和3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学期的时限统一为:九月份至寒假起假当月~春季开学报到当月至暑假起假当月。空余月份的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总额~按上学期在岗工作人数平均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乡、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成教 - 5 - 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 - 6 - 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07】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八、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 - 7 - 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上报,一式三份,教育局审批和区人劳局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 8 - 并将结果在本乡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附件: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 - 9 - 附件: 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 1、高职中、中心校校长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教育局考核占80%~自评占20%~自评范围为中心校成员、辖区校长和教师代表,职工代表,, 2、初中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自评占20%~中心校考核占20%~教育局考核占60%~自评范围为本校教师, 3、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自评占20%~中心校考核占20%~教育局考核占60%~自评范围为中心校成员、辖区校长和教师代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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