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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3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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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3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3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 101 ?~105 ?下,不含或含其 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 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100 g的样品。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 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它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试样测定, 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3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 3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 101 ?~105 ?下,不含或含其 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 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100 g的样品。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 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它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试样测定, 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100 g 的样品。蒸馏法适用 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 水分含量小于1g/100 g 的样品。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 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 1.0×10-3g/100 g 的样 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 1.0×10-5g/100 g 的样品。 2 原理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101.3 kPa(一个大气压),温 度101 ?~105 ?下采用挥发方法测定样品中干燥减失的重量,包 括吸湿水、部分结晶水和该条件下能挥发的物质,再通过干燥前后的 称量数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3.1 盐酸:优级纯。 3.2 氢氧化钠(NaOH):优级纯。 3.3 盐酸溶液(6 mol/L):量取50 mL盐酸,加水稀释至100 mL。 3.4 氢氧化钠溶液(6mol/L):称取24 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 稀释至100 mL。 3.5 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盐酸(3.3)煮沸0.5 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氢氧化钠溶液(3.4)煮沸0.5 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 ?干燥备用。 4 仪器和设备 4.1 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 4.2 电热恒温干燥箱。 4.3 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 4.4 天平:感量为0.1 mg。 5 分析步骤 5.1 固体试样: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臵于101 ?~105 ?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1.0 h,取出盖好,臵干燥 器内冷却0.5 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 mg,即为恒重。将混合均匀的试样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 mm,不易研磨 的样品应尽可能切碎,称取2 g~10 g试样(精确至0.0001 g),放入此称量瓶中,试样厚度不超过5 mm,如为疏松试样,厚度不超 过10 mm,加盖,精密称量后,臵101 ?~105 ?干燥箱中,瓶盖斜 支于瓶边,干燥2 h~4 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后称量。然后再放入101 ?~105 ?干燥箱中干燥1 h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后再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至前后两次质量 差不超过2 mg,即为恒重。 注:两次恒重值在最后计算中,取最后一次的称量值。 5.2 半固体或液体试样:取洁净的称量瓶,内加10 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臵于101 ?~105 ?干燥箱中,干燥1.0 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重。然后称取5 g~10 g试样(精确至0.0001 g),臵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 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臵101 ?~105 ?干燥箱中干燥4 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 h后称量。以下按5.1自“然后再放入101 ?~105 ?干燥箱中干燥1 h左右„„”起依法操作。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的水分的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 X=(m1-m2)/(m1-m3)×100?„„„„„„„„„„„„„„(1) 式中: X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1——称量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2——称量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m m3——称量瓶(加海砂、玻棒)的质量,单位为克(g)。 水分含量?1 g/100 g时,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水分含量< 1 g/100 g时,结果保留两位有效 数字。 7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 平均值的5 %。 8 原理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达到40 kPa~53 kPa压力后加热至 60 ??5 ?,采用减压烘干方法去除试样中的水分,再通过烘干前 后的称量数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9 仪器和设备 9.1 真空干燥箱。 9.2 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 9.3 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 9.4 天平:感量为0.1 mg。 10 分析步骤 10.1 试样的制备:粉末和结晶试样直接称取;较大块硬糖经研钵粉 碎,混匀备用。 10.2 测定:取已恒重的称量瓶称取约2 g~10 g(精确至0.0001 g) 试样,放入真空干燥箱内,将真空干燥箱连接真空泵,抽出真空干燥 箱内空气(所需压力一般为40 kPa~53 kPa),并同时加热至所需温度60 ??5 ?。关闭真空泵上的活塞,停止抽气,使真空干燥箱内 保持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经4 h后,打开活塞,使空气经干燥装臵缓缓通入至真空干燥箱内,待压力恢复正常后再打开。取出称量瓶,放 入干燥器中0.5 h后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 2 mg,即为恒重。 11 分析结果的表述同6。 12 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 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 13 原理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化学性质,使用水分测定器将食品中的水 分与甲苯或二甲苯共同蒸出,根据接收的水的体积计算出试样中水分 的含量。本方法适用于含较多其他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 料等。 14 试剂和材料 甲苯或二甲苯(化学纯):取甲苯或二甲苯,先以水饱和后,分 去水层,进行蒸馏,收集馏出液备用。 15 仪器和设备 15.1 水分测定器:如图1所示(带可调电热套)。水分接收管容量 5 mL,最小刻度值0.1 mL,容量误差小于0.1 mL。 图1 水分测定器 1. 250 mL蒸馏瓶; 2. 水分接收管,有刻度; 3. 冷凝管。 15.2 天平:感量为0.1mg。 16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适量试样(应使最终蒸出的水在2 mL~5 mL,但最多取样量不得超过蒸馏瓶的2/3),放入250 mL锥形瓶中,加入新蒸馏的甲苯(或二甲苯)75 mL,连接冷凝管与水分接收管,从冷凝管顶端 注入甲苯,装满水分接收管。加热慢慢蒸馏,使每秒钟的馏出液为两 滴,待大部分水分蒸出后,加速蒸馏约每秒钟4滴,当水分全部蒸出后,接收管内的水分体积不再增加时,从冷凝管顶端加入甲苯冲洗。 如冷凝管壁附有水滴,可用附有小橡皮头的铜丝擦下,再蒸馏片刻至 接收管上部及冷凝管壁无水滴附着,接收管水平面保持10min不变为蒸馏终点,读取接收管水层的容积。 17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按式(2)进行计算。 X =V/m×100 „„„„„„„„„„„„„„„„„„„„(2) 式中: X——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毫升每百克(mL/100 g)(或按水在20 ?的密度0.998,20 g/mL计算质量); V——接收管内水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以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保 留三位有效数字。 18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 术平均值的10 %。 19 原理 根据碘能与水和二氧化硫发生化学反应,在有吡啶和甲醇共 存时,1 mol碘只与1 mol水作用,反应式如下: C5H5N〃I2 + C5H5N〃SO2 + C5H5N + H2O + CH3OH? 2C5H5N〃HI + C5H6N[SO4CH3]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法又分为库仑法和容量法。库仑法测定 的碘是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的,只要电解液中存在水,所产生的碘 就会和水以1:1的关系按照化学反应式进行反应。当所有的水都 参与了化学反应,过量的碘就会在电极的阳极区域形成,反应终 止。容量法测定的碘是作为滴定剂加入的,滴定剂中碘的浓度是 已知的,根据消耗滴定剂的体积,计算消耗碘的量,从而计量出 被测物质水的含量。 20 试剂和材料 20.1 卡尔〃费休试剂。 20.2 无水甲醇(CH4O):优级纯。 21 仪器和设备 21.1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21.2 天平:感量为0.1 mg。 22 分析步骤 22.1 卡尔〃费休试剂的标定(容量法) 在反应瓶中加一定体积(浸没铂电极)的甲醇,在搅拌下用卡 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加入10 mg水(精确至0.0001 g),滴定至终点并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V)。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按式(3)计算: T = M/V „„„„„„„„„„„„„„„„„„„„„„„(3) 式中: T——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 mL); M——水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 V——滴定水消耗的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单位为毫升(mL)。 22.2 试样前处理 可粉碎的固体试样要尽量粉碎,使之均匀。不易粉碎的试样 可切碎。 22.3 试样中水分的测定于反应瓶中加一定体积的甲醇或卡 尔〃费休测定仪中规定的溶剂浸没铂电极,在搅拌下用卡尔〃费 休试剂滴定至终点。迅速将易溶于上述溶剂的试样直接加入滴定 杯中;对于不易溶解的试样,应采用对滴定杯进行加热或加入已 测定水分的其他溶剂辅助溶解后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终点。 建议采用库仑法测定试样中的含水量应大于10 μg,容量法应大于100 μg。对于某些需要较长时间滴定的试样,需要扣除其漂 移量。 22.4 漂移量的测定 在滴定杯中加入与测定样品一致的溶剂,并滴定至终点,放臵不少于 10 min后再滴定至终点,两次滴定之间的单位时间内的体积变化即为 漂移量(D)。 23 分析结果的表述 固体试样中水分的含量按式(4),液体试样中水分的含量按式(5)进行计算。 X=( V1- D×t)×T / M×100………………………………(4) X=( V1- D×t)×T / V2ρ×100……………………………(5) 式中: X ——试样中水分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 /100 g); V1 ——滴定样品时卡尔〃费休试剂体积,单位为毫升(mL); T ——卡尔〃费休试剂的滴定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 mL);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V2 ——液体样品体积,单位为毫升(mL); D——漂移量,单位为毫升每分钟(mL/min); t——滴定时所消耗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ρ ——液体样品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 mL)。 水分含量?1 g/100 g时,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水分含量<1 g/100 g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24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 平均值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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