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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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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医学论文-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作者:王忠富,刘宏韬,蒋吉波,杨芸,吴光辉,邓冲,曾晓锋,李桢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 日趋完善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每个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结果因死因争议需完 成法医学尸检与鉴定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法医工作实践表明,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的 法医学鉴定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经验,对特殊法医病理学技术 在死因争议法医学鉴定中所起的作用展开论述。 1 特殊尸体解剖方法在死因...
医学论文-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医学论文-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特殊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技术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作者:王忠富,刘宏韬,蒋吉波,杨芸,吴光辉,邓冲,曾晓锋,李桢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 日趋完善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每个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结果因死因争议需完 成法医学尸检与鉴定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法医工作实践表明,法医病理学技术在死因争议的 法医学鉴定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经验,对特殊法医病理学技术 在死因争议法医学鉴定中所起的作用展开论述。 1 特殊尸体解剖方法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尸体解剖对于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必须明确的问题具有重要的作 用。它对查明死因、查明有无潜在性疾病、确定或排除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或毒(药) 中毒等暴力性因素所致死亡有积极的作用。在目前多见的医疗纠纷案件中,证明或排除医方 有无诊治失误等问题也是作用重大。特殊尸体检验方法有肺动脉栓塞检验、空气栓塞检验、 气胸检验、小脑扁桃体疝检验、肺及胃肠浮扬试验等,每一种方法都具有其特殊的证明作用。 1.1 空气栓塞检验 常用于怀疑有空气栓塞因素的致死者。在某些诊疗过程中,常可因操作不 慎而引起静脉性或动脉性空气栓塞而危及生命。其中以静脉性空气栓塞多见,常见于颈胸部 外伤、手术误伤颈胸部静脉、人工气胸或气腹,肾血管空气造影、输卵管通气术、吸引器人 工流产、鼻窦穿刺术等。一般进入血管的空气量达到60~100 ml以上时即可引起死亡。怀疑静脉性空气栓塞死亡的案例,应尽量争取及早进行尸体检验,以免尸体腐败所产生的腐败气 体与空气栓塞相混淆。脑顶部血管内空气泡绝大多数是因开颅去除颅盖骨时从矢状线撕去硬 脑膜后致空气进入脑血管,不应该为空气栓塞。 1.2 气胸检验 当怀疑死者有肋骨骨折的断端刺破肺膜和肺组织、或有大泡性肺气肿及肺脓肿破裂者,或者在颈胸部及上腹部进行过穿 刺治疗者,需检查有无气胸的存在,为判断是否气胸所致死亡提供证据。检查方法是在开颅、 开胸及解剖颈项部之前,先在胸部正中做一纵形切口,将皮下组织剥离至两侧腋中线处,提 起使其形成袋状,盛水后用力在水面之下刺破肋间隙。若有水泡冒出水面,即可证实气胸的 存在。应该注意的是,剥离胸壁软组织时不可将肋间隙剥破,以免空气经破裂处进入胸腔造 成假阳性结果。 1.3 小脑扁桃体疝检验 对死于颅脑损伤以及怀疑各种脑病的死者,有必要 做小脑扁桃体疝检验,因为当存在颅脑损伤或病理性出血如肿瘤、脑及脑膜炎症等情况下, 都会引起颅内压增高,严重者便可导致小脑扁桃体疝的形成。检查有无小脑扁桃体疝的存在, 可以供死因分析时参考。检查方法是取尸体仰卧位并垫高颈部,从枕骨粗隆下开始沿颈后部 正中线切开枕颈部头皮,深达骨膜。自切口两侧分离软组织,用咬骨钳咬断寰椎弓并剪开硬 脑膜,暴露枕骨大孔内的延脑和颈髓,观察有无小脑扁桃体疝及其程度。可自疝下方切断颈 髓及两侧神经,待开颅后将上段颈髓连同脑组织一并取出。虽然开颅取出脑后也可以观察有 无小脑扁桃体疝的形成,但本方法更有助于原位观察。 1.4 肺及胃肠浮扬试验 多用于产科 医疗纠纷之中,因为此时常有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产之争。该方法系判断新生儿是活产还是 死产的重要标志,主要根据新生儿出生后是否进行过呼吸,最常用的方法是肺及胃肠浮扬试 验。未经过呼吸的肺,因肺内不含空气而呈实体状,比重为1.045~1.056,投入冷水中即下 沉,而出生后随着呼吸运动的建立,全部肺泡被空气胀满,肺的体积膨胀,比重<1,投入冷 水中不下沉而是浮于水面。胃肠浮扬试验是肺浮扬试验的辅助试验,由于新生儿呼吸运动时, 也将部分气体咽入胃内,并随时间推移而逐渐进入十二指肠及小肠。依次结扎贲门、幽门、 十二指肠上下端、空肠、回肠及结肠,将胃肠全部取出投入冷水中,观察浮沉情况。如果尸 体已经腐败,肺及胃肠浮扬试验则无意义。 2 病理组织学特殊染色方法在死因争议案件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有死因争议的尸体经过尸体解剖检验后,只有部分案例通过肉眼检查即可作 出初步诊断,而大多数案件必须经过病理组织学检验,才能进一步查明死因,确定或排除某 些病变的存在,并明确病变与死亡的因果关系或死亡与治疗的因果关系等。常用的病理组织 学方法包括常规组织学染色方法(H-E法)、脂肪染色法、羊水角化鳞状上皮细胞染色及纤维 组织染色法等。各方法具有其特殊的诊断目的,现举例如下。 2.1 常规组织学染色法(H-E法) 常规组织学染色法是尸体解剖后将各内脏器组织取材、固定、包埋、切片、染色、封片 等处理后,再观察组织的细微病理变化,以进一步诊断疾病,明确死因。 2.2 常用的特殊染色方法 2.2.1 脂肪染色法 一般情况下,不必特别证明脂肪细胞或脂质的存在,但对疑为脂 肪栓塞而死亡者,如烧死尸体、全身软组织大面积挫伤、长骨骨折或做过骨科手术、乳腺切 除、油剂注射者、部分交通事故意外损伤死亡案例,都有必要做脂肪染色,以证明脂肪栓子 的存在。此外,常规H-E染色镜检见组织内有较多空泡而怀疑有空气栓塞时,也必须做脂肪 染色,以鉴别诊断。某些毒物中毒如砷化物、磷化锌中毒时,往往导致心肌细胞浊肿及脂肪 变性,心肌细胞胞浆内出现多数细小的脂肪滴,也需要做脂肪染色来证明。常用的染色方法 有:苏丹?(?)法、苏丹黑法等。由于脂肪易溶于酒精等有机溶剂,常常在取出组织后, 先用10%的福尔马林固定,然后冰冻切片。 2.2.2 羊水角化鳞状上皮染色法 产妇分娩过程中若有子宫肌壁的破裂,子宫收缩时可将羊水压入破裂的子宫壁静脉窦内,羊水成分可以由 子宫静脉进入肺循环,在肺动脉小分支或毛细血管内引起羊水栓塞。少量羊水成分还可以通 过肺毛细血管进入大循环而引起多数器官小血管栓塞。羊膜产生的羊水中含有脱落的角化鳞 状上皮。在H-E染色中呈淡红色,对比不清晰。特别是当上皮较少时必须通过特殊染色,才 利于证明它的存在。常用的方法有:角蛋白染色、黏多糖染色、弹性蛋白染色;酸性复红-马修黄对比染色;阿尔卑蓝-荧光桃红染色法等。 2.2.3 纤维染色法 有胶原纤维、弹力纤维和网状纤维染色法,各用于不同的情况下。 胶原纤维在H-E染色中不易与其他纤维相区别, 必须用特殊的染色方法来加以区分。该方法可用于检查心肌瘢痕组织灶、早期肝硬化等。弹 力纤维染色用于支气管扩张、老年性肺气肿、高血压细动脉壁纤维增厚,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弹力纤维的崩解、断裂与消失等。常用的方法有Oreein地衣红法、Verhoff弹性纤维染色法等。网状纤维染色法主要用于区别脑膜瘤与星形细胞瘤,以及用于判断肝组织网状支架塌陷 破坏或增生等情况。常用的染色方法有:Gomori银染色法、Masson三色法及Mallory三色法等。 3 总结 死亡原因的确定,往往是解决死因争议案件的关键所在,也是法医学鉴定的主 要任务。以上列举的仅是法医病理学鉴定中的部分检验技术与方法。在死因争议案件中,在 完成这些技术方法的同时应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察、死亡情况、尸体检验、毒物检验及其 他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得出结论。医疗纠纷案例还应聘请临床医学专家进行会诊,以确保法 医学鉴定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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