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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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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 3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3 第三章 规划目标 ......................................................................................... 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 8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 10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10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 11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3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 14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5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 17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 20 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 ................................................................... 22 第九章 附则 ............................................................................................... 24 附 表 ............................................................................................................... 25 I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2条 规划任务 1、落实淮阴区下达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调控目标和指标,结合新渡乡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及区域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新渡乡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 2、确定新渡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4、在全乡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措施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5、制定新渡乡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3条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TD/T1022-2009); 8. 《江苏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9. 《淮安市淮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 《淮安市淮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 案)》; 11.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2. 淮安市淮阴区建设、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的行业规划; 13. 新渡乡相关规划。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 积为4687.0公顷。 2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6条 新渡乡概况 新渡乡地处淮阴区城东5公里,位于淮阴、清河、楚州、涟水三区一县交界处。行政区划调整后,全乡行政区域46.46平方公里,东临盐河,与涟水县保滩乡相望,南临废黄河与淮安市徐扬乡及清河区钵池乡相望,西部与开发区、棉花庄镇交界,北与王兴镇毗邻。人口28011人,辖9个行政村。境内有京沪高速公路、宁连一级公路、淮涟路穿境而过,著名水道盐河在乡南面绕道而过,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新渡乡作为淮阴区的重点发展乡镇,要以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为主。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物流产业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产业和人口的集聚水平。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第7条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4687.0公顷,其中:农用地369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87%;建设用地67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39%;其他土地3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3%。 1. 农用地。2005年全乡耕地29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05%;园地24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8%;林地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其他农用地48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0%。 2. 建设用地。2005年全乡城乡建设用地62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13.20%;交通水利用地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其他建设用地1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 3. 其他土地。2005年全乡水域2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0%;自然保留地7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 第8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田灌溉条件优越,农田基本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垦殖历史悠久,垦殖率高,复种指数大。 2、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全乡农业用地面积3696.8公顷,其中耕地2955.3公顷,占农用地79.94%。 3、非农业用地中,城镇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4.40%,其中城镇村居民点面积占85.34%,城镇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比较大。 第9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 1、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种植结构简单,以耕地种植为主,种植业中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经济效益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 2、人地矛盾加剧,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建设占用耕地的趋势继续扩大,人地关系矛盾不断加大,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2005年人均耕地仅为1.6亩,预计到2020年人均耕地将会降为1.4亩。 3、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利用率不高,土地利用效益未得到发挥。工矿用地集约程度不高,从而土地利用效益低下。 4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10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乡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不低于2926.7公顷和2868.3公顷。 规划至2020年确保新渡乡1568.8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 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园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林地面积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847.4公顷。 3. 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 调整农用地布局,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适度增加建设用地。 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土地经济密度达18.9万元/公顷,为2005年(6.5万元/公顷)的2.9倍。 5.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更加协调 合理布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第11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5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1、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乡耕地面积为2955.3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68.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全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99.1公顷,规划期间全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68.8公顷。 园地面积:2005年全乡园地面积为243.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乡园地面积为243.4公顷。 林地面积:2005年全乡林地面积为10.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乡林地面积为244.4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74.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47.4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21.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31.0公顷。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总量为90.6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66.0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67.7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242.9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43.6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37.0公顷。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2006-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为15.0公顷,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任务量为50.0公顷。 3、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0年新渡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 6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在97平方米/人,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2平方米/人。 7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12条 耕地 2005年,全乡耕地29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05%;至2020年耕地面积28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20%。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37.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50.0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87.0公顷。 规划期内耕地主要集中安排在朱集村、沙荡村、新桥村、三杨村等。 第13条 基本农田 2005年全乡基本农田15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54%;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11%。考虑到规划期间新渡乡具有单独选址项目,位置不确定,额外再预留18.5公顷的基本农田作为机动指标,规划期实际划定基本农田1587.3公顷。 调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及佟洼村、夏圩村、新渡村等新农村建设区域内的基本农田。 第14条 生态用地 2005年,全乡生态用地49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3%;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70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2%。规划期内生态用地面积净增210.1公顷,比重提高4.49。 加强园地、林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建设,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构架以废黄河、盐河、崔大泓河、101县道、宁连高速、325省道为主的生态网络体系。 8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15条 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乡城乡建设用地62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6%。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10.0公顷,比重提高0.21,主要来源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增加。 重点保障新渡乡城镇区建设所需用地,挖掘现状建设用地中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潜力。对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村庄整治,将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内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规划中心村集中。 第16条 基础设施用地 2005年,全乡基础设施用地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至2020年基础设施用地面积1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8%。规划期内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净增140.9公顷,比重提高3.01。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划期内将建设淮扬镇客运专线、徐沪客运专线、淮涟铁路、237省道、王新线等及城镇道路等交通用地项目;规划期内水利用地布局主要是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含杨庄、朱码船闸)、淮阴港区城东作业区、区域治理(里下河地区、废黄河、洪泽湖周边、沂南、渠北、高宝湖治理等)、淮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江苏省南水北调配套等项目。 第17条 土地整治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近期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15.00公顷;规划远期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主,土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50.0公顷。 9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安排在三杨村、双坝村、新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主要安排在新渡村、沙荡村等。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18条 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规划到2010年新渡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3.6公顷以内,到2020年凌桥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37.0公顷以内。 第19条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规划期内新渡乡无灾毁耕地。 第20条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到2010年新渡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15.0公顷,到202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50.0公顷。 第21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05年,全乡耕地2955.3公顷,基本农田1599.1公顷。规划期内,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认真落实淮阴区规划下达全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2926.7公顷和286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68.8公顷。 10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22条 合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 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调整后,新渡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87.3公顷,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相比多划定基本农田18.5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用地范围的市级及以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第23条 保护措施 1. 营造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文艺演出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 2.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规划期内,乡镇府 与村委会,以及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把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乡镇府 和村组干部,以及每一位农户。 3. 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利、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逐年增加对基本农田的投入,改良土壤,合理保养土地,提高地力,防止基本农田的污染、沙化。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1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24条 规模 规划到2020年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5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1%。 第25条 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指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 第26条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鼓励按照乡村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 第27条 稳步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 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自然村撤并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以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为基础,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在镇区布局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并划定一定数量 12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城镇村建设用地拓展以及中心村建设。规划期内全乡将重点建设佟洼村、夏圩村、新渡村等中心村。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28条 管制分区 根据新渡乡发展,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四个区域: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第29条 允许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6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6%,主要安排于新渡乡城区。 管制规则: 在规划实施期间,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以调整,但不能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第30条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6%,主要安排于城区周边发展区及佟洼村、夏圩村、新渡村等中心村建设区域。 管制规则: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用地布局调整。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 13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31条 限制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38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77%。主要安排在朱集村、沙荡村、新桥村、三杨村等耕地和基本农田较集中地区域。 管制规则: 限制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镇、中心村建设,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合理布局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对于已布局线路走向,在项目清单名录中,已预留用地规模的,未来布局需局部调整的视为符合规划。 第32条 禁止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1%。 管制规则: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土地利用目标是保护区域内的特色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第33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1. 农用地整理 重点实施三杨村、双坝村、新桥村等农用地整理项目。通过大力开展农用地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 14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46.8公顷。 2. 农村居民点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等项目主要位于新渡村、沙荡村等村。通过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村内道路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3.3公顷。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34条 生态用地安排 具有生态功能的园地、林地、水面面积达到703.8公顷,增加210.1公顷,生态用地比例占土地总面积达到15.02%。加强对废黄河、盐河、崔大泓河以及周边滩涂的保护。 第35条 生态用地布局 保持废黄河以及滨水地带的连续性,与耕地、园地、林地等共同构建城乡生态空间,在基本农田和生态屏障网络间隔地带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和水面作为中心城区的“绿心”,与沿101县道、宁连高速、325省道、城市主干道绿化带以及废黄河、盐河、崔大泓河沿河护岸林等构成的“绿带”穿插布局,形成结构合理、人地和谐的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形态。 第36条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以村庄绿化、公园建设为“点”,村庄绿化为基础,大力实施农村“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工程;以101县道、宁连高速、325 15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省道、废黄河、盐河、崔大泓河长河等道路、河渠林带(网)和农田林网为“线”,道路、河渠林带为骨干,稳步推进农田防护林工程、城区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以林地、水面等生态用地为“面”,林地为主体,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在全乡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网络体系。 16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37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全乡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8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04%。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87.3公顷,主要分布在9村,涉及9个基本农田保护片、22个基本农田保护块。 土地利用方向:对区内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加大农业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耕地质量,保障本乡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管制规则: 1.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38条 一般农地区 新渡乡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86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5%。主要安排在夏圩村、双坝村、淮涟村。 土地利用方向:积极扩大经济生产;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业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管制规则: 17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1.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39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该区总面积为5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1%。村镇建设用地区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2.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3.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 4.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40条 独立工矿区 该区域面积为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 管制规则: ——区内建设项目应满足建筑、交通、水源、排水、能源、环保等建设条件,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的独立工矿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 ——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同时鼓励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18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41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该区总面积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1%。 管制规则: 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2.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42条 林业用地区 本区为发展林业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而划定。凌桥乡林业用地区面积为2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 管制规则: 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19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43条 村耕地保有量 根据淮阴区下达给新渡乡的2868.3公顷的耕地保护目标,分解到全乡10个村,其中朱集村、沙荡村、三杨村、淮涟村安排耕地较多。 第44条 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根据淮阴区下达给新渡乡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到村。规划期内,新渡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87.3公顷,其中佟洼村23.7公顷、朱集村440.8公顷、夏圩村53.4公顷、淮涟村138.5公顷、新渡村82.6公顷、沙荡村225.2公顷、新桥村293.0公顷、三杨村270.0公顷、蚕种场60.1公顷。 第45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村级耕地保护严格确保全乡下达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管护措施同乡级耕地保护管护措施。 第46条 村居民点控制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总面积控制在572.4公顷以内,其中农村居民点较多,村级农村居民点管制规则同镇级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 第47条 土地用途分区 新渡乡共包含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独立工矿区,各用途分区已落实到村,村级土地用途控制严格按照乡级土地用途分区来控制,管制规则同乡级用途分区管制规则。 第48条 实施管理 1.实施土地利用的民主化管理,管理者应明确村内各土地片的规划用 20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途,使用地者自觉遵守约定,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积极发展经济; 2.推行土地利用的精细化管理,规划方案确定后,管理者应根据各土地片规划的用途、功能,片内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等信息建立以片为单位的用地管理档案。在与用地者签订合同时,将其所使用土地片的相关内容附入合同,利于双方按规划用途管理和使用土地,将规划用途管制落到实处; 3.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既要有定期不定期的规划实施检查制度,也要建立举报奖励和违规惩处的制度。 21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49条 加强宣传,完善规划公示制度 在全乡范围内,以张贴公告或印发传单的形式对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以及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利用土地。 第50条 健全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机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邀请涉及村的相关领导及村民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规范土地规划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第51条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乡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乡人民政府核查与村民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入各村民委员会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 第52条 建立领导责任制 乡人民政府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强化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53条 加强相关规划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2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关于本乡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总体布局安排和规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 第54条 提高规划管理人员技术水平 针对规划管理需要,结合新形势,乡国土所应及时派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技术的学习,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第55条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引进3S技术,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动态监测,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23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九章 附则 第56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57条 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58条 本规划条款由新渡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新渡乡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4 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附 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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