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配电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
书
配电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
技术规范书(2008.09)
广西电网公司
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目 录 1 总则
2 使用环境条件
3 技术参数和要求
4 试验
5 供货范围
6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
7 运输要求
8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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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适用于配电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以下简称为指示器)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
。
1.3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本技术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应遵循的现行主要标准如下:
GB/T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9-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b:设备用恒定湿热
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
验
GB/T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快速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17626.8-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
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
弦)
GB/T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1.4 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10只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2
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2(短路故障检测原理
工作原理:根据短路时的特征,通过电磁感应方法测量线路中的电流突
变及持续时间判断故障。要求故障检测装置适应负荷电流变化,只与故障时
短路电流分量有关。短路故障判据满足如下要求:
(1) 充电条件:I?1A或者U ? 3kV ,t ?5S
(2) 电流突变条件:?I ? Iset( ? 120A)
?t ? Tset(0.02~0.4S)
(3) 停电条件:
上级开关要跳闸:T1(0.02S)??T?T2(5S)
电流电压要降零:I?0.5A或者1/2In、UH?1/2Un
3(使用环境条件
适用环境温度: -35?,70?,最大日温差:25?
海拔高度: 小于2000m
环境湿度: 小于100%
抗震能力: 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安全系数1.67
4(故障指示器产品技术要求
应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10kV配电系统架空、电缆线路,具备短路故障的检测和指示功能。
3.1 技术参数
工作电源:
故障复位时间: 上电20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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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线路电压: 6,35 kV
线路最小负荷电流: 绝缘线2A
裸导线0A
适用导线直径: 普通(8,25)mm
特制(8,41)mm
短时耐受电流能力: 31.5kA/2S
工作电源: 内置6V/2Ah锂电池;线路电流,大于10A 静态功耗: 不大于0.05mW
故障复位时间: 24h (6h, 12h可选)或者上电复位 可动作次数 : 不小于2000次
防护等级: IP65
重量: 不大于500g
显示方式: 翻牌或发光显示。360?范围内及夜间均可观察 故障动作类型: 相间短路故障
线路安装方式: A、B两相
4.2 功能要求
4.2.1 短路故障识别:自适应跟踪负荷电流,根据短路故障电流变化特征检测短路故障,无需设定动作值。
4.2.2 故障电流增量小于70A不动作,动作响应增量电流(故障电流引起的线路电流增量)及响应时间160A/0.6S、600A/0.02S、具有反时限功能。 4.2.3 抑制涌流:杜绝合闸等情况下的励磁涌流误动现象。 4.2.4 自动复位:指示器具有电压、电流解除闭锁功能。故障排除后自动复位,无需人工干预。返回时间24、12、9小时可设定。对瞬时性故障(停电时间小于8分钟)指示器按设定时间返回,对永久性故障(停电时间超过
4
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40分钟)恢复供电后40秒返回。
4.2.5 使用寿命:10年。
4.2.6 在线运行:直接安装在电力线上,可长期户外运行。 4.2.8 装卸方式:具备导线带电及便于在地面装卸的结构,采用卡线结构自动适应不同外径导线,操作方便,并具有防止金属卡线结构损伤导线的设计措施。
4.2.9 经久耐用:卡线结构和塑料外壳均环氧浇注,全密封结构,防水、防锈、防腐蚀;外壳和整体结构具有防震、防碰撞、防跌落损坏的设计措施。 4.2.10 运行环境:自动适应各种运行环境,在-25?,+70?温度和5%,100%湿度环境下保证正常工作。
4.2.11 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干扰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2-2006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I级(8kV)的静电放电干扰。
?电快瞬变干扰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4-1998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V级的电快瞬脉冲群干扰。
?浪涌(冲击)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5-1999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V级的浪涌(冲击)干扰。
?射频电磁场干扰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3-2006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I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
?工频磁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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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8-2006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I的工频磁场干扰。
?阻尼振荡波干扰
指示器应能承受GB/T 17626.12-1998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I的脉冲群干扰。
5. 试验
5.1供应商应按照行业或者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方法进行试验,并且提供产品试验技术标准及试验结果
。
5.2现场交接试验,应按进货总数的70,进行抽查试验,试验故障动作的正确性及故障动作自动返回时间。
6. 供货范围
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2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设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
7.1一般要求
7.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7.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
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7.2具体要求
7.2.1供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电子版本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7.2.2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性能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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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架空线路短路故障指示器基本技术规范
7.2.3施工、调试、试运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7.2.1提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主要参数。 9. 运输要求
9.1产品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丢失。
9.2 包装应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9.3 所有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
装运标志;
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及收货单位、人;
设备名称和合同号、箱号;
外形尺寸、毛/净重量;
8.4 运输
8.4.1 运输手续(包括保险)由供方办理,途中押运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即由供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8.4.2 供方发货后3天内电告需方,并将发运提货等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快件寄给需方。需方接货时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
8 技术服务
8.1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8.2供需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联络协调会议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和制造中的问题。
8.3工程文件的交接要有记录,联络协调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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