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市孕产妇健康管理培训教案
孕产期系统保健概念
从准备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止,医疗保健机构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及孕产妇提供的一系列保健服务。包括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孕产期系统保健
● 孕前保健
● 孕期保健(孕早期保健、孕中期保健、孕晚期保健)
● 分娩期保健
● 产褥期保健(产妇、新生儿保健)
相关指标
● 孕产期系统管理:
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早孕检查、至少5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数。
● 孕产期系统管理率:
该年该地区接受系统管理人数/某年某地区活产 × 100% 指标:达到85%以上
● 早孕建册率:
辖区内怀孕12周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指标:95%以上
● 产前健康管理率:
辖区内按照
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指标:90%以上
● 产后访视率:
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区该时间段活产数×100% 指标:90%以上
●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格率: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格人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人数×100% 指标:100%以上
● 保健手册填写合格率:
随机抽取10本保健手册中填写全部正确规范的本数/10×100% 指标:100%以上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孕前保健
时间:一般在
受孕前6个月进行。
内容:
1、按照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下达的新婚登记信息,对辖区内新婚妇女进行上门追踪,为新婚妇女建立新婚妇女登记;将追踪未果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区妇幼保健院。
2、了解保健对象的一般情况(包括本人年龄、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婚姻史生殖道异常手术史、药物接触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史;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 ;个人生活习惯等),对其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详细记录。
3、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怀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等。主要内容包括:
①有准备、有计划的怀孕,避免大龄生育;
②合理营养,控制饮食,增补叶酸(孕前3个月口服叶酸0.4毫克至孕后12周)、碘、铁、钙等营养素及微量元素;
③接种风疹、乙肝、流感等疫苗; 怀孕前6个月,对已感染病毒及传染性疾病的孕妇及时采取措施;
④积极预防、筛查和治疗慢性疾病和传染病;
⑤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⑥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⑦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如吸烟、饮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
⑧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⑨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⑩对于有高遗传风险的夫妇,指导其做好相关准备、提示孕期检查及产前检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
● 孕期保健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一系列保健服务,包括定期孕期检查、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
● 孕期产前检查要求
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
孕中期——至少2次,
孕晚期——至少2次
● 发现异常者如妊娠有合并症、并发症出现应严格执行高危管理原则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及追访次数(按妇产科7册要求产检)
● 此次妊娠第一次检查:注意只做辅助检查不算产检
实验室检查
尿HCG:月经5~6周后方可出现阳性反应
B超检查
适应征:如不能肯定孕龄,怀疑胚胎发育不良或疑有多胎妊娠、宫外孕、葡萄胎等异常情况时,可作B超协助诊断。
妇科检查 :早期盆腔检查
● 孕期初次产前检查(初诊无论是孕早、中、晚期都要求系统检查)
确定妊娠和孕周、并建册纳入系统管理
询问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避孕史、个人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史
测量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全身体检。
早期盆腔检查,孕中或孕晚期初诊者应进行阴道检查同时产科检查。
● 辅助检查
基本项目:
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肝功能、肾功能、乙肝抗原、梅毒、艾滋病检测。
? 建议检查项目:
血糖测定、宫颈脱落细胞、淋菌、心电图等。
● 复诊:
询问健康状况,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
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
辅助检查(血、尿常规)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指导
询 问(复诊产前检查时每次都要注意异常症状的询问)
有无头晕、头痛或视物不清等症状
有无心悸、气短、夜间不能平卧等症状
有无阴道异常出血
有无阴道流水
有无腹痛
有无胎动异常
● 孕早期保健(妊娠12+6周前)
1、按照初诊要求进行问诊及检查
2、保健指导 孕检的内容和意义 ,给予健康生活方式、心理、卫生。避免致畸因素的指导,提高疾病预防知识,告知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意义和最佳时间等。
3、筛查孕期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对合并症和并发症孕妇要及时诊治和转诊,必要时请专科会诊,评估是否适于继续妊娠。
● 孕早期保健知识要点
1、确定是否宫内妊娠(初诊时确定孕周)
2、乡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12周前建册并体检
3、初筛高危,发现高危孕妇应到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确诊,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
4、对筛查出患有不适宜妊娠疾病的孕妇,建议及早终止妊娠。
5、孕12周前每日口服叶酸0.4毫克。
6、告知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意义及时间。
7、各种检测报告单要黏贴在手册后页。
● 高危妊娠
概念:妊娠期某种因素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能构成较高危险性,因而增加围生期发病率与死亡率者。
● 高危妊娠的范围及分类
? 范围见高危评分表
? 分类:固定高危、可变高危
? 高危:一般高危、重度高危
? 重度高危 :凡有各种内科合并症,因妊娠加重各器官功能负担,影响器质性病变者。
● 七种重度高危
(一)妊娠晚期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不明原因产前出血等);
(二)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包括合并心脏病、肝炎活动期、肾脏疾病、糖尿病、活动性肺结核、甲亢、血小板减少<70×109/L);
(三)贫血(血色素≤60克/L);
(四)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
(五)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六)死胎(指本次妊娠);
(七)其他(指危重疾病)。
如:重度高危(不适宜妊娠的疾病)
1、所有传染病急性期
2、慢性高血压重度,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慢性高血压合并心脑肾功能损害者
3、糖尿病已有严重合并症:视网膜病变、肾脏、心脏功能损害者或合并末梢血管、神经病变者
4、肾脏疾病:不论何种肾病,凡肾功能已受损者妊娠后母婴预后差者。
5、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级Ⅲ~Ⅳ级,既往有心衰史、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围生期心疾病遗留心扩大病等。
6、甲状腺疾病:凡用I131治疗或诊断半年之内者;甲状腺功能亢进需用大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且病情不稳定者。
7、服用对胚胎胎儿有致畸或损害药物(D类或X类)者。
庆大霉素、 链霉素、四环素,甲胺蝶呤、乙烯雌酚等。
●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重点在乡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确诊的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
在保健手册封皮右上角做△特殊标记
复诊出现高危时间做△特殊标记
填写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
填写追踪记录
转诊单
乡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案管理表样
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皮
固定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
可变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有序号)
高危孕产妇追踪记录(与可变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序号一致)
●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细则
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表应注明详细地址、电话和高危出现时间、妊娠结局。
追访记录:
初次描述应以现病史的形式记录,说明接到该患者时间、在哪转来、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序经过及结果,保健指导。
指导意见要规范(见孕期常见问题指导)
重症孕产妇增加监护记录次数
高危追访时间视疾病严重程度而定,酌情增加追访次数。 发生死亡此记录上报。
转诊
转诊对合并内外科、神经科等疾病无法判断妊娠风险者应及时转到上级医院会诊,上转时必须开具转诊单,留存根,转诊回单一周内收回。
转诊后回访记录描述
详细记录此次上转时间、原因、对上转会诊后可继续妊娠的高危孕妇,要详细记录上级医生治疗
,并按上级医疗机构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随访。
追踪记录体现高危因素重点监测指标
如糖尿病监测血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监测血压及蛋白尿等。
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转往异地居住,应将高危孕产妇的情况通知对方医疗保健机构,不能中断管理。
详细记录妊娠结局,产后42天结案。
● 重症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
1、重症高危孕产妇要由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直接监控、随访、跟踪服务,病情缓解后可返回乡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县级管理。
2、重症高危孕产妇必须提前待产,为重症高危孕产妇安排交通工具及就诊医院,直至安全分娩。
3、重症高危孕产妇的产后访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4、主管领导必须掌握辖区内重症高危孕产妇情况,防止漏管。
5、在妊娠各期均应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
6、对每一位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和管理、随访。
7、对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应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做进一步检查、确诊。
8、对转回的孕产妇应按上级医疗机构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随访。
9、危重孕产妇转诊之前,转诊机构应与接诊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孕产妇,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10、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全面掌握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诊治以及抢救情况,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 孕中期保健(13-27+6周)
1、按初诊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2、了解胎动时间,绘制妊娠图
3、筛查胎儿严重畸形,对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孕妇应及时转到有产前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4、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
5、保健指导:提供营养、心理及卫生指导、告知产筛及产前诊断重要性,适当运动,预防及纠正贫血,口腔保健。
? 预防贫血,孕4个月口服硫酸亚铁0.3克每日一次,口服维生素C200毫克每日三次有利铁吸收;预防妊高症,孕4个月每日口服钙剂1-2克。
6、筛查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专案管理,进行监测、治疗、必要时转诊。
● 孕中期特殊辅助检查
? 基本项目:孕16-24周彩超筛查胎儿严重畸形
建议项目:
? 孕16-20周唐氏综合症筛查,年龄>35岁直接做产前诊断。
? 孕24-28周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 根据孕期生理变化的贫血筛查等
? 产前诊断对象
①35岁以上(包括35岁)的高龄孕妇;
②生育过染色体异常儿的孕妇;
③夫妇一方有染色体平衡易位。
④生育过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儿者其子代再发生几率增加。
⑤性连锁隐性遗传病基因携带者,男性胎儿有1/2发病,女性胎儿有1/2携带者,应作胎儿性别预测。
⑥夫妇一方有先天代谢疾病,或已生育过病儿的孕妇。
⑦在妊娠早期接触过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或严重病毒感染的孕妇。
⑧有遗传性家族史或近亲婚配史的孕妇。
⑨原因不明的流产、死产、畸胎或有新生儿死亡史的孕妇。
⑩本次妊娠有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发育受限等,疑有畸胎的孕妇。
? 胎儿生长发育监测——绘制妊娠图
妊娠图是简便易行、便于推算,有实际价值的方法,主要内容宫高曲线,目的是进行动态监测,每次产前检查时,将宫高标记在妊娠图上,并逐渐连成一曲线,观察是否在正常限度内。
? 正常发育时曲线应在第10和第90百分位之间,小于第10百分位,连续2次或间断3次,预示胎儿宫内发育不良,超过第90百分位,可能胎儿过度发育.
如果孕妇在孕12周之前未进行早孕检查,需按早孕检查的要求进行系统检查后完成上述孕中期的检查内容 。
● 孕晚期保健(28周以后)
1、按初诊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2、建议项目:
36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
骨盆测量
预测分娩方式
3、基本项目:复查肝肾功能
4、建议项目:孕36周行电子胎心监护及超声等
5、保健指导 包括孕妇自我监测胎动,纠正贫血,提供营养、分娩前心理准备、临产先兆症状、提倡住院分娩和自然分娩、婴儿喂养及新生儿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6、发现高危应专案管理,治疗合并症和并发症,必要时转诊。
7、如果孕妇未进行早孕检查,需按早孕检查的要求进行系统检查后完成上述内容。
● 孕晚期保健指导
1、自测胎动方法指导:数胎动可在孕28—30周进行,每日早、中、晚固定一个最方便的时间测3次,每次一小时,3次数相加,再乘以4,即为12小时的胎动数。若胎动计数>30次/12小时为正常,<10次/12小时提示胎儿缺氧。
2、检查胎位:发现胎位异常及时矫正。
3、提供营养及心理保健指导纠正贫血,补铁补钙。
4、体重增加以0.4~0.5公斤/周为宜,整个孕期体重增加不应超过12.5公斤。
5、易加重妊娠合并症(如:由于血容量增加 32周达高峰,心搏出量增加28周达高峰,易加重心脏负担,诱发心衰)
6、易发生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7、健康教育:母乳喂养及住院分娩的好处等
● 警惕以下异常情况应立即住院
① 有双下肢水肿、自感头晕、头痛或视物不清时
② 有心悸、气短或夜间不能平卧时
③ 孕晚期突然发生阴道大出血,无论有无宫缩
④ 自感胎动突然增多或突然减少或胎动消失
⑤ 孕37周前出现宫缩或阴道出血,或孕41周仍未有宫缩
⑥ 分娩征兆:阴道少许出血即见红、不规律的腹痛、腰酸及下坠感。
● 分娩期保健
对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全面了解和动态评估。加强产妇和婴儿的全产程监护,积极预防和处理晚期并发症,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
(一)全面了解孕产妇情况
1、详细询问孕期情况、既往史、生育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2、进行胎位、胎先露、胎心率、骨盆检查,了解宫缩、宫口开大及胎先露下降情况。
3、辅助检查
(1)全面了解孕期各项辅助检查结果。
(2)基本项目:血尿常规、凝血功能。孕期未检测血型、肝肾功能、乙肝抗原、梅毒者,应进行相应检查。
(3)建议项目:艾滋病、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其他项目。
4、快速评估孕产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及宫内安危情况;筛查有无合并症和并发症,胎儿窘迫;判定是否存在影响阴道分娩因素;接诊医疗保健机构根据职责和服务能力,判定能否承担相应处理与抢救,及时决定是否转诊。
5、及早识别和诊治合并症和并发症,加强高危产妇的监护,密切监护产妇生命体征,必要时转诊或会诊。
(二)进行保健指导
1、以产妇及胎儿为中心,提供全程生理及心理支持、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务。
2、鼓励阴道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
(三)对产妇和胎婴儿进行全程监护
1、及时识别和处理难产
(1)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正确绘制和应用产程图,尽早发现产程异常并及时处理。无处理条件的应及时转诊。
(2)在胎儿娩出前严格掌握缩宫素应用指征,并正确使用。
(3)正确掌握剖宫产指征,严格限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降低剖宫产率。
2、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1)对有危险因素,应做好预防,必要时及早转诊。
(2)胎儿娩出后应立即使用缩宫素,并准确测量出血量。
(3)正确、积极处理胎盘娩出,仔细检查胎盘、胎膜、产道,严密观察子宫收缩情况。
(4)产妇需在分娩室观察2小时,专人监测生命体体征、宫缩及阴道出血情况。
(5)发生产后出血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积极处理,严格执行产后出血的抢救常规及流程。无能力应及时会诊或转诊。
3、积极预防产褥感染
(1)助产过程必须严格无菌操作。进行产包、外阴、手、手臂的消毒。
(2)对有可能发生产褥感染产妇要合理应用抗生素,做好产褥期卫生指导。
4、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
(1)产程中密切监护胎儿,及时发现胎儿窘迫并及时处理。
(2)胎头娩出后及时处理呼吸道。
(3)及早发现新生儿窒息,及时复苏。
(4)助产人员及新生儿医生,均应熟练掌握复苏技术,每次助产须有1名经过培训的人员在场。
(5)复苏器械应完备,处于功能状态。
5、积极预防产道裂伤和新生儿产伤
(1)正确掌握手术助产的指征,规范实施助产指征。
(2)认真检查软产道,及早发现产伤,及时修补。
(3)对新生儿认真查体,及早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 产褥期保健
(一)住院期间
1、产妇保健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2)加强对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产后病情监测。
(3)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加强营养、心理及卫生指导,注意产妇心理健康。
(4)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营养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及产后避孕指导
(5)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转交产妇驻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实施高危管理。
2、新生儿保健
(1)新生儿出生一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2)进行全面体检和胎龄、生长发育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出生缺陷的诊断报告。
(3)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必要时应转入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护和治疗。
(4)提供喂养、营养、卫生、等指导。
1、注意饮食起居,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持身体清洁,至少3周后行家务劳动。产后继续每天补充铁剂(60mg)、叶酸( 0.4mg ) 3个月。
2、适当活动及做产后健身操:阴道自然分娩产妇,产后6-12小时内即可起床轻微活动,于产后第2日可在室内随意走动,按时做产后健身操。会阴侧切及剖宫产的产妇,待拆线后伤口不感疼痛时活动。
3、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指导。
4、计划生育指导:如已恢复性生活,原则是哺乳者以工具避孕为宜,不哺乳者以选择药物避孕为宜。
5、做好产后心理疏导以防产后抑郁症发生。
● 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时间: 在产妇出院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1次,产后28天访视1次,28天访视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妇女保健医师会同儿童保健医师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访视。
②产妇访视内容:
a、了解分娩情况、孕产期有无异常以及诊治过程。
b、询问一般情况,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和恶露情况。
c、监测体温、血压、脉搏,检查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及乳房有无异常。
d、保健指导
1、注意饮食起居,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持身体清洁,至少3周后行家务劳动。产后继续每天补充铁剂(60mg)、叶酸( 0.4mg ) 3个月。
2、适当活动及做产后健身操:阴道自然分娩产妇,产后6-12小时内即可起床轻微活动,于产后第2日可在室内随意走动,按时做产后健身操。会阴侧切及剖宫产的产妇,待拆线后伤口不感疼痛时活动。
3、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指导。
4、计划生育指导:如已恢复性生活,原则是哺乳者以工具避孕为宜,不哺乳者以选择药物避孕为宜。
5、做好产后心理疏导以防产后抑郁症发生。
③新生儿访视内容:
a、了解新生儿出生、喂养等情况。
b、观察精神状态、吸吮、哭声、肤色、脐部、臀部及四肢活动等。
c、听心肺,测量体温、体重和身长。
d、提供新生儿喂养、护理、计划免疫、新生儿沐浴方法、婴儿抚触等保健指导,以及异常情况识别处理。
●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正常产妇可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一周内追踪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孕产期保健结案。
(1)产妇:
a、了解产褥期基本情况。
b、测量体重、血压,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复旧及伤口愈合情况。
c、对孕期有合并症和并发症者,进行相关检查,提出诊疗意见。
d 、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导。
(2)婴儿:
a、了解婴儿基本情况,测量体重和身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如发现出生缺陷,应做好登记、报告与管理。
b、对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
c、提供婴儿喂养和儿童早期发展等方面的指导。
d、将新生儿转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 产妇产后生理变化
产后3-4天易出现泌乳热体温37.80C-390C持续4-16小时即下降,需排除其他感染疾病。
子宫复旧:产后第1日子宫底平脐,以后每日下降1-2厘米至产后 10日子宫降至骨盆腔内,耻骨联合上方触不到宫底。
恶露情况:
血性恶露多持续3天左右,
浆液性恶露2周左右,
白色恶露3周后干净。
产后最初3日内,血容量增加15%-25%,心搏出量增加35%,此时是发生心衰的又一危险时期,产后2-3周恢复到未孕状态。
● 产褥期常见症状及处理
? 乳胀:按摩乳房或哺乳前湿热敷乳房3-5分钟,频繁 哺乳、排空乳房,中药通乳。
? 乳头皲裂:哺乳后挤出少量乳汁涂在乳头上保护乳头。在乳头上涂抗生素软膏或10%复方安息香酊。严重者停止哺乳,挤奶喂新生儿。
? 奶量不足:指导喂养方法,按需哺乳、夜间哺乳、多喝汤水,口服催乳中药。
? 乳腺炎:喂奶时首先要让婴儿吸吮患侧乳房,然后再吸健侧,可给予抗生素治疗。
? 便秘:口服缓泻剂、开塞露塞肛或灌肠。
? 会阴肿胀:可用50%硫酸鎂纱布湿敷。
? 生理性黄疸:新生儿皮肤及黏膜黄染于生后2-3天出现,5-6天达高峰14天消退。如黄染时间过长则去医院检查。
? 脐带处理:脐带在脱落前,要保持脐带干燥,每日于洗澡后可用75%酒精棉球从脐带根部向周围皮肤擦洗,避免感染。
? 鹅口疮:牙龈及口腔黏膜出现奶白样膜状物,可用1%-3%碳酸氢钠(小苏达)清洗口腔或制霉菌素50万u+10ml生理盐水涂口腔每日3-4次。
? 溢奶:喂奶后将新生儿竖着抱起,使吃奶时吞下的空气能排出来。
● 产后访视对以下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转诊:
? 血压高;
? 贫血;
? 易疲倦或呼吸急促;
? 阴道出血较多;
? 发烧>38℃并伴有腥臭味恶露;
? 尿淋漓不尽;
? 伤口感染;
? 外阴瘙痒;
? 情绪低落或易哭泣等。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时间:新生儿出生吃奶72小时后。
? 方法:采集足跟血二滴进行化验,采血最佳时间在出生后3-7天内进行。
? 筛查两种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
? 此两种疾病在一个月内检出,早期治疗最佳。
●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
? 以32周为界值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
特点:
胎盘功能异常伴有较多的胎儿生长受限
发病越早,病情越重,母婴并发症越多,预后越凶险。
以34周为界值为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
特点:
胎盘功能改变较小,为机体系统性疾病
?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临床特征
妊娠早期即发生高血压、蛋白尿、水肿:
随着疾病进展,常常表现为严重的高血压(≥160/110mmHg)且血压增高幅度较大;
尿蛋白出现较早,且量大24小时尿蛋白≥5克或尿蛋白+++;
常常伴有明显的自觉症状,如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隐痛、恶心、呕吐、常合并低蛋白血症、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肺水肿、脑水肿、DIC、胎儿 窘迫、胎死宫内等应特别注意胎盘早剥导致的死胎。
? 监测注意事项
1、高血压和血压波动成为子痫前期血压变化的临床表现特点,而严重的血压升高是疾病恶性发展的表现,是引发心血管和脑、肾等靶器官损害的重要危险因素。清晨血压成为重要的监测和治疗指标。
血压波动大,与胎盘早剥和HELLP综合征发生有关。因此,血压监测和控制是处理重度子痫前期的重要环节,仅在白天3次或4次的血压监测并不能如实反映患者的24h的血压波动情况,故需要动态血压监测。
2、体重过重或增加迅速,提示机体可能存在过多液体潴留和隐性水肿。
3、随意时间点的蛋白尿并不能准确反映尿蛋白的真实情况,通常24h尿蛋白定量则能反映尿蛋白的严重程度。随机尿样的尿蛋白/肌酐比值与24h尿蛋白定量结果密切相关,并且可能替代后者以增加患者的依从性,但是24h尿蛋白定量仍是子痫前期-子痫诊断的金
。
? 治疗处理重点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应减少运动,增加卧床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避免精神刺激。注意给予高蛋白、低脂饮食,避免高钠盐饮食,适量补充多种维生素,对钙摄入不足者补充钙剂。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孕前期保健 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掌握辖区内新婚人数并记录在新婚登记册上
2、对早孕及首次发现的孕妇应有督导记录
(二)孕期保健
1、孕早期:督促孕12周前孕妇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吉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早孕检查,并于一周之内追踪检查结果。
2、孕中期:督导孕妇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前检查,并于一周之内追踪检查结果。
3、孕晚期:督导孕妇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并于一周之内追踪检查结果。
(三) 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 高危妊娠管理 在妊娠各期均应按照《高危妊娠评分表》,对每位孕产妇孕期检查结果进行高危评分,且将筛出的每一例高危孕产妇进行登记,并上报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同时,协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
(五) 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基础资料
1、出生花名册
2、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册
3、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4、质控表
(二)工作程序
1、建立基础资料
(1)登陆《吉林省出生证登记卡信息查询系统》,收集本辖区内的出生情况。
(2)建立出生花名册:本辖区每一例出生的新生儿(生后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等生命体征)均需登记在出生花名册上。
(3)建立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册 :凡本辖区死亡的育龄妇女均需登记,并对每一例都要入户核实死前末次月经情况,向家人及亲属询问死者死前是否怀孕。
2、建立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报告孕产妇死亡:本辖区如发生孕产妇死亡,应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辖区内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并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协助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3、实地调查
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的育龄妇女死亡信息,要入户核实,确定是否为孕产妇死亡,了解其死亡原因,并填写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4、核实情况(自控)
每季度到辖区内派出所、街道计生办查阅相关记录,核对出生及育龄妇女的死亡信息;核对所在医院的分娩记录本、预防接种卡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了解本辖区内的出生情况、孕产妇、育龄妇女死亡情况。
对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的出生、死亡情况进行核实,如有漏报、错报,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例会上及时反馈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复查。
5、上报报表
每季度在区妇幼保健院例会上上报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质控表,年末同时报报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末汇总表。
(三)资料整理与上报
1、需保留原始资料
① 出生花名册
②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③ 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质控表
2、上报资料
① 每季度报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末报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末汇总表。
② 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③质控表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基础资料
1、出生花名册
2、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册
(二)工作程序
1、建立基础资料
(1)登陆《吉林省出生证登记卡信息查询系统》,收集本辖区内的出生情况。
(2)建立出生花名册:本辖区每一例出生的新生儿(生后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等生命体征)均需登记在出生花名册上。
(3)建立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册:凡本辖区死亡的育龄妇女均需登记,并对每一例都要入户核实死前末次月经情况,向家人及亲属询问死者死前是否怀孕。
2、建立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报告孕产妇死亡:本辖区如发生孕产妇死亡,应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内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并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上登记,协助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3、核对出生和死亡情况
每季度到本辖区居委会主任或计生专干处核实本辖区的出生情况,以及孕产妇、育龄妇女死亡情况;如有漏报、重报,及时通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的出生、死亡情况进行核实,如有漏报、错报,3天内通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上报报表
每月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例会上上报出生名单、育龄妇女死亡名单。
(三)资料整理与上报
1、需保留原始资料
① 出生花名册
② 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2、上报资料
① 出生名单
② 育龄妇女死亡名单
吉林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妇保科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