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建筑法规课件

2020-12-12 29页 ppt 970KB 5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用户4371444094

一线资深教师

举报
建筑法规课件建筑法规陈战利ConstructionCodeChapter6勘察设计法规内容提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与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第一节工程勘察设计概述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念工程勘察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文件的活动工程设计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勘察是基础,设计是灵魂二、勘察设计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
建筑法规课件
建筑法规陈战利ConstructionCodeChapter6勘察设计法规内容提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与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第一节工程勘察设计概述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念工程勘察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文件的活动工程设计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勘察是基础,设计是灵魂二、勘察设计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强制性的规定三、立法状况目前,我国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立法层次比较低,主要由建设部及相关部委的规章和性文件组成。第二节工程勘察设计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标准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性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二、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工程建设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有不同的分类:(1)按标准的内容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三类。(2)按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3)按执行效力,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三、勘察设计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两种。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它是强制性勘察设计标准。“一经颁发,就是技术法规,在一切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都必须执行。”勘察设计规范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计单位四级。2、标准设计。它是推荐性设计标准。“一级颁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凡无特殊理由的不得另行设计。”标准设计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四、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批准使用;不按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不得验收。对于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第三节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一、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二、设计阶段和内容设计阶段的划分一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存在总体部署问题的建设项目在进行一般设计前还可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二、设计阶段和内容各设计阶段的内容与深度总体设计总体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开展下述工作的要求:初步设计的开展,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土地征收谈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二、设计阶段和内容技术设计其深度应能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其深度应能满足以下要求: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等三、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勘察文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定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材料、设备的选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四、设计文件的审批与修改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批准;特大、特殊项目,由国务院批准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在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市、自治区审查批准小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的审批权限与初步设计的审批权限相同四、设计文件的审批与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凡涉及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如建设规模、产品方案等方面的修改,须原计划任务书审批机关批准凡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总概算等方面的修改,须经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工作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进行第四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审查的范围凡属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进行施工图审查。各地的具体审查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内容建筑物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损害公共利益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设置甲级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乙级和丙级审查机构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建设部备案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施工图审查的程序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并作书面登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同时发出委托审查通知书审查机构完成审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性审查报告审查结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存档备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机构报送资料提交审查报告委托审查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确需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审,并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审查机构在审查结束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后,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施工图审查的管理(续)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也不得交付施工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后者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果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有关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四、施工图审查各方的责任P140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责任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第五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一、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且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二、监督管理的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任务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极其所属部门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任何费用第六节法律责任一、建设单位的违法责任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责任非法承揽业务的责任非法转包的责任不按规定进行设计的责任三、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的违法责任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
/
本文档为【建筑法规课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