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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解释

2017-09-26 2页 doc 11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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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解释继承权公证解释 《继承权公证解释》 ------------------------------------------------------------------------------ 作者: 日期:2014-07-16 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并证明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首先按照...
继承权公证解释
继承权公证解释 《继承权公证解释》 ------------------------------------------------------------------------------ 作者: 日期:2014-07-16 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并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首先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或者所立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均放弃继承或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情形下,其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及其所继承财产的多少,均按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确定份额处理。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对死者的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第一顺序是优先顺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是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继承权的实现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由于继承权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而且有些问题与传统的观念往往发生冲突,如出嫁女儿的继承权问题,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情况下的继承权问题,此外还有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死亡涉及的转继承问题,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涉及的孙子女代位继承问题等。公证可有效防止遗漏继承人,为继承人确认继承权,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提供有力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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