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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2017-10-18 4页 doc 16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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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 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 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 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 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 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 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0.7% 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0.2% 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 0.1% 缴纳,农民 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 、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 8% 缴纳,个人按 2% 缴纳。 2 、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7.5% 缴纳。 3 、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 元 / 人?月。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 1、转入 、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社会保险基金转移通知》 ;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 (3)转出地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户口簿》 。 2、转出 、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接收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接收函件; (2)接收地社会保险机构全称、开户银行、帐号; (3)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五)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申办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 险费补 缴申请》 ,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 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录用(招工)审 批表(或招工表) 、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 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 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 1998 年 7 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 簿及复印件。 3 (六)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年限的申办 1、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单位应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 60 天内,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申报流程 申请。自由职业者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 高级专家申办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延续缴费年限申请表》 一式三份; 市管干部申办的,须提供市委组织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休时应提供 市委组织部的批准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延续缴费年限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私营 企业从业人员申办的,须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加具意见,同时填报 《延续缴费年 限申请表》一式三份。 3.自由职业者申办的,须本人提供书面申请,填报《延续缴费年 限申请表》一式三份 (七)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录入 需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档 案在各级 劳动保障部门托管而无法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的人员, 需提供复印件, 复印件需由托管部门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经托管部 门的主管人及经手人签名, 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注明:社会保险全部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请统一用 A4 纸。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计算 答:在本缴存年度,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 为 7%,个人缴存比例为 7%-20%。除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外, 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 5%,最高各为 20%,个人缴存比 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每个单位 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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