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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doc]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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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doc]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word doc]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偿提供劳务.原告是受益人,故原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被帮工人与帮 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 帮工人与被帮工人都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规定被 帮工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对帮工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结果必然是加重被帮工人的责任,而且会放纵帮工人实施侵权 行为,阻碍了经济发展及诱发道德危机. 对此,《解释》第13条规定,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 ...
[word doc]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word doc]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偿提供劳务.原告是受益人,故原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被帮工人与帮 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 帮工人与被帮工人都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规定被 帮工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对帮工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结果必然是加重被帮工人的责任,而且会放纵帮工人实施侵权 行为,阻碍了经济发展及诱发道德危机. 对此,《解释》第13条规定,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 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这就体现了侵权法最基本的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这样 规定才能约束帮工人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达到帮工活动的初衷和 目的,尽到一般人的普通注意义务,促进社会的进步. 因此,在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冒险作业,发 生爆炸,致使原告之子死亡,应当认定其具有重大过失,也应对受 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故李某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虽然《解释》第13条仅规定了帮工人与被帮工人如何对外承 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但不难看出该条同时认可了帮工人亦应承担 的责任,并对外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 庭编着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 认为:”帮工活动中发生侵害事实,理应由被帮工人承担侵权赔偿 责任;但在帮工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 责任,二者都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由于本案的原告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系本案诉讼的赔偿 权利人,同时其也是帮工活动中的被帮工人,属帮工责任的替代 人,因此可以适当减轻本案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无论如何划分责任.都不能脱离帮工活动这一法律关系背 景.应以帮工人的责任不超过50%为宜,即由被帮工人承担主要 责任,帮工人承担次要责任. 综合全案情况,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故由原告承担60%的责 任,被告李某承担40%的责任为宜,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法律在支 持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作用,以此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助 人为乐,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美德.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 【案例】: 2007年4月16日,罗某人职某传媒公司,工作地点为广州, 双方未签订劳动,罗某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 罗某在任职期间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平时通过公司提供的笔 记本电脑开展业务.后经该传媒公司广州地区经理毕某口头通知, 解除其劳动关系. 2008年4月24日,罗某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数码相机一 并交回公司,并有公司出具的收条一份,但公司未向罗某出具离职 证明. 2008年7月23日,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收 到《不予受理通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被告某 传媒公司称为2008年3月4日,但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 原告罗某称为2008年4月底,并提供被告广州地区经理毕某于 2008年4月24日向原告出具的收条.原告确认2008年4月24 ?文/沈斌倜 日之后未再上班.因此,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以被告出具的收 条所记载的日期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 另外,被告称原告还保留公司三张发票,其工作尚未交接完 毕,因此未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但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也不 予采信. 经调解不成,法院遂作出判决如下: 一 , 原告罗某与被告某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 24日予以解除……四,被告某传媒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自 2008年7月23日起到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或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止,按每月3033元计付). 【评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 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 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 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 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 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41 男 动 保 障 惜 界 以 案 说 法 栏 目 持 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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