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内血栓溶解剂rt-PA治疗建议规范
※靜脈內血栓溶解劑rt-PA治療建議規範
1. 用法與用量
建議劑量為每公斤體重0.9毫克(最大劑量為90毫克)輸注 (infusion)60分鐘。總劑量的10%為起始劑量,以靜脈注射 (IV bolus)投與。在症狀出現後的3小時內,應儘速開始治療。
2. 人員與設施
治療者需具有神經學評估、診斷訓練的有經驗之醫師,醫療團隊內需有隨時待命的神經外科醫師,以備處理顱內出血之併發症。治療醫院須有24小時皆可運轉的CT檢查。rt-PA治療後的病人需住在加護病房或有相同設施的病房單位至少24小時,以密切監視其血壓等生命徵象及昏迷指數。
3. 一般性禁忌症
如同所有的血栓溶解劑,rt-PA不可使用於易發生出血之高危險患者,如: ? 目前或過去六個月內有顯著的凝血障礙、易出血體質。
? 病人正接受口服抗凝血劑(如warfarin sodium) ,prothrombin time (INR ,
1.3)。
? 中樞神經系統損傷之病史 (腫瘤、血管瘤、顱內或脊柱的手術)。 ? 懷疑或經證實包括蜘蛛膜下腔出血之顱內出血或其病史。 ? 嚴重且未被控制的動脈高血壓。
? 過去10天內曾動過大手術或有嚴重創傷(包括最近之急性心肌梗塞所伴隨
的任何創傷)、最近頭部或顱部曾發生創傷。
? 過久的或創傷性的心肺復甦術(超過2分鐘)、分娩、過去10天內曾對無法
壓制之部位施行血管穿刺(如鎖骨下靜脈或頸靜脈穿刺)。 ? 嚴重肝病,包括肝衰竭、肝硬化、肝門脈高壓(食道靜脈曲張)及急性肝 ? 出血性視網膜病變,如糖尿病性(視覺障礙可能為出血性視網膜病變的指標)
或其他出血性眼疾。細菌性心內膜炎,心包炎。
? 急性胰臟炎。
? 最近三個月內曾患胃腸道潰瘍。
? 動脈瘤,靜/動脈畸形。
? 易出血之腫瘤。
? 對本藥之主成份rt-PA或賦型劑過敏者。
4. rt-PA 用於急性缺血性中風另有下列之禁忌症
? 缺血性發作的時間已超過3小時或症狀發作時間不明。
? 急性缺血性中風的症狀已迅速改善或症狀輕微者。
? 臨床症狀太嚴重(例如NIHSS,25)及/或適當之影像術評估為嚴重之腦中
風,如腦梗塞區超過1/3、出血性梗塞或早期出現腦梗塞。
? 腦中風發作時併發癲癇。
? 最近三個月內有中風病史或有嚴重性頭部創傷。
? 過去曾中風及合併糖尿病。
? 中風發作前48小時內使用heparin,目前病人活化部份凝血酶原時間(aPTT)
之值過高。
? 血小板少於100,000/cmm。
? 收縮壓大於185 mmHg或舒張壓大於110 mmHg,或需要積極的治療(靜脈給
藥)以降低血壓至前述界限以下。
? 血糖小於50mg/dl或大於400mg/dl。- rt-PA不適用於治療孩童及未滿18歲之青少年或超過80歲之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