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事指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事指南
肇庆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办事指南
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肇庆市端州城区户外广告规划》以及城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事
肇庆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办事指南
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符合《肇庆市端州城区户外广告规划》以及城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范围和要求;
2)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户外广告造型和画面必须与周边整体环境保持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3
4)广告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按要求落实一般时段不少于20%,重要时段增加至50%的公益广告设置义务。
6)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设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2.《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四、审批条件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设立依
据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符合《肇庆市端州城区户外广告规划》以及城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
详细规划的范围和要求;
2)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必要条2010)、《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件 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户外广告造型和画面必须与周边整体环境保持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
求;
4)广告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
造成光污染;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按要求落实一般时段不少于20%,重要时段增加至
50%的公益广告设置义务。
6)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予以许可条件的情形。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均应签名盖指模,申请人为单位的,均应盖公章,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注:本申请事项提交资料中涉及效果图、照片、图纸资料等的,申请者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包括表
1、表2、表3、表4)
表1、依附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市政道路两侧落地式广告、单立柱式广告等广告设施设置申请材料目录
表1-1设置小于30平方米户外广告设施提交材料目录
复印原件 件 份数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电子版 (份/套) 套) 肇庆市端州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原件。 1 0 纸质 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单位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1 1 纸质 个人申请应提供身份证。 对后退回。 公共场地和委托公开出让的非公共场地户外广
告设施设置权有效期内发生权属变更的,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重新申请设置的,提交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1 1 纸质 对后退回 权证书》、《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出让合同》
和设置权权属变更合同文件
利用非公共场地(委托公开出让非公共场地除
外)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提交户外广告设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的场地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关系的1 1 纸质 对后退回 还应提供与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
议或合同等
利用建筑物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门头招牌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外),还需提供经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建筑物1 1 纸质 对后退回 立面设计图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包含户外广告设施的
设计及其使用年限、结构、选材(包括节能、原件 1 0 纸质 环保等施工材料)、施工、维护等相关内容
原件,现场彩色照片纸质、现场彩色照片 (近、远景)各一份2 0 电子版 (不小于A4大小)
户外广告设施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安全结构图 原件 1 0 纸质
纸质、设置效果彩图 原件(不小于A4大小) 3 0 电子版 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1 1 纸质
复印原件 件 份数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电子版 (份/套) 套)
对后退回 申请单位(人)为业主、所申请的户外广原件(盖公章,业主委告设施设置地点属于物业公共区域的,需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盖1 0 纸质 提供所在物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指模并注明联系方式) 司的书面意见
申请单位(人)为租赁方、所申请的户外广告
设施设置地点未涉及物业公共区域的,应提供
业主对所申请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效果图的书
面意见(盖公章,个人的需由本人签名、盖指
模并注明联系方式),如所申请的户外广告设原件。 1 0 纸质
施设置地点属于物业公共区域的,应提供所在
物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意见
一份(盖公章,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盖
指模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业主委托办理申请的,还需提供业主的合法原件 1 0 纸质 委托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管理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文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1 1 纸质 件 退回
表1-2设置大于30平方米户外广告设施提交材料目录
原件 复印件 纸质份数份数材料名称 要求 /电(份/(份/子版 套) 套)
在设置小于30平方米户外广告设施提交资料要求的数详见表1-1 1 2 纸质 量上各增加一份
原件和复印件,利用建(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提供经市原件核对后退1 2 纸质 城乡规划局批准的建筑物立面设计图 回。
建(构)筑物安利用建(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提供由具全证明资料提交备市住建局核发《“五无”工程检测鉴定委托书》的房原件和复印件,1 3 纸质 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出具的建(构)筑物安全证明资原件核对后退料。 回;户外广告施
工图提交原件。
表2、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申请材料目录
复印件 原件 份数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份/电子版 套) 套) 肇庆市端州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原件 1 0 纸质
宣传品申请表
《机动车车身广告变更颜色信息原件 2 0 纸质 表》
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回。(使用A4纸复印正反1 1 纸质
面)
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
《机动车行驶证》 回。(使用A4纸复印正反1 1 纸质
面)
车辆的发动机、车架拓印膜 原件 1 0 纸质
除车辆后方相片外,其他相片未贴广告前
应从车辆前方左侧45度方向车辆相片1
拍摄,可清晰看见车辆号牌,张、粘贴广纸质、车辆相片 相片规格大小与行驶证相符;告后车辆相0 电子版 申办车辆是客车类的,车身玻片2张、车
璃若粘贴车身广告,应以不影辆后方相片
响驾驶人安全驾驶为前提。 1张
纸质、如由广告公司申请的,需提交公司公司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及车身广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及机构代码机构代码证明提交原件和复印1 1 告效果证明、制作广告的车辆车身广告电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其他材图提供脑效果图、车主委托书。 料为原件。 电子版
表3.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以及公路两侧广告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申请材料目录
原件 复印件 纸质/份数份数材料名称 要求 电子(份/(份/版 套) 套) 肇庆市端州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原件 2 0 纸质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申请表
《广东省公路及其两侧设置非公路标志设原件 7 0 纸质 施申请呈批表》
原件。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
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
桩的距离);3.安全保障措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3 0 纸质 施;4.施工期限;5.修复、改
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申请书可在公路局路政所人
员协助下填写)
原件 复印件 纸质/份数份数材料名称 要求 电子(份/(份/版 套) 套)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申请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及营业执照 1 3 纸质 回。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 3 纸质 回。
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身份证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3 3 纸质 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 后退回。
设置位置平面图 原件 3 0 纸质
原件(必须由乙级以上资质的
支架结构和基础设计图 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单位3 0 纸质
设计)
原件(包括标明板面材料、尺版面设计效果图 3 0 纸质 寸)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广告公司营业执照 1 3 纸质 回。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场地使用协议 1 3 纸质 回。
涉及城市规划的路段,提交规划部门批准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1 3 纸质 文件及图纸 回。
表4.系留气球或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材料目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份数纸质/电材料名称 要求 (份/(份/子版
套) 套) 肇庆市端州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
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申原件 2 0 纸质
请表
《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原件 4 0 纸质
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施放气球资质证》 1 4 纸质 退回
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作业人员《施放气球资格证》 1 4 纸质 退回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无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不予受理决定。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45个工作法定办理时限说法定办理时限 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45日内日 明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5个工作承诺办理时限说提交材料完备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办承诺办理时限 日 明 结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交告知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由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存在禁止设置户外广告情形的,按有关部门职责,将申请资料转规划、公安交警、公路、气象、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如受理的申请属设置非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在政府网站和专门场所公示15天,或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将收到的利害关系人意见连同申请资料一并转送有关部门联审。端州区城管局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作出审查决定。整个联合审批流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交告知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窗口办理
》。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端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1.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交告知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由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对不存在禁止设置户外广告情形的,按有关部门职责,将申请资料转规划、公安交警、公路、气象、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如受理的申请属设置非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在政府网站和专门场所公示15天,或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将收到的利害关系人意见连同申请资料一并转送有关部门联审。端州区城管局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作出审查决定。整个联合审批流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补交告知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上午8:30—可搭乘9路、22路、31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12:00; 路、201路公交车至行政中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下午14:30—心车站下车。 17:30,星期一至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星期五(节假日除
外)。
2.网上办理网址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
service!moreDataBj.action?areacode=441202。
2.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窗口);(肇庆市端州区监察局);或0758-12345(12345投诉热线);
网址: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肇庆市端州区法制局,端州区古塔中路15号区政府机关大院,;
行政诉讼: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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