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电子邮件借条

电子邮件借条

2018-07-23 43页 doc 78KB 27阅读

用户头像

is_841159

暂无简介

举报
电子邮件借条电子邮件借条 篇一: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时代,民间借贷利用网络作为媒介发展出了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在中国仍然是个新兴事物,由于众多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人存在不少法律困境。本文笔者主要从法律角度阐述网络借贷平台不明确的身份地位,导致了监管部完善等法律问题,及网络监管不完善易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从而引发一系列宏观的社会风险。并对此提出了笔者个人的几项规范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 一、民间借...
电子邮件借条
电子邮件借条 篇一: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时代,民间借贷利用网络作为媒介发展出了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在中国仍然是个新兴事物,由于众多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人存在不少法律困境。本文笔者主要从法律角度阐述网络借贷平台不明确的身份地位,导致了监管部完善等法律问题,及网络监管不完善易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从而引发一系列宏观的社会风险。并对此提出了笔者个人的几项规范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 一、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存在发展及我国实践 所谓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即借助于网络平台及其网络资源,通过收集借贷需求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信用状况及借款用途、数额以及还款等;并且通过登记发布借贷供给信息,最终促成借贷双方达成借款。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接触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 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美国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Prosper,欧洲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是Zopa。Zopa和Prosper提供C2C的金融服务的网站——可以实现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 与国内外成熟运作相比,国内网络借贷处于成长阶段,而且其建立多是模仿英国、美国。成立于2007年的拍拍货是国内成立的第一家网络借贷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的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其主要目标是提供国内个人对个人的小额贷款的借贷平台,它只是一个“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该平台主要是本着引入社交网络的概念,致力于一站式中间服务,包括身份认证,工资等收入资料审核,从而使网民之间的借贷更加方便、快捷、灵活。目前国内主要有的网络借贷平台有阿里小贷,贝尔创投,畅贷网,点点贷,鼎力贷,速贷,分分贷,给力贷,红岭创投,齐放网等。 有学者指出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以下独特之处?:一般为小额无抵押借贷,覆盖的借入者人群一般是中低收入阶层,如缺少资金的大学生、工薪阶层、个体工商户或者中小企业等人群,而这些现有银行体系覆盖不到,因此是银行体系的必要的和有效的补充;借助了网络、社区化的力量,强调每个人来参与,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审查的成本和风险,使小额贷款成为可能,并且一般是小额无抵押贷款,这样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借款人或出借人;平台不参与借款,更多做的是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一些功能;由于依托于网络,与现有民间借款不同的是,? 最早源于 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 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参考马运全.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风险与行为矫正[J],微型金融研究,2012(276) 其非常地透明化,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借贷双方的信息; 由于针对的是中低收入以及创业人群,其有相当大的公益性质,因此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它解决了很多做小额贷款尝试的机构组织NGO普便存在成本高,不易追综等问题。 我国网络借贷平台还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正在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地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在促使这种新型金融业务在中国的成长。 二,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地位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民间网络借贷平台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为不少人带来了方便及实际经济利益,但其法律地位尚未明确。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还是只是纯粹的中介,依据我国目前关于金融机构的定义,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笔者也赞同把民间网络借贷平台法律性质界定为准金融机构?。再者根据其如下运作流程?: (1)有借款需求的人在网站上免费注册,通过填写自己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月收入、联络方式证明、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记录等)成为借入者;(2)成为借入者之后,在网站上填写借款理由和借款金额、年利率、借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就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借款列表;(3)通过网站的邀请模板,借入者邀请现实生活或网络中的好友来到网站为自己的借款进行评价;(4)通过竞标,最低或较低年利率的贷款形成一项贷款组合,此时竞标完成(有的网站这时仍需进一步的审核,例如,红岭创投需要借入者再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借款用途证明资料、信用卡记录等),最后借入的资金流入借入者的账户,同时网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借条,并以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借入者和借出者的邮箱中。因此,网络借贷平台也应被界定为金融机构。但是目前正因为对其定位不明确,导致网络借贷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监管的依据。 (二)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 ? 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2(05) ? 参见拍拍货平台的运作流程/ 首先,我国的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准入机制不明确。在美国,网络信贷被归为信贷类理财产品,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准入。网络信贷企业必须取得证券经纪交易商牌照方可经营。而在我国,网络借贷大多是以电子信息发展、投资咨询和高科技信息产业等名称进行注册登记,现有的法律并未对这类公司从事金融信贷业 务作出相关规定,其经营主体的合法性受到质疑。上文笔者所述,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目前没有定论,我国的借贷网络平台并没有按照“金融机构”的性质来界定,从而归入银监会等监管范围。 还有我国的民间借贷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依,仅仅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相关规定以及 1991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4 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与《最高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所以借贷网络平台更是无法可依。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如拍拍贷网站在工商局是以从事互联网技术的名义注册的。目前,这些借贷网站到底是由银监、工商、公安、网监、信产等哪个部门监管或协调监管,尚无确切的立法规定,可以说监管几乎处于真空地带,再加上网站的地域及由谁管辖难以确定。 正是完善的监管的缺乏,我国网络借贷平台也为经济类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隙,例如我国《刑法》191条规定的洗钱罪,犯罪分子可能借助网络这个平台把非法资金合法化,破坏金融秩序。 (三)网络平台易泄露个人信息 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信息的价值变得越来越大,这也催生了很多人甚至不惜犯法去盗取他人个人信息。由于借贷网络平台往往只是信用贷款,不用任何抵押担保?,因此它更强调了信息的真实性和详细性,以充分评价资金融入者的信用水平。资金 融入者要成功进行融资,进行网站注册、申请贷款时,就必须提交自己的身份认证、固定住址、银行流水、手机号码等一系列个人信息。面临的风险一是万一网站被不法分子恶意破坏,导致大量个人信息被盗取;二是借款?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即可成立。 ? 91年《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者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在任何可能的贷款人面前,这严重影响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 尽管我国在21 世纪初就开始探索个人征信制度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建成了个人征信系统,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并没有在社会上大规模的使用。根据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依法办理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和人民银行、消费者使用,网络借贷平台并不是合法的使用者。网络借贷的基础就在于对信用的尊重,而个人信息就是自己信用载体。但是,将如此重要的信息在网络上公布必然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曝光。如何规范网络借贷平台中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一方面,使平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对平 台中大量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这是个两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信息罪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但是这两个罪主体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我国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发展,却可能导致网络平台拥有者或提供借款人等掌握他方信息者泄露信息,通过网络这个虚拟世界泄露信息,很难追究幕后元凶,也很难适用先行的刑法规定。因为我国民间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归入金融一族加以监管,其工作人员也往往是网站技术专业人士,很难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对我国完善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建议 (一)明确借贷网络平台法律地位 笔者认为应当将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归入金融活动的监管秩序范围内。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确立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首先要出台《网络借贷管理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其次,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将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严格限制和取缔非法的民间中介组织和活动;第三,应指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并明确监管方、网站,放贷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建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将网络借贷纳入金融监测和管理的范畴由于网络借贷从事资金融通业务,一旦出现风险,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因此, 篇二:民间借贷诉讼指南 民间借贷诉讼指南(2014版) 目前,在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贷款规模被控制的背景之下,我国出现严重的信贷紧缩,楼市调控政策未见松动,导致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同时,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民间借贷空间迅速扩大。民间借贷利率迅速飙升,其年利率已经远远超过中小企业的利润率,但借款企业负责人“跑路”已经陆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大规模出现已经难以避免~ 为避免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律师将民间借贷的诉讼过程简要向大家予以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险提示:诉讼(打官司)过程具有高度法律风险,专业性极强,当事人依据本文不足以确保达到其胜诉的目的。本律师对仅仅依据本文而未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诉讼而出现的法律风险再次予以明确告知,风险自负~ 一 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 第一条 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 律师指南: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 自然人与银行或其他具有放贷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发生的借贷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属于金融借贷纠纷。 第二条 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差别 律师指南:当事人之间对因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经结算后,债务人以书面借据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 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 二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第三条 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 律师指南: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 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 第四条 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 律师指南: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 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律师指南: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律师指南:借款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从新计算两年。 第七条 借款人如何主张诉讼时效 律师指南: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分期履行的债务该如何计算时效 律师指南:借款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法院 第九条 一般管辖 律师指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特殊的一般管辖 律师指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问题的批复》(法复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借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协议管辖 律师指南: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与被告的确定(诉讼主体)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资格认定 律师指南: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 第十三条 出借人为多人的情况 律师指南: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为多人的情况 律师指南:对于共同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借贷纠纷,出借人仅起诉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律师指南: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 法院应当列个人为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企业为当事人。 五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第十六条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才是有偿 律师指南: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十七条 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律师指南: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超过四倍利率就是高利贷。 第十八条 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律师指南: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本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第十九条 如何计算复利 律师指南: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 第二十条 逾期利息的计算 律师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超出四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可以予以支持,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二)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逾期利息的关系 律师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 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转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 文摘:电子邮件借条)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违约金与实际损失 篇三:应用写作在线练习答案 一、 判断题、 1、同级的党政机关,或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 2、一篇实用文一般只有一个主旨,一文一事。(× ) 3、“大概”、“差不多”、“可能”、“估计”、“或许”等模糊用语一般不应在凭证式条据中出现。(? ) 4、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对外正式行文。(× ) 5、一般书信是与较为广泛的对象进行交流的工具。(× ) 6、契约文书在结尾部分都应写明本文书的份数及存执情况。(? ) 7、新兴文书产生的基础是互联网络的高速发展以及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 ) 8、事关重大或紧急,可以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 9、手机短信的结构通常由称谓、正文、署名三个部分组成,一般不可以省略。(× ) 10、纪要属于上行文。(× ) 11、主送机关名称必须顶格书写。(? ) 12、已经签批的公文,遇到需作实质性内容修改的,应报原签批人复审。(? ) 13、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正文部分对经济活动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因此不需要相关附件。(× ) 14、可行性研究报告专业性强,对不确定因素没有必要再进行 深入分析。(× ) 15、博客标签的作用是对文本主题进行分类,便于检索查找。(? ) 16、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算报告,都要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或通过,具有法律效力。(? ) 17、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可以根据写作者的时间安排来写,没有时效上的限制。(× ) 18、一般来说,每份公文都会有附件。(× ) 19、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 20、收到个人或单位的钱物,并无需归还时,可以用收条或收据给付对方作为凭证。(? ) 21、请示属于平行文。(× ) 2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论部分要明确经济活动或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23、公文都有一定的时效,一般以成文日期为生效时间。(? ) 24、由于是普发性公文,通告一般没有主送机关。(? ) 25广东某高校与新生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条款中有“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份协议书是有效的。(× ) 26、实用文体的主旨是文章的灵魂和中心,材料只要是能为主旨服务,没有真实性方面的要求。(× ) 27、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但可以抄送其他上级机关和下级机 关。(× ) 28、招标书、投标书属于契约文书的范畴。(? ) 29、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文种是公告。(× ) 30、上行文的主送机关可以将上级机关都列上。(× ) 31、篇末点旨,是指在文章的结束部分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直接点明主旨。(? ) 32、经济新闻只求新,没有真实性的要求。(× ) 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属于周知性通知。(? ) 34、事实现象和理论依据都可以作为实用文的材料。(? ) 35、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可以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 36、签订合同的日期应在双方当事人署名之下各自独立成部。(? ) 37、做预算报告就是为了有计划地开支经费。(? ) 38、问候语是书信正文最后表示敬意、祝愿或勉励的话。(× ) 39、邮件抄送和邮件密送都是一封邮件发给多人,是一回事。(× ) 40、成文日期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 41、请示应送达各主管上级机关,确保万无一失。(× ) 42、电子邮件的主题不可省略,但要简单明确,可以用一个词、 词组或短句来表示。(? ) 43、便函可以不拟标题,也可以不编列发文字号,不列版头。(? ) 44、发文字号是指发文机关一年中所发不同文件的顺序编号,简称“文号”。 (? ) 45、写便条和字据都是为了说明情况,对语言的准确性要求不高(× ) 46、决算是预算执行的结果,是收入和支出结果的总结(? ) 47、“情况交流”“简讯”“工作通讯”是简报的别称。(? ) 48、资金分析报告不属于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范畴。(× ) 49、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一旦有纠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 50、因时间紧迫,可在同一份请示中向上级机关请求拨款和批准人事变动。(× ) 51、篇段合一式的结构就是正文的全部内容包含在一个完整的自然段内,一个段落就是一篇实用文。(? ) 52、保障资金安全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价值所在(? ) 53、一篇实用文可以有多个主旨,分段落分中心来表述。(× ) 54、实用文体的写作往往带有功利目的。(? ) 55、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联合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共列出的十三类公文。(× ) 56、“即请查照”“ 希即遵照” “拟请””等词在实用文体专用词语中称为期请词(? ) 57、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 58、公告包括重要事项公告和法定事项公告。(? ) 59、私人间往来的书信,有特定和单一的接受对象,区别于有专门用途、专门接受对象的专用书信。(? ) 60、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公文文种是请示。(× ) 61、文体是一篇文章或作品整体表现出来的规范和样子。(? ) 62公告包括重要事项公告和法定事项公告。(? ) 63、由于是普发性公文,通告一般没有主送机关。(? ) 6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属于告知性通告。(× ) 65、公告和通告的发布都起到周知性的功用。(× ) 6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属于周知性通知。(? ) 67、《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属于指示性通知。(× ) 68、表彰性通报既要写明被表彰者的先进事迹,还要简介其一般表现。(× ) 69、撰写通报要选取典型的事件、人物和情况,一般的小事不宜 用通报。(? ) 70、《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属于专题性报告。(? ) 71、请示应送达各主管上级机关,确保万无一失。(× ) 72、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 73、公文标题的部分省略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在任何情况下,文种名称是不能省略的。(? ) 7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协商一致时,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 75、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但可以抄送其他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 ) 76、事务文书按其适用范围可以划分为行政事务文书和日常事务文书。(? ) 77、计划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着重写明具体任务、措施要求和步骤安排。(? )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不属于计划。(× ) 79、总结的主体部分,应该写成绩与经验,问题与教训。 (? ) 80、公文中的“报告”和事务文书中的“调查报告”本质上是一致的。(× ) 81根据反映内容的不同,调查报告可分为经验性调查报告、揭 露性调查报告、情况性调查报告(? ) 82、“情况交流”“简讯”“工作通讯”是简报的别称。(? ) 83、简报由报头、报核、报尾三部分组成,格式较为固定。(? ) 84、一般书信是与较为广泛的对象进行交流的工具。(× ) 85、封发也是一般书信的组成部分。(? ) 86、问候语是书信正文最后表示敬意、祝愿或勉励的话。(× ) 87、专用书信多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事务联系。(× ) 88、表扬信的表扬对象只能是个人,对象是集体的话要用感谢信。(× ) 89、信封上收信人姓名后的称谓要和内页中的称呼统一一致,是写信人对收信人的称谓(× )。 90所借钱物只归还了其中的一部分,尚有部分不能归还时,可以写借条。(× ) 91经济新闻导语由主到次,由重到轻地安排材料,组织结构,是谓金字塔结构。(× ) 92、新闻背景是经济新闻中的必备部分。(× ) 93说明书的写作目的是让傻瓜也会使用这个商品,应该越详尽越好。(? ) 94药品类的说明书应该标注药品成分(? )。 95、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可以根据写作者的时间安排来写,没有时效上的限制。(× ) 96、资金分析报告不属于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范畴(× ) 97、“万达利集团2012年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属于完整式经济 活动分析报告标题(? )。 98、主体部分是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核心部分,在结构上表现为: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三个部分。(? ) 99、可行性研究只限于生产、建设等领域,范围极为有限。(× ) 100、保障资金安全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价值所在。(? ) 二、多选题 1、实用文体写作的主体是指即写作或制作实用文体的人或组织,包括()等类型。 ? 法定主体 群体主体 个人主体 代位主体 2、实用文体写作的客体,即实用文在写作或制作后,受其支配或起作用的人或组织,包括()。 ? 法定客体 特定客体 专业客体 普通客体 3、实用文体是人们在现实社会中为处理实际工作、社会活动中的公私事务和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或传递某种具体信息而运用的具有实际价值、格式规范、语言准确的文书,其特点表现为()。 ? 实用性 针对性 时效性 规范性 4、实用文体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指实用文体的() ? 主旨 材料 结构 语言 5、实用文体的内部结构一般由缘由、主体、尾部的组成来结构行文,常见的结构模式有() ? 篇段合一式 单层结构模式 双层结构模式 三层式结构模式 6、要使得主旨鲜明,可以采取的表现手法有() ? 标题点旨 开宗点旨 片言居要 篇末点旨 7、下列词语中属于引叙词的有() ? 根据 遵照 据此 惊悉 特 8、下列词语中不属于期请词的有() ? 即请查照 兹经 恳请 着即 9、实用文体主要也是其特定的表达方式为() ? 叙述 描写 抒情 说明 议论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联合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列出的十五类公文,包括() ? 公报 通知 计划 批复 议案 11、公文格式由()等部分组成。 ? 眉首 版头 主体 版尾 版记 12、结尾是公文主体内容的延续或深化,表明撰写者的态度、愿望和要求,常见的有( ) ? 指令性尾语 呈告性尾语 回复性尾语 期复性尾语 13、公文的版记部分由( )等要素组成。 ? 分隔线 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印发日期 14、下列选项中属于发文办理程序的是( ) ? 复核 登记 承办 印制核发 15、下列选项中属于收文办理程序的是( ) ? 签收登记复核传阅答复 16、通告属于公布性公文,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 ? 庄严性广泛性缜密性法规性周知性 17、通知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文种,其种类包括() ? 周知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发布性通知表彰性通知 18、在通报的写作中,要做到( ) ? 内容准确事实典型语言恰当发布及时 19、按报告的性质来划分,报告可以分为( ) ? 情况报告综合性报告答复报告 专题性报告 20、根据行文方向,函可以分为( )去函 告知函 复函 公函 21、去函的结构一般包括( ) 等部分。 ? 发函缘由发函请求函告事项结语 22、复函的结构一般包括( )等部分。 ? 引述来函答复事项 表明态度结语 2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务文书的有 ( )。 ? 计划条例简报借条感谢信 24、下列选项中属于计划类事务文书的有( )。 ? 设想条例办法守则安排 25、下列选项中属于报告类事务文书的有 ( ) ? 总结 章程办法 调查报告述职报告 26、计划三要素指的是( ) 前言具体任务措施要求步骤安排 27、在总结写作中,着重要写明白的内容是( ) ? 做什么怎么做做了什么做得怎样为什么会这样 28、总结的主体是全文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 ? 情况和介绍成绩和收获经验和体会问题和教训 29、调查报告的特点,包含有( ) ? 真实性针对性典型性时效性 30、简报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发的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交流经验、传达信息的一种广泛使用于内部的实用文。也可以称为( ) 情况交流 简讯 情报交流 内部公文 31、按简报的内容来划分,简报可以分为( ) 调查简报 工作简报 情况简报 会议简报 32、按照专有书信的用途来划分,属于提供依据、凭证的有( ) 慰问信介绍信求职信证明信 33、按行文用途来划分,用以致意、表态的专用书信有( ) 感谢信介绍信求职信祝贺信表扬信慰问信 34、应聘信的特点有( )自荐性 独特性 明确性 针对性 严谨性呈请性 35、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字据特点的有( ) 36、下面哪些选项属于凭证式条据( ) 证明性 篇四:民间借贷指导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浙高法〔2009〕297号2009年9月8日) 为公正、规范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 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受理与管辖 第一条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 (一)货币借贷纠纷; (二)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借贷纠纷。 第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因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经结算后,债务人以书面借据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 第三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被告下落不明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有关企业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符合本院《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08]289号)规定,相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通知申请集中管辖。 二、诉讼主体 第四条 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凭证的持有人并非债权人或者债权受让人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第五条 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 原告在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被告不明确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行为人虚构借款人或者以已注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借贷等被告不适格情形的,法院应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拒不变更或者无法变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查明被告属被借名、冒名且无过错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六条 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七条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或者仅起诉 保证人的,法院不主动追加保证人或者借款人为共同被告。被诉保证人主张借款人参加诉讼的,经法院释明后,出借人仍不申请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仅就保证之诉进行审理。 第八条 以夫妻一方名义向他人借贷,诉讼时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债权人未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不宜主动通知借款人的配偶参加诉讼,但配偶申请参加诉讼或者案件涉嫌虚假诉讼的除外。 借贷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诉讼时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一方已经离婚的,原告或者被告可以申请追加其原配偶为共同被告。 三、成立、生效、效力 第九条借贷双方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合同成立。 第十条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第十一条 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 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中,企业将借贷资金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活动的,不宜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 民间借贷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应当返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无过错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的,法院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保证合同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以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院在依法认定主合同效力的前提下,确认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合同无效时,法院应当根据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过错,由其各自承担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相应民事责任。借贷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或者因借贷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法院应当分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七条、 第八条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承担。 四、借贷事实的审查 第十四条 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债务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及相关情况,对借据的真实性 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 (一)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 (二)债权人提供的借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备一定的可信性,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 经依法释明,债权人或债务人不申请鉴定或者不提供笔迹比对样本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法院应依法裁判。 司法鉴定的申请应向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提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负担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 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对能够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予 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债权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债务人提出抗辩的,应当提供反驳证据证明。 债务人主张借款本金、利息等债务已经归还或者部分归还的,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举证不足,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关经办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承担相应后果。 法院应当根据现金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诸因素,结合当事人本人的陈述和庭审言辞辩论情况以及提供的其他间接证据,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运用逻辑推理、日常生活常理等,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对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债权人已经完成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对 于金额大小的界定,鉴于本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出借人个体经济能力存在差异,可由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裁量。 第十八条 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可以视案情需要,依据职权进行调查或者要求借款人就部分事实进行举证。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债权人应当就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款项交付等法律要件事实等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债务人就其抗辩主张的债权受妨害或者受制约、债权已经消灭或者部分消灭的事实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的; (二)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 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的,出借人可以援引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援引表见代理规则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出借人,应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表见代理的证明责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3条的规定。 第二十条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利息的除外。 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借款人自愿给付出借人四倍利率以上利息,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共同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不予干预。 第二十一条 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本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 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超出四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可以予以支持,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二)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 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减少,但债务人明确表示自愿给付的除外。 前款规定,对缺席审理的债务人同样适用。 第二十五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借贷债务的,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债务人除借款本金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或者违约金; (三)借款本金。 债权人主动放弃前述偿债顺序利益的,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第二十六条 债务履行完毕后,借款人以利息或者违约金超过司法保护幅度为由,起诉请求出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利息或者违约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因借贷外币、台币、港币、澳元等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予以准许。因汇率变动给出借人造成损失,出借人主张逾期还款的汇率差价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有约定借款期限的,可参照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人民币偿还;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可参照出借人主张借款偿还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人民币偿还。 五、涉嫌虚假诉讼的审理 第二十八条 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应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 (浙高法[2008]362号)的规定,谨慎审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促进诚信诉讼。 第二十九条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去向以及借贷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事实: (一)原告是其他多起或者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 (二)原告起诉的借贷事实或者理由不符合常理,没有借据或者借据存在伪造可能; (三)被告在一定期间反复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四)当事人双方存在近亲属等特殊密切关系;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经过陈述不清或者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 (七)其他债权人或者借款人的配偶等案外人提出异议; (八)债权人轻易放弃权利,与债务人达成调解协议; (九)其他异常情形。 第三十条 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防范: (一)传唤出借人、借款人本人或者相关经办人员到庭陈述,并告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要求当事人进一步提交其他相关证据,包括申请证人出 庭作证; (三)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并依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债权人参加诉讼的,列为第三人;配偶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 (四)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五)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一条 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一般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的关联案件可以交由同一合议庭审理。 对关联案件合并审理的,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对不同的债权人采取和证人一样的隔离原则,由不同的债权人分别单独到庭陈述相关事实,并接受法庭询问。 第三十二条 经审查确认属于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尚未作出裁判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已经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法院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并裁定驳回起诉。 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予以准许;经审查确认属于虚假诉讼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 六、其他 第三十三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应贯彻“调解优先、调 判结合”原则,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浙高法发[2009]8号)的要求,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者委托、邀请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和人员进行调解。 第三十四条 对集中管辖、破产重组等涉及当地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利率保护幅度上应注意裁判尺度的统一,必要时可听取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主张的下列借贷,不予保护,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一)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 (二)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 第三十六条 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民间借贷的被告是否确属下落不明,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避免诉讼的迟延: (一)可以向被告亲属等有密切关系的人阐明利害关系或者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其他联系方式或线索,尽可能通知被告应诉; (二)向下落不明的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按照本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浙高法[2009]129号)的规定处理。涉及以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的,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依法指定的举证期限; (三)经合法传唤后,被告仍不到庭应诉的,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依照法定审理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并依法作出裁判。缺席被告未提出抗辩和提供证据的,不影响法院对到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依法进行审查以及必要时的依法调查。 第三十七条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贩毒、洗钱等犯罪,或者当事人一方主张涉嫌犯罪,要求移送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一)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嫌疑,可以全案移送的,裁定驳回起诉,退还案件受理费,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二)当事人一方主张涉嫌犯罪,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或者其他当事人虽有犯罪嫌疑但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没有必然关联或者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案件继续审理,但有关犯罪嫌疑的线索、材料可以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查处; (三)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结果为前提的,裁定中止诉讼。中止诉讼后,没有特殊情况,在十二个月内,刑事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恢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 裁定驳回起诉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接到法院移送的涉案材料或者相关当事人的报案后不予立案侦查,或者立案侦查后又撤销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起诉后法院审理认为不构成犯罪而宣告 无罪的,出借人再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民事裁判。 法院应当慎用裁定驳回起诉和中止诉讼。 第三十八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应适用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1991]21号)等司法解释的规定。 七、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如具体内容与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 篇五:消息应用文 2345 篇二:应用文写作格式及范文目录 条据 请假条 留言条 借条 收条 领条 欠条 启事 请柬 书信 感谢信贺信 表扬信 推荐信 求职信请托信 决心书 建议 书 申请书 倡议书 公文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批复 函会议纪要 其他 说明文 新闻消息 演讲稿 计划 应用文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体,是人们传递信息、处理事务、交 流感情的工具,有的应用文还用来作为凭证和依据。它的种类极为广泛,与小朋友日常生活 和学习有关的,有请假条、留言条、申请书、决心书、感谢信、表扬信、读书笔记、会议总 结以及各种通知等。每种应用文都有一个固定的格式。 总结 日记条据 请假条根据请假的原因,可以分为请病假和请事假两种。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 至参加工作,你都可以用到这种文体。 请假条的写法,有标题、称呼、正文、祝颂语、落款五个部分。 第一行居中写“请假条”三个字,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 假的条子。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请假对象的称呼,往往是老师、领导等,这个地方要尊称, 比如“敬爱的”、“亲爱的”等。正文前空两格,包括请假的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请 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清楚。祝颂语是所有应用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落款包 括请假人和写这张请假条的时间。 留言条 在日常生活中,你如果有事情要通知对方,或有事托付对方,对方不在,你却又没时间 等候 他回来,那就可以写张字条留给对方,这种条子就是留言条。 留言条的格式分四部分: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称呼要顶格写,条子留给谁就称呼 谁。在称呼下一行空二格写正文,简单明了的把你要给对方说 的事情写清楚。在正文下面写 清楚谁留的条子,并在署名的下一行写清 年、月、日。 留言条 在日常生活中,你如果有事情要通知对方,或有事托付对方,对方不在,你却又没时间 等候他回来,那就可以写张字条留给对方,这种条子就是留言条。 留言条的格式分四部分: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称呼要顶格写,条子留给谁就称呼 谁。在称呼下一行空二格写正文,简单明了的把你要给对方说的事情写清楚。在正文下面写 清楚谁留的条子,并在署名的下一行写清 年、月、日。 借条 借条是你借对方物品的时候,写给对方的一个书面凭证。你再把物品归还对方的时候, 借条就同时作废了。 借条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几个部分,其中正文要详细记录谁、什么时候,向 谁借了什么物品,计划什么时候归还等等。落款为借物品人的签名和借的时间。 范文: 今天借了学校体育器材室一个足球,用于下午课外活动的比赛。比赛结束马上归还。 *年级(2)班:周涛 收条 收条是你收到对方物品的时候,写给对方的一个书面凭证,来 证明某个物品已经由对方 交到了你的手里。 收条的格式和借条类似,正文要写清楚什么时候收到了谁送来的什么物品。如果该物品 有什么计划中的用途,也要一并写清楚。落款要由收物品的人签名。 范文: 今天收到了六年级(2)班生活委员柳杨同学送来的款项765.8元,是该班全体同学为玉 树地震捐献的。等我们班捐款活动结束后,我会将两个班的款项合在一起交给教导处。 *年级(1)班生活委员:宋超****年**月**日 领条 领条一班用于班级和学校、个人和年级之间,比如学校给每个年级发了清洁用品,你代 表你们班去领取,当你如数领取到清洁用品后,为了留存以作证明,可以写一张领条交给学 校。又比如班级给每个人发放一顶帽子,当你领到帽子的时候,也可以写一张领条交给生活 委员,证明你的帽子已经领取过了。范文 今天下午3点钟领取到教务处发给我们班的拖把2个、扫帚4个、抹布2个。 *年级(3)班:王琳 ****年**月**日 欠条 [提要]欠条是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般由标 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组成。... 欠条是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组成。以下是欠条范文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欠条范文一 【 范 文 一 】 欠条 尚欠5月8日从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基建科借到的铁锨六把,特留此据。经手人:东区 医院杨广生 ×年8月6日...全文?欠条范文二 【 范 文 二 】 欠条 ××年3月份借到王立东人民币捌拾圆整,今补欠条,作为凭证。张红玉(签名盖章) ×年×月×日...全文?欠条范文三 【 范 文 三 】 欠条 原借杜小强同志人民币叁佰圆整,已还壹佰伍拾圆整,尚欠壹佰伍拾圆整,两个月内还 清。篇三:应用文的种类 应用文的种类 应用文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角度)划分成不同的类别。 (一) 按其处理事情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公务类应用文和私务类应用文。公务类 应用文是指为处理国家和集体的事务而写作和使用的应用文,即通常所说的公文。 私务类应用文是指为处理个人的事务而写作和使用的应用文,即通常所说的个人日用文 书。 (二) 按表达方式划分,有记叙文、说明文、议。记叙文是以记叙作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说明文是以说明作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 文;议论文是议论作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 (三) 按使用领域划分 1、 行政类应用文 行政类应用文包括重要公文和常用行政公文。重要公文指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 公文处理办法》 中所规定的:命令(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通知、请示、 报告、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常用行政公文指:规划、计划、调查报告、总结、述职报告、简报、提案、建议、章程、 条例、规定、制度办法、规则、细则等。 2、 司法类应用文 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庭审笔录、法院公告。 3、 外交类应用文 照会、国书、备忘录、条约、协定。 4、 经济类应用文 广告、合同、市场调查报告、说明书等。 5、 科技类应用文 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实验报告、设计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6、 教学类应用文 大纲、教材、讲义、等。 7、 新闻类应用文 消息、通讯、简讯、评论等。 8、 日常生活应用文 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电报、聘书、启事、请柬、条据等。篇四:应用文分类应用文的种类很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般性应用文。这类应用文包括以下几种:书信、启事、会议记录、读书笔记、说明书 等。 公文性应用文。这是以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名义发出的文件类应用 文,如布告、通告、批复、指示、决定、命令、请示、公函等。这类应用文往往庄重严肃, 适用于特定的场合。事务性应用文。事务性应用文一般包括请柬、调查报告、规章 制度及各种鉴定等,这是在处理事务时所使用的一种应用文。根据各种应用文本身 的特点,可将应用文分为以下几类: 1、便条契据类 便条契据类应用文是当事人双方在事务交流中,由一方出具给对方作为凭证或说明某些 问题的一种常见应用文。这类应用文通常短小精悍,可随时使用,具有法律效力。 便条契据类应用文可分为以下几种:借据、欠条、收条、领条、请假条、便条、托事条、 崔托条、馈赠条、留言条等。 2、类 这是一类适用于社交场合的应用文,它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促进双方之间关系的发展,同 时它又是人们文明交流的一种体现。人与人之间亲疏有别、长幼有序,礼仪就是在社会交往 中把握好分寸,恰如其分地把握双方的关系。礼仪类应用文是人们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 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应用文。 礼仪类应用文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常用的文体:请柬、欢迎词、 祝词、欢送词、邀请信、题词、慰问信、表扬信、感谢信、贺信、贺电、赠言等。 3、启事类 启事类应用文是指那些可以公开张贴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媒介公开播放、刊登的广而告之 的一类事务性应用文。 启事类应用文包括征稿启事、征婚启事、征订启事、婚姻启事、开业启事、寻人启事、 寻物启事、招聘启事、招生启事、海报等。 4、申请书类 申请书类应用文应属于专用书信类的一种,其使用较为特殊,具有自身非常突出的特点, 即请示性。 申请书类的应用文包括入学申请书、入党入团申请书、住房申请书、困难补助申请书、 辞职类申请书。 5、专用书信类 专用书信是具有书信的格式、发文的对象或者使用目的的书信。这类书信可以分许多种, 如咨询信、介绍信、推荐信、求职信、聘书、履历、说明书、报捷书、保证书、倡议书、建 议书、悔过书等。 6、家书情书类 在人们的交往中,书信往来应该是最频繁的交流方式。自古至今,朋友之间互致问候、 表达关心,或者情人之间互致相思、表达爱慕均使用书信这种形式。伟人名士的家书、情书 也往往会给别人或后人许多启迪和帮助,这类书信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书信主要包括:写给长辈的信、写给晚辈的信、写给兄弟姐妹 的信、写给亲朋的信、初恋情书、求爱情书、热恋情书、现代流行书信等。 7、讣告悼词类 这是以致悼死者为主的一类应用文。其中有些问题只适用于特殊的任务和特定的场合, 有些则广泛地应用于民间。这类应用文包括讣告、唁电、追悼会仪式、治丧名单、悼词和碑 文六种。 8、经济文书 经济文书是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使用的各类应用文书,主要包括市场调查报告、市场预测 报告、经济计划、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招标书、投标书、企 业法人登记报告、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注销登记申请报告、联合经营协议书、商标注册申请 书、税务登记申请、银行文书、外贸信函、海关文书、出口货物申请书及许可证争议、索赔 信函、购销合同、商品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 9、宣传应用文 宣传应用文指具有宣传、教育和鼓动作用的实用类文体,主要包括讲话稿、演讲稿、解 说词、科普说明文、板报与墙报、标语和口语等。 10、 新闻应用文 新闻应用文是一种贴近现实的、实效性强的实用文体,主要包括动态消息、综合消息、 述评消息、经验消息、人物消息、简明消息、人物通讯、事件通讯、工具通讯、风貌通讯、 特定、专访、新闻言论、 社论和评论员文章、编者按、短评、杂文、建议书等。 11、史传类应用文 史传类应用文是一种客观、真实地记录某一地区、组织、人物或同类事件的文体,日常 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主要包括厂史、校史、家史、传记、小传、自传、评传、回忆录、大事 记等。 12、英语应用文 英语应用文主要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英语表述的各类应用文,以书信为主,主要包括邀 请信、介绍信、庆贺信、求职信、入学申请信、简历等。篇五:应用文 第一章概论 1.1 应用文的产生与发展 一、应用文的萌芽:原始社会后期。 二、应用文的产生: 殷墟甲骨刻辞,是迄今为止我国已知最早的文章,也是最早的应用 文。 1898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陆续发现了刻有文字的甲骨,考古学家称之为“甲骨文书”。 如:“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钟鼎铭文是刻在铜器上的文字,其中贵族之间契约,是我 国最早的私务文书。这类文章都是应用文。 三、应用文的发展 1、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应用文文体成型和文书制度确立的时期。 由李斯等制订的公文程式,对公文写作作了一系列规定,产生了“避讳”、“抬头”、“用 印”等制度,这些都标志着公文应用文的成熟。 秦代的书、奏,是我国最早的上行公文。 比如,李斯的《谏逐客书》。到了汉代,明确皇帝对臣下用诏、令、诰、制、戒、谕、教、檄; 臣下对皇帝则用章、奏、表、议、策、疏;官府之间,平级官员之间用平行文种“移书”。“公 文”的称谓在这一时期出现。 从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可以看出私人书信已形成明显 的文体特点。 碑:是用于墓葬的碑文。 铭:在公务文书中用来表扬功德,而私人应用文则用来自儆自戒。吊:是借伤悼古人古事而发感慨。如贾谊《吊屈原赋》。 2、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应用文的自觉时期。曹氏父子对应用文的发展,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曹操的《修学令》、《求贤令》;曹丕的 《与吴质书》;曹植的《求自试表》等。 应用文理论成果也十分突出。曹丕的《典论 ? 论 文》,高度评价了文章的社会作用:“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西晋陆机的《文赋》 涉及更多的应用文体,并对文体的特点和写作规律作了更深入的探索。 挚虞的《文章流别论》 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应用文体的文体学专论。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一部体大思精的巨著,奠 定了我国古代应用写作理论的基础。 3、隋唐宋时期: 隋唐宋时期是我国应用文发展的高峰期。 隋文帝曾诏令“公私文翰, 并宜实录”。李谔的《革文华书》强调了应用文的实用性。“古文运动”对应用文的发展和文 风的转变也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北宋时期,在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应用文”一词。苏轼在《答 刘巨济书》中曾说:向在科场时,不得已作应用文,不幸为人传写,深为羞愧。 4、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是应用文稳定发展时期。应用文的文体分类更为详备,应用 文各体趋于定型化。 四、应用文的变革与繁荣 1、辛亥革命至新中国成立前: 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公文程式》,废除了 几千年封建王朝沿用的公文体制,规定政府公文为令、谕、咨、呈、示、公布、状五类七种, 确立了新的体式。1916年7月,北洋政府公布的《新公文程式》,将公文文种增至13种,并 规定:“凡处理公事文件曰公文”。这是?a href=“;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夜 τ梦氖飞鲜状味浴肮 摹备拍钭鞒龅拿魅方缍ā?/p>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后的第一批公文,就是中共全国代表大会所产生的决议、纲领和宣 言。 1931年,瞿秋白起草了《文件处理办法》。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颁布了《陕甘宁边 区新公文程式》,推进了公文改革,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的报告,对公文写作产生了极为 深远的影响。
/
本文档为【电子邮件借条】,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