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附件1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 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1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4
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
申请人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场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所 4.动物屠宰场,厂, ?
类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别 6.动物隔离场 ?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 所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 附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 材 4.#管理
#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 料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 清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 单 ,选附: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
文字材料?,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3
所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属
乡意见: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符合? 不符合?。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意? 不同意?。 镇
理由: 街
道
兽
审核人,签字,: 医
站乡镇街道兽医站公章: 意
年 月 日 见
所(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属
乡意见: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 适养区?、
限养区?、禁养区?。 镇
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同意? 不同意?。 街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 同意? 不同意?。 道
政
审核人,签字,: 府
意乡镇街道政府公章:
见 年 月 日
(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区
意见: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 是?、否?, 县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是?、否?。 级其它: 环
保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同意? 不同意?。 部
门审核人,签字,: 意
所在地环保部门公章: 见
年 月 日
4
发
?合格。 证
机? 不合格。原因:
关
现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场
审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 查
年 月 日 组
见
发?同意发证。
证
?不同意发证。 机
关签发人,签字,: 审
发证机关,盖章,: 核
意
年 月 日 见 动物防疫发证经办人,签字,: 条件合格( )动防合字第, ,号 证编号 年 月 日
5
令动物防疫条领证人,签字,: 件合格证代年
码编号 年 月 日
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本文所列为正本样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行政区简称按本行政区内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行政区简称填写。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10年”则年份代码为“10”。
3. 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编号举例:2011年渝北区第10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场所为生猪养殖场。则按如下格式编号。
7
“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
发证场所 编号 动物养殖场 1 动物养殖小区 2 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 动物屠宰场,厂, 4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5 动物隔离饲养场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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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审核结果 项类 别 内 容 审核说明 目 是 否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动物饲
养场、养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殖小区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填写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选
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种畜禽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场填写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布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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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有孵化 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间的禽
类饲养 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场、养殖
小区需 额外填 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写
种畜禽场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 需额外填
等区域。 写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设
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施
设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种畜禽场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需额外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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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人或乡村兽医;
员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制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
;
种畜禽场 需额外填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写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
核说明”一栏。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审核结果 内 容 审核说明 目 是 否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 选距离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址
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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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布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局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
有待宰圈;
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有急宰间;
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 设
施 生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设
备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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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制 疫情报告制度;
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
“审核说明”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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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项目 内 容
是 否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选址
距离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 距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场区周围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布局 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有配备消毒、诊疗和
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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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设施 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设备
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人员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制度;;
免疫制度;
用药和消毒制度;
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审核结果 项目 内 容 审核说明
是 否
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选址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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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场区出入口处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布局
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配置机动消毒设备;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设施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设备 备;
有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制度;
消毒制度;
制度
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制度;
人员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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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
“审核说明”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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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动物防疫条件现场检查意见书
( )动防集贸市场检字第 号
:
根据你单位关于 的申请~我部门组织 等 名同志于 年 月 日对 ,场所, 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检查。
1 、选址:
2 、布局:
3、设施设备:
4、制度: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规定~该场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如有变化~应重新申请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检查人员,签字,:
审查部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注:编号参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编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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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谢 谢 品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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