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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挂号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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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挂号信.doc 辞职,挂号信 挂号信一般几天到 用挂号信辞职可以吗 辞职挂号信怎么写 挂号信查询 篇一:辞职信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2-12-31作者: 未知来源: 劳动争议咨询中心 分享到:0 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由于在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上与公司产生分歧,她一气之下于2009年4月20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 “我决定今天辞职,希望公司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人力资源部门直到5月10日才作出接受辞职的答复。王小姐十分意外,本以为公司会挽留她,没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辞职请求。深感懊悔的王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她认为,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应当是书面申请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公司发出的这一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那么,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辞职申请以什么形式最合适,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 “客观性”与 “合法性”。具备了 “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王小姐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王小姐的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王小姐的邮件在到达公司或者公司作出回复之前,她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因此,即使公司没有在5月10日发出批复,王小姐的辞职决定也将在5月20日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中规定了辞职必须向公司提供纸质书面申请书或辞职信,那么以收到员工发送的电子邮件就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会存在辞职手续不完备的风险。 另外,作为电子邮件辞职申请这一尚需探讨方可认定其效力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电子邮件时及时作出反应。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马上决定的,应要求员工提交纸质并具有亲笔签名的辞职信。在此推荐一种较为稳妥的辞职方式,即要求辞职员工签 署公司制作的辞职协议文本,文本中载明离职流程、离职时员工可 领取的全部费用、公司扣除社 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的费用、员工须遵 守的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所有公司物品已交接完毕的承诺以及劳 动关系解除的确切日期等内容 人才市场报法规版曾经不止一次说过电子邮件在劳动关系和劳动争 议中的法律效应。在上期的法律版也谈到交上去的辞职报告是否能 收回的问题。最近,本市静安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用工纠纷时,首次 确认原、被告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有效,并根据电子邮件内容判决 了此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电子邮件不是弄弄玩玩的,一旦引起 诉讼,很可能被法院当作定案的依据。 37岁的周女士于去年2月24日就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月薪为 12500元人民币。在做了仅仅几个月,为了一件小事,周女士一赌 气决定放弃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于同年6月5日向公司发送了一 份辞职的电子邮件。在这封电子邮件中,她明确表示:“我已经决定 今天辞职,并希望在6月15日以前将手头的工作移交。” 这家外资贸易公司起先对她的辞职请求未作答复。可在当年7月10 日,公司却向周女士发送了一份接受辞职的电子邮件,内容为:“关 于您6月5日的辞职函,经管理部门认真研究,我们遗憾地接受您 辞去本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您在本公司的最后一天将为2003年7月 12日,您的薪金支付到2003年7月15日为止。” 此后,周女士反悔了,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上述 那家外资外贸公司恢复她的职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没得到 仲裁机构的支持。继而,周女士打起了劳动官司,她认为:“在向公 司发送辞职的电子邮件后,鉴于公司一再口头挽留,自己被公司的 诚意所感动,决定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并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邀请。 岂料公司方突然后发制人,单方面终止了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 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的决定,使自己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法院对电子邮件进行认证后认为:原告周女士在邮件中明确表达了 辞职的意思,其后她并未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明确的方式撤回辞职申 请。同时,原告在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 班。鉴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周女士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被告公 司终止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一般来说法律诉讼的证据,应该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客观性、 关联性、合法性。而真实有效的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是完全可以 具备以上特征的,可以成为一种诉讼证据。 我国的《民事诉讼 法》和《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理论界 的解释是,视听资料就包括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 由于电子证据有其特殊的高科技性、易破坏性、技术含量高、易被 伪造和篡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要使之能顺利地作为证明案件 事实的证据还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有时,把这种证据作为间接证据 来使用,即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这个案例,除了了本人的电子辞职信外,另外的关键是周女士在接 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班。这个行为与电子辞 职信组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周女士确实发出过辞职的 信件,也承认了公司同意辞职的通知。在这以后,如果她要对自己 的辞职行为更改,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这也告诉我们,对辞职书 的发出,即使是电子邮件,也必须慎重,“泼”出的水,可收不回来 的啊。 电邮发送辞职信一般是没有效的,一般电子邮件没有经过公证是不 能直接作为证据的,劳动者辞职,最好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 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作为证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 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 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 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 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 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 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 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 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 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 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 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 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一个月工资的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 查。篇二:辞职信 辞职申请 尊敬的医院领导: 您好~ 我是本院检验科的一名员工,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医院正式 提出辞职申请,怀着十分沉重的心情写下这封辞呈。 来到敦化市医院工作已经一年半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得到了医院 领导和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大家。医院平等的人际关 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 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现在要离开医院,离开这些曾经同甘 共苦的同事,真的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 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也曾想不为五斗米折腰;更曾想知足者常 乐;但每当我面对老父母、妻儿时又不得不让我回到现实。为人 子、为人夫、为人父,他们需求什么,他们的需求在哪里能实现, 而青春正逝的我又还能做些什么,我的人生在哪儿能出彩,这一连 串的问号一直让我困惑与无奈,更让我无法安心工作,我必须要重 新定位我的人生。因此我萌发了辞职去创业的念头。本着对自己、 对家庭的负责的态度,经再三考虑,我郑重的向医院提出辞职。希 望我的辞职能得到院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我提出辞职到离开医院这段时间,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 工作的交接,也会帮助联系新人过来应聘,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 的空缺,不会让我的离职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 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医院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 很遗憾不能为医院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医 院的业绩一路飙升!祝医院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时 间:篇三:个人辞职信 辞职信 尊敬的裴总: 您好! 我很抱歉在这个时候向您提出辞职,来到********这个大家庭已经将 近有8个月了,公司的工作氛围很好,大家对我的关心和照顾,以 及您带给我的信任。都让我个人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在这我学 到了很多东西,为此我深表感激。 可是一番思虑下来,我总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能胜任现有的工作, 在 过去一段时间里的表现根本不能让自己感到满意,感觉自己在过去 的时间里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大的贡献,自身的情绪化始终是我没有 克服的缺点,也感到自身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还差的很多,很难让自 己在目前的岗位上有太大的突破. 考虑了很久,想换一个新的环境 来继续磨砺自己。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进度,在辞职前我 仍然会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在离职过程中给公司所带来的不便,对 此我深表抱歉。 在这里,特别感谢您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扶持与帮助,及 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并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 的同事们。谢谢你们~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瑞达的事业蓬勃发展。 辞职人:*** 2015年2月25日篇四:辞职理由有哪些 辞职理由有哪些 1、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 辞职申请,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 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 2、辞职要合规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则不但 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 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 烦。 3、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 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 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 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 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4、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批准可以立 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相关阅读: 实用性很强的辞职信 经典辞职书篇五:离职管理规定 易梓(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员工离/辞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 益,避免因人员离职手续不全、不清给公司和离职员工带来劳动风 险和损失,公司与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根 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员工离职 事宜、申请报告、传达、交接、薪资结算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 权限,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离职; 3.0包含情形 本管理规定包含“协议解除”、“法定解除”、“违规解除”、“单方解 除”、自动离职等离/辞职情形。 4.0职责 4.1拟离职员工 ?应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离职的手续; ?应与直接上级就离职意向和想法进行面谈; 4.2直接上级或部门 ?掌握部门员工离职动向并及时汇报上级和沟通人事行政部; ?与拟离职员工面谈,详细听取/指出/协商离职原因及事实; ?形成面谈记录,确保面谈双方签字确认; ?对欲挽留的拟离职员工采取权限内积极的挽留措施,对权限外的 需求事项积极上报公司研究决定; 4.3人事行政部 员工离职的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主要是向员工提供办理离职手 续的咨询,员工离职传达及手续的办理,离职交接的物品和资料, 保证公司及离职员工利益不受损害; 5.0离职程序 5.1协议解除:由拟离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员三 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制作“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拟离职员工与公 司代表签订即为生效。 5.2法定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况,劳动合同 即时解除;后续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聘用协议”或建立其他岗位 劳动关系。 5.3违规解除: ?员工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致使劳动合同解除; ?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用人部门负责人员工违规事项进行取证和调 查形成调查记录及证据材料并就调查结果在公司工作邮箱/公告栏进 行公告; ?公司人事行政部作出违规解除通知文件通过现场签字确认/公司工 作邮箱/挂号信/登报通知违规员工; ?公司人事行政部就上述材料文件汇总归档保存。 5.4单方解除: 拟离职人员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沟通 ;部门负责人需了解员工离职 的原因;对于需要继续留用人员,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思想开导和给 予权限范围内的支持工作;对于无法继续留用人员,让其书写书面 “离职申请表”; 5.4.1、“离职申请表”是自己离职意愿的表示,为此需要员工用黑色 中性签字笔亲自书写; 5.4.2写“离职申请表” ,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正式员工应提前 30天,使公司有补充人员的时间准备和安排交接事宜; 5.4.4“离职申请表”写好后,及时交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由直接 上级主管与其进行面谈,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跟员工进行离职面 谈;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与离职员工部门负责人沟通后,与该员工 确定离职交接相关事宜(时间、交接要求、工资发放、违规处罚、 特别事项等);离职员工按照约定进行交接工作; 5.4.5“离职申请单”按照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公司分管领导 总经理/总裁顺序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必须总经理/总裁同意签字, 方视为收到员工的申请,方为有效;拒绝其他任何形式的离职申 请,违反此规定离职者将视为自动离职; 5.4.6自动离职工资不予发放,作为对工作不交接的损失的赔偿。 5.5离职交接: ?所有员工离职均应履行离职交接手续; ?当员工在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单”后,按照“离职交接单”上 要求涉及部门对该员工进行交接审查,审查完毕,即为完成离职交 接; 6.0工资领取/发给 ?离职交接手续完毕的员工才给予发放工资; ?离职人员工资统一于次月15号发放,如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前,由发放人员电话通知到离职人员; ?发放方式为银行打卡/离职员工亲自领取; ?发放人员做好发放工作记录。 7.0、完成离职程序后将离职人员所有资料归档。 8.0其他 8.1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离岗,或者离职 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离开公司的属于自动离职; 8.2疑似自动离职员工,公司将通过工作邮箱发送邮件/挂号信/登报 方式要求该员工在三个工作日内赴公司进行情况说明,并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进行处理,逾期自动离职成立。 8.3自动离职员工工资将视为没有履行提前期书面通知和交接对公司 造成的损失的追偿不在发放;对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通 知用人方的提前时间没充分履行到位的以及交接没有进行到位的, 按照1000元/天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对财务有损坏的照价 赔偿,问题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8.4离职手续齐全,交接事实清楚,工资全额发放。 9.0离职档案资料 9.1“离职申请表” 9.2“离职交接单” 9.3其他附件材料 10附则 10.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10.2本规定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10.3本规定未尽事宜,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本 规定与已有相关制度的规定有重复、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11、本规定经总经理签批后公布执行。 总经理签章: 易梓(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离职申请表 备注:该表单审批结束后,按照审批及约定的离职时间,在人 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单”,并在约定离职之日前将“离职交接单” 交回人事行政部,以便结算工资,否则视为本人放弃。 离职交接 单 ?离职人员 填 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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