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

2018-07-12 4页 doc 16KB 59阅读

用户头像

is_196623

暂无简介

举报
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 具备条件: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 2、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3、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4、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 5、船员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培训。 提交材料:1、初次及换证申请时应交验下列材料: (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一式二份); (2)...
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
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 具备条件: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 2、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3、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4、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 5、船员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 提交材料:1、初次及换证申请时应交验下列材料: (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一式二份); (2)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 (3)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4)船舶保安证书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5)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换证时); (6)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7)航线运行手册; (8)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9)培训手册; (10)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1)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2)原《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换证时)。 如该高速客船是新引进的新型高速客船,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船舶技术资料; (2)船舶操作使用说明书; (3)拟定的船员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 2、年度签注时应交验下列材料: (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申请书; (2)一年来船舶运营的情况及说明; (3)任何更新的手册内容和航班表(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及其附件。 3、夜航许可应交验下列材料: (1)申请书(提交原件); (2)夜航设备产品证书/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高速客船安全证书,含设备记录及其复印件; (4)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 (5)高级船员夜航培训证明; (4)船员值班安排的复印件; (5)任何更新的手册内容和航班表的复印件。 4、新增航线应交验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一年来船舶营运情况说明; (3)航线运行手册; (4)船舶检验证书及其复印件。 5、证书项目修改应交验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相关修改项目证书、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及其附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高速客船安全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4、《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审核发证指南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不符 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 (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上海海事局 受理部门:局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具备条件:船舶办理国籍证书。 提交材料:1、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3)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4)配员减免申请(申请减免时); (5)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航行国内(包括沿海和内河)航线的船舶 (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 (3)配员减免申请(申请减免时); (4)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 (5)无线电安全证书、设备安全证书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6)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 时)。 3、在境外建造与购买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递交有效的船舶证书和相关资料的副本 4、与(临时)国籍证书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3、《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4、《关于执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有关问的通知》 5、《关于修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的通知》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国际航线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的,收核发证书费l00元;国内航线船和航行港澳航线500总吨以下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的,收核发证书费50元。
/
本文档为【地税核定征收申请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