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密色罗
物質安全資料表
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1 頁,共 11 頁
碘甲烷(Methyl Iodide)
-
有機合成;顯微術;吡啶試劑。
鼎好、台北市和平西路三段382巷11弄7號一樓 /2336-3067/2336-3056
友和、台北縣林口鄉文化一路一段93號3F-2 /2600-0611/2600-0799
景明、台北市南港路三段50巷10號5樓 /2786-2331/2653-6959
1.急毒性物質第3 級(吸入)。
2.腐蝕/刺激皮膚物質第2 級。
3.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2 級。
: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
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1.吸入有毒。
2.造成皮膚刺激。
3.造成眼睛刺激。
1.在空氣不流通之處需戴上合適的呼吸防護。
2.如遇意外或覺得不適,立即洽詢醫療。
3.穿戴適當的防護衣物、手套。
-
碘甲烷(Methyl iodide)
Halon 10001、Iodometano、Iodure De methyle、Iodomethane、Jod-Me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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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2 頁,共 11 頁 Iodomethane、Monoiodomethane
74-88-4 (CAS No.)
() -
1.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已失去意識或痙攣,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不可催吐。
4.給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
5.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減低吸入危險,並讓其漱口
及反覆給水。
6.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
復甦術。
7.立即就醫。
1.施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護
,以確保自己的安全。 2.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
3.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
復甦術。
4.立即就醫。
1.必要時戴防滲手套以避免觸及該化學物品。 2.立即將眼皮撐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分鐘。 3.可能情況下可使用生理食鹽水沖洗,且沖洗時不要間斷。 4.避免清洗水進入未受影響的眼睛。
5.如果刺激感持續,反覆沖洗。
6.立即就醫。
1.必要時戴防滲手套以避免觸及該化學物品。 2.以溫水緩和沖洗受污染部位20~30分鐘。
3.如果刺激感持續,反覆沖洗。
4.沖水中脫掉受污染的衣服、鞋子和皮飾品。 5.立即就醫。
6.須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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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3 頁,共 11 頁 中樞神經抑制劑、死亡、高曝露可能引起肺水腫。
確保醫療人員意識到所涉及的物質,以保護自己和採取防範措施。
曝露在物質下所產生的影響,有可能不會立即出現。
處理原則151
化學乾粉、二氧化碳、水柱、水霧、泡沫、Halon。
化學乾粉、二氧化碳、噴水。
噴水、水霧
1.碘甲烷不會燃燒,但是受熱會反應產生腐蝕性/毒性氣體。2.容器可能會受熱而引起爆炸。3.救火所產生的廢水可能會污染水道。4.受熱可能會分解出有毒的碘氣。
5.當火源內有儲存槽、槽車或隨行車時,應將未經許可之人員疏散到800公尺外。
1.徹離人員。2.隔離未著火的物質及保護人員。3.在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4.噴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容器。5.以水霧方式施與大量水滅火。6.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禁止進入。7.消防人員一般的保護衣物不足以提供保護,可能須要著全身包
覆的化學防護衣及配戴空氣呼吸器(自攜式空氣面具)8.不要讓水進入容器內部。
9.當遇到滅壓安全裝置的聲響變大和油槽(罐)變色時,請立即撤離。
配戴全身式化學防護衣及空氣呼吸器(必要時外加抗閃火鋁質被覆外套)。
1.在污染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限制人員接近該區。2.確定清理工作是由受過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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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4 頁,共 11 頁 練的人員負責。3.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4.消防員的防護衣在火災中只能提供
有限地保護,對洩漏則沒有保護的效果。5.待在上風區,勿進入低窪地。
1.對該區域進行通風換氣。2.撲滅或移開所有引燃源。3.
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
關單位。4.立即隔離洩漏區域,至少要方圓50~100公尺。5.小型洩漏:先隔離30公尺的範圍。再隔離下風處0.2公里(白天);0.3公里(夜晚)。大型洩漏:先隔離60公尺的範圍。再隔離下風處0.3公里(白天)。1.0公里(夜晚)。當洩漏量小於200公升為小型洩漏;當洩漏量大於200公升為大型洩漏。
1.小量固體外洩,小心的將物質掃入適當容器。以濕拭法或真空吸塵器(加適當的濾紙),可減少粉塵的產生。2.小量溶液洩漏,以砂、土、蛭石或其他吸收劑、不燃物
吸起,置於適當容器中,以再利用或進一步處置。3.大量溶液洩漏,以堤防圍住以
待處置或再利用。4.立刻通報安全人員,隔離該區,禁止進入,並留在上風處。5.清除人員必須有防止吸入及皮膚吸收之防護具。6.勿將水灌注於容器中。
1.此物質具腐蝕性和毒性(致癌物),需要工程控制及防護設備,工作人員
應適當受訓並告知此物質之危險性和安全使用
。
2.儘可能使用密閉操作系統。
3.若有此物質釋放出應立刻戴上呼吸防護具且離開,直到確定釋放的嚴重
性。
4.若有溢漏或通風不良時,應立即呈報。
5.操作前檢查容器是否溢漏。
6.使用製造建議的貯存容器。
7.在標示且專用的特定裝置(如排氣櫃、手套箱、安全櫥櫃、隔離的櫥櫃
-以平滑、 無破裂且相容的材質製成)以最小操作量使用,保持操作
裝置有適當的氣流和負壓並定期檢查。
8.在標示清楚的特定地方使用,控制入口區,當碘化甲烷存在時,入口的
門必須保持關閉。
9.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
10.記錄收貨日期,開啟日期和使用量。
11.使用抗腐蝕的輸送設備分裝,小量分裝儘可能使用自行密閉且輕便的容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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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5 頁,共 11 頁 12.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13.與水混合時是將腐蝕性液體加入水中,而非水加入腐蝕液中,加料時應
在攪拌下緩慢加入,使用冷水以避免過剩的熱產生。 14.以相容、防滲且可丟棄的物質覆蓋工作表面以便容易圍堵和清洗洩漏。 15.容器要標示,在穩定的地區小心開啟,不使用時保持容器密閉並避免受
損。
16.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貯存桶。
17.不要在焊接、火焰、熱表面附近使用。
1空的桶、容器和管件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未清理前不可進行任
何焊接、切割、 鑽孔或其它熱的施工。
2.當連接真空系統使用時,不可污染空氣或水系統。單獨使用真空系統並
將廢氣排至排煙櫃。
3.圓桶的排氣應遵循化學品製造商/供應商的建議,如果貯存的圓桶出現膨
脹變形時,立刻與製造商/供應商連繫以取得處理的操作程序。 4操作區和貯存區附近應有立即可得的火災、溢漏等緊急處理設備。 5貯存在乾燥、陰涼、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和遠離熱引
燃源和不相容物。
6.使用耐燃物質製成的貯存設施。
7.貯存區的牆壁、地板、棚架和配件應使用相容且不燃的材質。 8.貯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只允許委任或受過訓的人進入。 9.於適當處張貼警告標示。
10.定期檢查容器、貯存區是否溢漏、破損或腐蝕。
11.檢查所有新進容器,確定標示清楚和無破損。
12.容器要標示,不使用或空了時應保持容器密閉並避免受損。 13.貯存容器置於適當高度以方便操作。
14.含有溢漏的物質應貯存於相容物製成的盤子。
15.有立即可得的溢漏吸收劑。
16.依化學品製造商/供應商建議的溫度貯存。
17.門口應設斜坡、門檻或築溝渠以圍堵或流到安全的地方。 18.貯存區應設洩漏偵測和警報設備。
19.長期貯存可能到容器內壓力升高,由受過訓的人員將貯存桶排氣。 20.空桶應與貯存區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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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6 頁,共 11 頁
21.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中。
22.貯槽須在地面上,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防溢堤能圍
堵整個容量。
1.局部排氣通風裝置。2可能須製程密閉或隔離。3供給充分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
統排出系統排出的空氣。4可能需處理發散的廢氣以免汙染環境。
TWA STEL CEILING BEIs
2ppm (皮) 4ppm(皮) - -
1.化學安全護目鏡。
2.面罩
1.任何可偵測到的濃度:全面型之正壓空氣呼吸器(自攜式
呼吸防護具SCBA)或全面型之正壓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配合輔助型正壓空氣呼吸器(SCBA)。
2.逃生:含有機蒸氣濾罐的氣體面罩或逃生型空氣呼吸器
(自攜式呼吸防護具SCBA)。
防滲手套、材質以聚丙烯醇、氧化彈性體為佳。
同手套材質之連身工作服、工作靴。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
物之危害性。2.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外觀: 無色,暴露於光或濕氣下變為黃氣味:刺激性味道,甜的醚味
色、紅色或褐色液體
嗅覺閾值:- 熔點:-66.5 ?
pH值:- 沸點/沸點範圍:42.5 ? 易燃性(固體,氣體): 閃火點: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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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7 頁,共 11 頁 分解溫度:270? 測試方法:閉杯 自燃溫度:638? 爆炸界限:1.8%~9.6%
蒸汽密度:4.9 蒸汽壓:40mmHg(25?)
密度:2.28(20?/4?) 溶解度:14g/L(20?)
易與醇、乙醚混合
可溶於苯、氯仿、四氯化碳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 揮發速率:-
安定性: 正常狀態下安定。
特殊狀態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碘甲烷與trialkylphosphines和與氯化銀(silver
chlorite)會形成爆炸性的反應。
2.碘甲烷在300?~500?會與氧和鈉形成激烈的反
應。
4.強氧化劑:爆炸性反應。
5.亞氯化銀:在無溶劑情況下,反應引起爆炸,有溶
劑情況下,反應會延遲。
6.三烷基磷:無溶劑情況下,反應可能導致爆炸。 應避免之狀況: 光、熱及濕氣。
應避免之物質: 1.強氧化劑:爆炸性反應。
2.亞氯化銀:在無溶劑情況下,反應引起爆炸,有溶劑情況下,反
應會延遲。
3.三烷基磷:無溶劑情況下,反應可能導致爆炸。
4.氧:在300?時會產生激烈的反應。
5.鈉:產生激烈的反應。
危害分解物: 碘、碘化氫。
皮膚、吸入、食入、眼睛
喉嚨痛、咳嗽、頭昏、眼花撩亂、口齒不清、雙重影像、肌肉不協調、昏
迷、死亡、呼吸困難、皮膚和眼睛紅、刺痛、腫脹、刺激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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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8 頁,共 11 頁
1.會產生嚴重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作用。2.在致命的碘化甲烷中毒時有關眼睛的症
狀包括眼球震顫,及右眼內斜視,而基底則正常,其視力則未予以評估。3.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物。
1.刺激性蒸氣引起喉嚨痛和咳嗽。
2.中樞神經抑制劑症狀如:酒精中毒、頭昏、眼花、複視和肌肉不協調等
可能死亡。
3.可引起肺水腫,呼吸困難,維持數小時。
胃的刺激、症狀如吸入。
刺激眼睛及流淚。
會造成微刺激感。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76mg/kg(大鼠,食入)
101mg/kg(大鼠,腹膜注射)
110mg/kg(大鼠,皮下注射)
172mg/kg(小鼠,腹膜注射)
110mg/kg(小鼠,皮下注射)
51mg/kg(豚鼠,腹膜注射)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1300mg/m3/4hr(大鼠,吸入)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類似急性暴露之危害效應。IARC 將其列為 Group 3: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生態毒性:
LC50(魚類): 76 mg/kg (大鼠,腹內注射)
EC50(水生無脊椎動物): 691 ppm/4H (大鼠,吸入)
8-240 生物濃縮係數(BCF):
持久性及降解性:
1.碘甲烷在水中會慢慢的水解而產生甲醇。此過程在中性狀況下,20-25?時的半衰期約為110-251天。當其在 10?時其半衰期會增加至 4 年, 而在 0? 時半衰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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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9 頁,共 11 頁 增加至 23 年。2.碘甲烷的對數辛醇與水之分配係數是 1.51。因此其應該不會在魚體內生物濃縮, 但是在海魚及貝殼類體內卻可發現有生物存積。3.無機碘化物在甲狀腺,從尿排出。4.釋放土壤易揮發。5.釋放海水反應成氯化甲烷。6.釋放大氣會光分解。
半衰期(空 氣): 535~5348 小時
半衰期(水表面): 168~672 小時
半衰期(地下水): 168~672 小時
半衰期(土 壤): 168~672 小時
生物蓄積性: 可能會有短暫蓄積,實驗顯示,無機碘化物可能蓄積在甲狀腺,再
由尿中排出。
土壤中之流動性: 當釋放至土壤中,預期會快速揮發。
其他不良效應:
刺激性:碘甲烷可能會造成昏迷狀態。急性暴露時會對肺臟造成刺激。其與皮膚接觸時間較長時會使皮膚起水泡式燙傷。致畸胎性:無相關研究。
廢棄處置方法: 1.清除方法:
(1) (a) 使外洩區保持通風良好狀況。(b) 將之收集以備再利用或者
以吸附物, 乾沙, 泥土或類似的物質將之吸收。
(2)以紙巾或類似物質吸收後置於煙櫃 (hood) 中揮發, 再將紙巾
燒燬。
2.處置方法:
(1)截至目前為止, 有關陸埋或衛生掩埋的標準尚須重大修正, 在
實施廢棄物 (包括廢泥) 陸埋之前, 先詢問有關環保當局可被接受
的方法。
(2)碘甲烷適於利用旋轉式焚化爐, 以820 至 1,600? 只要幾秒鐘
即可焚化。其亦可利用液床焚化方式, 在 450? 至 980? 也只要
幾秒鐘即可焚化。另外亦可利用液體注射焚化方式在 650? 至
1,600? 只要 0.1 至 2 秒即可焚化。
(3)儲存待處理或經政府許可焚化。
(4)依廢棄物清理法中有關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規定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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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10 頁,共 11 頁 聯合國編號(UN No.):2644
聯合國運輸名稱:碘甲烷(Methyl Iodide)
運輸危害分類: 1.DOT 49 CFR 將之列為:第6.1類。(美國交通部)
2.IATA/ICAO 分級:第6.1類。(國際航運組織)
3.IMDG 分級:無分類規定。(國際海運組織) 包裝類別: I (美國交通部)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適用法規:
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1.行政院衛生署,〝中美合作計畫「中文毒理清冊」〞,中華民國86 年
3 月
2. 行政院環保署,中文毒理資理庫
3. 行政院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手冊,89 年 11 月
4.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安全衛生技術發展中心,物質安全資料表光碟
資料
5.行政院勞委會,化學品全球調和
[GHS] 介紹網站
6. Handbook of Toxic and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Carcinogens 參考文獻
7. 中國國家標準 CNS15030「化學品分類及標示」
8.中國國家標準 CNS6864「危險物運輸標示」
9. 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 (2005 年第十四修定版)
10.Hazardous Substances Data Bank (HSDB) 資料庫,ChemKnowledge
光碟,Volume 75,2007
11.ChemWatch 資料庫,2007-3
12.緊急應變指南 2004 年版
名稱: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
製表者單位
地址/電話: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3號 工程二館館100室(2737-6657) 製表人 職稱:技士 姓名(簽章):陳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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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列管編號:095-01 第 11 頁,共 11 頁
2009/7/15 製表日期
上述資料中符號”-”代表目前查無資料,而符號” / ”代表此欄位對該備註
物質並不適用。
上述資料為環保署委託製作,僅供參考,各項資料已力求正確完整,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判斷其可用性,
尤其需注意混合時可能產生不同之危害,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及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之相關規
定,提供必要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