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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现状研究

2017-09-30 6页 doc 18KB 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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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现状研究IPO审计现状研究 摘要:2013年以来,证监会部署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IPO打假 行动,在此过程中相关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本文以“天能科技”造假为例,对IPO审计时未能识别出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以期对IPO审计提出建议。 关键词:“天能科技” IPO审计 造假 “天能科技”造假丑闻,在资本市场创下多个不光彩的“第一”:第一例在撤回申报材料之后仍被追查并遭到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第一次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造假者受到了查处,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该案例意义重大。 ...
IPO审计现状研究
IPO审计现状研究 摘要:2013年以来,证监会部署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IPO打假 行动,在此过程中相关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本文以“天能科技”造假为例,对IPO审计时未能识别出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以期对IPO审计提出建议。 关键词:“天能科技” IPO审计 造假 “天能科技”造假丑闻,在资本市场创下多个不光彩的“第一”:第一例在撤回申报材料之后仍被追查并遭到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第一次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造假者受到了查处,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该案例意义重大。 一、“天能科技”简介 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科研、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半导体材料、单晶硅制造、单晶硅切割、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电站等应用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曾被评为山西省最大的光伏产品出口企业,2007年投产后,总销售额的90%一度出口德国、澳大利亚等国。 二、“天能科技”IPO造假的舞弊事实以及所受的处罚 “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 工程三个项目的财务账册中有虚假记载,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 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 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天能科技”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稿中称2011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57 285万元, 7 173.6万元。 利润总额为 “天能科技”为此成为国内首家因财务造假,在IPO申报阶段撤回材料仍被证监会处罚的未上市公司,证监会于5月31日宣布给予“天能科技”警告处罚,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秦海滨、董事会秘书曾坚强、董事长助理刘俊奕和财务总监陈守法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其余10名公司签字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此案所涉及的3家中介机构。其中,民生证券被给予警告、公开谴责、罚没300万元,并被责令6个月内整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被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大信所罚没180万元,被责令改正;签字会计师胡小黑、吴国民被给予警告,被分别处以10万元和5万元罚款,皆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君泽君律所被罚没180万元;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三、IPO 审计未能识别财务舞弊的原因 (一)提前确认收入 在金沙植物园第二期所需光伏项目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天能科技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大客户,销售占总销售比的34.18%。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是2011年10月14日,中标公示时间是11月25日, 而“天能科技”却在2011年9月末将该工程的收入予以了确认。在朔州和谐小区亮化工程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一大客户,其销售金额4 401.71万元,销售占比39.83%。该工程的招标结束日为2011年4季度,然而“天能科技”却已经在2011年9月末将该工程收入予以了确认。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五位,其销售金额384.62万元,销售占比3.48%。该工程招标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均为2011年12月,但是天能科技早在2011年9月末确认了收入。 招标未开始,天能科技就能够“未卜先知”,笃定中标人就是自己,并在2011年9月前确认了收入和利润,以此来作为盈利依据募集资金,这属于明显的造假行为。“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 564万元。 (二)伪造单据,利用关联倒账虚增收入 “天能科技”伪造了项目结算单据,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并在银行回款上做了手脚。其中,天能科技近1.2亿元销售回款,均来源于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而这四家公司都是“天能科技”的“空壳公司”,公司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具体业务,甚至没有办公地点。上述资金往来,相应的增加了公司账上的收入,全部是处于虚构回款的目的,从而增加公司的利润,以使其符合IPO条件。 (三)虚增项目 该公司所虚增的项目如下:第一,太原高新区60KW电站项目。该项目建于公司门口,但并未投入使用。第二,太原高新区公共卫生间屋顶太 阳能发电工程。在太原高新区所有公厕中,这种太阳能发电公厕只有一个,且每天发电量只能维持一小时。第三,太原长风街太阳能路牌灯广告工程。在全长约3.6公里长风街,道路两旁总共有36个长风街路牌广告,但安装太阳能路牌的广告只有一个。第四,山西省太原市汾河亮化工程、山西省山水庭院智能示范小区5KW离网电站。有关工作人员在实地调查中并未找到这两个项目的踪迹。 四、“天能科技”IPO审计应执行的程序 (一)对于重大项目应遵循重要性进行审计 对于前文提出的几个提前确认收入的大型项目,由于其占销售比重比较大,应查阅,关注招投标程序,而且还应进行现场勘查。查阅合同主要关注服务内容、收付款方式和时间、服务完成时间、双方确认的条件,以及合同时间等方面。另外,还需要取得中标书、招标文件等。 (二)现场考察环节必不可少 对于现场考察,注册会计师应监盘、观察安装进度,发货应有对方单位的确认检验,在安装路灯时应确认所安装的数量,即执行该类监督、检查性质的审计程序。同时,还应对报表日的存货进行监盘。例如如果路灯还未完全销售,那么应将剩余数量与库存数量相匹配。 (三)严查收入项目 在“天能科技”的IPO招股说明书中,53.18%的利润是虚构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该对收入进行认真核查,尤其是对上述的大额交易,更应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 (四)关注行业行情 2009年以来,市场风云变幻,欧债危机持续发酵,欧美市场对中国光 伏的“双反”大棒举起,尤其最近两年来,国际光伏市场持续恶化,国内光伏行业进入严冬。然而,“天能科技”处在这种行业环境下,其增长态势却可以超越行业领军者无锡尚德,表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并且申请首发上市。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在对其公司进行审计时应该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处于衰退阶段的行业的个别企业,反而处于增长态势的情况,需要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五)注册会计师应保持独立性 “天能科技”IPO招股说明书中存在重大的造假问题,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一个具有十多年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其重大造假的行为毫无察觉,因此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问题值得深思。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保持其独立性,天能科技不可能达到审核的要求,作为证监委审核前的最后一道关卡,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严格把关,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舞弊事件的频繁发生。 五、IPO审计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加大对IPO造假企业的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对IPO造假企业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这就使得企业的造假成本较低,为企业通过造假符合上市条件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还需要加大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本文所列示的IPO造假公司,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对其监管力度相应的减弱,这也使造假公司有了可乘之机。为此,地方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地方“明星企业”首次上市的监管力度,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了长远利益,应该使地方企业 得到长远的发展。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对IPO审计的质量 注册会计师必须结合发行人的经营特点,重视申报期内年度财务报表各项目间的勾稽关系、联动性以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相互印证。例如申报期研发费用发生额是否与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研发支出一致,公司经营模式、产销量和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期间费用等是否能够相互匹配,应收账款变动原因的分析是否合理;非财务信息则包括发行人资产的形成过程是否与发行人历史沿革和经营情况相互印证等。 (三)审计时谨慎对待特殊行业的公司 当注册会计师接受特殊行业类公司委托时,应谨慎对待,严格地对其信用状况以及行业特征进行调查,以降低审计风险。一旦接受委托,就要认真对待,派出具有专门经验的人员进行审计,并始终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保障工作的质量,维护审计行业的秩序。例如,在最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农业类公司造假案例中,造假公司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农产品通常种类较多、较复杂,交易又常常比较零散,注册会计师对农业知识不熟悉,往往容易被造假公司蒙蔽。因此在审计这类公司时,注册会计师应注意聘请专业人员辅导并协助了解业务,杜绝农业类公司利用自身特殊性进行造假的现象。 (四)地方政府加强监管力度 一些地方政府除了在招投标合同中给予IPO公司特殊“照顾”外,在资金循环方面,也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为此,应完善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杜绝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和税收收入而庇护地方 企业的造假行为。 参考文献 从绿大地事件看上市公司监管[J].财会研究,2012,(6). 1.李涛. 2.张成红.企业财务造假的成因及治理对策探析[J].商业经济,200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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