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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ch1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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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ch1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讲义lp-ch1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讲义第十四章生成转换语法的发展1979年,乔姆斯基发表了《句法理论中的原则与参数》(PrinciplesandParameterinSyntacticTheory,1979),生成语法进入了普遍语法时期(PrinciplesandParameters)。这个时期可以分为原则和参数方法阶段和最简方案阶段。在原则和参数方法阶段,乔姆斯基还出版了《管辖和约束讲义》(LecturesonGovernmentandBinding,1981),《规则与表达》(RulesandRepresentation,19...
lp-ch1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讲义
lp-ch1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讲义第十四章生成转换语法的发展1979年,乔姆斯基发表了《句法理论中的原则与参数》(PrinciplesandParameterinSyntacticTheory,1979),生成语法进入了普遍语法时期(PrinciplesandParameters)。这个时期可以分为原则和参数方法阶段和最简阶段。在原则和参数方法阶段,乔姆斯基还出版了《管辖和约束讲义》(LecturesonGovernmentandBinding,1981),《规则与表达》(RulesandRepresentation,1980),《论形式与功能的表达》(OnRepresentationofFormandFunction,1981),《语言知识》(Knowledgeoflanguage,NewYork,Praege,1985),《语障》(Barriers,Cambridge,Mass,MITPress,1986),提出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1995年,乔姆斯基又提出了“最简方案”(TheMinimalistProgram,简称MP),把生成语法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些都属于“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UG)的内容。本章介绍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和最简方案。第一节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研究的早期提出的短语结构语法的生成能力过强,常常会生成一些不合乎语法的句子,违反了最简单主义的要求,于是他提出了转换的方法,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转换规则系统上,结果并没有达到简单化的目标,反而导致了规则系统更加复杂化,于是,他便马上采取多种途径来限制和减少规则的数量,把生成语法的研究由规则的理论变为限制规则的条件理论;接着又由条件理论的研究发展到“原则和参数”(PrinciplesandParameters)方式的研究。所以,我们把这个阶段叫做原则参数方法阶段。进入了20世纪80年代,乔姆斯基还在不断地提出新的思想,以进一步发展转换生成语法。1980年,他在美国《语言探究》(LinguisticInquiry)第2卷第1期上,发表了《约束论》(OnBinding),1981年又发表了《管辖和约束讲义》(LecturesonGovernmentandBinding),他的研究重点逐渐地转到了“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简称UG)方面。这种普遍语法属于人类语言的共性。凡是能用普遍原则说明的语言现象,就不必在个别语言的语法中分别作具体规定了。普遍语言适用于每种语言,同时又具有灵活性,允许不同的语言在一定范围内有些差异。乔姆斯基在《管辖和约束讲义》中指出:“我们希望研究出一套结构高度严谨的普遍语法理论,它以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明确划定语法的可能的范围,并严格地限制1其形式,但也应该含有一些参数,这些参数只能由经验决定。”由于管辖和约束的理论影响很大,所以,我们把原则和参数方法时期的这个阶段叫做“管辖和约束理论时期”。在管辖和约束理论时期,乔姆斯基提出了语法规则系统。这个语法规则系统由词库(lexicon),句法(syntax),语音式(PF-component),逻辑式(LF-component)构成。与规则系统相对应,乔姆斯基还提出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包括X-bar理论(X-bartheory),界限理论(boundingtheory),管辖理论(governmenttheory),题元理论(θ-theory),约束理论(bindingtheory),格理论(Casetheory)和控制理论(controltheory)。在原则子系统的各种理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下面我们逐一介绍普遍语法原则子系统中的这7种理论。1(X阶标理论:1970年,乔姆斯基曾经提出过“X阶标理论”(X-bartheory)。这种理1N(Chomsky,LecturesonGovernmentandBinding,p3,4,1981(论认为,第一,短语范畴应该分析为词汇范畴的阶标投射,阶标可以分为若干个层次,处于最低层次的词X就是中心语,中心语带有若干个补足语,中心语管辖着补足语。第二,词汇范畴应该分析为一组特征。在X阶标理论中,乔姆斯基把英语的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进行了对比,他指出,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的内部结构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特征。试比较:(1)Johnprovedthetheorem(约翰证明了定理)(2)John’sproofofthetheorem(约翰对定理的证明)(1)是动词短语(记为VP),其中心语是动词(记为V)prove,thetheorem是动词的补语,记为Comp;(2)是名词短语(记为NP),其中心语是名词(记为N)proof,名词的补语是thetheorem。用短语结构语法的重写规则可以分别表示为VP?VCompNP?NComp不仅动词短语和名词短语可以这样表示,形容词短语(记为AP)和介词短语(记为PP)也可以分别表示为形容词(记为A)加补语以及介词(记为PP)加补语:AP?ACompPP?PComp不难看出,动词短语、名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和介词短语的重写规则都非常相似,可以归纳为如下格式:XP?XComp这个规则中,X相当于数学中的变量,可以用V,N,A,P的任何一项代入,就可以得到上面的各个规则。这个规则可以用树形图表示如下:XPXComp如果我们把XP写为X’(也可以在X上加一个短横),那么,重写规则就变为:X’?XComp树形图就变为:X’XComp这样一来,整个表示方法就变得非常简练了。从树形图上可以看出,X’表示比X高一个层次的语类,比X’更高一个层次的语类可以在X’上面再加一个’表示为X’’(也可以在X上加两个短横表示)。下面,我们以句子“thisproofofthetheorem”(对这一定理的证明)为例,来比较短语结构语法的树形图和X阶法的树形图之间的异同。这个句子的短语结构语法的树形图为:NPDetNPNppthisproofofthetheorem这个句子的X阶标语法的树形图为:N’’DetN’NP’thisproofofthetheorem以上是名词短语的例子,动词短语也有相应的V’,V’’等层次,形容词短语也有相应的A’,A’’等层次。各种语类的通用形式是X,X’,X’’,其层次关系可用树形图表示如下:X’’X’XX’’上面还有没有X’’’,学者们各说不一,有的人认为有,有的人认为没有。由于无法确定一共有多少层,可以采用权宜之计,把最低层写做X,把最高层写做XP,中间需要加几层就加几个’。这样,用XP封顶,XP下面的整个树形就是XP所属的最大投射(maximalprojection)。X阶标语法比短语结构语法的表达力更强。短语结构语法只有单词型范畴(lexicalcategory)和短语型范畴(phrasalcategory)两种范畴,缺乏中间层次。例如,Thisproofofthetheorem和Proofofthetheorem,如果用短语结构语法,都只能称为NP,不能把它们区别开来,而用X阶标语法就可以把前者称为X’’,后者称为X’,可以把它们清楚地区别开来。X阶标语法比短语结构语法更为严谨。在X阶标语法中,V’’之下一定是V’,不允许出现V,更不允许出现N或者A,而在短语结构语法中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对于如像VP?APP之类的不合理结构,短语结构语法无法阻止其出现。2(题元理论(θ-theory):乔姆斯基把逻辑学的命题中的谓词(predicate)和个体词(individual)的关系用θ(题元)来表示,称为“题元关系”。例如,(1)Johnranquickly(约翰跑得快)(2)JohnlikesMary(约翰喜欢玛丽)在(1)中的ranquickly是谓词,John是个体词,这是一个一元命题,John充当“施事”的题元;(2)中的likes是谓词,John和Mary是个体词,这是一个二元命题,John充当“施事”的题元,Mary充当“受事”的题元。乔姆斯基把充当题元的词语称为“论元”(argument),例如上例中的John和Mary都是论元。不充当题元的或者不能充当题元的称为“非论元”(non-argument)。例如,下面句子中的it,there都是非论元。(3)ItiscertainthatJohnwillwin(约翰肯定会赢)(4)Therearebelievedtobeunicornsinthegarden(人们相信花园里有独角兽)乔姆斯基提出了如下的“题元准则”(θ-criterion):1.每个论元必须,而且只许,充当一个题元;2.每个题元必须,而且只许,由一个论元充当。例如,在例句(,)中,根据第,条准则,论元John充当施事的题元,就不能再充当受事的题元,论元Mary充当了受事的题元,就不能再充当施事的题元;根据第,条准则,施事既然由John来充当,就不能再由Mary来充当,受事既然由Mary来充当,就不能再由John来充当。有了这样的题元准则,就可以限制转换的条件。如果在题元位置上缺少有形词,就必须用无形词来填充,这样的无形词叫做“空语类”(proform),用PRO来表示。例如,在句子“Itisuncleartoseewho”(不清楚去看谁)中,see是一个二元谓词,但是在句子中只有“受事”who,没有施事,因而在施事的位置上用PRO来填充。写为如下形式:Itisunclear[COMP[PROtoseewho]]其中的COMP是“标句成分”,表示它后面可以引入一个句子,这个COMP中的所有字母都用大写,与前面X阶标理论中用来表示补语的Comp不同。在由COMP引入的句子toseewho中,在施事位置用空语类PRO来填充。3(格理论(Casetheory):格是一个传统语法的概念,俄语、德语的名词都有格的形态变化。“格理论”中的“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只要名词处在一定的句法关系,不论有没有形态上的变化,就都有格。“格理论”中的格不一定要通过语音形式(即形态变化)表示出来,因此,汉语、英语和法语的名词虽然没有形态变化,没有语音上的表现形式,但是,它们都有这种意念上的格。乔姆斯基建议把case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写为Case,以区别于传统语法中的“格”。在X阶标理论中,动词、名词、形容词和介词等语类都有补语,但是,表达补语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动词和介词的后面可以直接接一个名词短语作补语,如“Johnprovedthetheorem”,而名词和形容词的后面不可以直接跟补语,必须在中间插入一个介词,如“John’sproofofthetheory”。其原因在于:动词和介词的补语有格,而名词和形容词的补语没有格,也就是说,动词和介词能够指定格,而名词和形容词不能指定格。X阶标理论中的语类是按照体词性(N)和谓词性(V)两个特征的有无来划分的:名词:[+N,-V](有体词性特征,无谓词性特征)动词:[-N,+V](无体词性特征,有谓词性特征)形容词:[+N,+V](有体词性特征,有谓词性特征)介词:[-N,-V](无体词性特征,无谓词性特征)在英语中只有具有[-N]特征的语类才能指定格,名词和形容词不带[-N]特征,因此,必须在它们和补语之间插入一个介词,由介词来指定格。根据格理论,可以解释语类的不同性质。4(管辖理论(governmenttheory):所谓“管辖”,就是成分之间的支配关系,它要说明短语中的各个成分是否在同一管辖区域之内,以及在管辖区域之内,什么是主管成分,什么是受管成分。例如,下面3个英语句子?Johnlikeshim(约翰喜欢他)?JohnsaysBilllikeshim(约翰说比尔喜欢他)?Johnlikeshimself(约翰喜欢他自己)句子?的树形图如下:SNPVPJohnVNPlikeshim在这个树形图中,John与him在同一管辖区域S内,John是主管成分,him是受管成分,John统领him。句子?的树形图如下:SNPVPJohnVS1NPVPsaysBillVNPlikeshim在这个树形图中,Bill和him处于同一管辖区域S1内,Bill是主管成分,him是受管成分,Bill统领him,但him与John不在同一管辖区域之内,因为这时在him和John之间隔了一个层次S1,John处于S1的管辖区域之外,超出了S1的最大投射的范围。句子?的树形图如下:SNPVPJohnVNPlikeshimself在这个树形图中,John与himself处于同一管辖区域S之内,John是主管成分,himself是受管成分,John统领himself。从X阶标理论的角度来看,主管成分就是X阶标结构中的最低一个层次X,受管成分就是X的补语Comp。5.约束理论(bindingtheory):所谓“约束”,就是语义解释的照应关系。“约束”要说明,在管辖区域内的成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自由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受约束的。乔姆斯基提出了,条约束原则:约束原则A:照应词在管辖区域内受约束(bound);约束原则B:代词在管辖区域内是自由的(free);约束原则C:指称词总是自由的(free).这里,照应词是指象反身代词himself这样的词,代词是指象him,her这样的词,指称词是指象John,Bill这样的词。“约束”和“自由”都是逻辑学的术语。在逻辑学中,量词约束变项。凡是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约束变项”(boundvariable),不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自由变项”(freevariable)。所谓某个名词短语受到“约束”,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另外一个名词短语指同一客体;所谓某个名词短语“自由”,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名词短语不指同一客体。所谓“管辖区域”是指最低层的S和NP。根据约束原则C,句子???中的John,Bill等都是指称词,它们总是自由的,它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别的词的约束,而它们却可以约束别的的词。根据约束原则B,句子?中的代词him在管辖区域S内是自由的,它不受同一管辖区域内的主管成分John的约束,因此,?中的John与him不会指同一个人。同样地,根据约束原则B,句子?中的代词him在管辖区域S1内也是自由的,它不受同一管辖区域S1内主管成分Bill的约束,因此,Bill与him不会指同一个人。但是,约束原则B并不限制him与管辖区域S1之外的John指同一个人。所以,句子?中的him不可以指Bill,但可以指John,当然也可以指任何别的人。根据约束原则A,句子?的照应词himself在管辖区域S内,受到统领它的主管成分John的约束,因此,himself与John指同一个人。上述语言现象的解释,与我们对于英语的语感是符合的,而且,同样的解释也可以适用于与英语句子???相对应的汉语句子,可见,这样的约束原则是语言中的普遍原则。诸如此类的约束原则引起了语言学家的注意,因为它们是以对于人类语言的总的性质和特点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这样的问题有着特别的研究价值。6.界限理论(boundingtheory):界限理论研究对转换范围的限制,重点讨论wh-移位应该在什么样的区域范围内进行。英语中构成特殊疑问句时要把疑问词移位。例如,“这本书批评谁?”的英语要说成“Whodoesthebookcriticize?”,其中,who是criticize的受事宾语,本来在陈述句中位于criticize之后,变成疑问句时,移位到句首。可以表示为:who[doesthisbookcriticizet]isi其中,t表示who的踪迹(trace),也就是who在陈述句中的位置,who从这个位置移位i到句首,只越过了一个S.但是,当疑问词处于关系从句中时,就不能移位到句首。例如,“你正在看的那本书批评谁,”在英语中不能说成“Whoareyoureadingthebookthatcriticize?”这个句子可以表示为:who[areyoureading[thebook[that[criticizet]]]]isNPsi当who由在陈述句中的位置t移位到句首时,要越过两个S和一个NP.为什么who有时能移位到句首,有时不能移位到句首呢,这是由于wh-移位时有一定的区域限制。在英语中S和NP都是界点(boundingnode),它们标志一定的区域界限,不能任意地越过。领属条件(subjacencycondition)规定,Wh-移位时,不能一步越过两个界点。在前句中,who移位只越过一个界点,符合领属条件的规定,所以得到合格的句子。在后句中,who移位要越过三个界点,违反了领属条件的规定,所以句子不合格。这个句子说成“Whodoescriticisethebookthatyouarereading?”就比较容易理解。这个句子可以表示为:who[doescriticiset[thebookthat[youarereading]]]1s1nps这时,who移位只越过一个界点S,符合领属条件的规定。7.控制理论(controltheory):乔姆斯基提出的控制理论主要研究如何解释语音上是零的空语类PRO。先看如下的英语句子:?JohnpromisedBilltoleave(约翰答应比尔离开)?JohnpersuadedBilltoleave(约翰劝告比尔离开)这两个句子的区别在于:?中的John是leave的逻辑主语,而?中的Bill是leave的逻辑主语。但是,在两句中都没有移动任何成分,也没有踪迹的问题。这两个句子的实际结构应该是:JohnpromisedBill[PROtoleave]JohnpersuadedBill[PROtoleave]显而易见,PRO的性质是由动词promised和persuaded决定的。因此,应该在词项中说明动词的这种特性,以保证句子?中的PRO与动词promised的主语所指相同,而句子?中的PRO与动词persuaded的宾语所指相同。这种情况,用下标可以表示如下:JohnpromisedBill[PROtoleave]iiJohnpersuadedBill[PROtoleave]ii这意味着,动词promise分派主语控制(SubjectControl),动词persuade分派非主语控制(Non-SubjectControl),这样,便可以将动词分为控制动词和非控制动词两类。控制理论的基本原则是“最小距离原则”。这就是说,如果控制带有宾语,则定宾语为控制成分,如果不带宾语,则定主语为控制成分。大部分动词都以宾语为控制成分,只有promise这样的少数动词才以主语为控制成分。象promise这样的词,在词项中应该标上[+SC]的标记,表示主语控制.在有的情况下,PRO为任意所指(arbitraryreference),例如:Itisunclear[whatPROtodo]Itisdifficult[PROtoseethepointofthis]在这种结构中,PRO可解释为“某人、每个人”。乔姆斯基从普遍语法的角度提出的原则子系统,对于自然语言处理有指导作用。这种理论成为了语言信息处理理论和方法的重要基础之一。除了上述的规则系统和原则子系统之外,原则和参数方式所研究和刻画的普遍语法模型中还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投射原则(ProjectionPrinciple),准许原则(LicensingPrinciple)和完全解释原则(FullInterpretationPrinciple)。这些一般性原则比原则子系统更加抽象,更加理论化。原则参数方式研究进一步限制以至于彻底取消了具有具体语言特征的语法规则,把必须具备的规则在数量上抽象概括并缩减到最低程度,并且给它们赋予普遍语法的特征和意义,用一般的原则来解释具体规则的应用。这些原则具有普遍性,含有一些数值未定的参数,参数的数值由个别的语言来选择和决定。乔姆斯基给出了如下的“Y模式”图式,来说明语法的规则和运算的表现形式:(I)D-结构(II)S-结构(III)(IV)PFLF原则参数方法的Y模式由于这个模式看起来像一个倒置的英文字母Y,所以被称为“Y模式”(Y-model)。在Y模式中,(I)表示语法基础部分的短语结构规则,(II)表示转换规则移动-α,(III)是音位规则,(IV)是逻辑规则。应用规则(I)生成D-结构(D-structure);应用规则(II)生成把D-结构转化为S-结构(S-structure);应用规则(III)把S-结构直接转化为语音表现形式PF;应用规则(IV)把S-结构转化为逻辑表现形式LF。四个子规则系统的运算分别生成四个不同层次的表现形式:规则(I)生成D-结构,规则(II)生成S-结构,规则(III)生成语音式PF,规则(IV)生成逻辑式LF。D-结构和S-结构是完全属于语言机能内部的,PF和LF分别与心智中的其他认知系统和信念系统形成界面关系(interface),一方面产生直接的声音表现,一方面在与其他系统的相互作用中产生意义表现。在这里,D-结构和S-结构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字母D和S不表示任何深浅的涵义,它们只不过是语言内部机能的理论构件而已。语法规则把包含四个层次表现形式的结构赋予每个语言表达式,用表示为:Σ=(D,S,P,L)。其中,Σ表示语言结构描写,D表示D-结构,S表示S-结构,P表示语音式,L表示逻辑式。例如,句子“Whatiseasytodotoday?”的运算情况如下:首先,根据短语结构规则生成如下D-结构:[[it][is[easy[NP[todo[what]]]]today]]SNPVPAPSVPNP使用移动规则之后,得到如下S-结构:[what][[it][is[easy[NP[todo[e]]]]today]]NPSNPVPAPSVPNP应用逻辑规则,对于S-结构的逻辑式表现的解释是:Forwhichx,itiseasy[NP[todo[e]]]todaySVPNP这里,what被看成一个准量词,转化为forwhich的形式,约束着变量x。应用音位规则,得到S-结构的语音的表现形式是:Whatiseasytodotoday?这样根据Y模式运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表层的句子“Whatiseasytodotoday?”在D-结构,S-结构,PF和LF这四个表现形式中,PF和LF与其他的认知系统发生外在性界面关系,D-结构与词库发生内在性界面关系,在整个的运算过程中,S-结构起着中心枢纽的作用。因此,原则参数方法的提出,标志着转换生成语法研究重点的转移,它由以研究个别语言(如英语)的语法规则为重点,转入以研究普遍语法的原则为重点,它不再研究一条条具体的转换规则及其使用条件,而致力于探讨限制着这些转换规则使用的那些总原则。在生成语法一系列的发展过程中,乔姆斯基逐步地消除了语法理论模式中的冗余部分,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则系统,最后终于在理论上取消了规则系统。进入原则和参数阶段以后,随着内在主义语言观的建立,乔姆斯基的研究开始着重遵循实体性最简单主义的原则,分析和探索内在性语言自身的简单性和完美性,生成语法的研究进入了最简单主义的阶段。在这个阶段,生成语法从语言本身的设计特征以及它与其他认知系统的相互关系出发,消除了一切只是服务于语言机能内部的理论构件,使得生成语法的整体模式达到了空前的简单性和完美性。第二节最简方案1995年,乔姆斯基提出了语言学理论的最简方案,把生成语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2首先我们介绍语言学理论最简方案的哲学背景。生成语法创立50年来,在句法理论模式方面经过几次重大的变化。不停顿地向新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赋予生成语法以生命活力的是生成语法的语言哲学理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人类知识的本质、来源和使用问题。乔姆斯基把语言知识的本质问题叫做“洪堡特问题”(Humboldt’sproblem)。洪堡特德国学者洪堡特(W.Humboldt)曾经提出“语言绝不是产品(Ergon),而是一种创造性活动(Energeria)”,语言实际上是心智不断重复的活动,它使音节得以成为思想的表达。人类语言知识的本质就是语言知识如何构成的问题,其核心是洪堡特指出的“有限手段的无限使用”。语言知识的本质在于人类成员的心智/大脑(mind/brain)中,存在着一套语言认知认系统,这样的认知系统表现为某种数量有限原则和规则体系。高度抽象的语法规则构成了语言应用所需要的语言知识,由于人们不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些抽象的语法规则,乔姆斯基主张,这些语言知识是一些不言而喻的或者无意识的知识。我们应当把语言知识和语言的使用能力区分开来。两个人拥有同一语言的知识,他们在发音、词汇知识、对于句子结构的掌握等方面是一样的。但是,这两个人可能在语言使用的能力方面表现得非常不同。因此,语2有关最简方案的哲学背景的进一步论述,可参看吴刚《生成语法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年。言知识和语言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语言能力可以改进,而语言知识则保持不变。语言能力可以损伤或者消失,而人们并不至于失去语言知识。所以,语言知识是内在于心智的特征和表现,语言能力是外在行为的表现。生成语法研究的是语言的心智知识,而不是语言的行为能力。语言知识体现为存在于心智/大脑中的认知系统。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柏拉图问题”(Plato’sproblem)的一个特例。柏拉图所谓“柏拉图问题”是:我们可以得到的经验明证和外界刺激是如此地贫乏,而我们是怎样获得如此丰富和具体明确的知识、如此复杂的信念和理智系统呢,人与世界的接触是那么短暂、狭隘、有限,为什么能知道那么多的事情呢,刺激的贫乏(povertyofstimulus)和所获得的知识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呢,与“柏拉图问题”相应,人类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是:为什么人类儿童在较少直接语言经验的情况下,能够快速一致地学会语言,乔姆斯基认为,在人类成员的心智/大脑中,存在着由生物遗传而天赋决定的认知机制系统。在适当的经验引发或一定的经验环境下,这些认知系统得以正常地生长和成熟。这些认知系统叫做“心智器官”(mentalorgans)。决定构成人类语言知识的是心智器官中的一个系统,叫做“语言机能”(languagefaculty)。这个语言机能在经验环境引发下的生长和成熟,决定着人类语言知识的获得。语言机能有初始状态(initialstate)和获得状态(attainedstate)。初始状态是人类共同的、普遍一致的;获得状态是具体的、个别的。语言机能的初始状态叫做“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简称UG),语言机能的获得状态叫做“具体语法”(ParticularGrammar,简称PG)。对普遍语法UG的本质特征及其与具体语法PG的关系的研究和确定,是解决关于语言知识的“柏拉图问题”的关键。乔姆斯基把语言知识的使用问题叫做“笛卡儿问题”(Cartesianproblem)。笛卡儿基于机械论哲学的物质概念,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Descartes)认为,所有非生命物质世界的现象、动物的生理与行为、大部分的人类器官活动,都能够纳入物质科学(scienceofbody)的范畴。但是,笛卡儿又指出,某些现象不能处于物质科学的范畴之内,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人类语言,特别是“语言使用的创造性方面”,更是超出了机械论的物质概念所能够解释的范围。所以,对于语言的正常使用,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或机器的真正区别。为了寻求对于语言这一类现象的解释,笛卡儿设定了一种“第二实体”的存在,这种第二实体就是“思维实体”(thinkingsubstance)。“思维实体”明显地不同于物质实体,它与物质实体相分离,并通过某种方式与物质实体相互作用。这一种“思维实体”就是心灵或者心智。语言知识的使用是内在于心智/大脑的,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是很难解决和回答的。语言使用问题对于当年的笛卡儿来说是神秘的,目前对于我们而言也同样是神秘的。乔姆斯基认为,我们应当首先解决语言知识的本质问题和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于语言的使用问题进行有意义的探索。乔姆斯基坚持认为,语言机能内在于心智/大脑,对语言的研究是对心智的研究,最终是在抽象的水平上对大脑结构的研究。因此,生成语法研究在学科归属上属于“认知心理学”(cognitivepsychology),最终属于“人类生物学”(humanbiology)。它实际上应当叫做“生物语言学”(biolinguistics)。这是生成语法与其他任何传统的语言研究的根本区别。生成语法追求的目的,就是在理想化和抽象化的条件下,构建关于语言和心智的理论,它期待着与主体自然科学的统一,生成语法通过抽象的关于普遍语法、语言获得机制、所获得的状态以及语言与其他认知系统的关系的研究,不管好与坏、正确与错误,都是自然科学的组成部分。这就是生成语法“方法论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naturalism)。生成语法的这种自然主义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乔姆斯基力图把对于语言、心智的研究合成对于大脑的研究统一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原则之下,最后把它纳入自然科学的总体研究之中。乔姆斯基主张,语言是语言机能或者语言器官所呈现的状态,说某个人具有语言L,就是说他的语言技能处于状态L。语言机能所获得的状态能够生成无限数目的语言表达式,每一个表达式都是语音、结构和语义特征的某种排列组合。这个语言机能所获得的状态是一个生成系统或者运算系统。为了与一般人理解的外在语言相区别。乔姆斯基把这样的运算系统,叫做“I语言”。这里,字母I代表内在的(Internal)、个体的(Individual)、内涵的(Intensional)等概念。这意味着,I语言是心智的组成部分,最终表现于大脑的神经机制之中,因此,I语言是“内在的”;I语言直接与个体有关,与语言社团存在见解的联系,语言社团的存在取决于该社团的成员具有相似的I语言,因此,I语言是“个体的”;I语言是一个函数或者生成程序,它生成一系列内在地表现与心智/大脑中的结构描写,因此,I语言是“内涵的”。根据这种对于I语言的认识,乔姆斯基指出,基于社会政治和目的论因素之上的关于语言的通常概念,与科学的语言学研究没有任何关系,这些概念都不适合于用来进行科学的语言研究。生成语法对于语言的科学认识是内在主义(internalist)的,而结构主义语法则是外在主义的(externalist)。结构主义语法研究的方法,是在广泛搜集语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切分、归类、替换等程序,概括出有关语言的语法规则。这些结构规则存在于外部世界之中,它们都外在于人类的心智/大脑。结构主义语法研究的方法是经验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基础是外在主义的语言观。乔姆斯基认为,根据结构主义语法的外在主义语言观,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揭示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不能解释人类语言知识获得的过程。只有内在主义的语言观才有可能正确地、全面地认识和解释人类语言知识的本质、来源和使用等问题。乔姆斯基认为,生成语法的研究应当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中的“伽利略-牛顿风格”(Galilean-Newtonianstyle)。“伽利略风格”的核心内容是:人们正在构建的理论体系是确实的真理,由于存在过多的因素和各种各样的事物,现象序列往往是对于真理的某种歪曲。所以,在科学研究中,最有意义的不是去考虑现象,而应当去寻求那些看起来确实能够给予人们深刻见解的原则。伽利略告戒人们,如果事实驳斥理论的话,那么,事实可能是错误的。伽利略忽视或无视那些有悖于理论的事实。伽利略“牛顿风格”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学水平下,世界本身还是不可理解的,科学研究所要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努力构建可以被理解的理论,牛顿关注的是理论的可理解性,而不是世界本身的可理解性,科学理论不是为了满足常识理解而构建的,常识和直觉不足以理解科学的理论。牛顿摒弃那些无助于理论构建的常识和直觉。牛顿因此,“伽利略-牛顿风格”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应当努力构建最好的理论,不要为干扰理论解释力的现象而分散精力,同时应当认识到,世界与常识直觉是不相一致的。生成语法的发展过程,处处体现着这种“伽利略-牛顿风格”。生成语法的目的是构建关于人类语言的理论,而不是描写语言的各种事实和现象。语言学理论的构建需要语言事实作为其经验的明证,但是,采用经验明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理论的构建,生成语法所采用的经验明证一般是与理论的构建有关的那些经验明证。因此,生成语法研究的目的不是全面地、广泛地、客观地描写语言事实和现象,而是探索和发现那些在语言事实和现象后面掩藏着本质和原则,从而构建解释性的语言学理论。所以,在生成语法看来,收集和获得的语言客观事实材料越多,越不利于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特征的抽象性的把握和洞察。这是生成语法与当今广为流行的语料库语言学(CorpusLinguistics)的根本区别。最简单主义(minimalism)是生成语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最简单主义可以分为方法论最简单主义(methodologicalminimalism)和实体性最简单主义(substantiveminimalism)。方法论最简单主义是从一般性科学方法论的思想和概念出发的,实体性最简单主义是就研究对象本身而言的。方法论最简单主义要求人们在科学研究中创建最好的理论,而好的理论的主要就是最简单性。这种最简单性的表现是:在科学研究中使用最小数量的理论原则和理论构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复杂性,消除冗余性,增加理论原则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构建最简单的理论模式和最具有解释性的理论;寻求理论的对称性和完美性。实体性最简单主义要求科学研究对象本身在设计和结构方面具有简单性、优化性和完美性。以上我们对于最简单主义哲学背景的简单说明,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乔姆斯基语言学最简单主义的实质。在《语言学理论的最简单方案》(MinimalistProgramforLinguisticTheory,Cambridge:MITPress,1995),中,乔姆斯基阐述了关于语言学最简单主义的一些最基本的观点,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关于语言学理论的最简方案形成的原因和动机,乔姆斯基认为涉及到如下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人类语言机能应该被期望去满足的一般性条件,第二,在哪种程度上,语言机能是由这些条件所决定的,而不存在超出它们的特殊结构,第一个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个方面:a.语言机能自身在心智/大脑认知系统序列中位置是什么,b.那些具有某些独立性的一般概念自然性的考虑,即简单性、经济性、对称性、非冗余性等等,对于语言机能施加的是一些什么样的条件,乔姆斯基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a.语言机能自身在心智/大脑认知系统序列中位置是心智/大脑中其他认知系统对于语言机能所施加的界面条件。b.科学研究对于客体对象所施加的一般性条件,属于方法论的“最简单主义”(mimimalism)的范畴。从实体性最简单主义出发,乔姆斯基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语言机能可以很好地满足这些外界性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语言是一个“完美的系统(perfectsystem)”。语言学理论最简方案的研究,就是要对于这些答案所表达的可能性进行探索。出于对最简单主义的始终不懈的追求,乔姆斯基对于这些问题所展开的讨论,在总体上变得更加内在化和抽象化。《语言学理论的最简方案》共有五节,下面,我们分别介绍各节的主要内容。1.最简方案的一些总体性的考虑乔姆斯基在这一节再次说明了他的内在主义的语言观。语言是由生物遗传而来的语言机能所呈现出来的状态。语言机能的组成成分之一是一个生成程序,也就是内在性语言(I语言)。这个程序叫做运算推导。I语言生成结构描写SD(StructureDescription),即语言的表达式。生成结构描写SD(StructureDescription)的过程就是运算推导。I语言内嵌在应用系统之中,应用系统把语言所生成的表达式应用于与语言有关的活动之中。结构描写SD可以看成是对于这些应用系统所发出的“指令”。关于最简方案的总体性考虑,乔姆斯基讨论了如下问题:第一,在最简方案中,与内在语言有关的应用系统在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一个是发声感知系统(articulatory-perceptualsystem,简称A-P)。一个是概念意向系统(conceptual-intentionalsystem,简称C-I)。每一个运算生成的语言表达式都包含着给予这些系统的指令。语言与这两个系统形成的界面是A-P和C-I,它们分别给发声感知系统和概念意向系统提供指令。A-P界面一般被认为就是语音表现形式PF,C-I界面一般被认为就是逻辑式LF。从语言理论构建的必要性考虑,最简方案中语言的设计只需要A-P和C-I这两个界面就可以了,这样的思想符合于我们对于语言的形式主要是由语音和意义组合而成的这种认识,这也是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对于语言本质的思考。这说明,原则参数方法Y-模式中的内部层面D-结构和S-结构并不是为语言的自身设计所必须的,它们只是出于研究的需要,由语言学家人为地设定的语言理论的内部构件而已。这些语言内在表现层面数量的减少以至于完全取消,正是最简方案所追求的目标。第二,在最简方案中,语言包括词库和运算系统两个组成部分。词库明确地和详细地描写进入运算过程的词汇项目的特征。运算系统使用这些词汇成分生成推导式和结构描写。推导是运算的规程,结构描写是运算的结果。基于这样的设想,每一语言都要确定由π和λ组成的集合。π取自语音式PF,λ取自逻辑式LF。运算系统的某些部分只与π发生联系,构成语音组成部分;运算系统的另外一些部分只与λ发生联系,构成逻辑语义组成部分,还有一些部分同时与π和λ发生联系,叫做显性句法(overtsyntax)。最简方案的设想是,除了语音形式PF的选择和词汇的任意性之外,语言变体只限于词库中那些非实体性的部分(即那些表示功能的成分)和词汇项目的一般性特征。这样一来,对于所有的人类语言来说,除了数量有限的变体之外,就只存在两个东西:一个是普遍性的运算系统,一个是词库。就运算系统而言,语言的初始状态由普遍原则组成,与原则有关的选项限于功能成分和词汇项目的一般特征。从这些选项中作出的选择Σ决定一种语言,语言获得的过程就是确定Σ的过程,某一种语言的描述就是对于Σ所做的陈述。这样,语言获得问题也在最简方案中得到了实质性的修正。第三,在最简方案中,原则参数方法的约束理论、格理论、题元理论等,只能在界面上起作用,并通过界面获得它们存在的原因和动机。这样一来,以前在D-结构和S-结构层面上所做的工作,现在都必须在A-P和C-I两个界面上完成。与运算有关的条件只能是界面条件。语言表达式是对界面最为理想的满足和实现,体现了语言运算的理想性和优化性。第四,在最简方案中,由普遍语法的运算推导可产生“收敛”(converge)和“破裂”(crash)两个结果。如果推导式产生一个合理的结构描写SD,这一个推导便收敛,否则,便破裂。具体地说,如果结构描写π是合理的,推导式就收敛于语音式PF,否则就在PF这个层面破裂。如果结构描写λ是合理的,推导式就收敛于逻辑式LF,否则就在LF这个层面破裂。这是比较松散的条件,因为根据这些条件,π和λ有可能各自都是合理的,但是不能结合成PF和LF都合理的偶对。所以,更为严格的条件应当是:如果一个推导式同时收敛于PF层面和LF层面,才可以算是真正的收敛。根据这些简单性研究的思想,生成语法的理论模式必将发生重大的变革。2.基本关系:最简方案中的X-理论在运算操作从词库中选择词汇项目通过推导而生成语言表达式的过程中,需要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结构图式,在词库和运算系统之间发挥中介的作用。这个结构图式就是X-理论模式(原来叫做“X-阶标理论”,简称为“X-理论”),乔姆斯基根据简单方案对于X-理论图式做了修改,得出了如下的图式:XPZPX’XYP最简方案中的X-理论图式在X-理论图式中,中心语X的选择来自词库,XP是X的投射,中心语X与其他成分构成了两种局部性关系(localrelation):一种局部性关系是ZP和X之间的标示语-中心语关系(Spec-headrelation),另一种局部性关系是X和YP之间的中心语-补语关系(head-complementrelation)。其中,X和YP之间的关系与题元的确定有关,是更为局部的、最基本的关系。此外,还有中心语X和补语YP的中心语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中心语与中心语的关系(head-headrelation)。最简方案试图仅仅依靠这些局部性关系,取消过去生成语法模式中的中心语管辖的概念,由于中心语管辖在过去生成语法的模式中起着核心作用,所以在引入局部性关系的概念之后,生成语法的所有模块以及模块之间的关系,都要进行重新的审视和阐述。在早期生成语法的研究中,短语结构允许采用多叉(multi-branching)的树形图来表示,在最简单方案中,只允许采用二叉(binary-branching)的树形图来表示。这种二叉的树形图表示,就是早期的乔姆斯基范式(Chomskynormalform)的表示方式,在运算上有方便和简洁之处,而且,一些自然语言分析算法(如CYK算法)就是建立这种二叉的乔姆斯基范式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这样的改进正好满足了自然语言处理的需要。应当说明的是:这种二叉树形图对于汉语分析并不很适合。我国计算语言学家冯志伟早在1982年的《汉语句子的多叉多标记树形图分析法》就指出,二叉树形图在分析汉语的兼语式、连动式等特殊句式时,在算法描述上很不方便,在程序运行时会发生很多困难。所以,最简方法中的这种二叉树形图在运算经济性方面是否合适,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3.D-结构交互层面的取消在原则参数方法中,运算操作从词库中选择词汇项目,D-结构的生成是一劳永逸地(onceandall)实现的,然后在D-结构这个层面应用移动-α规则生成S-结构,再依次应用移动-α规则把S-结构转换成语音式SF和逻辑式LF,这就是原则参数方法的Y模式的运算过程和机制。D-结构S-结构PFLF原则参数方法的Y模式在最简方案中,运算系统从词库中提取词汇资源构成推导式,以X-理论图式来表现词汇项目及其特征。每一个推导过程决定一个结构描写SD,每一个结构描写SD由表现语音的π和表现意义的λ的偶对构成,并满足有关的界面条件。这里,每一个结构描写SD是用语链连接和局部区域性的X-理论关系来表达的,对于π和λ满足界面的条件,是用最为经济的方式生成的。这样一来,D-结构和S-结构就成为多余的表现层面了。最简方案的这种改变必定导致D-结构交互层面的取消。乔姆斯基在最简方案中,采用综合性转换的方法,逐步地、动态式地满足X-理论的要求,而不是像在Y-模式中那样一次性地满足生成的条件,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D-结构的取消,而LF层面的重要性也就更加突出。随着D-结构的取消,原则参数方法中的投射原则和题元理论也就随之失去了它们的理论价值和存在的必要。4.S-结构交互层面的取消乔姆斯基指出,在生成语法的扩充标准理论(EST)中,S-结构的设定纯粹是出于理论内部的需要,用简单性的观念来衡量,S-结构的设定完全是多余的。根据扩充标准理论,在从D-结构到LF的运算过程中,在什么阶段上实行“拼出”(Spell-Out)操作,不同的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别。在运算过程中,有的语言的疑问词词组需要移位(例如,英语和德语),有的语言的疑问词词组保持原位不动(例如,汉语和日语)。在生成英语疑问句的过程中,显性移位操作将疑问词从D-结构的位置移动到句子的开头,构成S-结构,而在汉语中,疑问词不需要进行显性移位就可以直接拼出,疑问句的S-结构与它的D-结构是完全等同的。由此可见,S-结构的设定纯粹是出于理论内部的需要,不符合简单性的要求。事实上,在最简方案中,拼出操作实施的位置,是由PF或LF的特征决定,因此,S-结构的存在是没有必要的。这样,乔姆斯基便取消了S–结构这个层面。最简方案认为,人类的语言在LF层面上是大体一致的,各种语言之间的差别主要是由PF所反映和表现的屈折形态方面的特征决定的。在动词V(Verb)与屈折成分I(Inflexion)的关系问题上,人们最初设想,动词以不带任何屈折特征的形式存储于词库中,进入运算过程之后,通过某种方式与屈折成分中心语构成复合体[V,I],PF规则将这个复合体作为一个单独整体进行解释。另一种设想是,动词在词库中就具有其内在固有的屈折特征,在运算构成的复合体[V,I]中,这些屈折特征与中心语相对应而得到核查。这就是乔姆斯基主张采取“特征核查”(featurechecking)的基本概念。根据特征核查理论,由词库所决定的词汇项目的形态特征,是推导运算的主要动力,功能中心语所具有的与实体词汇相对应的特征在强弱方面的表现,是造成显性移位的根本原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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