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算方法
水电建设项目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算方法
编制单位:中电华发(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5日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磨损,为补偿其价值损失,财税
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可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并且折旧方法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72-94)及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办法及资产
等相关规定,水电行业企业主要根据以下方法进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算。
一、折旧范围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办法》规定,除以下三种情况之外的固定资产全部计提折旧。
1.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3. 出于修理改造中的固定资产,且该修理改造固定资产的修理改造期预计将长于3个月的,同事该修理改造支出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
对于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对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根据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二、计算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规定,我国允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
1.平均年限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分两种,一是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二是按照工
作小时计算折旧,计算
如下:
(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年折旧额=单位里程折旧额×年行驶里程 (2)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年折旧额=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年工作小时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2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
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4. 年数总和法: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所提供的参考折旧
年限见
一。
表一. 资产折旧有关参数
折旧年限 资产分类 (年) 通用设备部分 1 机械设备 10,14
动力设备 11,18
传导设备 15,28
运输设备 6,12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设备 8,12
电子计算机 4,10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
工业炉窑 7,13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
房屋、建筑物部分 2 房屋 2.1 生产用房 30,40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
非生产用房 35,45
简易房 8,10
建筑物 2.2 水电站大坝 45,55
其他建筑物 15,25
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72-94)规定,水利建
设项目的折旧费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用方法1.平均年限
法计提,并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也可参照已建类似项目的实际年综
合折旧费率,乘本项目的固定资产原值。
具体折旧年限见表二。
表二. 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分类 (年) 一 堤、坝、闸建筑物
大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的堤、坝、闸 1 50
中小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的堤、坝、闸 2 50
土、土石混合等当地材料堤、坝 3 50
混凝土、沥青等防渗的土、土石、堆石、砌石等当地材料堤、坝 4 50
中小型涵闸 5 40
木结构、尼龙等半永久闸、坝 6 10 二 溢洪设施
大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溢洪道 1 50
中小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溢洪道 2 4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护砌溢洪道 3 30
浆砌块石溢洪设施 4 20 三 泄洪、放水管、洞建筑物
大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洞 1 50
中小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洞 2 40
无衬砌管、洞 3 40
浆砌石管、洞 4 30
砖砌管、洞 5 20 四 引水、灌排渠(河)道、管网 (一) 大型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引水渠道 1 50
一般砌护的土质引水、灌排渠(河)道 2 50
混凝土、沥青等护砌、防渗渠(河)道 3 40
跌水、渡槽、倒虹吸等建筑物 4 50 (二) 中小型
一般砌护的土质引水、灌排渠道 1 40
混凝土、沥青等护砌、防渗渠道 2 30
塑料等非永久性防渗渠道 3 25
跌水、渡槽、倒虹吸、节制闸、分水闸等渠系建筑物 4 30 (三) 输、排水管网
陶管、混凝土、石棉水泥管网 1 40
钢管、铸铁管网 2 30
塑料管 3 20 五 水井
深井 1 20
浅井 2 15 六 河道整治控导工程
抛石、砌石护岸 1 25
丁坝、顺坝等控导工程 2 20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分类 (年) 七 房屋建筑
金属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1 50
钢管混凝土、砖石混合结构 2 40
永久性砖木结构 3 30
简易砖木结构 4 15
临时性土木建筑 5 5 八 金属结构
压力钢管 1 50
大型闸阀、启闭设备 2 30
中小型闸阀、启闭设备 3 20 九 机电设备
大型水轮机组 1 25
中小型水轮机组 2 20
大型电力排灌设备 3 25
中小型电力排灌设备 4 20
中小型机排、机灌设备 5 10 十 输配电设备
铁塔、水泥杆 1 40
电缆、木杆线路 2 30
变电设备 3 25
配电设备 4 20 十一 水泵和喷灌设备
离心泵 1 12
深井泵 2 8
潜水泵 3 10
喷灌设备 4 6 十二 工具、设备
生产工具、用具、勘测、实验、观测、研究等仪器设备 1 10
铁路运输设备、钢质水上运输设备 2 25
汽车等机动设备 3 15
木质水上运输设备 4 10
由于企业可参照已建类似项目的实际年综合折旧费率来计提折旧,因此在企业在企业实际操作计算过程中,计算方法和折旧年限可能有所变化。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办法》规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一般情况下同样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若由于处于特
殊地区、特殊行业或者由于设备工作量大等原因确实影响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确定。详细数据见表三。
表三.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及残值率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一 房屋及建筑物 1 房屋 35 20 3 3
其中:简易房 8 3 3 3 2 建筑物 23 20 3 3 二
机械 1 起重机械 10 8 3 3
其中:单转电动起重机 6 6 3 3 2 挖掘机械 10 6 3 3 3 土方铲运机械 10 6 3 3 4 凿岩机械 10 6 3 3
其中:内燃凿岩机 5 5 3 3
风动凿岩机 5 5 3 3
电动凿岩机 5 5 3 3 5 基础及凿井机械 10 7 3 3 6 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9 7 3 3
其中:混凝土输送泵 5 5 3 3 7 皮带螺旋运输机 9 7 3 3 8 泵类 9 7 3 3 9 船舶等大型设备 18 15 3 3 三 运输设备 1 汽车及拖挂 8 5 3 3
其中:矿用及载重量30T以上车辆 8 6 3 3 2 小型车辆 8 5 3 3 四 生产设备 1 木工加工机械 9 6 3 3 2 金属切削机床 10 8 3 3 3 锻压设备 10 8 3 3 4 焊接机切割机床 9 6 3 3
其中:等离子切割机 5 5 3 3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磁力锯氧切割机 5 5 3 3 5 锻造及热处理设备 10 8 3 3 6 动力设备 12 8 3 3
其中:电动空压机 9 6 3 3
柴油空压机 9 6 3 3
制氧机组 9 6 3 3
液化气循环压缩机 9 6 3 3
高压空压机 9 6 3 3
轴流风机 9 5 3 3 7 维修专用设备 9 6 3 3 8 其他加工设备 9 6 3 3 五 实验设备及仪器 1 材料试验设备 8 6 3 3
其中:白金坩埚 25 10 3 3 2 测定仪器 7 6 3 3 3 计量仪器 8 6 3 3 4 探测仪器 8 6 3 3 5 测绘仪器 8 6 3 3 六 其他固定资产 1 行政管理用车 8 5 3 3 2 办公用具 8 5 3 3
其中:电子计算机 5 3 3 3
电视机 6 3 3 3
复印机 6 3 3 3
文字处理机 6 3 3 3 3 度量及消防用具 8 3 3 3 4 印刷机械 8 3 3 3 七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1 房屋 35 20 3 3 2 文体宣教用具 8 3 3 3 3 炊事用具 8 3 3 3 4 医疗器械 8 3 3 3 5 其他 8 3 3 3
其中:电冰箱 6 3 3 3
冷冻机 6 3 3 3
三、计提时间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办法》规定,企业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即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折旧),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对于处于修理、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其修理、改造固定资产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并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不能进行结转,应当照常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