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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2017-10-23 2页 doc 22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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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七条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为了便于操作,切实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详细说明。《解释》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由于本罪是依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因此本罪适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有关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业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制定本罪的追诉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罪的司法解释,使本罪的追诉标准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相一致。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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