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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司考,我想说话

2010-08-03 2页 doc 27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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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司考,我想说话过司考 一、充分的准备工作是过关的基础 1、心理准备尤为重要。司法考试的意义和难度是众所同知的,在我们长达半年的学习时间里,思想总会有波动,身心总会有疲劳。所以,一旦下定决心参加考试,就不要给自己半点退路,要全身心投入,摒弃一切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害怕吃苦的想法,放弃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我总认为。学好法律,最聪明的人偏要用最笨的方法。不要迷信速成。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是一切学习方法中来得最快的方法。与其说司法考试是对自己学识的检验,不如说是对自己意志的一次检验。要不顾工作的繁忙、克服家事的缠身、抵制住各种诱感,在灯火阑珊的夜晚...
过司考,我想说话
过司考 一、充分的准备工作是过关的基础 1、心理准备尤为重要。司法考试的意义和难度是众所同知的,在我们长达半年的学习时间里,思想总会有波动,身心总会有疲劳。所以,一旦下定决心参加考试,就不要给自己半点退路,要全身心投入,摒弃一切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害怕吃苦的想法,放弃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我总认为。学好法律,最聪明的人偏要用最笨的方法。不要迷信速成。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是一切学习方法中来得最快的方法。与其说司法考试是对自己学识的检验,不如说是对自己意志的一次检验。要不顾工作的繁忙、克服家事的缠身、抵制住各种诱感,在灯火阑珊的夜晚和万籁寂静的黎明冥思苦读。分分秒秒都在给自己的头脑注入知识,也许,这正是司法考试的魅力。 2、作好必要的物质准备。要想产出、必有投入,但是,绝不能过多、过滥的投入,否则会适得其反。三大本,法规,此外,选择一本权威的历年。实践证明,如果谁研究透一本好的、权威姓的参考书已经足够了。我总认为,读书在于质量,不在于数量。此外,最重要的是听老师讲课,因为很多知识点只要老师稍加指点便豁然开朗。 二、有效的学习方法是过关的关键 1、培养法律感觉。很多人学法有一个误区:认为法律是背出来的。有这种认识的人只能说明他还没有把法律学入门。法律知识的逻辑性非常严谨,看似毫无联系的条件实质上具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在复习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理解了多少,而不是背了多少上,时刻培养自己的“法律感觉”,“法律感觉”是学习法律的灵魂。 2、吃透法理、民法和刑法。司法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我认为,在全部的法律知识中,法理、民法和刑法是“中枢神经”。学习时间至少应占全部复习时间的一半以上。学好法理和民法的意义不仅在于知识本身。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学好别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对其它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吸收。法理的学习要特别注重理解,使自己进入一种法律状态,找到一种“法律感觉”。在理解透彻的基础上,适当加以记忆。有人说“得民法者得天下”,复习民法来不得半点大意,一定要一个一个知识点弄清楚,学透民法后,就会有一种举一反三的“法律感觉”。刑法的学习重点应放在总则上,总则的每一个知识点都要吃透,分则在纵览的基础上,应该把重点放在罪行分类和罪名的区分,总结出一些规律,而绝不是放在量刑上。实践证明,什么罪,判几年,即使反复去记忆也很容易混淆,考试也往往很少涉及。所以,我认为复习刑法分则时,只注意几个重要犯罪的量刑就可以了,其他的完全可以略过。 3、60%规律。在学透法理、民法和刑法的基础上,其他科目可以运用60%规律加以学习。即通过自我测试,当你认为已经掌握某个科目知识的60%时,就可以转到其他还没有掌握到60%的科目去学习。 而不是死抠这一科目。实践证明。利用这一方法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好的效果。司法考试的内容浩瀚无边,很多科目对于考生来说都没有实践经验、十分生疏,节约精力和时间无疑十分重要。一个新的科目的知识,从0到60%往往容易掌握,而且基本上掌握了该科目的重点,从60%到70%就会花费很长的时间,从70%到80%则要花费更长的时间,且效果不见得理想。但是,60%只是个模糊的概念,需要自己用教材、法条、习题和“法律感觉”加以衡量。 4、进入到七月份了,一定要注意积累法制动态新闻和生活中的案例,不断培养自己的“法律感觉”。《法制日报》、《法律服务时报》等国家级权威性的报刊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丛书、《社会经纬》丛书要力争多看。这类报刊、丛书所报道、刊登的几乎全部是近时期我国的法制动态新闻和有影响、有争议的重大典型案例,这些新的动态往往是当年司考的热点题目。 5、学习的过程就是重复的过程。准备过司考的人都有深刻体会,就是学了前面忘后面,记住这科忘那科。有些人为此气馁过,甚至完全放弃考试。其实。对于社会科学。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遗忘是自然现象。艾宾洁斯遗忘曲线告诉我们,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在识记后的短时间内遗忘的比较快,而以后就逐渐级慢下来。所以,对于学习法律。学习的过程也就是重复的过程。要正确认识这种现象。不要为遗忘愧悔,不断地重复,就会有不断的进步。尤其是在考前冲刺时。要正视遗忘的正常现象,如果经过心平气和的多次重复还是记不住、记不准,则不要犹豫,坚决放弃该知识点,很多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收获。 6、正确对侍法条和习题。对教材、法条和习题要有所侧重。法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可以紧扣指定教材,宪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商法、经济法可以只看法条,民法、刑法、行政法则指定教材、法条都要看。在看书的同时,还要随时注意总结对比,不断地积累。习题要有选择地做,要选择权威性的、错误少、边缘题少的习题,不要过多浪费讨论无果的试题。同时,历年的考试题一定要做,而且七月份这个阶段做题一定要掐时间做题,练习应试能力,不防做题顺序上也做一个小调整,就是先从多选做,而后再做单选,这是为了克服考试时时间紧,答后面题时心慌,而出现错误多。做完题后一定要弄清楚做错的题为什么错了,总结反复出现的考点。这样通过练习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掌握答题技巧,了解出题方向。 三、灵活的解题技巧是过关的保证 1、先做有把握的题。司法考试的分数是一分一分积累的,所以,正确率要放在第一位。审题时要放慢速度,不放过每一个字,这样可以避免失误。审完题后应当迅速做出判断有把握还是没有把握,如果有把握。一定要做对,没有把握,在试券或草纸上做个标记继续做下一道。有的人可能担心时间不够,其实只要不在某些难题上苦思苦想浪费太多时间,绝大部分考生是可以答完题目的。 2、提高多项选择题的“猜题率”。司法考试中,多项选择题是个难点。对于没有把握的多项选择题,不要轻言放弃,也不要瞎猜,一定要提高“猜题率”。例如。一道陌生的多选题有AB CD四个选项,一般情况下根据题干、选项的文义和“法律感觉”应该很容易确定一个选项肯定不是正确而另一个选项是正确答案,如D不是正确答案,A是正确答案。排除D之后,剩下AB C三个选项,而A肯定是正确答案。一道多选题至少要有两个答案,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只能是A B、AC或ABC.如果B或C有一个选项同A互斥。则答案就确定了;如果不互斥,则大胆假设“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会怎样处理BC选项”?法律毕竟有其合理性在内。用这种方法。可以在考试中多得至少几分,而这几分,很可能就是决定你命运的几分。 3、做题时就会发现自己哪里还没有撑握清楚,哪里还没有撑握全面,哪里还没有撑握精准。及时的拿出基础阶段的课件和讲义,快速的看一遍,马上就会全想起的,千万不要为此生气,甚至想把题都全部撕掉,切记一定要冷静。 总之,司法考试正以其特有的魅力在向每一个有志者招手,看一下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是不是有变化,昨天不会的今天会了,说明你有进步,昨天会的今天还会,说明你的知识点在走向成熟,走向稳定。每天你向司考前进一小步,无形中你已经越过了分数线,你成功了。 北大新青年办公室 2010-6-29 PAG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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