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2017-03-30 1页 doc 5KB 25阅读

用户头像

is_511210

暂无简介

举报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独生子女的,由分县...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独生子女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
本文档为【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