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宏八字用神提要八字用神提要
卓 宏
自 序
『用神』為八字命格釐定之準繩,亦為歲運喜忌之南針;提錯用神,不特命格之高下莫辯,而歲運吉凶,更茫無頭緒矣。
坊間專論用神之書不多,有者亦因輾轉傳抄而敢遺誤互見者;書中既然得一失一,學者因之半信半疑,若此入門已非易事,更遑論登命學之堂奧耶?
余於一九七二壬子年嘗為諸學子講授八字命學,特編寫『八字用神提要』一卷,油印以為輔助讀本;學者依法用之,咸稱頗著靈驗,兼又得速成之效云。
卷內按十天干配十二月令論述用神取捨,井然有序,每項皆摭拾命例,彰明其理,學者多...
八字用神提要
卓 宏
自 序
『用神』為八字命格釐定之準繩,亦為歲運喜忌之南針;提錯用神,不特命格之高下莫辯,而歲運吉凶,更茫無頭緒矣。
坊間專論用神之書不多,有者亦因輾轉傳抄而敢遺誤互見者;書中既然得一失一,學者因之半信半疑,若此入門已非易事,更遑論登命學之堂奧耶?
余於一九七二壬子年嘗為諸學子講授八字命學,特編寫『八字用神提要』一卷,油印以為輔助讀本;學者依法用之,咸稱頗著靈驗,兼又得速成之效云。
卷內按十天干配十二月令論述用神取捨,井然有序,每項皆摭拾命例,彰明其理,學者多閱幾遍,不難從中而悟用神之真諦也。
此書提綱挈揭示定用神之『常理』及『变理』兩大法門,尤為精華所在;學者知其常,識其变,則天下萬千命造,皆不能脫其範疇矣。
卓 宏
序於一九九一辛未年
《第一章》甲木用神提要
『正月甲木』
常理:甲生寅月,日元得祿;餘寒未盡,喜丙溫暖。身強,專取丙火調候 兼洩秀,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变理:若火太多,洩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須見癸,用印制食生身。
財多身弱,專取用令甲比為助,富多貴少。(
(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無棺槨;又喜戊來止水,丙來助戊,用財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為旺氣,取其一者為用,亦有名利。(
( 春木當令,決無從強之理;其餘十干,凡生當旺令者,縱剋洩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從強之論,尤以陽干為然。
從而難從,貧賤之士。(
【附例】 1. 陳濟棠之命: 丙 甲 戊 庚
寅 子 寅 寅
初春以丙火為正取用神,此命地支三寅,身主強旺,當以丙火洩秀;餘寒未盡,亦須見丙溫暖;中行火地,顯赫一時。
2. 狀元之命: 乙 甲 丙 甲
亥 戌 寅 子
年上甲比,時上乙劫,根下寅亥,木已成林,必取月令丙火為用,丙根於寅戌,富貴非輕焉。
『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卯月,日元羊刃,餘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強用丙,要有癸配;有丙無癸,甲恐被洩過甚;有癸無丙,甲太頑強;水火既濟,方許富貴。
变理:身強,用庚金制,用戊土輔,為財滋煞,富貴定然。
用丁火洩強身者,為木火通明,文學詞臣。(
庚甲兩強,干見丁火,為傷官駕煞,位高權重。(
若非身強敵煞,春木最忌見,因春木為活木,最忌剋伐。『活木忌埋金之鐵』,『春不容金』,皆是此理。;煞強身弱,必主殘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專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須有庚辛為輔,癸印失令之故。(
【附例】 1. 貴命:戊 甲 丁 甲
辰 子 卯 辰
甲生二月,日元羊刃,用丁洩秀,木火通明;已運登科,癸運傷用不祿。
2. 貴命:丁 甲 乙 癸
卯 寅 卯 卯
丁火無根,且被癸傷,木為專旺之論;運行東北順其旺氣,由武轉文。
『三月甲木』
常理:甲生辰月,財星當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陽壯木渴,又喜壬潤,用癸恐戊合,故以壬為上;尤妙干見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輔木氣;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貴上格。
变理:總之身強用庚為先,月令自有財來滋煞,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見火,名『鈍斧無鋼』,無用之人。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 身弱,以壬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無印可用比,亦可富貴,因辰中癸乙皆為當旺之氣;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附例】1. 先成後敗之命:丙 甲 丙 癸
寅 辰 辰 卯
身強用丙食洩秀,但見癸印制之,先人遺業甚豐;日行木運,漸見破耗,一交水運,衣食不繼。
2. 貴命:乙 甲 甲 丁
亥 寅 辰 卯
地支寅卯辰會齐東方,丁火無根難言洩秀,作『曲直仁壽格』論。中行水運,仕至州牧,壽越八十。木主仁,仁者壽。
『四月甲木』
常理:甲生巳月,食神當令,甲被旺洩,癸印為先;火炎土燥,調候為急,亦以癸水為真神;惟四月之水,歸於絕地,用壬癸者,必須有庚辛為配。
变理:無癸用壬,無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貴少。
四月之甲,見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貴上品;因丁出干,為病重得藥,自然上格;旗鼓相當,格局方顯堂皇。(
調候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
【附例】1. 貴命:丙 甲 癸 辛
寅 子 巳 丑
甲得時寅,日元有根,調候用癸,通根於子,尤喜辛金發水之源,五行配合得宜,富貴自然有準。
2. 先成後敗之命: 庚 甲 丁 癸
午 午 巳 未
調候本應用癸,但地支巳午未會齐南方,金水無根;丁傷透出,变作『從兒格』論。初行木運,財業財興;一入北方破格,遭火災破家。
『五月甲木』
常理:甲生午月,傷官當令,根焦葉枯;調候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五月甲木,木火真傷官佩印,富貴非輕。
变理:原局無水,運入東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運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無疑;運入西方,『傷官見官,為禍百端』。
( 若滿盤丙丁,不見印比,木火傷官变為炎上之類,反為貴論。歲運喜東南而為福,忌西北而招咎。
【附例】1. 尚書之命:丁 甲 丙 壬
卯 申 午 寅
五月甲木,枝葉俱枯,丁火透出,喜壬合制;木根於申,源長流遠,運游西北,榮華富貴。
2. 將軍之命:庚 甲 甲 辛
午 子 午 卯
原命有金有水,貴顯必然,兩午沖子,用神受傷,後遭陣亡之劫。
『六月甲木』
常理:甲生未月,財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氣,金水進氣;甲木首要身強,支聚寅卯亥為美。
变理:身強,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強用丁,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 煞強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
傷官制煞,傷官為月令真神,位高權重。(
( 財多身弱,專用比肩,無比用劫,乙刼亦未月之旺氣。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從財格論,蓋未為木庫,中有乙木暗破財星;月令有根,未可言從。(
( 干見戊己支見辰,甲己化土,元神發露;化土成格,富貴非輕。
【附例】1. 宰相之命:甲 甲 己 癸
子 申 未 亥
調候用癸,但見己出,妙在甲己逢合,土不剋水;況乎癸水通根亥子,用神有力;中晚一路木水,富貴顯達。
2. 凶命:甲 甲 癸 庚
戌 午 未 寅
支成火局,甲被旺洩,調候生木,皆須見水;原命金水雖見,惜兩皆無根,丙戌運不祿。
『七月甲木』
常理:甲生申月,庚煞當令,書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強,方能任此強煞。(
变理:身強,專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貴無疑。(
身煞兩強,又要見丁,傷官制煞,位高權重。(
(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宮金水相生,專取為用亦可致貴;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轉秋寒,相機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附例】1. 省主席之命:丁 甲 庚 戊
卯 申 申 戌
剋洩交加,用申中壬水,時支卯木為強根;中行水木之運,貴邁群倫。
2. 盜賊之命:癸 甲 壬 甲
酉 子 申 申
母慈滅子,水多木漂,亦為漂蕩無依之人。
『八月甲木』
常理:甲生酉月,正官當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強,支通寅卯未為美。(
变理:身強,專用月令辛金,正氣官星,富貴必然。(
身煞兩強,喜見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為上。(
( 金多木弱,名然來剋身,必主殘疾。原局有火制金無用,蓋日元虛弱,見火被洩益弊,名剋洩交加,凶夭之論。
( 凡遇剋洩交加,必取印星為用,以印化然煞制傷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附例】1. 侍郎命:乙 甲 己 丁
亥 辰 酉 酉
七殺當令,丁透則用丁制煞,原命火木兩弱,行運得以配之,仕路亨通。
2. 孝廉命: 丁 甲 丁 丙
卯 寅 酉 戌
身強於官,書云:『有官先論官』,食傷制官太過;北方水運,制傷存煞,得擧孝廉,卯運沖破酉官不祿。
『九月甲木』
常理:甲生戌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支聚祿刃為上。(
变理:身強,用庚用丁,皆可貴顯,因戌月庚丁有氣。
身強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財滋弱煞,富貴定然。(
身煞兩強用丁,傷官制煞,貴而有權。(
身強用丁洩身,戌中有財,非僅一富,抑又可貴。(
身弱,印比相機而用;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煞強身弱或食傷洩身用印之理。 又戌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須支藏一兩點癸方為上格,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附例】1. 黃興(克強)之命:甲 甲 甲 甲
戌 寅 戌 戌
原局無水,木枯土燥,運入水地潤木,名標史冊,戊寅運丙辰年,火炎土燥嘔向死。
2. 貴命:己 甲 壬 戊
巳 辰 戌 辰
化土格,出任州牧,頗顯政績,惜運行水木,未能更上層樓。
『十月甲木』
常理:甲生亥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壬水當令,又須見戊止水培木;身強,丙戊兩透,富貴定然。
变理:身強,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財煞三透最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 身弱專用祿刃,支見寅卯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無丙,即支藏有丙,亦屬可貴;否則水冷木凍,兩者無生受之象。
( 凡冬月用火土,非運相助,不能發跡;因冬月火土失氣,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屬正氣。
『附例』1. 尚書之命:丙 甲 辛 丁
寅 戌 亥 酉
調候用丙,丙根於寅,運入南方,貴為尚書。
2. 貴命:庚 甲 辛 丁
午 午 亥 卯
冬月甲木見丙,名為『寒木向陽』,此命無丙見丁,格局較遜,幸兩丁寄根於兩午,南方火運亦見鷹揚。
『十一月甲木』
常理:甲生子月,印星當令,先丙後戊,理同亥月。(
变理:身強見丙戊出干,富貴非輕。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不可隨便用癸印。(
(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橫夭;有戊此水,方許安吉。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論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當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滅子,水泛木浮。
(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總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附例】1. 王候之命:丁 甲 庚 丙
卯 午 子 子
調候用丙,寒木向陽;尤喜運走東南,貴至王候。
2. 凶命:壬 甲 戊 乙
申 辰 子 巳
支成水局,水泛木浮,生於冬月,木冷木寒,有巳火則苟又延殘喘,申運刑巳,溺斃。
『十二月甲木』
常理:甲生丑月,財星當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財星當令,自然有土。(
变理:凡三冬之命,用丙者為貴,無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 身強,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貴非輕。故身強得庚丁兩透,亦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為助,見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貴,獨有三冬及初春可以無庚。一見丙火,自然有福。
【附例】 1. 知縣之命:丁 甲 癸 壬
卯 寅 丑 午
無丙用丁,但見癸傷壬合,貴不能大;幸支聚寅午,吉神尚存;戊午運,用神得力,得選知縣。
2. 孤貧之命:乙 甲 癸 癸
亥 午 亥 亥
水太多而火太少,丁藏於午,應有衣食;惜運行金水,饔飱不繼。
《第二章》乙木用神提要
『正月乙木』
常理:乙生寅月,劫財當令;餘寒未盡,先用丙火;乙木喜潤,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潤天和,富貴之象。
变理:春初之木,寧丙火多於癸水,勿癸水多於丙火;否則癸多困病,終為寒士。丙癸兩邊透隔位不合,富貴可圖。
( 總之,初春乙木,以丙火為真神;身強,專用丙火洩秀,富貴非輕。
( 身弱,喜用比劫,支見寅卯亥等字為美,因比肩當令,用神有力。取癸印生身雖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 煞強於身,取丁食制煞為用;用水化煞者,終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濕,木根被水腐蝕之故。
【附例】1. 省主席之命:丙 乙 甲 戊
戌 巳 寅 子
乙木見甲,藤蘿可附,調候用丙,富貴有準。惜支下寅巳相刑,富貴不久。
2. 貧命:丁 乙 壬 丁
亥 丑 寅 未
驅寒用丙,丙藏於寅;用丁,丁逢壬合;況運行水金,貧賤難免。
『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卯月,日元得祿。身強可火洩,身弱可取水生,總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变理:丙癸齐透無礙,切忌見庚,尤忌支見申酉,蓋『春木忌埋根之鉄』;如見辛煞,專用丁制,無丁見癸,縱有印化,終非上格。(
( 二月乙木,身強,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貴。
支成木局,不見庚辛為曲直仁壽格。癸透,功業彪炳。丁透,文學詞臣。
( 若夫煞強於身,用丁,為食神制煞,主貴。財強於身,用甲,為比劫分財,主富。
【附例】1. 段祺瑞命:癸 乙 己 乙
未 亥 卯 丑
地支亥卯未成木局,從其旺勢,用時上癸水,月己被年乙所制不傷癸水,尤妙運走木水,大貴之命。
2. 夭折之命:辛 乙 辛 丙
巳 亥 卯 寅
用丙,而根於寅巳本佳,惟丙逢辛合,巳逢亥沖,寅逢卯會,況運走火金無運可行;壬辰運水星甚強,傷用夭折。
『三月乙木』
常理:乙生辰月,財星當令,陽氣日熾,先癸後丙,水火互濟為宜。(
变理:身強,用丙丁洩,但支直藏水。
乙強通常不用庚制;惟枝葉繁茂,見己庚出干,財官隻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財破印。
財多身弱用劫,煞強於身用傷。(
( 見庚辰時,化金失時,得運相助,方許富貴。若透兩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許一富,然非上格。
【附例】1. 尚書之命:辛 乙 壬 辛
巳 酉 辰 巳
辛煞太強,用壬印化煞生身,壬根於辰,得東北之運配合,其貴也宜。
『四月乙木』
常理:乙生巳月,傷官當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調候為急,專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發水之源。(
变理:總之三夏用神,不離金水;有金無水,乙木尅洩交加,殘疾之命。( 支成金局金方,又見庚金透出,無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論,大貴。
【附例】1. 小貴之命:乙 乙 乙 壬
酉 未 巳 申
調候固須水濟,煞重亦要水化,年上壬透於申,富貴可圖,惟乙木根弱,僅止進士。
2. 凶命:辛 乙 辛 乙
巳 卯 巳 酉
原局太燥,無水潤澤,煞出尅身,亦乏壬癸化之;運入東方,助身敵煞中擧,丑運戌年生煞會煞病死。
『五用乙木』
常理:乙生午月,專用壬癸,水弱,又愛庚辛;庚壬丙透,顯貴必然。(
变理:有金無水則為『尅洩交加』,殘疾之命。有水無水,則名『水無源頭』,富貴不久。(
(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為先,庚壬兩透,必主貴顯。
【附例】1. 尚書之命:辛 乙 壬 庚
巳 卯 午 申
調候用壬,庚壬兩透,通根於申,再加運行金水,拾功名如草芥。
2. 乞丐之命:丙 乙 庚 甲
子 卯 午 寅
有金有水,
面甚佳,然細究原局,庚金無根,子水逢卯刑;甲戌運一敗塗地,淪為乞丐。
『六月乙木』
常理:乙生未月,財星當令。大暑之前,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氣漸退,金水漸進。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為美。或干見丁壬,暗輔木氣,亦有衣祿;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轉為下格;有甲為救,小名小利。
变理:若金水太多,局勢轉寒,可相機取丙為用。(
( 若支成木局而身強,得丙洩秀,得癸潤乙,水火互濟,亦可取貴。故丙癸兩透,富貴極品,丙透無癸,原局失潤澤之功,不外常人。
( 財星當令,原局無印比生助,格成從財,亦可富貴,一見印劫,則作財多身弱論。
【附例】1. 宰相之命:丁 乙 癸 庚
丑 亥 未 戌
丁火透出,木火傷官;用癸,傷官佩印,癸水見庚,水有源頭,運交西北助用,太平宰相。
2. 次長之命:癸 乙 乙 丙
未 亥 未 戌
丙透必用癸水,癸根於亥,戌中有辛,水有小源;運入西北之方,用神得力,惜金不透出,僅止次長之貴。
『七月乙木』
常理:乙生申月,官星當令,庚金司權,乙必受傷;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干見甲,支見寅,木氣自旺,所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变理:庚金透出,乙必受傷,專用己土污金培木,富貴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須相機而配戊土。( (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強;若然身弱,恐成尅洩交加。
乙木干見甲,支見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轉強,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 見庚辰時,從金格得時,大富大貴,原局歲運皆忌丙丁破格。
【附例】1. 尚書之命: 甲 乙 庚 戊
申 亥 申 戌
亥水藏於日支,姑取時上甲木助身,運入水木之地助起用神,宦海優遊。
2. 貴命:庚 乙 戊 壬
辰 未 申 申
乙日得申月乙庚時,化氣甚真,原命及大運皆無火來破格;宦海無波,仕路翱翔。
『八月乙木』
常理:乙生酉月,七煞當令。乙木絕地,首要身強;柱見甲寅,藤蘿繫甲最妙。(
变理:身強,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 身強金更強,喜用丁制,為食神制煞,貴多就武;寒氣將增,相機要用丙火,故身強得辛丙丁透者,大貴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干見甲,支見寅為妙。(
( 乙為蘭桂之屬,秋分前,火氣未除,蘭桂未開,癸前丙後。秋分後,蘭桂已開,寒氣漸深,丙先癸後。
【附例】1. 許世英之命:辛 乙 辛 癸
巳 丑 酉 酉
支成金局,兩辛透出,似為從煞格;惟年透癸水,不能言從,所謂『眾煞猖狂,一印可化』,貴壽富榮之命。
2. 凶命:己 乙 辛 癸
卯 卯 酉 酉
眾煞猖狂,亦應取癸印化之,但時逢己土尅破;癸水入墓,遂罹國法,地支兩重卯酉沖擊亦為凶象。
『九月乙木』
常理:乙生戌月,財星當令,乙臨燥地,且日元失令,專取癸水生身潤局。水弱,又喜見庚辛發水之源;故癸辛兩透,煞印相生,富貴定然。有癸無辛,富貴不久,有辛無癸,必主貧賤。
变理:財星當令,若財多身弱,喜見甲寅,『藤蘿繫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見庚辛。(
( 身強用丙丁洩者,戌月火有餘氣,真神得用,亦可致貴。
身強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財生之,富貴可圖。(
【附例】1. 富貴之命: 丙 乙 甲 甲
子 酉 戌 寅
年見甲寅,藤蘿繫甲,子水在時,木得水養,富貴緜緜。
3. 強盜之命:辛 乙 戊 辛
巳 丑 戌 巳
九月戊土當令,但土之氣洩於辛,乙木無根,作從煞格論;地支火重,只屬『假從』,運入南方破格,淪為強盜。
『十月乙木』
常理:乙生亥月,印星當令,水冷木凍;調候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無戊。(
变理:身強見丙戊兩透,富貴必然。(
若支藏一兩點壬癸,可以無戊,但不可以無丙;寒木向陽,方主富貴。無丙用丁,富貴稍遜。(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為用,但原局須見丙,否則水冷木凍,兩者無生受之象;水火互濟,方主生發。(
( 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壽格失時;如見丙戊,方許富貴。
【附例】1. 貴命:丙 乙 癸 戊
子 巳 亥 辰
調候用丙,癸透有戊合制;早行水運,出身貧寒;木運登科,火運顯達,官至布政。
2. 貧命:壬 乙 丙 己
午 丑 子 亥
有丙有午,似應有為,無如丙逢壬破,己不能救,支成北方,水泛木浮,最差運入西北,屈志寒窗,一貧如洗。
『十一月乙木』
常理:乙生子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貴;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变理: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為救,亦有衣祿。(
( 冬水太旺,壬透無戊,得己出干,丙火為助,大富貴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並非用己財破印,務須注意。
【附例】1. 部長之命:丙 乙 甲 戊
子 未 子 寅
有甲有寅,藤蘿可附;花木寒凍,喜見丙透,運走東南,其貴可知。
2. 貧命:丙 乙 庚 辛
子 亥 子 亥
調候用丙但丙火無根,丙辛化水,水氣蕩然;加之運走水金,乏善可陳矣。
『十二月乙木』
常理:乙生丑月,財星當令,丑為濕土,氣尚寒冽,專取丙火為貴;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無壬來尅,富貴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無丙貧賤,運走東南可主小康。
变理:財星當令,戊透土多,為財多身弱,專取甲寅比肩分財,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 大凡三冬之木,不懼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懼局中無丙丁,水冷水凍,兩者無相生之象。
【附例】1. 省主席之命:戊 乙 丁 甲
寅 亥 丑 申
局見甲寅,藤蘿繫甲,丙藏於時,寒木向陽,尤喜運配木火,欣欣向榮必矣。
2. 貧賤之命 乙 乙 辛 丙
酉 巳 丑 子
用丙逢辛合,用巳,巳酉丑三合金局,運入東南,不過一介寒儒,原命失格失用之故。
《第三章》丙火用神提要
『正月丙火』
常理:丙生寅月,印星當令;丙得長生,氣自生旺。身強喜壬相濟;惟印星司權,能化壬煞,故又須見庚,掃木存水;身強見壬庚兩透,財滋弱煞,富貴定然;壬透庚藏,異途致貴,富多貴少。
变理:原局木多火塞,專用庚財破印,亦可致貴。(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極而用戊己洩者,一富而已。(
( 若身弱者,當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貴必然;但仍要見壬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貴。
( 壬多,煞強身輕(非弱),見戊制壬,柱見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貴。身強方能用食傷,若煞強身弱用食傷,流氓之徒。
【附例】1. 貴命:乙 丙 壬 壬
未 子 寅 申
壬水兩透,七煞甚強,用乙印化煞生身;運入東南,仕至封彊。
2. 梁啟超之命:癸 丙 甲 癸
巳 午 寅 酉
丙強用癸水,年酉生之,況又一路行水金之運,聲名鼎盛,非偶然也。
『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卯用,印星當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強。身強專用壬水,更須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貴顯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無壬癸,身旺用己洩,傷官生財,小富而已。(
( 若然身弱,專用月令乙印,正氣印星,富貴非輕;若以丙丁祿刃為助,敵煞則貴,分財主富,統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附例】1. 黃郛命造:戊 丙 己 庚
戌 申 卯 辰
食傷互見,洩氣為弊,取月令卯木為用。運入南方,任外交總長,申運病逝,蓋丙臨申位,難獲延年也。
2. 貧賤之命:丁 丙 癸 壬
酉 子 卯 子
金水較強,日元無根,但有丁卯,不能言從,取月令卯印為用,但見子刑酉沖,火運小庚,金運破財。
『三月丙火』
常理:丙生辰月,食神當令,丙火漸強,專取壬水,戊土當令,濁水不貴,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必先觀戊己出干與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須見甲。
变理:身強,專用壬水,水弱,輔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洩氣,食生財,財滋殺,富貴無疑。(
( 身弱,先取甲木,仍須壬輔,煞印相生,富貴非輕。壬甲兩透,富貴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強,無壬用癸;身弱,無甲用乙;惟配合略遜,富貴俱小。(
身強用食傷洩者,富多貴少。(
【附例】1. 郭松齡之命: 戊 丙 丙 癸
子 午 辰 未
身強喜尅,無壬用癸,戊癸一合,用神受制;支下子午逢沖,亦覘凶機。癸丑運手握兵符,壬子運本佳,值甲子年,三子沖刃,死於非命。
2. 貴命:庚 丙 庚 乙
寅 子 辰 亥
身略強於煞,用煞無妨,運入北方煞旺之地,富貴裕如。
『四月丙火』
常理:丙生巳月,日元得祿,專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發源;調候為急,無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貴乃小;支見申字,亦有名利,亥子沖月,成中有敗。
变理:總之四月之丙,炎威莫當;見庚壬兩透,無戊制壬晦丙,富貴非輕;庚癸兩透,富多貴少。(
( 若滿盤皆金,不見比劫,為『火長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歲運以西北為美,東南為殃。
丁火出干,支見午刃,又得壬透,名『陽刃合煞』,威權顯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敵煞則貴,分財則富,此乃命理通例。(
【附例】1. 大貴之命:丁 丙 乙 壬
酉 辰 巳 寅
丙火猛烈,丁刼出干,用壬合子;巳酉半會金局發水之戰,運行金水,名利雙輝。
2. 凶夭之命:丁 丙 癸 辛
酉 子 巳 丑
丙生四用,木為氣旺;惟支成金局,天干金水,煞重身弱之命;壬運辛亥年煞強再來尅身,夭折。
『五用丙火』
常理:丙生午月,日元陽刃。身強,專用壬水,庚辛為輔,庚壬兩透,富貴雙全;一見丁合戊制,便為常人。(
变理:支見申金,內有金水相生,得運相濟,亦可小發。(
身強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貴,其餘皆同四月。(
( 四五六月夏火當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輔為貴,煞印相生,富貴非輕。
(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柱無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貴上格;運行東南為福,西北為殃。(
【附例】1. 權貴之命: 壬 丙 甲 丙
辰 申 午 寅
身強用壬,又得日支申金發水之源;尤喜運走西北,仕版連登;有刃有煞,操生殺之權矣。
2. 平庸之命:己 丙 戊 戊
丑 辰 午 戌
身強可用己洩,但見戊混;原局無財,不能作食傷生財論;運入西北,不過衣食優遊,不能發富發貴,原命格用兩財之故。
『六月丙火』
常理:丙生未月,傷官當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後,原局若屬火土兩旺者,用神仍不離壬庚,此即身強用財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須見壬,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变理:未月火土皆為旺氣,若火強土更強 得金洩土旺氣,火土傷官用財,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強,蓋身弱不能任財也。(
( 若原局土旺洩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傷官佩印』,運行北方潤局,大貴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
【附例】1. 宰相之命:壬 丙 丁 壬
辰 寅 未 寅
身強用壬,但掛角兩壬,氣不專注;年月丁壬一合,專用時上壬水,格局反清,運走西北,一人之下。
2. 乞丐之命:戊 丙 丁 壬
戌 申 未 寅
尅洩交加,原局無木,出干制戊,地支寅木逢申沖,加之運入西北,淪為乞丐。
『七月丙火』
常理:丙生申月,財星當令,丙火退氣,首在身強。若然身強,專用女令申中長生之壬,祿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貴非輕。身強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貴無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財星當令,財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機配以比劫制財方妙。
变理:財旺破印,或見煞來調解亦可,故身弱見壬甲無透,必貴之士。(
身煞兩強,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貴。(
( 或壬多見一戊,必為秉權顯宦。
財多身弱,專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則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附例】1. 貴命:癸 丙 壬 甲
巳 子 申 寅
官煞混雜,得甲木化之;日元、印煞皆得強根,晚行水木之運,富貴顯赫。
2. 太守之命:戊 丙 庚 戊
戌 辰 申 申
從財格,丙根於戌,喜有辰字沖去;運入北方,貴顯也宜。
『八月丙火』
常理:丙生酉月,財星當令,首在身強能任,支通寅巳午為美。(
变理:身強得壬透,富貴兩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無壬用癸,但富貴不久。壬癸不見,功名無份。(
身強用壬,如見戊破,轉為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貴。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有準;復得月財成『財煞相生不礙』,富貴非輕。(
( 財多身弱,專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貴;因酉月純財,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貴。
【附例】1. 尋常之命:甲 丙 癸 甲
午 戌 酉 午
身強而財旺生官,惜官為印化,其貴不大,水運名利齐來,木運破敗。
2. 尋常之命:己 丙 辛 戊
丑 申 酉 子
丙辛化水不成,丙火無根而財旺,作『從財格』論,後行木運,助身破格而敗。
『九月丙火』
常理:丙生戌月,食神當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洩氣,身弱,取甲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養甲木。壬甲兩透,煞印相生,富貴功名,出於正途;無壬用癸,異路功名。
变理:若然身強,專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須配用。(
( 若支成火局,干見比劫,則又須壬庚參用。設若局無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時,運行東南,仍可富貴,運入西北,必主孤貧。
【附例】1. 大貴之命:己 丙 甲 甲
丑 午 戌 辰
四柱土厚洩氣,必用甲木制火生火,天干兩甲,合一留一,格局支清,東南兩運,大貴定然。
2. 小貴之命:已 丙 丙 乙
丑 辰 戌 亥
土重洩氣,必須見木,惟甲木藏亥,姑且用乙,用神力弱,故僅貴至符侍郎。
『十月丙火』
常理:丙生亥用,七殺當令,火縱叠見,亦屬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專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变理:若壬水出干,又要見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強,否則仍取印星化煞為美。
丙火支得祿刃,或成火方火局,專取月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 丙火以壬取貴,本忌戊已濁水,但十月丙弱壬強,無甲透者,見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專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貴奇格,運行南方,必主貴顯。
( 若干見辛,支見辰,又見水多,名『化合得時』,大貴之格。
【附例】1. 左宗棠:庚 丙 辛 壬
寅 午 亥 申
壬水透出,喜甲藏寅內,亥亦藏甲;田支羊刃,煞印相濟;威權萬理,一路木火,富貴始終。
2. 富貴壽考之命:壬 丙 已 辛
辰 子 亥 巳
取已土混壬,兼用亥中甲木,中晚行木火之運,壽算緜緜矣。
『十一月丙火』
常理:丙生子月,官星當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強。若身強專取子中癸水為用,正氣官星,富貴非輕。若身強煞亦強,見壬煞出干,則又須見戊,食神制煞,富貴必然。身弱.不可無甲出干化煞生身;若無甲木,名利皆虛。
变理:煞強身弱,無甲化煞,無戊制煞 專取己土傷官混壬,亦可得貴。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貴非輕。(
( 支得一寅,內藏丙甲,亦主衣祿。
丙火無根,無印却來;壬煞太旺,無食傷出制;作棄命從煞格論,運走西北,富貴非輕。(
【附例】1. 貴命:戊 丙 壬 壬
戌 戌 子 子
煞強可畏,丙火得戌墓為有根,可用食神制煞,運入東方木運,屈居於下,踏進南方火運,仕至郡守。
2. 王候之命:壬 丙 甲 癸
辰 申 子 亥
地支水局,丙火無根,可作『從煞格』論;或謂有甲不能論從,須知寒木無火暖,濕木不能生火,丙火無生助則可從矣。運行金水,安享富貴。
『十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丑月,傷官當令;丙氣被洩,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甲木為用,又須見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為用者,首要局暖,否則濕木無焰,木火無相生之象。故身弱見甲丙兩透,富貴定然。或甲透而支見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若然身強,又喜壬庚。(
身強見己火洩秀,無甲乙尅破,主聰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傷官失令,格難取貴。(
【附例】1. 將軍之命:丁 丙 癸 壬
酉 午 丑 辰
七煞雖強,喜丙火自坐午刃,丁刼助身合煞;加以一路木火,貴顯必然;原命煞刃雙顯,貴而有權。
2. 凶命:己 丙 乙 戊
丑 辰 丑 戌
女命。土重洩氣,丙根於戌,乙亦有根,不能作『從兒格』論。此命必用乙木,但乙木力微,況其根在辰,見戌沖之;壬戌運,辛未年,辰戌丑未四沖,病逝於九月。
《第四章》丁火用神提要
『正月丁火』
常理:丁生寅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日元頗強;身強,原局杛多火塞,見庚掃木,月財破印;故見庚甲兩透,病重得藥,自然富貴;無庚破甲,名『身旺無依』,非貧即夭。
变理:身強,見庚壬並透為財官格,雖可富貴,但配合非佳,非上格也。( ( 若身強而水更強,煞強於身,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功名異路。
壬透又得寅時,無庚破格,丁任化木得時,富貴非輕。(
( 支成火方火局,無滴水相濟,又見甲木出干,為假炎上格,因不得時,僅主衣祿;運喜東南,忌西北。
若然身弱,專取月令甲木,或得庚甲兩透,劈甲引丁。(
【附例】1. 林森之命: 乙 丁 甲 戊
酉 卯 寅 辰
地支寅卯辰東方,火旺木塞,取時下酉金為用;庚申、辛酉兩運,用神發露,貴為國府主席。
2. 貧賤之命:癸 丁 庚 辛
卯 酉 寅 卯
女命,無甲用卯,名『枯草引丁』。早行木火,衣食尚豐,晚行金運,貧賤無依。
『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卯月,印星當令;身不懼弱,最怕母慈滅子,木多火塞;身強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相機配以己土。(
变理:身強用庚,忌見乙庚齐透,貪合破格,即為常人。(
( 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極,不喜壬官,單用癸煞;運行西北,亦主大貴。
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名『吉神暗藏』,運入西方,大貴之命。( (若然身弱,要見甲庚,無庚不能劈甲,無甲不能引丁;總之,二月丁火,身弱見庚甲,富貴必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附例】1. 貴命:庚 丁 辛 辛
戌 未 卯 亥
支成木局,木多火塞,取時上庚金破印;晚行金運,用神得地,貴為都堂。
2. 凶命:乙 丁 丁 己
巳 丑 卯 卯
巳火洩氣,必須見木,無甲用乙,『枯草引丁』,晚行金運傷用,犯法遭刑。
『三月丁火』
常理:丁生辰月,傷官當令,戊土洩火,身弱為慮;身弱,專取用庚,劈甲引丁,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齐透,富貴定然,配合取貴,不以尅論。甲透庚藏,亦為儒透;庚透甲藏,小名小利。
变理:若見戊己出干,洩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貴可圖。(
若木印太多,則又要見庚為上,以財破印,異途致貴。(
( 若水煞太多,煞多身弱,非貧即夭;有甲化煞生身,或支通巳午寅字為佳;干透戊己,用食制煞,則又許其富貴。
【附例】1. 先富後貧之命:丁 丁 丙 戊
未 丑 辰 辰
戊土透出洩弱丁火,無甲乙生火制土,姑取時上丁未助身,早行火運,發財致富;中行金運,一敗如灰。
2. 夭折之命:己 丁 甲 壬
酉 酉 辰 戌
火弱用甲,但逢己土合制化忌;甲根於辰,但又逢辰戌之沖而散,十二歲癸酉年夭折。
『四月丁火』
常理:丁生巳月,劫財當令,丁仗丙威,火氣自旺。身強,用癸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發水之源。總之,四月之丁,身強見金水兩透,富貴定然。
变理:若柱見丙火出干,名『丙奪丁光』,其氣類於丙火,可當丙火論。( 若見己庚出干,支藏壬癸,食神生財,富而不貴。(
( 若庚辛出干,原局無水,身財兩旺,本為富格;但巳月庚金長生,用神有氣,還金水流年,亦可致貴。
( 丁火柔中,火縱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若見甲丙出干,名『甲引丁光』,類似炎上格,運入東南,五福三多。
( 身弱,專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貴非輕;用甲印不為上格,因用神失令及無力之故。
『附例』 1 貴命:丙 丁 丁 癸
午 巳 巳 丑
丁得丙午,名『丙奪丁光』,丁火亦可作丙火論;身強用癸水,喜根於丑,晚行水運,貴至尚書。
2. 貴命:乙 丁 癸 辛
巳 巳 巳 酉
地支三巳,丁火強旺;癸水弱,用辛酉發水之源,中行水地,富貴雙全。又合『倒沖祿馬格』。
『五月丁火』
常理:丁生午月,月令得祿;身強專用壬庚,庚壬兩透,富貴雙全;得一癸透,名獨煞當權,權貴武職;壬癸藏支,亦非白丁。
变理:用壬癸見戊制已混,或見甲木出干,洩水生火,勞碌常人。
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丁火陰柔之質,火縱旺亦不作『炎上格』論。
【附例】1. 常人之命:壬 丁 丙 丁
寅 巳 午 酉
身強用壬,壬水無根且逢年上丁火合制;少中行火木,屈居人下,晚游水運,小名小利。
2. 大貴之命:戊 丁 丙 壬
申 酉 午 子
丁見丙午,丁作丙論,身強用壬,根通申子,運走西北,富貴邁倫。
『六月丁火』
常理:丁生未月,食神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後,丁火退氣,身弱,見庚甲兩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強;但體用非旺,故僅屬小富小貴。
变理:若戊己出干,洩弱丁火,可專取甲木,用印制食生身;原局命燥,相機配以一兩點癸水。(
( 若然身強,可取癸庚,財滋弱煞,貴而有權。
若身強見庚辛透干,月令自有食神生財,格局轉富;金藏,運入西北,亦可小富。(
『附例』1. 貴命:庚 丁 辛 甲
子 巳 未 午
身強煞淺,喜時落庚子;尤喜大運一路金水,仕至特任,安富尊榮。
2. 胡林翼之命:巳 丁 丁 壬
酉 未 未 申
丁比透出,壬水合之;己土厚重,喜有金化;大運行辛亥、壬子、癸丑,官星得地,功名顯赫。
『七月丁火』
常理:丁生申月,財星當令;若然身弱,定須丙丁巳午為助;比劫分財,格局主富。若然身強,專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貴有準。
变理: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貴,蓋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之方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大貴之命;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懼庚財當令破印太過,故相配以丙火,調配得宜,理應大貴。
身弱用甲,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晒乙方為合格,主富多貴少。(
【附例】1. 富命:丙 丁 丙 辛
午 酉 申 卯
身強財更強,逆行火木,富而可求,原局無水,難以言貴。
2. 凶命:庚 丁 庚 戊
戌 巳 申 辰
丁根於巳,但申巳化水;弱根於戌,復受辰沖;凶象屢見,水運溺斃。
『八月丁火』
常理:丁生酉月,財星當令;身弱,甲庚丙齐透,大貴。有甲有丙,富貴有份;無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難長明,富貴不久。
变理: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干,煞強得己土出制,食神制煞,富貴上格;但丁日必須支通有根,否則尅洩交加,貧賤凶夭之命也。
( 若然身強,又要見壬癸透干,月令自有旺財生煞,富貴定然。
【附例】1. 巨富之命:丁 丁 丁 辛
未 巳 酉 丑
財旺用比,運入東南,局富;原命無水,不貴。
2. 小貴之命:甲 丁 己 壬
辰 亥 酉 戌
丁弱用甲,但逢己合;中行木運,官至都堂,原命合多,志難遠達。
『九月丁火』
常理:丁生戌月,傷官當令,土洩火氣,身弱為濾。身弱,見戊己出干晦火洩身,專取甲木,制土生身,為『火土傷官佩印』,若支下有一兩點壬癸滋甲潤局則更美。
变理:若身傷兩強,見庚辛出干洩土,夕【火土傷官】用財,真神得用,不止一富,抑又可貴。(
( 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轉旺,則又以庚壬為用,富貴可求。
( 原局土多,不見甲印壬官,為『傷官傷盡』,格局变為『稼穡』,富貴上格。寒土喜火,取丙丁為用,歲運亦喜南方。
『附例』1. 黎元洪之命:丁 丁 甲 甲
未 未 戌 子
地支土厚,洩弱丁火,喜得兩甲為用;寅運甲木得祿,貴為副總統,卯運,甲木羊刃,更上層樓;庚辰運傷用下野。
2. 貴命:甲 丁 甲 己
辰 未 戌 未
地支土重,必須見甲,年月甲己化土,取時甲為用,中行火地,貴至尚書。
『十月丁火』
常理:丁生亥月,官星當令;身弱,專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原局最要有丙,否則濕木無焰,木火無生受之象。
变理:無甲用乙,但乙為枯草,氣微力弱,富貴不久。
丁火見丙,或支成火方火局,丁火轉強,反取用令壬水為用,真神得用,拾功名如草芥。(
( 丁火強,而壬癸更強,可取戊土為制,傷官制煞,亦有權貴之份。
總之十月之丁,丙丁叠見亦有利,支下通根則更美。(
【附例】1. 大貴之命:甲 丁 辛 丁
辰 酉 亥 卯
一甲高透,亥卯半合,中行火地,富貴優遊。
2. 貴命:辛 丁 癸 癸
亥 卯 亥 卯
丁火無根,金水透干,似為從煞,但原局有木,不能言從,喜地支兩重『亥卯』半合木局,仕至尚書。
『十一月丁火』
常理:丁生子月,七殺當令。身弱,專取甲木,但不可無丙暖局,否則濕木無炎,甲不生丁;丙甲兩透,富貴定然;若兼庚透,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大富大貴。身弱,得支通巳午,或得比劫助身敵煞,水火對峙,無木引通者終非上格。
变理:若身煞兩強,水火相當,則取戊己制煞為上格。用食傷者,首要身強,此乃命理通例。(
( 身弱,見壬透有丁合,暗化木氣,癸透有戊合,暗輔火氣,小名小利。
若煞身強,取月令七煞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附例】1. 丞相之命 庚 丁 甲 戊
戌 未 子 戌
火弱又被土洩,用甲制土生身,尤喜庚金相佐劈甲引丁,運走東南,貴至極品。
2. 富貴之命:辛 丁 壬 丁
亥 亥 子 丑
丁火無根,午丁被合,地支亥子丑北方,從煞頗真,運行西北,富貴雙全。
『十二月丁火』
常理:丁生丑月,食神當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变理:己食當令,如見戊已出干,洩弱日元,不可無甲印制食生身,原局亦不可無丙照暖。(
( 若然身強,反取癸辛為用,財來滋煞,貴而有權。癸辛皆為月令旺氣,真神得用,自可取貴。
【附例】1. 貴命:辛 丁 乙 癸
亥 亥 丑 丑
原局無丙,不能用乙,蓋濕木無焰,濕乙反傷丁火,原命丁火無根,金水兩強,作『從煞格』論,運行酉北,貴而且顯。
2. 貧困之命:甲 丁 辛 辛
辰 卯 丑 卯
用甲印雖見兩辛破甲引丁,但辛金之力不及庚金,加之運入西北,貧困不免。
<第五章》 戊土用神提要
『正月戊土』
常理:戊生寅月,七煞當令;餘寒未盡,先取丙火。木旺土崩,煞重身輕;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無妨;有甲,癸透無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貴。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戊土身弱,丙先甲後,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变理:身強,甲先癸後,財滋弱煞,貴而有權。(
春月之戊,雖以丙火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須見壬癸互濟,用財破印,格局主富。(
火多土強,印星太多,若無壬癸財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附例】1. 貴命:己 戊 丙 甲
未 寅 寅 子
甲木透出,煞強於身,況春初土虛,餘寒仍存,必以丙火為用,運行東南,早登科第。
2. 小貴之命:甲 戊 丙 己
寅 子 寅 亥
甲煞透出,喜原局有己合之,春土虛寒,喜有丙火,惜大運逆行金水,中一榜後而不能出仕。
『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氣愈強,土愈受尅,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貴。若然身強,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為用,以財破印,格多主富。
变理:身強,見甲出干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貴皆小。(
月令乙木為正氣官星,身強取月為用,貴多就武。因乙見戊 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遜之故。(
【附例】1. 大貴之命: 己 戊 丁 甲
未 辰 卯 寅
二月陽氣舒昇,丙非急用;地支寅卯辰東方,甲煞透出,取丁印化煞;運行南方,名利隻輝。
2. 貴命:乙 戊 乙 戊
卯 辰 卯 辰
兩干不雜格,官強成煞,行南方運出仕侍郎;原局無火,木火兩氣無轉化之情,後遭奸人所讒落職。
『三月戊土』
常理:戊生辰月,比肩當令;日通月氣,身主自強。身強,取甲為先,癸丙輔之,為財滋弱煞格。身弱,以丙為先,甲癸次之,為煞印相生格。
变理:若火太厚重,木不能尅,旺極直洩,取庚辛為用,亦可富貴。
身強見壬癸有根,主富。(
身強無甲壬,身弱無丙甲,愚賤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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