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体质用药须知
28 侏缝 跌苑
文 /孙 清廉
在 所 有 药 物 不 良反 应 中 , 过
敏 反 应所 占 比 例 最 大 。 造 成 这 种
情 况 的 原 因 很 多 , 其 中与 患 者 对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的 错 误 认 识 有 极 大
关 系 。
用 过 的 药 不 会 过 敏
很 多 临床 医 生 都 遇 到 过 这 种
情 况 , 在 给 患 者 开 某 种注 射 药 物
时 告 知 他 需 要 做 过 敏 皮 试 , 患 者
则 说 : “ 这 种 药 物 我 用 过 , 不 用
做 皮...
28 侏缝 跌苑
文 /孙 清廉
在 所 有 药 物 不 良反 应 中 , 过
敏 反 应所 占 比 例 最 大 。 造 成 这 种
情 况 的 原 因 很 多 , 其 中与 患 者 对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的 错 误 认 识 有 极 大
关 系 。
用 过 的 药 不 会 过 敏
很 多 临床 医 生 都 遇 到 过 这 种
情 况 , 在 给 患 者 开 某 种注 射 药 物
时 告 知 他 需 要 做 过 敏 皮 试 , 患 者
则 说 : “ 这 种 药 物 我 用 过 , 不 用
做 皮 试 。 ” 殊 不 知 这 种 认 识 是 错
误 的 。 以 往 曾使 用 而 从 未 引起 过
敏 的 药 物 同 样 可 以 引 起 过 敏 。 因
为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是 药 物 第 一 次 进
入 人 体 后 , 刺 激 免疫 系统 产 生 相
应 抗 体 , 只 有 当这 种 药 物再 次 进
入 人 体 时 才 会 引 起 变 态 反 应 。 也
就 是 说 一 般 是 第 2 次 以后 用 药 才
引 起 过 敏 反 应 , 而 且 用 药 的 次 数
越 多产 生 过 敏 的 可 能 性 越 大 。 再
者 , 所 用 药 物 的 批 次 不 同 (所 含
杂 质 就 可 能 不 同 )或 生 产 厂 家 不
同 , 不 同 时 间 患 者 机体 所 处 的 状
态 不 一 样 , 这 都 可 成 为 引 发 过敏
的 原 因 。 一 般 而 言 , 对 容 易 引 起
过 敏 的 注 射 药 物 , 3 天 之 内 没 有
使 用 , 就 必 须 重 新 做 过 敏 试 验 (使
用 不 同 批 次 药 物 , 也 应 该 重 新 做
过 敏试 验 )。
Ⅲ 药 剂 量 小 不 会 过 敏
这 种认 识 是 与 药 物 的毒 性 反
应 混 为 一 谈 。 有毒 的 药 物 因 使 用
的 剂 量 过 小 , 可 能 不 会 出现 毒 性
反 应 。 但 药 物 过 敏 的 决定 因 素 是
药 物 本 身 , 与 药 物 的 剂 量 关 系 不
大 。 也 就 是 说 , 极 小 的 剂 量 也 会
引起 严 重 过 敏 反 应 , 如 休 克等 。
巾药 不 会 lJ l起 过 敏
虽 然 中药 出现 过 敏 的 几 率较
西 药 少 , 但 并 非绝 对 不 会 出现 过
敏 (很 多食 物都 会 出现 过 敏 , 何
况 药 物 )。 某 些 药 物 如 板 兰 根 、
大 青 叶 、 穿 心 莲 、 上 清 丸 (片 )
等 有 时 也 会 引 起 严 重 过 敏 反 应 ,
出现 荨麻 疹 、 药 疹 、 剥脱 性 皮 炎
过敏体 质 用 药 须 知
等 , 甚 至 引 发 过 敏 性休 克 。
抗 过 敏 药 小 会 IjI发 过 敏
患 者 因 用 药 不 当 或 因 体 质 的
特 殊 性 , 服 用 抗 过 敏 药 同 样 会 引
起 过 敏 。 据 报 道 , 新 一 代 抗 过 敏
药 如 息 斯 敏 等 , 也 可 能 会 引 发过
敏 反 应 。
过 敏 反 应 都 发 牛 在 川 药 后
不 久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不 但 会 发 生 在
用 药 的 当 时 或 用 药后 不 久 , 有 些
药 物 出现 的 迟 发 性 过 敏 反 应 , 则
有 相 当 长 的 潜 伏 期 , 几 个 月 甚 至
几 年 才 发 生 以 皮 疹 为 主 要
现 的
过 敏 反 应 , 这 种 情 况 往 往 发 生 在
治 疗 糖 尿 病 、 甲 亢 或 痛 风 的 药 物
中 。 如 应 用 痢特 灵 引 起 的 过 敏 反
应 , 就 多 出 现 在 用 药 后 的 20 余
天 中 , 应 引 起 特 别 警 惕 。
打 针 吃 药 爿‘ 会 引 发 过 敏
临床 实践 表 明 , 除 口 服 、 打
针 外 , 其 他 用 药 途 径 如 含 服 、 外
用 (如 一 些 外 用 膏 药 常 会 引 发 局
部 过 敏 )、 喷 雾 剂 、 治 疗 牙 病 的
匝匾
填 充 剂 以 及 造 影 剂 等 , 均 有 可 能
引 发 局 部 或 全 身性 过 敏 反 应 。
皮 试 阴 。陀 者 不 会 过 敏
皮 试 阴 性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引 发
过 敏 反 应 者 曾屡 见 报 道 。 所 以 ,
不 论 任 何 时 候 , 都 应 准 备 好 急 救
药 物 和 抢 救 设 施 , 使 用 青 霉 素 类
药 物 应 有 专 职 人 员 在 场 守 护 。
发 乍 过 敏 停 药 就 行 r
发 生 了 过 敏 反 应 , 停 止 相 关
用 药 只 是 首 要 措 施 之 一 , 同 时 还
要 加 强 观 察 , 根 据 病 情 进 行 对 症
治 疗 , 若 出现 过 敏 性 休 克 则 要 进
行 积 极 抢 救 。 还 要 嘱 咐 患 者 多饮
水 , 以利 迅 速 排 出体 内残 存 药 物 。
i 过 敏 体 质 者 到 医 院就 诊
时 , 必 须 将 家族 以 及 自 己 的 药 物
过 敏 史 告 知 医 生 , 从 而 避 免 过 敏
药 物 的再 次 使 用 。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某 些 药 物
进 行 皮 试 的 使 用 规 定 , 用 药 前严
格 进 行 皮 试 ( 目 前 临床 上 规 定 必
须 进 行 皮 试 的 药 物 主 要 有 青 霉
素 、 头 孢 拉 定 、 破 伤 风 抗 毒 素 、
狂 犬 病 疫 苗 等 ), 不 能 麻 痹 大 意 、
敷 衍 了 事 。 即 使 皮 试 是 阴 性 结 果 ,
在 使 用 药 物 后 , 仍 应 遵 照 医 护 人
员 的 要 求 , 按 规 定 进 行 必 要 的 留
诊 观 察 , 以 防 止 出 现 过 敏 反 应 。
需 要 提 醒 患 者 的 是 , 容 易 导 致 过
敏 的 药 物 即 使 是 口 服 药 , 也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皮 试 。
:
, 过 敏 体 质 者 应 尽 量 使 用
各 种 不 良 反 应 明 确 的 老 药 。 在 使
用 新 研 发 的 药 物 时 , 应 在 医 生 指
导 下 观 察 使 用 , 不 得 盲 目 使 用 。
j 过 敏 体 质 者 应 尽 量 使 用
过 敏 反 应 相 对 较 少 的 中药 , 或 尽
量 应 用 口 服 药 物 。
j“
、 在 家 中 用 药 , 若 出 现
皮 疹 、 黏 膜 溃 疡 、 剥 脱 性 皮 炎
等 过 敏 反 应 时 , 应 及 时 到 医 院
检 查 治 疗 。 收
跺踺 阪 苑 29
本文档为【过敏体质用药须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