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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2014-03-13 50页 ppt 707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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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nullnull 第二讲 规范部分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9月6日第149号公告批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nullnull 第二讲 部分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9月6日第149号公告批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GBJ--11688 )null 本次规范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原规范合理可行部分的前提下,对原规范也作了一些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 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设计要求。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特定场所使用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同时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要求。 取消了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原规范10章5个附录)null 一、 总则 本规范是对国家标准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修订。目前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几个主要产品标准GB47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6《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280《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均完成了修订并已发布。且近年来国内市场出现了许多新型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并已经应用在不同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因此需要对原规范进行修订,以满足对该产品的设计、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的需要,降低火灾发生率,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预防能力。null 二、术 语 删去2.0.6、2.0.7、2.0.8。 增加了 2.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联动控制信号、 2.0.8联动反馈信号、 2.0.9联动触发信号 null 三、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场所 3.1.2手自动 3.1.3符合标准和准入制度的产品 3.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系统设备及与其连接的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的兼容性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2008等标准的规定,保证系统兼容性和可靠性。 3.1.5控制数量、留有余地、稳定工作、降低风险 null 3.1.6局部故障不影响系统整体功能(强条) 3.1.7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为便于火灾条件下消防联动控制的操作,防止联动逻辑或联动控制的误动作,在现场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分区控制,所连接的火灾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火灾控制器所在区域的避难层。(强条) 3.1.8 为保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的运行可靠性,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3.1.9 由于列车的移动,信号只能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这种情况下,通过地铁本身已有的无线网络系统传输是最好的选择。 null 3.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区域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 探测区域 (原来规范4、5.2)null 3.4消防控制室 3.4.1(强条) 3.4.2 设备、显示、传输 3.4.3 3.4.4(强条) 3.4.5—3.4.10null 四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准确理解和把握联动模块的功能、工作机理、接线关系,清楚各受控设备工作原理、动作流程。本章给出设计规定:控制逻辑(控制信号自动/手动、反馈信号) 4.1一般规定 4.1.1(强条)3s内发出控制指令,设备动作后接受反馈指令。 4.1.2除考虑容量外还要考虑线路压降。 4.1.3(强条) 4.1.4(强条) 4.1.5电气设备启动电流大于工作电流 4.1.6(强条)火灾的确认 null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2.1当发生火灾时,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喷头的闭锁装置溶化脱落,水既自动喷出,安装在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报警,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动作报警,并由压力开关直接联锁启动供水泵向管网持续供水。 系统在手动控制方式时,如果发生火灾,可以通过操作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开启供水泵。 null 4.2.2预作用系统在正常状态时,配水管道中没有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预作用阀组后,预作用系统转为湿式灭火系统。当火灾温度继续升高,闭式喷头的闭锁装置溶化脱落,喷头自动喷水灭火。 预作用系统在自动控制方式下,要求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及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预作用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主要考虑的是保障系统动作的可靠性。 系统在手动控制方式时,如果发生火灾,可以通过操作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启动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阀门和供水泵。 干管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是系统联动的反馈信号,因此,应将信号发送到消防控制室。 null 4.2.3雨淋系统是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种,与预作用系统相同,在自动控制方式下,要求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及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主要考虑的是保障系统动作的可靠性。雨淋阀组启动,压力开关动作,联锁启动雨淋消防泵。 另外,雨淋报警阀动作信号取自雨淋报警阀的辅助接点,可通过输入模块接入总线,并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 手动控制方式与雨淋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同4.2.2。null 4.2.4水幕系统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 系统在自动控制方式下,作为防火卷帘的保护时,防火卷帘按照第4.6节的规定降落到底,其限位开关动作,限位开关的动作信号用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本探测区域内的火灾报警信号组成“与”逻辑控制雨淋报警阀开启,雨淋报警阀泄压,压力开关动作,联锁启动水幕消防泵。 手动控制方式与水幕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同4.2.2 null 4.3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3.1 消火栓使用时,系统内出水干管上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均有相应的反应,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当建筑物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火灾报警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控制消防泵启动,消防泵的动作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当建筑物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用导线直接引至消防泵控制箱(柜),启动消防泵。 4.3.2 消火栓的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通过手动控制盘直接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null4.4 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4.5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5.1 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 逻辑启动 4.5.2 同上 4.5.3 规定了手动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4.5. 4 、4.5.5规定了反馈信号要求null 4.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6.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有常闭型和常开型。常开型防火门平时开启,防火门任一侧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联动防火门关闭。防火门的故障状态可以包括闭门器故障、门被卡后未完全关闭等。 4.6.2 4.6.3,既起到防烟作用又可保证人员疏散又起到防火分隔作用。要求在卷帘的任一侧离卷帘纵深0.5m~5m内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是为了保障防火卷帘在火势蔓延到防护卷帘前及时动作,也为防止单只探测器由于偶发故障而不能动作。null 联动触发信号可以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也可以由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 4.6.4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大多仅用于建筑的防火分隔作用,因此,设置在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即可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一步降到楼板面。 4.6.5 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要求。 null 4.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不断电 应具有 4.8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8.1 4.8.4 4.8.5 4.8.7 4.8.12 为强条 4.8.5 4.8.8与98版6.3.1.6的不同 4.8.10 可选择分区能监听和录音 null 输出模块 适合控制消防广播等无需检测返回信号的设备。 24V直流电流:每启动一个继电器增加的电流≤20mAnull 4.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按控制方式有三种类型: 集中控制型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没设计) GB 17945 分类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null 4.10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4.10.1 具有而不是切断 1 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2 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I~III类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供参考) 4.10.2 火灾发生后,宜马上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并有必要开启相关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并火灾现场的情况,为进一步的抢险救援提供依据。 4.10.3 火灾发生后,为便于火灾现场及周边人员逃生,有必要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的电动大门,并及时打开停车场出入口的挡杆,以便于人员的疏散、火灾救援人员和装备进出火灾现场。 null消防泵系统设计图例 null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图例 null正压送风系统设计图例 null防、排烟系统设计图例null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设计图例 null电源、消防电梯系统设计图例 null空调系统设计图例 null 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1一般规定 5.1.1 提出了选择火灾探测器种类的基本原则。在选择火灾探测器种类时,要根据探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初期火灾的形成和发展特征、房间高度、环境条件以及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等因素来决定。 增设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和复合探测器 由于各场所的功能、构造、气流、可燃物等情况的不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早期火灾的特征参数,有助于选择最适用于该场所的火灾探测器。null 5.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2.1本条是参考德国(Vds)《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计与安装规范》制定的。在执行中应注意仅是按房间高度对探测器选择的大致划分,具体选择时尚需结合房间的火灾危险性和探测器的类别来进行设计。 5.2.2~5.2.4列出了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和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或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null 5.2.5、5.2.6列出了宜选择和不宜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感温火灾探测器对火灾的探测不如感烟火灾探测器灵敏,只有当火焰大到一定程度时,感温火灾探测器才能响应。因此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保护可能由小火造成不能允许损失的场所;0度以下场所,不适合使用定温感温火灾探测器;具有差温响应性能的感温火灾探测器为R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合使用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null 5.2.7、5.2.8列出了宜选择和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的场所。火焰探测器只要有火焰的辐射就能响应,对明火的响应也比感温火灾探测器和感烟探火灾测器快得多。所以火焰探测器特别适用于大型油罐储区、石化作业区等易发生明火燃烧的场所或者明火的蔓延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等场所的火灾探测。 因为从火焰探测器到被探测区域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视野,所以如果火灾可能有一个初期阴燃阶段,在此阶段有浓烟扩散时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在空气相对湿度大、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多的场所,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则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 光传播的主要抑制因素为油雾或膜、浓烟、碳氢化合物蒸气、水膜或冰。在冷藏库、洗车房、喷漆车间等场所易出现的油雾、烟雾、水雾等能显著降低光信号的强度,因此这些场所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null 5.2.9 单波段红外探测器对黑体辐射敏感,当探测器监控范围内进入黑体射线,探测器的灵敏度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产生误报警。原因可能来自于能够产生足够热量的电力设备或探测房间内有其他高温物质。在探测器监控范围内的人或其他物体的运动也可能产生类似的情况(在探测波段范围内的黑体辐射都可能导致误报)。双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增加一个额外波段的红外传感器,通过信号处理技术,对两个波段信号进行比较,判断是否是真实的火灾发生,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性。 5.2.10 以下场所产生的紫外线干扰会对紫外火焰探测器正常工作产生影响:①应用焊接或气割的车间能发射出宽频带连续能谱的紫外线。等离子焊接所产生的温度更高,发射出功率很强的紫外线。②印刷工业车间、摄影室、制版室、拍摄电影棚中的高、低压汞弧灯、高压氙灯、闪光灯、石英卤素灯、荧光灯及灭虫子的黑光灯等,也可发射不同波长的紫外线。③温度在3000℃以上的电极炼钢厂房,常发射波长<290nm的紫外线。④阳光充足的暖房、温室等。null 5.2.11、 5.2.12列出了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可选择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5.2.13 在污物较多的场所,普通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很容易失效,选择间断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以保证在较长的时间内不用清洗;具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是指在管路上端设置有清洗阀门,可以通过该阀门吹洗管路,这样可以保证探测器在恶劣条件下的正常工作。null 5.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3.1大型库房、博物馆、档案馆、飞机库等大多为无遮挡的大空间场所,发电厂、变配电站、古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的厅堂馆所,有时也适合安装这种类型探测器。 5.3.2容易产生误报,因此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5.3.3~5.3.5 列出了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适用场所。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特别适合于保护厂矿的电缆设施。使用时线型探测器应尽可能贴近可能发热或过热部位上,使其与可能过热部位接触。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抗电磁干扰能力强、绝缘性能高等优点,可以工作在高压、大电流、潮湿及爆炸环境中,探测器维护简单,可免清洗,一根光纤可探测数千米范围,但其最小报警长度比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长得多,因此只能适用于比较长的区域同时发热或起火初期燃烧面比较大的场所,不适合使用在局部发热或局部起火就需要快速响应的场所。null 5.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4.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烟雾通常被气流高度稀释,这给点型感烟探测技术的可靠探测带来了困难。而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由于采用主动的吸气式采样方式,并且系统通常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加之布管灵活,所以就成功地解决了气流对于烟雾探测的影响。 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场所,如通讯设施、服务器机房、金融数据中心、艺术馆、图书馆、重要资料室等;对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如无尘室、精密零件加工场所、电子元器件生产场所等,是需要早期探测火灾的特殊场所,因此应选择高灵敏型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5.4.2 虽然管路采样式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以通过采用具备某些形式的灰尘辨别来实现对灰尘的有效探测,但灰尘比较大的场所将很快导致管路采样式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管路受到污染,如果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探测器很难在这样恶劣条件下的正常工作。null 6系统设备的设置 6.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6.1.1区域报警系统的控制器,若受建筑用房面积的限制,可以不设置消防值班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如值班室、配电室、传达室等),但该值班室应昼夜有人值班,并且应由消防、保卫部门直接管理。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应设在专用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和有效管理。null 6.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6.2.1 对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做出细化规定。 6.2.2第1款规定“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每个房间”是指一个探测区域中可相对独立的房间,包括火车卧铺车厢的封闭空间等类似场所,即使该房间的面积比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小得多,也应设置一只探测器保护。 第2款规定的点型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是在特定的实验条件下,通过4种典型的试验火试验提供的数据,并参照国外先进国家的规范制订的,用来作为设计人员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采用探测器数量的主要依据。 建筑高度不超过14m的封闭探测空间,且火灾初期会产生大量的烟时,可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是根据实际试验结果制订的。(表5.2.1) null 第3款规定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a、b是指相邻探测器之间的距离。 附录E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a、b的极限曲线D1~D11(含D9′)是按照下列方程得出 第4款规定了一个探测器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按 本条规定不应小于 的计算值。式中给出的修正系数K(0.7—1.0)是根据人员数量确定的,人员数量越多K值越小需探测器数量越多。(98版是根据保护对象分级)null 例:一个地面面积为30m×40m的生产车间,其屋顶坡度为15°,房间高度为8m,使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保护。试问,应设多少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如何布置这些探测器? 解:(1)确定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查表6.2.2得感烟火灾探测器保护面积为A=80m2,保护半径R=6.7m。 null (2)计算所需探测器设置数量。 选取K=1.0,按公式(6.2.2)有 (3)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a、b。 由附录E利用D7极限曲线确定a和b值。根据现场实际,选取a=8m(极限曲线两端点间值)、b=10m,其布置方式见图。 null (4)校核按安装间距a=8m、b=10m布置后,探测器到最远点水平距离R’是否符合保护半径要求。 得R’=6.4m<R=6.7m,在保护半径之内。null 6.2.3由于梁对烟的蔓延会产生阻碍,因而使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受到梁的影响。如果梁间区域(指高度在200mm至600mm之间的梁所包围的区域)的面积较小,梁对热气流(或烟气流)形成障碍,并吸收一部分热量,因而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必然下降。探测器保护面积验证试验表明,梁对热气流(或烟气流)的影响还与房间高度有关。 6.2.4本条规定参考德国标准制订。 6.2.5本条规定参考德国标准和英国规范制订。 6.2.6为了保证探测器可靠探测。 6.2.7这些场所的烟雾扩散特征与独立房间内烟雾扩散特征基本相同。 6.2.8在设有空调的房间内,探测器不应安装在靠近空调送风口处。这是因为气流影响燃烧粒子扩散,使探测器不能有效探测。此外,通过电离室的气流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电离电流,可能导致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误报。 null 6.2.9当屋顶有热屏障时,由于屋顶受辐射热作用或因其他因素影响,在顶棚附近可能产生空气滞留层,从而形成热屏障。火灾时,该热屏障将在烟雾和气流通向探测器的道路上形成障碍作用,影响探测器探测烟雾。同样,带有金属屋顶的仓库,夏天,屋顶下边的空气可能被加热而形成热屏障,使得烟在热屏障下边不能到达顶部,而冬天,降温作用也会妨碍烟的扩散。这些都将影响探测器的有效探测,而这些影响通常还与顶棚或屋顶形状以及安装高度有关。为此,按表6.2.9规定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必要距离安装探测器,以减少上述影响。null 在人字型屋顶和锯齿型屋顶情况下,热屏障的作用特别明显。图中给出探测器在不同形状顶棚或屋顶下,其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d的示意图。 感温火灾探测器通常受这种热屏障的影响较小,所以感温探测器可直接安装在顶棚上(吸顶安装)。 null 6.2.10在房屋为人字型屋顶的情况下,如果屋顶坡度大于15°,在屋脊(房屋最高部位)的垂直面安装一排探测器有利于烟的探测,因为房屋各处的烟易于集中在屋脊处。在锯齿型屋顶的情况下,按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或顶棚的距离d(见第6.2.9条)在每个锯齿型屋顶上安装一排探测器。这是因为,在坡度大于15°的锯齿型屋顶情况下,屋顶有几米高,烟不容易从一个屋顶扩散到另一个屋顶,所以对于这种锯齿型厂房,须按分隔间处理。null 6.2.11探测器在顶棚上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θ不应大于45°。当倾斜角θ大于45°时,应加坪台安装探测器。如图所示。 null 6.2.12有利于探测器探测井道中发生的火灾,且便于平时检修工作进行。 6.2.13一氧化碳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在空气中自由扩散。 6.2.14是由探测器的特征对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进行了规定。null 6.2.15 1一般情况下,当顶棚高度不大于5m时,探测器的红外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为0.3m;当顶棚高度为10m~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可为1.0m。 2 相邻两组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超过规定距离探测烟的效果很差。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是为了保证探测器灵敏度,也是为了防止建筑位移使探测器产生误报。null 3探测器位置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探测器的正常运行及探测,因此探测器应安装在固定的结构上,同时应考虑钢结构等建筑结构位移对探测器运行的影响。 4探测器的工作机理决定了日光和人工光源对接收端的直接照射会影响探测器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探测器的误报警。 5工程实践表明如果反射式探测器的灵敏度或报警设定值设置不合理,在探测器接收端快速出现高浓度的烟雾粒子的扩散,可能导致探测器不报火警,而是直接做出遮挡故障的判断,从而造成探测器的漏报。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在发射端和接收端均应进行模拟试验,对探测器的响应进行验证。null 6.2.16 1线性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应采用接触式敷设方式,即敷设于被保护电缆(表层电缆)外护套上面。 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在不影响平时运行和维护的情况下,应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宜将探测器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2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顶棚下方的的设置是参考日本规范制订的。 3由于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每个光栅相当于一个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因此其保护半径和保护面积的要求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相关规定。null 4 一般情况,当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有联动要求时,应采用不同类型探测器的组合,所以建议采用双回路组合探测。在电缆隧道内,在电缆隧道顶部设置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和该区域内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信号的组合,可作为自动灭火设施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在电缆层上表面设置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大多是由于探测器监测到其保护的动力电缆因发生电气故障造成温度异常所发出的报警信号,这种报警信号应作为一种预警信号,警示管理人员快速查找电气故障原因,不宜作为联动触发信号。 5长期潮湿的环境对模块内的电子元器件的影响比较大,从而降低模块的性能,导致报警不准确;温度变化较大时可能造成误报。因此连接模块不宜设置在此类场所。 null 6.2.17 1非高灵敏型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灵敏度较低,其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 2由于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一个采样孔相当于一个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所以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3为了便于查找火源,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另外,采样管的材质没有燃烧性能要求,如果穿越防火分区会导致火灾通过采样管扩散; 4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能过长,否则将影响毛细采样孔的进气量,从而影响系统的探测性能; 5为便于维护和管理; 6为了保证采样管的有效固定;null 7由于屋顶热屏障等因素的影响,从屋顶至下的空间形成梯度变化的温度场,温度的变化与空间高度密切相关,而烟雾粒子的上升高度又与上升高度的温度变化密切相关。因此根据相关试验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要求; 8通常情况下,采样孔孔径在2mm至5mm之间,各企业的产品特性不同,可以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检验报告设计。; 9要求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等信息应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报警型的管路采样式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置在没有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场所时,如果有联动需求,可以直接把火灾报警信号传给消防联动控制器。但在设置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场所,应把火灾报警信号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 null 6.2.18 考虑镂空面积与总面积比例,有效探测、观察方便 6.2.19 本规范未涉及的其他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按企业设计手册或通过模拟方式设置。null 6.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6.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在出入口处有利于人们在发现火灾时及时按下;在列车车厢中部设置,是考虑到列车上人员可能较多,在中间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后,可以直接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6.3.2手动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于识别和操作。 6.4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区域显示器、楼层显示器均为火灾显示盘,目前市场及工程实际的习惯叫为区域显示器,但是产品的国家标准为火灾显示盘,因此在规范内将该名称改为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以便于规范的执行。null 6.5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6.5.1规定了在建筑中设置火灾光警报器的要求及各楼层设置光警报器时的安装位置。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的规定,是考虑光警报器不能影响疏散设施的有效性。 6.5.2规定了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等级要求。便于在各个报警区域内都能听到警报信号声。(强条) 6.5.3火灾警报器安装的高度要求null 6.6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6.6.1在环境噪声大的场所,如工业建筑内,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时,考虑到背景噪声大、环境情况复杂等因素,提出了距离、声压级的要求。 6.6.2提出了壁挂扬声器安装的高度要求 6.7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6.7.1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应独立布线。(强条) 6.7.2规定了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的要求。 6.7.3为了确保消防专用电话的可靠性,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与电话分机或插孔之间的呼叫方式应该是直通的。 6.7.4规定了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的设置要求。 6.7.5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强条)。null 6.8模块的设置 6.8.1保障其运行的可靠性和检修的方便。 6.8.2 模块工作电压通常为24V,不应与其它电压等级的设备混装。 6.8.3避免本报警区域发生火灾后影响其它区域受控设备的动作。(强条) 6.8.4检修时方便查找。 6.9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 6.9.1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可更迅速的了解火情,指挥现场处理火情。 6.9.2规定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设备的连接要求。null 6.10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 通过 6.11 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 6.11.1防火门的启闭在人员疏散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防火门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没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6.11.2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附近的内侧墙面上,方便疏散人员逃离火灾现场时使用,规定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m~1.3m是为便于疏散人员的触摸。 6.11.3 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一致。null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 一般规定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分类: A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B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C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D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null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且设有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的住宅建筑应选用A类系统; 仅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A类或B类系统; 没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C类系统; 别墅式住宅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可选用D类系统。 住宅建筑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结合建筑管理和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根据条文规定,选择合适的系统构成,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null 7.2 系统设计 7.2.1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的火灾探测器,不能接入住宅内部的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7.2.2在B类系统中,居民住宅应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和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且住宅物业管理中心应设置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当控制中心监控设备接收到居民住宅的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公共区域的火灾声警报器。 在C类系统中,住户内设置的家用火灾探测器应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当住宅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住宅公共区域的火灾声警报器,提醒住宅内的其他居民迅速撤离。 7.2.3 在D类系统中,由家用火灾探测器担当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的功能,因此在有多个起居室的住宅,宜采用互联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能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7.2.4 对于采用无线通讯方式的家用火灾安全系统,其设计应符合A类、B类或C类系统之一的设计要求。null 7.3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7.3.1 一般卧室和起居室内的易燃物起火时均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因此应至少设置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 7.3.2因为不同燃气的密度不一样, 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与用户选择的燃气有关系,不同的探测器适用于探测不同的气体;且传感器类型建议选择红外传感器或电化学传感器。 null 7.4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7.5火灾声警报器的设置 7.6应急广播的设置 7.6.1 应同时设置联动控制启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启动方式。 7.6.2 每台扬声器覆盖的楼层不应超过3层,是为了保证每户居民都能听到广播。 7.6.3 插孔式消防电话是标准的消防产品,插入插孔后,即可直接讲话,讲话内容经放大器传给各扬声器。 7.6.4 电池是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时,供电中断而导致广播不能工作。 7.6.5 广播功率放大器应设置在首层内走道侧面墙上的要求是为了保证消防人员到场后,能尽快方便地使用广播指挥疏散。 null 8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8.1 一般规定 8.1.1 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从而预防由于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null 8.1.2 不能将可燃气体探测器接入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总线中,主要有以下4方面的原因: 1 可燃气体探测器功耗都很大,一般在几十毫安,接入总线后对总线的稳定工作十分不利; 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使用寿命一般只有3、4年,到寿命后对同总线的火灾探测器的正常工作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3 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年都需要标定,标定期间对同总线的火灾探测器的正常工作也会产生影响; 4 可燃气体报警信号与火灾报警信号的时间与含义均不相同,需要采取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null8.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8.2.1 密度 8.2.2 8.2.3 8.2.4 8.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null 9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9.1一般规定 9.1.1合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有效探测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故障,以便及时处理,避免电气火灾发生。 9.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系统中包括了目前广泛使用且已成熟的用于电气保护的电气火灾监控产品,在故障电弧探测器、静电探测器技术成熟后,也将并入该系统。 9.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选择原则。null 9.1.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9.1.5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这样有利于整个消防系统的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实施。 9.1.6 气火灾监控系统作为电力供电系统的保障型系统,不能影响正常供电系统的工作。 9.1.7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原理与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原理相似,因此工程上经常会有使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进行电气火灾隐患的探测。在这种情况下,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null 9.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2.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原则。 9.2.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无地线的供电线路中不能正确探测,因此不适合使用;而消防供电线路由于其本身要求较高,且平时不用,因此也没必要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9.2.3 根据泄漏电流达到300mA就可能会引起火灾的特性,考虑到每个供电系统都存在自然漏流,而且自然泄漏电流根据线路上负载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一般可达100mA到200mA,因此规定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值宜设置在300mA~500mA范围内。 9.2.4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保护对象的线路长度决定了探测器能否可靠探测到故障电弧。null 9.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3.1~9.3.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探测原理是以监测保护对象的温度变化,因此探测器应采用接触或贴近保护对象的电缆接头、电缆本体或开关等容易发热的部位的方式设置。对于低压供电系统,宜采用接触式设置。对于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若采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为便于统一管理,宜将其报警信号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根据对供电线路发生的火灾统计,在供电线路本身发生过载时,接头部位反应最强烈,因此保护供电线路过载时,应重点监控其接头部位的温度变化。null 9.4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4.1~9.4.3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能够独立完成探测和报警功能,探测器的设置应满足9.2和9.3节的要求。同时该探测器的报警信息与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一样,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该信息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并与火灾报警等其他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在无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其报警信号应能传入有人值班的场所。 null 9.5 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 9.5.1、9.5.2 电气火灾监控器是发出报警信号并对报警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的设备,因此该设备应设置值有人值班的场所。一般情况下,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或消防控制室。在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发出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但应与火灾报警信息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有明显区别,这样,有利于整个消防系统的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实施。 null 10系统供电 10.1一般规定 10.1.1蓄电池备用电源主要用于停电条件下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强条) 1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应接入消防电源,因为普通民用电源可能在火灾条件下被切断;备用电源如采用集中设置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应进行独立回路供电,防止由于接入其他设备的故障而导致回路供电故障;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容量应能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null 10.1.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设备的电源切换不能影响消其正常工作,因此电源装置的切换时间应该非常短,所以建议选择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10.1.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一旦报警会自动切断电源,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保护。 10.1.5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容量要求。null 10.1.6规定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由于消防用电及配线的重要性,故强调消防用电回路及配线应为专用,不应与其他用电设备合用。另外,消防配电及控制线路要求尽可能按防火分区的范围来配置,可提高消防线路的可靠性。 10.2系统接地 10.2.1~10.2.4 规定了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接地线的要求。 null 11 布线 11.1 一般规定 1.1.1线路的选型要求。 11.1.2最小截面积的要求。 11.1.3 室外敷设的要求。 11.1.4潮湿环境要求。 11.1.5无线通信模块的设置要求null 11.2 室内布线 1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穿线导管与低压配电系统的穿线导管相同,应采用金属管、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几种,敷设方式为暗敷或明敷。 11.2.2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需要在火灾时继续工作,应具有相应的耐火性能,因此这里规定此类线路应采用耐火类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对于其它传输线等要求采用阻燃型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以避免其在火灾中发生延燃。(强条)null 11.2.3线路暗敷设时,尽可能敷设在非燃烧体的结构层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 mm ,因管线在混凝土内可以起保护作用,能防止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传输线路中断。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相对重要性,所以这部分的穿线导管选择要求较高,只有在暗敷时才允许采用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线路明敷设时,只能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 11.2.4主要是防止强电系统对属弱电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干扰。 11.2.5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如果合用线槽应进行隔板分隔。(强条) 11.2.6为便于维护和管理。 11.2.7主要是考虑到线路敷设的安全性,不穿管的线路易遭损坏。 11.2.8便于接线和维修。 null 12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1道路隧道 12.1.1城市道路隧道、特长双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水底隧道等车流量都比较大,疏散与救援都比较困难,因此,采用探测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探测器,有助于尽早发现火灾。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时,考虑到探测器受污染后响应灵敏度的降低,在设计时,探测器的保护距离宜不大于探测器标称距离的80%,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注维护要求。null 12.1.2根据试验结果和实际安装并有效报警的使用结果中得出的。 12.1.3此长度与隧道内设置的消火栓、自动灭火等设施设置的规定一致,有利于自动灭火系统确定其防护范围。 12.1.4隧道出入口位置及隧道内设置的报警电话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用于报警,闪烁红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用于警告进入隧道和准备进入隧道车辆。 12.1.5—12.1.10 12.1.11隧道内的工作环境比较复杂,会对隧道内设置的消防设备的稳定运行造成影响,为避免影响,对消防设备的保护等级提出相应的要求。(强条) 隧道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上述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满足本规范的其他条款要求 null 12.2油罐区 12.2.1 外浮顶油罐建议采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进行保护,一个油罐可以采用多支探测器保护,但是一支探测器不能同时保护两个及以上的油罐。 12.2.2这些罐内基本属于封闭空间,火焰探测器可以及时、准确地探测火灾。 12.2.3规定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浮顶油罐时的设置要求。(强条) 12.2.4在油罐区内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其它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应符合本规范及石油化工行业的相关要求。 12.2.5在油罐区可采用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对油罐火灾做辅助探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一般设置在油罐附近的高杆上。 12.2.6有利于确认火灾 null 12.3电缆隧道 12.3.1在电缆隧道外的电缆接头和端子等一般都集中设置在配电柜或端子箱中,这些部位都是容易发热的部位,应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根据对电缆火灾的统计、分析和试验,电缆本身引起的火灾主要发生在电缆接头和端子等部位,因此监视这些部位的温度变化是最科学的,也是最经济的;隧道内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除用于电缆本身火灾探测外,更主要的是用于外火进入电缆隧道的探测;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都有有效探测长度,保护隧道内的电缆接头和端子等部位时,探测器在这些部位的设置长度应大于其有效探测长度。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用于电缆火灾探测时,属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一种探测器,可直接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null 12.3.2根据火灾案例统计分析和在电缆隧道中火灾实体试验,外火进入电缆沟道的地面时,敷设在电缆层上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并不能及时响应,因此应该在隧道顶部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电缆本身发热或外火直接落在电缆层上时,只有采用接触式设置在电缆层上表面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才能及时响应。 12.3.3、12.3.4 在电缆隧道中火灾实体试验基础上做出的规定,只有达到此要求,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才能及时响应。 12.3.5在电缆接头和端子等部位设置的光缆敷设长度不少于1.5倍的探测单元长度是为了保证可靠探测。 12.3.6规定了在其他隧道内设有电缆时探测器的设置要求。 null 12.4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 12.4.1~12.4.5 是根据对高度大于12米的高大空间场所的试验结果做出的规定。 考虑到建筑高度超过12m的高大空间场所建筑结构的特点及在发生火灾时火源位置、类型、功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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