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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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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null税收原理 税收原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赵书博税收原理 税收原理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第三章  税收原则 第四章  税收负担 第五章  税制概论 第六章  税收管理体制 第七章  税收征管制度 第八章  国际税收 第九章  增值税 税收原理税收原理第十章  消费税 第十一章  营业税 第十二章  关税 第十三章  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章  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章  行为目的税类 第十六章  资源税类 第十七章  财产税类 第一章  导言第一章  导言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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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税收原理 税收原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赵书博税收原理 税收原理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第三章  税收原则 第四章  税收负担 第五章  税制概论 第六章  税收管理体制 第七章  税收征管 第八章  国际税收 第九章  增值税 税收原理税收原理第十章  消费税 第十一章  营业税 第十二章  关税 第十三章  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章  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章  行为目的税类 第十六章  资源税类 第十七章  财产税类 第一章  导言第一章  导言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 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 第三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列宁说:“所谓赋税,就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而向居民取得东西。”[1] 亚当·斯密指出:“人民必须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2] 小川乡太郎认为:“税收就是国家为了支付行政经费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财物”[3]。 西蒙·詹姆斯、克里斯托弗·诺布斯则认为:“税收是由政府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4]。税收都与我们关系密切。什么是税收?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侯梦蟾给税收下的定义是:“税收是国家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公共需要,按照事先确定的,对社会剩余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无偿的分配。”[5] 本书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满足其行使职能的需要,依靠手中所掌握的行政权,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向居民、公民或经济组织征收而取得财政收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都与我们关系密切。什么是税收?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 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公共物品或劳务是与私人物品或服务相对应来讲的。所谓公共物品或劳务,它具有三大特征:(一)受益的非排他性。(二)消费的非竞争性。(三)效用的非分割性。 美最高法院法官奥利沃·温德尔·霍尔姆斯(Olive Wendell Holmes,1927)认为,“税收是文明的对价(Taxes are the price we pay for a civilized society.)。” 三、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手中掌握的行政权 四、征税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 五、税收是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这一概念包含以下要点: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专栏1—1 汉语工具书对税的解释[1] 从古到今,人们对“税”字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各类汉语工具书就作了如下一些记载: 《说文解字》释税为“租也”。 《康熙字典》和《中华大字典》的解释也为“租也”。 《词源》称税是“历代官府取于民者”。 《词海》称税是“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所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现代汉语词典》称税是“国家向征收对象按税率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新华词典》称税是“国家向企业、集体或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1] 中国税网,http://www.ctaxnews.com.cn/,2004年6月3日。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一般概念[1] 《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75页。 [2]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1974年版,商务印书馆,第383页。 [3] 小川乡太郎:《租税总论》,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11页。 [4] 西蒙·詹姆斯、克里斯托弗·诺布斯:《税收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1页。 [5] 侯梦蟾:《税收经济学导论》,1990年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3页。注释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 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 一、公需说 该学说认为国家的职能在于满足公共需求,增进公共福利。国家为实现这些职能,必须要有经费来源,因此才要求人民纳税。 二、交换说 也称买卖交易说、均等说、利益说或代价说。该学说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和个人是各自独立平等的实体,国民因国家的活动而受益,人民就应当向国家提供金钱,税收就是这两者的交换。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三、保险说 该学说与交换说同属于一个体系,认为国家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人民应当向国家支付报酬。国家类似于保险公司,人民向国家纳税就如同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 四、义务说 该学说源于19世纪初期盛行于欧洲的国家主义。该学说强调的是国家的权力与人民的义务,明确地提出税收的强制性与无偿性,把税收看作是个人被动的义务。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第二节  政府征税的依据五、牺牲说 该学说认为,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公民强制无偿的课税,以满足其实现职能的需要,从公民方面看无偿缴纳,是一种利益的牺牲。 六、掠夺说 该学说将税收看作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掠夺其他阶级财富的手段。 七、经济调节说 该学说认为,西方社会的自发市场经济机制失灵,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因此,需要社会政策予以矫正。第三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第三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行政权,以法律形式来确定政府作为征税者和个人、社会组织作为纳税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对于具体纳税人来讲,在纳税的时点上,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成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 (三)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了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及其征收比例,实际征纳中,国家和纳税人双方都必须共同遵照执行。第三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第三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 二、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有许多形式,税收只是其中的一种。将税收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进行比较,有助于加深对税收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国家正确运用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区别的基本标志是税收的“三性”。 (一)税收与公债的区别 (二)税收与罚没收入的区别 (三)税收与费的区别 (四)税收与专卖的区别 (五)税收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区别 三、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佳形式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专栏1—2 我国最早的税务机构[1] 西周时期,产生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税务机构———地官。据《周礼》记载,周代的中央机构共设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设置六十名官员。其中,地官是管理赋税的总机构,其最高长官称为大司徒。 大司徒主要掌握税收法规,检查所属税务人员的工作,如发现官员徇私舞弊,按照情节轻重,处以“常刑”。大司徒还配备副职———小司徒,掌全国土地田亩、人口户籍以及贡赋征收。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税收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并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一、税收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地官之下,设有各级征收机构。这些征收机构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赋税的征收机构,有载师、闾师、县师等。载师负责对全国土地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关的税收征收标准。除了国都和大臣的封地不缴税外,其余所有国地、近郊、疆地等都要缴纳不同的赋税。闾师是载师的下属单位,负责征收距离京城二百里范围以内的土地税和六畜税等,即“六乡之内所有赋税闾师征之”。县师是征收六乡之外所有赋税的机构。即“二百里以外至五百里,其地广,故县师征之。”另一类是杂税的征收机关,有司市、廛人等。司市是商税征收机构,在城市征收,所征之税称为关税。廛人是对廛进行管理的机关。廛是为商人斗斛衡居间交易的行业,类似后来的行。 地官所属各单位征收来的赋税,都要缴入天官中的大府,征收的数目要定期上报天官中的司会。天官的最高长官冢宰每3年对地官进行一次大考核。其中对地官大司徒的考核是以征收赋税的多寡为依据,来决定其奖惩或升、迁、降、免。即所谓“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 西周的赋税管理机构一直沿用到战国时期。不过,自周以后,随着封建国家职能的加强,行政管理事务日趋复杂,财政机构逐渐从中央机构的总理机关中分离出来,并与原来独立的税务机构合并在一起,慢慢演变为后世的民部、户部。 [1] 中国税网,http://www.ctaxnews.com.cn/,2004年11月1日。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专栏1—3 是税收产生了文字[1] 提起古埃及,不少人恐怕会想到关于木乃伊的好莱坞恐怖大片。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埃及人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近日专家研究还发现,古埃及人是通过“税收”才发明了文字。这一观点彻底打破了人们的日常思维,通常人们认为:文字和税收的关系一定是文字在前,税收在后,可是在破译了一块刚刚出土的古埃及时代的象形文字陶片后,不少学者肯定的告诉世人,文字的起源在于“税收”的产生,换句话说是“税收”分娩了文字。 开罗南面250英里的阿比多斯曾是古埃及的皇家陵园,古时制陶业十分发达,被称为世界的“制陶之母”。1985年,著名考古学家德莱雅率领德国考古学会的一支探险队,在这里挖出了约300件仅比邮票大一点的陶瓷碎片、罐子和花瓶等。上面画满了动物,植物和山川。这些看起来像是表示分属于不同国王的领地,因为古代的帝王们通常会给自己起一个动物的名字,例如蝎子或猎鹰之类。这次发现的碑铭,大部分发掘于“蝎子一世”大帝的陵墓,他是上埃及时期的统治者。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尤其令考古学家兴奋的是,通过对陶罐和花瓶上象形文字的破译,使人们首次得出结论:文字的发明,并非是出自人类表达感情的需要,而是因为“税收”。在这些碑铭里,记载了将亚麻布和油上缴给“蝎子一世”大帝作为税收的情况。德莱雅说:“当蝎子一世大帝的版图不断得到扩张时,他就需要保留税收的记录,于是,就诞生了这些留在陶罐和花瓶上的象形文字。所以今天我们可以肯定的,不是古人的创作诞生的文字,而是税收的产生导致了世界上最早文字的诞生! [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jsds.gov.cn/,2007年9月24日。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二、税收的发展 (一)税收法制程度逐步加强 (二)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 1、以古老的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2、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3、以所得税为主或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征收实体的发展变化 以征收实体为标准,可以将税收分为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四)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 (五)税收管辖权范围的变化第二章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第二章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第四节  收入分配职能 第五节  税收作用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一、财政收入职能的重要性 税收的特性决定了财政收入职能的重要性,表现在: (一)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二)取得收入的及时性 (三)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四)不需偿还性 税收分配具有无偿性的特征,无须像国债收入那样还要还本付息。一旦取得,国家即可使用。 二、税收筹资的规模 税收筹集资金的规模到底应该多大,是不是越多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税收筹资规模的大小受需要和可能两方面因素制约。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税收的资源配置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影响个人、企业及经济组织的活动,从而使社会资源得以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一、市场失灵的表现 (一)不能提供公共物品或劳务 (二)外部性 1、负外部性 2、正外部性 (三)自然垄断 (四)信息不充分 (五)分配不公 二、在矫正市场失灵的过程中,税收资源配置职能得以发挥 (一)税收的收入效应 所谓税收的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引起私人的可支配收入的减少。 (二)税收的替代效应 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税收引起人们对可供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选择的改变,即用一种经济行为替代另一种经济行为以避免或减少税收负担。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专栏2—1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效应[1] 1974年,由斯特林大学教授C.V.布朗与另一位教师E.莱林主持,对2000名英国工人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核心问题是:个人所得税对你的劳动投入抉择有没有影响?使你加班加点多干活,还是少干活?或者没有变化?对回答结果进行的统计分析表明,大约74%的工人认为征税后自己的工作没有什么变化,15%的工人认为征税后自己的工作量增加了,11%的工人认为征税后自己的工作量减少了。这个调查表明,税收对劳动投入的影响是微小的,征税会使总的劳动时间大约提高1%,因为认为征税后自己工作量增加的人比认为征税后自己工作量减少的人要多一些。 [1] 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经济理论》(下册),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51页。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税收的稳定经济职能是指国家在利用税收组织收入过程中,通过影响市场主体自身的物质利益关系,引导其行为符合整个国家的宏观要求,从而减少经济动荡,促使经济平稳运行。 一、税收调控的分类 根据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将税收调控政策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 (一)税收总量政策 税收总量政策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稳定经济增长方面:当经济增长过快、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时,通过提高宏观税负,实施紧缩型税收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水平,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反之,当经济出现衰退、失业率过高时,通过各种减税措施实施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经济的发展,扩大就业。所以总量政策的作用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影响面大。 税收对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 税收是决定国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税收乘数,是指因政府增加(或减少)税收而引起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减少(或增加)的倍数。由于税收是对纳税人收入的一种扣除,税收高低会影响到投资并进而影响到国民收入。税收变动与国民收入呈反方向变化,即税收减少,国民收入增加;税收增加,国民收入减少。因此,税收乘数是负值。 税收乘数KT=-b/(1-b) 假设边际消费倾向b=4/5 ,则税收乘数KT=-(4/5)/(1-4/5) =-4。 其含义是,政府每增加1个单位的税收,会引起国民收入减少4个单位。 (二)税收结构政策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二、税收调控手段 从税收调控经济运行作用的方式不同,可以将税收调控手段分为两大类: (一)内在稳定器 所谓“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当经济高涨时,实际税负会自动上升,从而产生紧缩的效果;当经济低落时,税负会相应下降,产生扩张性效果,从而达到“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 个人所得税就是内在稳定器。 (二)相机抉择 “相机抉择”即“视经济运行情况而确定所采取的政策,”包括扩张性税收政策、紧缩性税收政策、中性税收政策等。 相机抉择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汲水政策是指在经济萧条时靠财政安排一定的公共投资以使经济恢复活力的政策。该政策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实施该政策的目的是诱导经济复苏;第二,该政策的载体是公共投资,将扩大投资规模作为启动民间投资活跃的手段;第三,该政策属于短期的财政政策,随经济萧条的消失而不复存在。 补偿政策,是政府为达到稳定经济稳定运行的目的,有意识地从当时经济状态的反方向调节景气变动幅度的财政政策。具体是:在经济繁荣时期,为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政府通过增收减支等政策来抑制和减少民间的过剩需求;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通过增支减收等政策来来增加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整个社会总需求的增加,来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其政策工具包括税收、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 三、税收稳定经济职能的局限性 (一)税收制度不能频繁变动 (二)税收调控空间有限 (三)税收调控存在操作上的制约 (四)税收调控具有时滞性 1、认识时滞。2、行政时滞。3、决策时滞。4、执行时滞。5、效果时滞。 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第三节  稳定经济职能 专栏2—2 行驶在时起时伏的道路上——讲给财政大臣的一个故事[1] 假如你正驾车行驶在一条笔直但高低起伏的道路上。这些高低起伏的路段是不规则的:有的山坡比较陡,而有些则比较平缓;有的坡比较长,而有的坡则比较短。 你得到指示,必须匀速行驶。为此,在上坡时,你要加速,下坡时,你要刹车。 可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这辆车不是普通的汽车,它具有以下不寻常的特征: ●前面的挡风玻璃和侧窗都被涂成黑色,所以你就不知道你正在行驶在哪一个路段上!你只能通过反光镜看到你走过的道路。 ●刹车和油门在起作用之前都有明显的且不可预测的时差。 ●汽车的减振系统非常好,所以你就感觉不到你是在上坡还是在下坡。你只能通过反光镜对此进行判断。 ●最后(知道这一点后你会宽慰一些),这辆汽车有义愤特殊的传感器,它可以自动控制,使汽车一直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 在你往前开时,你发现车后的道路比较高,于是你知道现在正下坡。汽车行驶速度越来越快。你踩刹车,但无济于事。你十分着急地要把车速减下来,你就使劲地踩刹车。 刹车终于起作用了。但此时,汽车已经达到山坡底端。可是你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在继续踩刹车。 现在汽车开始爬另外一座山坡了,可是还在刹车。你从反光镜最终发现了这种情况。你就把脚从刹车转移到油门上,但没起多达作用。汽车的速度依然在迅速下降,不过你刚好能爬上山顶。 然后,你开始从山坡的另一面下坡,刹车终于不起作用了,可油门的作用开始了…… 伦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弗兰克·佩什在20年前讲的这个著名的故事,揭示了“稳定经济”的活动是如何不能稳定经济的。把这个故事应用于财政政策时,很长的且不确定的时滞以为着,政府可能在繁荣时期刺激经济,而在萧条时期紧缩经济。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呢?当然,办法之一是尽量缩短时滞,改善预测。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最后的政策就是什么都别做:采取“固定油门”方法来管理经济。我们还拿这辆车来说,固定油门虽然不会阻止汽车下坡时越来越快,上坡时越来越慢,但至少不会使速度变得更反常。 [1] 摘自(英)约翰·斯罗曼著,郭庆旺译,《经济学》第四版21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四节  收入分配职能 第四节  收入分配职能 税收的调节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影响财富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社会公平分为前提公平和结果公平。 很多国家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节: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障税 三、负所得税计划 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负所得税计划。负所得税的计算,可用公式表示: 负所得税=收入保障数额 — (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税率) 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 + 负所得税。 假定维持一定生活水平的保障数额为1500美元,负所得税税率为50%,则按照个人不同的实际收入额计算的“负所得税款”及税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情况如下表所示:第四节  收入分配职能 第四节  收入分配职能 第五节  税收作用 第五节  税收作用 一、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税收的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 (二)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 (三)改革开放以后税收的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 2、配置资源的作用 3、稳定经济作用 4、收入分配的作用 二、我国目前利用以下税收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1)完善个人所得税。(2)调整消费税。(3)免征农业税。(4)促进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提高。5、保护国家权益的作用第三章  税收原则 第三章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制定税收政策、设计税收制度的指导思想,也是评价税收政策好坏、鉴别税制优劣的准绳。 第一节  税收原则概述 第二节  公平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四节  财政原则 第五节  法治原则 第一节  税收原则概述第一节  税收原则概述一、我国古代的治税思想 由于我国长时期处于封建社会,税收未得到长足发展,相应的税收理论也不系统、不全面,没有上升为高度的理论概括,未能成为统治阶级税收活动的原则,只能称之为治税思想。 (一)发展经济扩大税源 (二)公平税负 (三)依法治税 (四)税制明确 (五)轻税富民 二、近现代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发展 在西方国家,由于税收在资本主义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税收理论也比较全面、系统。其中,被社会普遍接受、影响深远的有亚当·斯密、瓦格纳、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等。 (一)亚当·斯密 1、平等原则 斯密认为“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有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 2、确实原则 公民应缴纳的税收,必须是明确规定的不得随意变更,纳税日期、纳税方法、缴纳数额等,都应当让所有的纳税人了解清楚明白。 3、便利原则 各种赋税的缴纳日期和缴纳方法,必须给予纳税人以最大的便利。 4、最小征收费用原则 (二)让·沙尔·列奥纳尔·西蒙·德·西斯蒙第 1、税收不可侵及资本。 2、不应该以总收入作为课税对象。 3、税收不可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 4、决不可以因为征税而使应纳税的财富逃到国外。第一节  税收原则概述 第一节  税收原则概述 (三)阿道夫·瓦格纳 1、财政收入原则,包括充足原则和弹性原则两方面。 2、国民经济原则 即国家征税应该考虑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应尽可能有利于资本的形成,培养税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他提出了税源选择与税种选择两项原则。 3、社会正义原则 指税收负担分配于纳税人时,应遵循普遍和平等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1)普遍征税。(2)税负平等。 4、税务行政原则 在税收制度设计时,有关税务行政方面应体现的原则。这其中包括确定、便利和最少征收费用原则。 (四)R·A·马斯格雷夫 1、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都支付“适当的份额”。 2、效率原则 税收的选择应尽量不干预有效的市场决策,也就是说要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极小化。 3、政策原则 如果税收政策被用于实现刺激投资等其他目标,那么应使它对公平性的干扰尽量的小。 4、稳定原则 税收结构应有助于以经济稳定和增长为目标的财政政策的实现。 5、明确原则 税收制度应明晰而又无行政争议,并且要便于纳税人理解。 6、节省费用原则 税收的管理和征纳费用应在考虑其他目标的基础上尽量地节省。 第二节  公平原则 第二节  公平原则 一、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西方经济学界认为衡量税收公平有两个标准:一是“受益原则”,一是“支付能力原则”。 (一)受益原则 即根据纳税人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平的标准。根据这种标准,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多的人应该多纳税;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少的人应该少纳税。 该原则具有合理性,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二)支付能力原则 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判断其应纳税的多少。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即税收的横向公平;第二,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该缴纳不同的税收,即税收的“纵向公平。” 如何判断纳税能力,在理论上又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 1、客观说 客观说认为,纳税能力应依据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来确定,财富又可用收入、财产、支出三种尺度来衡量。 (1)用收入作为衡量经济能力的基础 (2)用财产作为衡量经济能力的基础 (3)用消费作为衡量经济能力的基础 2、主观说 (1)均等牺牲(又称“绝对均等牺牲”),要求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总效用相等。(2)比例牺牲(即等量比例牺牲),要求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成相同比例。(3)最小牺牲(即等量边际牺牲),要求社会全体因纳税而蒙受的总效用牺牲最小。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意义 (一)有利于税款的征收,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 (二)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一、税收的经济效率 税收超额负担可以通过所损失的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之和减去政府征收的税额而得到。 超额税收负担(EB)的表达式: EB=(-1/2)×t×△Q 假设对每一单位面包征收2美元税收使得市场均衡数量减少了500万单位,则额外税收负担=(-1/2)×2×(-500)=500(万) 税收超额负担图示: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所谓中性税是对一切纳税人一视同仁的税收制度,其前提条件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充分效率。倡导税收中性的目的是要避免税收对市场机制的干扰和扭曲,让市场在不扭曲或不受干扰的条件下调节整个经济活动的运行。最典型的中性税是早期世界各国实行的人头税;另外1954年以后欧洲各国相继推出税率比较单一的增值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 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超额负担的发生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即使被大家所公认的中性税收——人头税,也可以看到超额负担,因为它影响纳税人对人口多少的(西蒙·詹姆斯)。”所以,如何降低税收超额负担,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经济效率,便成为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的重心。 二、税收的行政效率 税收行政效率可用税收成本率即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率来反映,有效率就是要求以尽可能少的税收行政成本征收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即税收成本率越低越好。 税收成本是指在征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即税收征收费用,指税务机关为征税而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广义的税收成本除了税务机关为征税而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还包括纳税人为纳税而耗费的成本,即西方所称的“遵从成本”。包括:纳税人因填写纳税申报表而发费的时间和费用;纳税人雇佣税务顾问发生的费用;纳税人为避税所花费的时间、金钱、精力等等。 尽管难以计算,但有的国家还是有关于税收遵从成本的相关统计数据,如下表为美国居民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花费的时间。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第三节  效率原则 与个人所得税相比,美国企业所得税的遵从成本更高。美国国内收入局委派阿瑟·D·里特参与的一项研究显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花在联邦所得税上的时间是个人纳税人的两倍,为36亿小时[1]。 另外,美国税收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阿瑟·H·豪尔估计,个人和公司对联邦所得税制的总遵从负担为2000亿美元[2]。这一数字可能太高了,更近一项由密西根大学的约尔·斯莱姆罗德教授和让·巴克亚教授进行的研究对联邦所得税制的遵从成本做出了“合理估计”,大约为每年750亿美元,这仍然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3]。 专栏3—1 遵守税法:小企业的负担[4] 在每年得到1万亿美元以上的联邦体制大计划中,在宾州有三家中等连锁店的丹特餐饮公司算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丹特公司会计主任刘易斯·卡明这样的人来说,国内收入局终年让他头疼。每两周要报送一次社会保障税和扣缴所得税的资料,每季度要送一次工薪和失业税,每季度估算一次公司所得税,当然,还要保留各种记录,包括小费、扣缴凭单W—4和公民身份表1—9。所有这些还不包括无所不在的州和地方政府的各种收费,就丹特公司的情况而言情况更复杂,是因为出于卖酒许可证的考虑,必须把它10家餐厅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来作帐。 [1] 隋晓翻译、崔军校译:《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中国财经出版社,415页。 [2] 华尔街日报》,1995年7月12日,第1页,转引自隋晓翻译、崔军校译:《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年,415页。 [3] 约尔·斯莱姆罗德和让·巴克亚:《对我们自己课税》,1996年,第133页,转引自隋晓翻译、崔军校译:《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年,415页。 [4] 罗伯特·D·小赫希撰写,原载于《纽约时报》,1994年1月30日,转引自曼昆著,梁小民译《经济学原理》第二版,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260页。第四节  财政原则 第四节  财政原则 第四节  财政原则 第四节  财政原则 一、税收收入要充分 拉弗曲线就是反映了这一原理。 二、税收收入要有弹性 税收弹性是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比率。用公式表示:e=(△T/T)/(△Y/Y)。 三、如何实现税收的弹性原则第四节  财政原则 第四节  财政原则 专栏3—2 拉伐曲线和供给学派经济学[1] 1974年的某一天,经济学家约瑟·拉伐和一些著名记者与政治家坐在华盛顿的一家参观里。他拿起餐巾并在上面画了一个图来说明税率如何影响税收收入。这个图后来被命名为拉弗曲线。然后拉伐提出,美国已经处于这条曲线向下一边上。他认为,税率如此之高,以至于降低税率实际上会增加税收收入。 大多数经济学家怀疑拉伐的建议。就经济理论而言,降低税率可以增加税收收入的思想可能是正确的,但值得怀疑的是实际上并非这样。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拉伐的观点:美国的税率实际上已经达到了这种极端的水平。 但是,拉伐曲线(以此而知名)激发了罗纳德·里根的想象力。里根政府第一任预算局长大卫·斯托克曼讲了以下一个故事: (里根)曾亲自经理过拉伐曲线。他总是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拍电影赚过大钱。”在那时,战时附加所得税达90%。“你只能拍四部电影就达到最高税率那一档了。”他继续说,“因此,我们拍完四部电影就停止工作,并到乡下度假。”高税率引起少工作。低税率引起多工作。他的经历证明了拉伐曲线。 当里根1980年当选为总统时,他推行的减税就是这个政纲的一部分。里根认为,税收如此之高,以至于不鼓励人们努力工作。他认为,减税将给人们适当的工作激励,这种激励又会提高经济福利,或许甚至可以增加税收。由于降低税率是要鼓励人们增加他们供给的劳动数量,所以,拉伐和里根的观点就以供给学派经济学而闻名。 …… 此外,当运用于其他国家时,拉伐的观点看来也许更有道理。在这些国家,税率大大高于美国。例如,80年代初,瑞典一般工人面临的边际税率约为80%。这样高的税率确实严重不利于工作激励。研究表明,瑞典如果降低其税率,确实可以增加税收收入。 作者注:这里的拉伐或阿瑟·拉伐和拉弗曲线中的拉弗或约瑟·拉弗为同一人,只是译法不同。 [1] 摘编自曼昆著、梁小民译《经济学原理》第二版,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76页。第五节  法治原则 第五节  法治原则 税收的法治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应以法律为依据。税收的构成要素、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能由法律确定,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国家不能征税,国民也不得被要求缴纳税款。 一、历史沿革 二、法治原则的内容 (一)税种法定原则 (二)税收要素确定原则 (三)税收程序法定原则 (四)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法定 三、如何实现税收的法治原则 (一)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实现有法可依 (二)加强税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实现有法必依 (三)建立健全税务司法机构,实现违法必究第五节  法治原则 第五节  法治原则 专栏3—3 全国首例网店偷税案店主获刑[1] 张某于1999年1月19日注册成立了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自己是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一开始,张某主做礼品生意。2006年6月,张某怀孕期间在网上订购奶粉、尿布等婴儿用品,发现网上交易价格比商场便宜得多,于是也转行销售奶粉和尿片。张某用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商铺,给货物一一拍照后,将商品挂到了网上。 后来,张某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她开始不满足于仅在淘宝网上做生意。累积了一定的客户群后,张某又用公司名义自建了一个销售婴儿用品的网站,生意也越做越大,仅在2006年6月至12月的半年时间内,就销售了价值近290万元的商品。但在互联网上经营婴儿用品的过程中,张某为偷逃国家税款,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帐的方式,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她的行为很快就被相关部门发现了。案发后,经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至12月销售货物,含税金额2895430元,不含税销售金额2784067.31元,应缴增值税111362.69元,已缴增值税0元,少缴增值税111362.69元,少缴比例为100%。 2007年1月下旬,张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又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偷税的上述犯罪事实。据了解,在法院审理期间,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了全部税款。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依法应予处罚。张某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全面负责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该公司犯偷税罪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亦应以偷税罪论处。综上,法院判决上海黎依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0万元,张黎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1] 何勇,《每日经济新闻》,2007年7月16日。第五节  法治原则 第五节  法治原则 专栏3—4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十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1] 2006年,全国各级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86万户,查补税收收入386.4亿元,比2005年的367亿元增加19亿元,共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39.9万起,其中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案件3998起,查补收入118.88亿元;部署了7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收收入189.79亿元。 2006年十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是:(一)“雷霆一号”专案;(二)北京“兴龙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三)内蒙古鄂尔多斯“8.24”虚开发票案;(四)宁夏“12.26”案;(五)浙江诸暨部分珍珠企业检查及专项整治;(六)江西毓英织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七)无锡市金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偷税案;(八)山东临沂华鲁纺织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九)宁波市江东鸿鹄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十)成都“3.1”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 [1] 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的新闻发布会上,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就2006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基本情况、曝光的10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所做的说明,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第四章  税收负担 第四章  税收负担 第一节  税收负担及衡量 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第一节  税收负担及衡量第一节  税收负担及衡量一、税收负担的分类 (一)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 1、宏观税负 宏观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 (1)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 (2)国内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 (3)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 (4)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微观税负 微观税负的衡量指标: (1)企业税收负担率 (2)企业流转税负担率 (3)企业所得税负担率 (4)个人所得税负担率第一节  税收负担及衡量第一节  税收负担及衡量3、两类指标的比较 (二)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 二、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 1994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状况。 (二)国家实行的宏观经济政策 (三)国家财政收支状况 (四)税收制度 (五)经济结构 (六)国家职能范围 (七)非税收入规模 (八)其他因素表4—1:1994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状况 (单位:亿元;% )表4—1:1994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状况 (单位:亿元;% )专栏4-1专栏4-1税收与战争有关[1] 1、英国。英法战争爆发后,英国为筹集战争经费,于1798年创立了“三部课征捐”,翌年改行所得税。1802年战争结束,所得税即被废止。1803年英法战争再起,所得税又重新开征。以后屡兴屡废,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空白后,1842年由于印度战争重新提议开征所得税,并初创所得税法。当时国会只同意征收3年,但由于经济不景气以及后来克什米尔战争的爆发,一直没有停征,到1874年所得税正式被依法确认为英国的一个恒久的法定税种。 2、德国。德国为了筹措对法战争赔款的经费需要,1808年决定开征所得税,但不久因地主贵族阶级的强烈反对而废止。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1891年颁布新的所得税法,为德国真正的所得税法。 3、美国。个人所得税也是在战争时期产生的。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为筹措战争经费,美国国会批准联邦政府可以对年所得超过600美元者征收3%的所得税,1864年又进行了修改,从而使对所得的课税具有一定程度的累进性。随着战争的结束,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性开始遭受质疑。当时的美国宪法第1条第9款规定:“除与已进行的人口统计数字成比例的直接税外,不得课征其它直接税”。一些人据此认为开征个人所得税是违宪之举。1872年,个人所得税终因各种势力的反对被终止。美国个人所得税的重新开征是在1894年,次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波洛克(Pollock)诉讼案中认定所得税是直接税,必须按各州人口平均分摊,裁决1894年所得税法案违宪,所得税再度被废止。1913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的宪法第16次修正案终于使个人所得税克服了宪法上的障碍。该修正案取消了“人口均摊限制”,规定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所得征税。于是,国会在同年底通过了修宪后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这标志着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最终确立。从此以后,个人所得税在美国迅速发展。 4、美国联邦政府于1898年对纳税人电话帐单上的货币数额课征3%的消费税。该税是暂时课征的,用于为西班牙与美国之间的战争提供资金。那时,每100人的电话拥有量不足1部,电话被认为是昂贵的奢侈品。 [1] 根据中国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的文章及隋晓、崔军译的《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第二版)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税负转嫁(tax shifting)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将自己的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人的过程。税负转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负转嫁包括税负转移和最终归宿两个部分。狭义的税负转嫁仅指纳税人把税收负担转移给负税人的过程。税收归宿是指税收的最终承担者。 一、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 (一)税负前转 (二)税负后转 (三)税负消转 (四)税收资本化 税收资本化一般发生在土地等资本品身上。 假设在土地私有化的国家,有一块土地,本年的年地租为R0美元,第二年为R2美元,第三年为R3美元,依次类推,购买土地的人会愿意支付多少?如果土地市场是竞争的,那么土地的价格恰好等于该地租流的贴现值。因此,如果利率为r,则土地价格(PR)为 PR=R0+R1/(1+r)+R2/(1+r)2+……+RT/(1+r)T (1) 式中,T是土地带来收益的最后一年(可能无穷大)。 现在政府宣布对土地征税u0美元,第二年课征u1美元,第三年课征u2美元,依次类推。由于土地供给是固定的,所以土地所有者收到的年地租要减少,减少额等于全部税额。因此,土地所有者的收益最初下降到(R0-u0)美元,第二年下降到(R1-u1)美元,第三年下降到(R2-u2)美元,依次类推。未来的土地购买者就会考虑到,如果他们要购买土地,不但买下了未来的收益,而且买下了未来的纳税义务。因此,政府宣布课说之后,土地购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P’R)为 P’R= (R0-u0) + (R1-u1) /(1+r)+ (R2-u2)/(1+r)2+……+(RT-uT)/(1+r)T (2) 比较(1)式和(2)式,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土地征税,土地价格下降了u0+u1/(1+r)+u2/(1+r)2+……+uT/(1+r)T 因此,在对土地征税后,土地价格下降了,下跌的数额是所有未来纳税额的现值。购买者将所购土地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即压低土地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发生了税负资本化(Capitalization)。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二、税负转嫁的特征 (一)税负转嫁和价格的升降直接相关。 (二)税负转嫁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 (三)税负转嫁是纳税人的主动行为。 三、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 (一)商品供求弹性 (二)课税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竞争程度 (三)征税范围 (四)反应期限 (五)税种 四、税负归宿 税负归宿(tax incidence)是税收转嫁过程的终点,是指税收负担者无法将其负担再转移给他人身上,而最后由自己负担的状况。 (一)税负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 税负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是在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分析某种商品或要素的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的税收转嫁与归宿及其对价格的影响。 1、需求弹性对税收转嫁的影响 (1)需求完全无弹性 (2)需求完全有弹性 2、供给弹性对税收转嫁的影响 (1)供给完全无弹性 (2)供给完全有弹性 3、供给与需求弹性对税收转嫁的影响 (1)供给富有弹性,需求缺乏弹性 (2)供给缺乏弹性,需求富有弹性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4、局部均衡分析的局限性 (1)局部均衡分析只能研究被课税商品或生产要素在课税后发生的价格变化,而无法研究对某种商品或生产要素课税而引起的其他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化。 (2)局部均衡分析在市场体系中只考虑一个市场的情况,而将其他市场看成是固定不变的,这就割断了不同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税负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 1、模型 (1)假设 在现实生活中,有成千上万种商品和要素在进行交易。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难以理清楚,为了分析的方便,假定:①整个经济体系仅有制造品(M)和食品(F)两个市场;家庭没有储蓄,收入等于消费;只有资本(K)和劳动力(L)两种生产要素,这两种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自由流动。②每个生产部门都使用生产力和资本这两种生产要素,但部门间所使用的资本和劳动力的比例不一定相同,资本和劳动力的替代率不一定一样;资本和劳动力因为部门间收益率的差异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自由流动;总的生产要素供给量固定不变,政府征税不会造成劳动力和资本的供给总量的变动,即劳动力和资本的供给总量是一个常量。③所有消费者的行为偏好相同。④税种之间可以相互替代。⑤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2)分析 在这个模型中,共有九种可能的从价税: ——对食品生产中使用的资本课税; ——对制造品生产中使用的资本课税; ——对食品生产中使用的劳动力的课税; ——对制造品生产中使用的劳动力的课税; ——对食品的消费的课税; ——对制造品的消费的课税; ——对两个部门的资本的课税; ——对两个部门的劳动的课税 ——一般所得税。 在上面九种税中,存在等价关系: ①在模型的左边一列,如果政府同时征收和,且使用的税率相同,那么,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同于政府对的效应。原因在于,如果政府对两个部门的资本收入分别按相同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效果等于将所有经济部门的资本收入汇总相加之后再按与前面相同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②在模型的中间一列,如果政府同时征收和,且使用的税率相同,那么,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同于政府对的效应。原因在于,如果政府对两个部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分别按相同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效果等于对社会全部劳动者工资收入按与前面相同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③在模型的右边一列,如果政府同时征收和,且使用的税率相同,那么,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同于政府对的效应。原因在于,如果政府对消费者的各方面支出额分别按相同的税率征税,其效果等于对消费者的全部收入按与前面相同的税率征收综合所得税。 ④在模型的第一行,如果政府同时征收和,且使用的税率相同,则这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于政府征收的效应。原因是,资本和劳动力是食品生产过程中仅有的两种投入品,使这两者的价格按一定比例提高,和使食品价格本身按一定比例提高是等价的。 ⑤在模型的第二行,如果政府同时征收和,且使用的税率相同,则这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于政府征收的效应。原因是,资本和劳动力是制造品生产过程中仅有的两种投入品,使这两者的价格按一定比例提高,和使制造品价格本身按一定比例提高是等价的。 ⑥在模型的最后一行,如果政府对所有的资本收入和劳动者工资收入按相同的税率分别征收所得税和,则这两种税的共同效应等同于政府征收的效应。原因在于,对各种来源的收入分别按相同的税率征收分类所得税,其效果等于将所有来源的收入相加,并按与前面相同的税率统一征收综合所得税。 2、商品课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 3、生产要素收入课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专栏4-1:对烟草课税的经济学[1] 1998年,美国每年消费的香烟大约为230亿包(19岁以上的居民每人115包),比1991年的水平下降了8%。无意,烟草消费量的下降是由香烟价格上升等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这其中夜包括人们对“吸烟危害健康”理解程度的提高和政府对香烟广告、公共场所吸烟的限制。从1998年开始的香烟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影响是什么呢?经济学家已经估算,香烟的需求基本属于价格无弹性——短期内大约为0.4%,考虑到尼古丁的上瘾特性,这也是预料中的。这意味着价格每提高10%,香烟的消费量将减少大约4%。对于某些群体(例如,十几岁的少年对价格更敏感)而言,从长期来看价格弹性更高。考虑到价格是影响人们是否开始吸烟或继续吸烟的因素,长期价格弹性估计大约为0.8%。香烟消费量随着价格的提高而下降的事实说明,税收收入将不会随消费税税率的提高而等比例增加。 [1] 隋晓、崔军:《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第二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第353页。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第二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专栏4—2 消费者与销售者共同负担税款[1]: 1996年末,美国国会宣布对航空机票恢复征收先前终止的10%的联邦消费税。在报纸的“旅行专栏”上,记者们不无迷惑地报道说:航空机票的价格在恢复征税后只提高了大约4%,为何航空机票的价格未能全部反映出税收呢?答案在于税收负担转嫁未能完全转嫁——消费税在使消费者支付价格提高的同时也使生产者承担了价格下调的压力。消费税征收后,消费者负担了4%,生产者负担了6%——航空公司的净票价降低了6%。 [1] 隋晓、崔军:《公共财政与美国经济》(第二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第345页。图4-1:需求完全无弹性图4-1:需求完全无弹性图4-2:需求完全有弹性 图4-2:需求完全有弹性 图4-3:供给完全无弹性图4-3:供给完全无弹性图4-4:供给完全有弹性 图4-4:供给完全有弹性 图4-5:供给富有弹性,需求缺乏弹性图4-5:供给富有弹性,需求缺乏弹性图4-6:供给缺乏弹性,需求富有弹性 图4-6:供给缺乏弹性,需求富有弹性 第五章  税制概论 第五章  税制概论 第一节  税制构成要素 第二节  税制分类 第三节  税制理论 第一节  税制构成要素 第一节  税制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 三、税率 一般说来,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纳税地点 七、纳税环节 八、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有两层含义:(一)结算期限(二)缴款期限 九、税收优惠 十、加成加倍征收 十一、违章处理专栏5—1专栏5—1农业税取消:农村不会成为无税区[1]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并不会成为无税区,农民也不会成为不纳税的人。农民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生产、生活行为涉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他们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与城市居民一样在不同领域承担着多种税收。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所涉及的税收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农民作为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涉及的各项税收。例如,农民要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农机等生产资料,其中生产资料价格包含增值税进项税款,显然农民承担了自用农产品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农民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收。比如农民从事白酒、鞭炮、焰火等生产,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三是农民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活动中负担的税收。比如农民在购买一些特定消费品时,比如烟、酒等,要负担消费税。四是农民作为债权人进行个人投资或储蓄时所涉及的税收。例如,农民要就其利息所得向国家缴纳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农民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转让要缴纳的相应税款。 [1] 摘编自《农业税取消:农村不会成为无税区》,四川国税网,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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