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专业知识问答
1、什么是水土流失?
答:是指由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引起的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2、什么是水土保持?
答: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平原区等的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3、水土流失形式主要有哪几类?
答: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重力侵蚀、冻融侵蚀,混合侵蚀等。
4、水土流失的危害有哪些?
答:水土流失的危害有:(1)、造成土地退化,耕地减少,危胁粮食安全。(2)、导致江河湖库淤积,加剧洪涝灾害,对防洪安全构成巨大威胁。(3)、恶化生存环境,危害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成为制约山丘区和风沙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4)、削弱生态系统的调节功能,加重旱灾损失和面源污染,对生态安全和饮水安全构成严重危胁。
5、什么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答:按照水土流失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山、水、田、林、草、路统一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被措施和耕作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6、水土流失会影响农业生产吗?
答:会,据科学观测,15~25度的坡耕地每年每公顷流失水量400~600立方米,流失土壤30~150吨;土壤中的氮、磷、钾、有机质等养分都同时流掉,造成土地日益瘠薄,田间持水能力降低,不耐旱,又加剧了干旱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作物产量很低,群众生活贫困,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7、目前水土保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预防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强化执法,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二是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紧迫的区域,按以小流域为
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加强以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为建设重点的综合治理。三是生态修复,在地广人稀、降雨条件适宜、水土流失相对较轻的地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封育保护、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
8、造成水土流失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答:造成水土流失的直接原因是土地扰动、山体开挖、植被破坏和地表裸露等,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建设行为是造成水土流失的直接诱因。
9、《水土保持法》规定哪些工程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
?
答:《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等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10、对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获批准而擅自动工的,应给予什么处罚?
答: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可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1、什么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答:开发建设项目由于占用、损坏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自然或人工设施而依法缴纳的补偿费用。
12、《水土保持法》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怎么处罚的?
答:《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3.什么是土壤侵蚀?
土壤侵蚀是指在陆地表面,水力、风力、冻融和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质及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按性质可分为正常侵蚀和加速侵蚀;按时间可分为古代侵蚀和现代侵蚀;按土壤的外营力及土壤侵蚀发生的外部形成态,可分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重力侵蚀、冻融侵蚀和混合侵蚀等基本形式。
4.什么是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面积是指水土流失强度超过轻度(包括轻度)的流失面积。
5.土壤侵蚀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
》(SL190-96)可分为:不同的侵蚀外营力作用于不同组成的地表所形成的侵蚀类别和形态。馊外营力性质可分为水蚀、风蚀、、重力侵蚀、冻融侵蚀和为为侵蚀等类型。
6、什么是水力侵蚀?
水力侵蚀简称水蚀,是指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发生解体、剥蚀、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
7、什么是溅蚀?
溅蚀是指裸露的坡地受到雨滴的击溅面引起的土壤侵蚀现象。它是在一次降雨中最先导致的土壤侵蚀。裸露的坡地受到较大雨滴打击时,表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把土粒溅起,溅起的土粒落回坡面时,坡下比坡上落得多,因而土粒向坡下移动,随着雨量的增加和溅蚀的加剧,地表往往形式一个薄泥浆层,再加之汇合成小股地表径流的影响,很多土粒随径流而流失,这种现象常成为溅蚀。溅蚀破坏土壤表层结构,堵塞土壤孔隙,阻止雨水下渗,为产生坡面径流和层状侵蚀创造了条件。
一、水利工程知识问答
1、国营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答:①、水库的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以内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至三百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②、闸坝两端各五十米到一百米以内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闸坝上、下游各一百米至二百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③、支渠以上的渠道经过山地的,渠道以上及渠堤外坡脚以外各十米至三十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经过耕作区,渠道以上及渠堤外坡脚以外各三米至五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④、江河堤防的迎水面坡脚以外三十米至五十米背水面坡脚以外十米至二十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⑤、海提的背海面坡脚以外十米至二十米及临海面二百米以内为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2、水利工程包括哪些?
答:包括农田灌溉工程;防洪、防潮、排涝工程;人蓄饮水工程;小水电及输变电工程;水利综合经营设施。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综合经营,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
4、水库类型如何划分?
答:一般水库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的划为山塘:库容在10万立方至100万立方米的水库为小(二)型水库;库容在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至1亿立方米的水库为中型水库;1亿立方米以上的为大型水库。
5、河道设障怎么办?
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
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期限内清险。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草剂,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6、对河道有何规定?
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属于城市规划区或者村庄集镇规划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或者村庄集镇建设规划要求,服从规划管理。滩地的利用,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国土资源、渔业、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哪个部门主管八步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答: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八步区水利电力局主管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2、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对象和内容?
答:凡在八步区境内从事采矿、筑路、建厂(场)、挖砂、采石、烧窑、砍伐林木、兴建水利、修造鱼池塘、修建房屋、建设电力工程和地质勘探等生产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都要对造成的水土流失的批准的方案进行治理,如不能或不便治理的,经八步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核准后,按规定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以达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效果。
3、什么是水土保持?
答: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4、什么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答: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城乡开发建设等活动中占用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降低或削弱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所必须补偿的费用。
5、什么是水土流失防治费?
答:水土流失防治费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城乡开发建设等活动中,直接或间接造成水土流失,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治理所需要的费用。
6、威胁、拒绝和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职务的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7、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主管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和各种生产活动的水土保持方案;2、对辖区内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3、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缴;4、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5、负责组织调解辖区内水土流失纠纷;6、行使法律法规和同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8、哪些开发建设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中规定以下7类建设项目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1)矿业开采;(2)开办大中型工业企业;(3)修建铁路、公路;(4)水工程、电力企业;(5)城镇建设;包括新建农村小城镇(含移民区)、大中城市扩建改建、经济开发区与旅游开发区建设等;(6)开发荒地;(7)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造林抚育幼林、经营经济林木的。
9、为什么开垦荒坡地需要申请?
答:开垦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垦国有荒坡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开垦手续。
10、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权利及开发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11、对无故拖欠或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如何处理?
答: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缴款通知后,应按规定在15日内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无故拖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收费单位因收费发生争议时,应当先按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和标准缴交。对应缴而不缴,经解释教育仍拒不缴费的,收费单位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可以酌情处以应收费一倍以下的罚款。
12、对开发生产建设等活动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因生产建设、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城乡开发建设等活动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而使原有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者丧失了的,按占用、损坏面积每平方米征收0.5~1元(占用地表或损坏深度在1米以内);不便按面积计算的(损坏深度超过1米),如采矿、采石、取土、挖砂等,按破坏体积每立方米征收1~2元。
13、开发生产建设活动必须经哪个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答:在山区、丘陵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乡镇集体企业和个体采矿、挖砂、取土、炸石、淘金等易造成破坏地貌和植被的工副业生产,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14、我区何时正式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答: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并于同日开始执行,标志着我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开展了。
15、造成水土流失应负什么责任?
答: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16、《水土保持法》对大中型开发建设单位有何规定?
答:《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排弃的剥离表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因采矿和建设使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部分
1、新修订的《水法》于何时起施行?
答:2002年10月1日
2、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水资源《水法》有何规定?
答:《水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3、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什么制度?
答:根据《水法》第七条之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4、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什么管理体制?
答:根据《水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新《水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哪些?
答:地表水和地下水。
6、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注意哪些?
答:(一)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
(二)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7、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答: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
8、水事纠纷如何处理?
(一)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二)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建设桥梁、码头、构筑物、其他拦河,跨河建筑有哪些规定?
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若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0、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水法》有何规定?
答: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纳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1、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水的《水法》有何规定?
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淤地坝是指在各级沟道中,以拦泥淤地为目的而修建的单坝或坝系工程,其拦泥淤成的土地叫坝地,它是黄土高原地区重要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截止2002年已建成各类淤地坝11.3万座(其中骨干坝1528座,中小型坝11.2万座),淤地32万hm2,保护川台地1.87万hm2。
一、淤地坝特点
淤地坝一般不长期蓄水,下游也没有灌溉要求,坝体与坝地很快能连成一个整体,坝体实际是一个重力式的挡泥(土)墙。它与一般水库大坝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方面。大型淤地坝在构成上也要求大坝、溢洪道和放水涵卧管“三大件”齐全,但由于主要用于拦泥而非长期蓄水,因此淤地坝比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低,没有兴利库容,对地质条件要求松,坝基、岸坡处理和背水坡脚排水设施简单,在设计和运用上一般可不考虑坝基渗漏和放水与水位聚降等问题。
二、建设分类及设计标准
淤地坝按筑坝材料分类,可分为土坝、石坝、土石混合坝;按坝的用途分类,可分为缓洪骨干坝、拦泥生产坝;按施工方法分类,可分为碾压坝、水坠坝、定向爆破坝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
依据淤地坝坝高、库容、淤地面积等特点,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
何谓水资源?
指可资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这种水源应当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可用的质量,并在某一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能得以利用,同时具有再生性和重复利用性。
何谓水利工程?
为了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各种工程,统称水利工程。它包括水库发电工程、防洪保安工程、输水调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
何谓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改良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持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水土保持的措施有农业措施、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
何谓洪水预警报系统?
利用现代化的通信和自动化设备,将江河流域内各雨量、水位站点的降雨和洪水信息,实时地采集和传输到洪水控制中心,经过数据处理和分析,及时掌握流域洪水动态,并利用数学模型,做出未来沿岸洪水预报,再通过现代化通信设备向社会发出洪水警报。
什么是节水灌溉?
以最低限度的用水量获得最大的产量或收益,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灌溉水量的农作物产量和产值的灌溉措施。主要措施有:渠道防渗、低压管灌、喷灌、微灌和灌溉管理制度。
什么是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 通过计算机的工作,能够实现大坝观测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和分析计算,对大坝的性态正常与否作出初步判断和分级报警的自动化系统。系统主要由观测传感器、遥测集线箱和自动安全监控微机系统组成。
何谓水资源保护?
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使水资源在使用上不致浪费,使水质不致污染,以促进合理利用水资源。主要保护措施有:农业措施、林业措施、水土保持和工程措施。
什么是遥感3S技术
将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进行综合集成的一种新的技术。RS负责采集信息,GPS负责各类信息的空间地位,GIS则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构成完整的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欲见江山千里秀,先保大地一寸土。水土保持是一项艰苦的、需要长期坚持的、伟大的公益事业,是我国的基本国筞,是山区建设的生命线,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重视水土保持,珍惜水土资源,共同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