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团章程
青铜之后文学社隶属历史文化系,是给广大热爱历史文学的同学提供的一个学习历史、研究历史、感悟历史的平台。
第二章宗旨
青铜之后文学社以学习交流历史文化知识为出发点,旨在拓展学生的历史文化视野;提高学生对历史文化的认识、理解,以达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的目的。
第三章社团规定
一、社团成员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自觉遵守宪法、法规、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德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实践活动,踊跃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种有益的活动,并且能够在参与的过程中懂得合作、懂得分享、将集体利益至于个人利益之上。
二、社员需及时了解社会、系部以及本社团的最新动态。做到及时将的活动信息一文章或通讯稿的形式向社团联合和会反馈,以提高本社团以及我系在校的影响力。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一、历史文化系的刘洪书记为社团指导老师。
二、文学社设有社长一职、两个副社长职位。编辑部、宣传部、
组织部、网络部、财务部共五个部门。部长各立一名。
三、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均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选的办-1-
法产生。
四、社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五、各部部长的职责:
社长:对全社日常事务全权负责,组织和管理社团各项工作。副社长:配合社长工作,分管社团对内对外的各项事务。
编辑部:负责撰写通讯稿。即针对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认真、准确地以通讯稿的形式写出报道,将电子稿及时交至社团联合会邮箱;手写稿交给社长备案。
网络部:负责校网站上对我系社团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我社团的活动信息,及时、认真、准确地以通讯稿的形式写出报道,并发布到系部邮箱或者校报邮箱。做好网上对我系青铜之后文学社的宣传工作。
宣传部:负责社团会徽的
(向社员征集创意作品);海报展位的申请;海报的设计、张贴;横幅悬挂位置的申请、设计、收回工作。组织部:一旦社团有活动,需提前做好教室的申请;提前将会场布置妥当;在会后整理会场;将活动的物资检查是否有缺损,归到原处。财务部:负责活动所需购买的奖品或用品;记录社团的一切收支,并在社团联合会的要求下配合检查账务往来。
第五章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员的权利
有权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有权对社团的各种事物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有权参与本社的各种重大事务的投票与表决。如换届选举等等。
二、社员的义务
坚持积极参与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维护本校、本系部、本社团的荣誉与利益;
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
第六章成员管理办法
一、凡我社社员,必须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二、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每次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时必须提前请假。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无故缺勤者,要求写书书面反思问责(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三、如涉及到辩论或对历史的延伸讲解时,用于必须严谨、文明、不得出现有辱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言词。
第七章社团活动形式
一、以学习交流的形式开展针对历史文化的学习活动。可以围绕一定的历史话题,展开讲述与分析、辩论;由古论今,有古代的历史故事与历史名言剖析当代社会的现象。通过文字的形式将个人感悟写出来,彼此交流、学习。
二、通过交流与主题辩论等形式,培养成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学生对历史的深入见解以及文字功底。
第八章经费
一、经费来源:(1)、向社员收取合理的会费。(2)、向系部申请部分经费。
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得到系部批准的活动。购买活动用品或者活动奖品。
三、财务管理:由社团财务部负责。
第九章成员纳新
成员纳新条件:
1、申请者需遵守系部的各项纪律。
2、申请者需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
3、申请者需有强烈的进取心。
4、申请者需将集体利益至于个人利益至上。第二篇:大学社团章程
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
街舞社团章程
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dB街舞社章程
本章程为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dB街舞社章程,本社各项活动需严格按照此章程进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定名为: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dB街舞社
第二条:本社由学生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吉利大学校团委核准登记,属校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以街舞表演和艺术交流为形式,以提高学生街舞音乐鉴赏力和身体协
调能力,以舞健身,以舞会友,传承校园街舞文化为宗旨,以探索艺术真谛为终极目标,努力使同学们了解街舞、热爱街舞进而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社团旨在树立一种理性、积极、健康的生活观,社团将通过定时的街舞练习,不定时的街舞交流以及举办文艺活动等途径,给众多的街舞爱好者提供一个体现自我价值、挖掘自我潜能、提升自我综合素质的平台,也在合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全面发展能力。同时社团也努力为社员创造锻炼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争取让每位社团成员在社团有充分的机会参与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增强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感怀社会,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四条:本社的性质:本社是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学生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组成,接受我院团委老师的指导,接受学院的具体管理。
第二章本社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第三章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的队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
(2)具有北京吉利大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章程
(3)热爱街舞,对本社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第八条:队员入队程序
(1)符合队员申请条件,经考核后成为队员。
(2)填写队员登记表
第九条:队员退队
(1)队员退队需递交书面申请
(2)队员退队后所交的队费恕不退还
(3)本社保留所有退队人员的资料,有活动仍可参加
第十条:队员所享有权利:
(1)队员享有参加本社的活动的权利
(2)队员享有对本队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队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队员要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服从团委和社团领导,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和声誉
(3)积极配合社团工作
第十二条: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学院规章制度,损坏学院、社团形象者,经本社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三条:基本机构
本社团设社长、教练、秘书、财务等职务。
社长主要负责社团内部管理与领导,及对外交流的事宜。社长助理主要负责协助社长完成队内的财务及公关工作。财务主要负责收取队费和队费的合理利用和监督。教练负责队内的舞蹈排练的事宜。
第十四条:本社社长的职能
(1)主持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队内会议,检查会议落实情况并予以指导
(3)负责外部交流的一切事物
第十五条:本社教练职能
(1)负责本社与舞蹈排练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授课、指导训练工作及训练安排
(2)具有年度评优的部分最终决定权
第十六条:本社秘书职能
(1)负责社团内的考勤工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2)负责收集意见,整理、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及各项规则性文件等文稿、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本社财务职能
负责安排和管理社团队费、物资,记录队费使用情况并编制财务汇报表以及公布工作第十八条:组织机构图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
(1)队员的队费
(2)在学院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本社团将按照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有关规定收取队费,所收费用由财务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在本章程规定的活动和发展范围内,如训练、管理耗材,舞蹈交流会等。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在队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本社所需用费,需由社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队内须有详细的账目清单,队长和财务各执一份,清单中各记录均以实际收入支出为依据,凭发票报销,如实反映社团财务状况,财务公开,每学期向队员公开本学期账目,接受队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财务
,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学院团委和会员大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协会换届、财务人员变动,都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接受学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训练制度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dB街舞社。
第三十二条对于协会工作活动事项的补充性规章制度一切遵从北京吉利大学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大学社团章程
文史社章程
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名称为
藏晖文史社(藏晖二字出自李白诗《沐浴人》处世忌太洁,至人贵藏晖。一句,藏晖,即韬光养晦,掩藏才华和名声。说明文史社的宗旨是在文史学习和兴趣培养中,收获人生哲理和经验)
励耘文史社(励耘二字灵感来源于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学院,意为励精图治,乐育耕耘,表示的是热衷于文史科目的人,应报以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海纳百川)
溯古文史社(溯古二字灵感来源于溯古追风世界历史论坛,意为追溯历史,表示的是热衷于文史科目的人,应报以客观的态度参与)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社团宗旨
以文为友,以史会友。秉承中华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传统,传播普及历史文化知识,锻炼思维,拓展视野,交流学习心得。
第四条社团口号
读史悟史,以史明志,让历史飞~
第二章社团成员
第五条凡取得杭州师范大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
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条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成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