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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2018-03-29 4页 doc 15KB 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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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3年8月30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办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交银成长30股票”)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3年8月30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办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交银成长30股票”)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是指投资人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人赎 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回固定份额基金。 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此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投资人办理交银成长30股票(基金代码:前端基金份额519727;后端基金份额519728)的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人。 二、办理场所 自2013年8月30日起,投资人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按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 30—15:00。 五、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六、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时,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基于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的规定,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因此,如果投资人每月通过定期定额赎回业务赎回基金,赎回申请被确认后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则在该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将被全部强制赎回。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赎回日即为基金赎回申请日,并以该工作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T,7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6月5日正式生效。根据本公司2013年8月27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3年8月3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 2、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代销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九、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4、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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